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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铁锹下去,我的手便开始打滑,我点了支烟,努力地让我自己平静下来。
我心想:我他妈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狼群都能听我指挥,或者我听狼群指挥,都能做到和狼群沟通了,难道挖个坑还他妈怕?
怕个鸟!
继续挖!
第二铲子下去,问题就出现了,铲子挖到了硬物,咔嚓一下,似乎是什么东西断了,同时,我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刺鼻的臭味。
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心想着千万不要是我想的那样。我越是那么想,大脑就越不听使唤,总是向那个我极其不愿意去想的方向去思考。
我一鼓作气,挖到了我不愿意看见的东西。
不是人,我想多了。
我松了口气。
土里埋的是一具狗的尸体,但是狗尸体很大,从骸骨来看,这条狗像是高加索猛犬,这种犬的体型是世界上最大的,比藏獒还大,但是它很瘦。
可能是我爹在这里挖的坑,因为重新翻过来的泥土松软,尽管踩实了,也不行,一下雨,泥土会塌陷,形成了一个凹坑。
原本的坑是什么形状,凹坑就是什么形状。
我松了口气,暗自嘲笑我自己:我他妈胆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小了?
“哟,是天宝回来了啊!”
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回头一看,是五婶。
五婶是南渔村的大喇叭,只要村子里有什么事,不管大事小事,只要她知道了,那就等于整个南渔村都知道。
五婶身材很胖,像个拉长了的陀螺,但是她性格没什么大问题,很热情,热情过了头。
农村妇女心眼其实都不坏,没有某些人口中所说的那样,心机很深,其实好好和她们相处,你会发现过几天她就会给你介绍媳妇,过几天就会关心你的工作情况,再过几天连你的私生活都得打听打听。
据说五婶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十里八村的小伙子都对她有很多想法,但是五婶的爹是个火药桶,一点就着,五婶年轻的时候谈过一个小伙子,别人看着都顺眼,就五婶的爹看着不顺眼,最后还是分了,嫁给了本村的王老五,不是钻石王老五,而是养鱼王老五。
所以,我们都叫她五婶。
她一进来看见我在挖土,就皱起了眉头,然后捂住口鼻:“哟,你这是挖什么呢?死狗啊?你和你爹都喜欢养狗,怎么养死了?”
我庆幸挖出来的不是我想看见的东西。
“五婶,您吃了吗?您精气神越来越好了,哟,您身上的这件衣服是女婿给您买的吧?真好看,让你看起来就像是十八岁大姑娘似的!”
五婶笑得后槽牙都露了出来,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是吗?我有那么年轻吗?天宝啊,你发现你就是有眼光,静怡不在家呀?听说去罗山市打工去了,你俩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你可别瞒着五婶,五婶身后可有好几个姑娘在惦记着你呢,要是有心,五婶给你介绍一个,你俩偷偷见个面,静怡那边,我去说。”
我说:“那不用了,五婶,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坑,忽然,我发现狗的尸体下面还有东西!那是一块名贵的手表,秒针还在转动!狗身上不会有手表的,只能说,狗的尸体下面,还有个人!
我瞬间吓出了一身冷汗!
一来是担心是我爹,二来,谁家后院突然出现一具尸体不怕?
不怕的那是二百五。
糟糕,要是让五婶发现了,那不得了。
五婶笑了笑,说:“哟,我差点都忘了!你爹回来过,说你要是回来,带你去家里吃饭,他有事出去一段时间,让你在家里,哪都别去,放心,你爹给我留了钱,足够你吃喝一年的!怎么样,我跟你说的事,你上点心,你都二十二了吧?老陈家的二丫头,你记得不,长得可水灵了,早就惦记上了你,昨天到我家里来玩,还问你来着。”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五婶,不用,真不用,谢谢您,那什么,五婶,中午我想吃红烧鱼,您做的红烧鱼当年没少让大小伙子惦记!”
五婶笑得嘴都咧到了耳后根,走到我身前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哟,天宝,你可别瞎说,五婶有那么神吗?不过你说的也是实话,五婶当年一道红烧鱼,可没少让除了你五叔以外的人惦记,就现在,还有人惦记着你五婶的味道呢!”
五婶还想跟我说什么。
我急了,得给她找点事情,不然的话,她会一直在这里和我说下去,五婶是个话唠,和老猫有得一比,但是五婶说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事,南渔村来了个外地人,五婶能把这个人说成是外星人。
总之,不能让五婶再多留一秒钟。
五婶又跟我走近了些,说:“除了红烧鱼,还想吃什么?跟五婶说,五婶给你做!”
我想了想,随便说了几道菜,都是五婶拿手的,干脆催促五婶去准备,晚上的时候我还得喝几杯,五婶终于离开,我也长长的松了口气。
我看着狗尸体下面的死人,心想,刚才太悬了,要是让五婶发现,我他妈得怎么解释才能让五婶知道人不是我杀的?
我蹲在尸体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挖出来,也不行,不挖,我心里痒痒。
我想看看这个人是谁,至少得从他的身上找一找有没有相关线索。想了很久,我决定了,挖。
我爹不会无缘无故杀人,瞎子说得对,我爹性格很温和,甚至从来都不会和别人生气,除了打我的时候下死手,别的时候,我爹中是和和气气的。
我从未见过我妈长什么样,