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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你知道演牵手的吴若甫么,你一定知道鼎鼎有名的濮存昕,我都喜欢,但是,如果让我从中选择一个,我只选被小友称作又老又丑的吴若甫,所谓千金难买人愿意也不过如此。
那天,我们在年终酒会上相遇。刚到我们公司不久的吉永上台唱了一首歌:张学友的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那是我喜欢的一个歌手(我一直以来只喜欢张学友的歌,郭富城的舞,吴若甫的人,王菲的全部),那也是我喜欢听的一首歌,我一直以为张学友的歌一定要听,却要少听,因为听他唱歌就觉得对面一个大男孩向我哭诉什么,感觉好苦的。
不知为什么,也许应该说知道为什么,我拿了一束花上台献给他,而后,吻了一下他的脸。全场一片爆哄。这远远不象大学时代的我只敢在台下起哄,大叫“xxx我爱你”很新鲜也很刺激,那是绵延悠长、意犹未尽的味道。
吉永力邀我跳舞,我说我不会,是真的,我从不和男生勾肩搭背跳双人舞的,虽然我在中学时期和那么多男生合作过劲舞。但是吉永不管我的态度是拒绝的,只装醉着把我拉到了舞池中央,我使劲儿踩了他几脚,他忍着没大叫,只冲我龇了龇牙,对我耳语:明天我不洗脸了。
我只轻笑。
你一定不知道我被小友称作采花大盗的。
我料定这个来我们公司的高材生从此开始了对我的向往。
其实我并不漂亮,我只是有些勇气而已。
吉永是个好男生,真的。他人不错,虽然有很厚重的背景,经历也蛮丰富,但是颇随和,这是第一难得,第二难得就是按这里的人的眼光,他长得挺帅,有些象年轻时的三浦友和。一米八的个头,瘦而不弱,是颇受众人瞩目的。
吉永有事没事就爱跟我套近乎,这很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可是我明白:容易得到的也容易厌倦。
凭着过人的才能,吉永很快做到了总经理助理的位子,公司给他配了车,他见没人时,就会嘻笑着说:走啊,去北京玩吧。我说去天津吧,我想去摩托罗拉公司看看。
真是利落啊,一拍即合,说去就去。不过我们在天津开发区迷了路,找不到摩托罗拉公司,却看到了一排排的别墅,他说:嘿,你想不想住这样的房子?
我说不想,太大了,我一个人不好打扫卫生的。他哈哈大笑,到住得起这房子时,你还亲自打扫卫生吗?
我白了他一眼:那当然。我将来要当专职的家庭主妇哦。我的爱好就是收拾东西,一有空闲就把所有的东西全捣腾一遍,该扔的就扔,该换的就换,该送人的就送人。反正我就喜欢收拾,喜欢整洁,喜欢安居乐业的享受,熟识我的人都比较认同我将来会是一个合格的标准的家庭主妇。
吉永说:那你将来给我当家庭主妇好了。我在外面的世界打拼,就是想找一个相夫教子的女人为我看守门户。
我故意逗他:你肯定没那个福气。再说你看我象个安分守已的良家妇女吗?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开着的桌斗里发现了一条阿桑娜的裤子,不用猜是吉永买来的。黑色的,我喜欢的颜色,直筒的,是我喜欢的样式,但那时真的不知道阿桑娜是国际品牌。我无意间下载了一本书世界名牌,看到了有着国际知名度而却从未被我知道的阿桑娜。呵呵,我只知道佐丹奴、森马一类的国产品牌而已。这时,我才知道那条裤子价格不菲。但是,我却那样安心地穿上了它,因为我不知道它的价格,后来知道了,我又把它脱掉再也没穿过。到现在我也没想通我的心理是怎么回事。
周末,几个不错的朋友凑到一起吃火锅,之后又去了歌厅,吉永依然大唱张学友的哭歌,那眼神一个劲儿冲我刷刷刷直闪,小友大叫:不许放电啊,某某人要注意影响哦。我一把抢过话筒,说:老人家快歇会儿吧,我来唱几首阿梅的歌。虽然我喜欢王菲的歌,但我的嗓音属于比较低沉的那种,只适合唱阿梅或者周迅的歌,我喜欢的和适合我的总是不能合二为一,这是比较引以为憾的一件事情。
到众人作鸟兽散,吉永要送我回家,我笑着应声好啊。路上,吉永递给我一管口红,说:你的嘴唇很漂亮,再加点颜色会更完美。我笑,咱们可以合作一个唇膏的广告呢。----亲爱的,给我点颜色看看?!吉永学女声笑答:ok!
其时,我住在一个离公司不算太远的单身公寓里。记得才来这座城市时,我没有车子,只步行去公司上班。那么热的夏天中午,我就在超市买两袋果露冰,一边吮着水,一边往公司走,人到公司了,果露冰也吮完了,一点不感觉热。一个人,两袋冰,一路走,一脸的满足,那时是多么简单的快乐。
现在呢,吉永坚持着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红色的,我不常骑,因为还是习惯走路上班。不过,吉永一看到我骑着他买给我的车子,就会开心得象个孩子一样地笑,我想我一直都能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也爱过,或者我正在爱着。
那段时间,我与一个网友正谈得疯狂,我独身一人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就为了看一眼我的那个网友他。
我躲在电话亭旁边,看远处的他慢慢走近,笑眯眯的,我也跟着嘿嘿笑着就现身了。他牵着我的手,直奔超市。牙刷、牙高、拖鞋、睡衣,他早就知道我有个性,有洁癖,一律买的新的。我有些高兴得不知所措,不停地笑,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嗔到:老莫名奇妙地笑什么,把我都笑傻了。
他把我送他的玻璃小猫放到写字台最显眼的地方,说:小猫,以后你就可以坐在这里陪我了。我们都呵呵笑开了。我还把一只大大的指甲刀穿到他的钥匙串上,那个指甲刀是有另外成双成对的一只的,在我身边带着呢。哪天我们再次相遇了,我一定把它拿出来,看看,还是完好的吗?!最重要的是还在吗?!
他脾气真好,任我两天里每时每刻ni着他,只是温柔地,轻轻地说:难道以后你就这么ni着我吗?
我还是离开了,他只是和我开心地玩,却没说一句让我永远留下来的话,我虽然很傻气,我仍听得出什么叫承诺,他没有给我,他也不想给我。
我搂着他的脖子,我泪流满面,我却不得不走了。
与他吻别,我说我不要你送,我喜欢一个人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陌生的城市,熟悉的角落我喜欢突如其来,我也喜欢突如其去,我不是故作神秘,我只是喜欢。
他在窗台上向楼下的我招手,我挺直了脊背,不抽泣。
我在离开那座城市的时间就是与网友从此决断的时间。
虽然我们仍然通电话,但是我们的心已经完全被隔离。
吉永又带我去北京玩,在那里,他要去见一个同族的长辈,就是后来把他调到北京总公司的那位大人物。我一个人坐在麦当劳的店铺里,吃着麦香鱼,啜饮着只是随口要的一杯冰点,眼睛空洞地望着门外繁华的街市。除去拥有哈密瓜、葡萄还有漂亮的维族姑娘的新疆,北京是我最最向往的一座城市了。
小友曾经问我:你为什么不让吉永帮你也调去北京呢。
我说我喜欢纯正的东西,不喜欢利用,我没那样的欲望。
小友反问:你以为你的感情很纯正吗?
我无言以对。我以为是,可事实并不是,但是无可更改。
我还是坦白地告诉了吉永,我爱上了一个远方的网友。他不帅,他不高,他不瘦,他不白,但是他有我想要的味道。吉永安静地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会等你始乱终弃。
我没有说不用,我也没有给他任何希望。我们的关系就这么暧昧着。象那个网友开心地陪着我玩一样,我在开心地陪着吉永玩。
小友说:你真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傻瓜,明明知道别人不喜欢你,却一味地追求,明明知道别人那么专注地爱着你,你却对人家不理不睬。
我说过,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找男朋友和找工作一样的道理,是你的机会总也跑不了,不是你的机会总是会逃掉。我要我想要的,我才不会后悔。
我自己有一个手机是摩托罗拉8088,但是我现在用的是吉永送我的三星a400。一个红色的方方正正的如同火柴盒大小的女式手机。
吉永说我给你买这个手机是想让你给我一个机会,不然我永远不好找到你,找不到你的人,你的机会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我那么安心地用着这个手机给我爱的人发短信,打电话,有时我会打一两个小时的长途,第二天就会因欠费停机。吉永会悄悄地问一句:又打长途了吧。然后就把话费给我交上。
吉永说他不会一次性地交好多话费,就是因为想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不说话,不恼也不恨,更不会得意忘形。我只是打电话,然后听到停机后朋友通过单位电话问询的话:怎么又停机了,不会又换号了吧?!
吉永是永远没有脾气,他怎么会----这样?
其时,我觉得吉永对我有很足够的了解了。在他面前我几乎就是一个透明的人。
因为他给我买的衣服尺码都恰恰好,他买来的鞋子也是刚刚好,要知道我是一个缺陷很多的人,买东西不容易碰到合适的,可是吉永却总是替我找到最合适的。就是那支玫瑰红色的纯植物的唇膏也是他无意间听到我说我对化妆品过敏之后精心买的。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吉永有一颗很男人的宽容的心,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犯最低级的错误,他会允许他的女人追问最幼稚的问题,他会允许他的女人撒最难缠的娇,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生最无理的气。这些我都知道。
小友问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说:味道。
我被吉永的爱包围着,而我用爱包围着那个远方的网友。
我为吉永的爱骄傲着,我想让远方的网友也骄傲一下吧。
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远没有结束的迹象。
我觉得在这个地方呆腻了,就想换个地方换换头面。同学的哥哥通过熟人给我找了一个职位,在摩托罗拉,是我向往已久的那个公司。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状态跟所处的环境有很大关系。我在这个公司是一般般的水平,但与原来的空间的我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我想换个更广阔的天地,我会更有成就,当然也会有新的故事。
主要是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是远方的他得了不治之症,他的眼里的那些花儿一样漂亮的姑娘都鱼儿一般轻盈地游走了,而只有我留了下来,我一直都相信真爱无敌。他也感动地哭了,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可是我却发现我身无分文给他治病,到那时我才觉察到两个人生活光有感情是不够的,仅有爱情是拯救不了我爱的人的,我需要做一系列的改变,我需要做最充分的准备,我还需要得到很多东西,如果我想得到一个爱人的话。
吉永告诉我他要去北京总公司报到了,我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也没有失落的感觉。只是轻轻笑了一下,虽然我很少这样子的微微笑,但我知道这样轻轻地笑是很美丽的。
吉永继续说:我会一直等你爱上我。
我依然轻轻笑。此一时,彼一时,天长地久总有时尽,谁又知道永远有多远。我们的生活远没有终点。可是有谁会撞到吉永的怀中,还待定。
我也许会有后悔的那一天,可是现在不。
我送吉永一条皮尔卡单的皮带。几乎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轻轻地就送走了那个曾经很温柔地很深情地对我好的一个男人。
我也开始打点行装,去摩托罗拉公司报到。
这时,我想给远方的网友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以后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肯定会有新的朋友和我结识,我不会再打扰他了,再凄美再动人的故事也要有个尾声,无论结局好坏。
我很想求时间,只是冲淡我的某些快乐吧,不要镌刻我的某些痛苦吧。
一直都知道花了很多的钱给他打电话也是毫无意义的,花若离枝,还能称之为花吗?
明明知道是这样的忧伤,明明知道自己是个不善长主动出击的人,偏偏要冒个险,偏偏要充个好汉,偏偏要去碰碰命中的定数,以证明我仍然是个异数,我仍然存在。呵呵,我的今生注定了是悲剧的个性。
他的手机好久没人接听。我有些紧张,我还有些害怕
我把电话打到他的公司,一个熟悉的南方男声告诉我:他住院了。早期肝硬化。
怎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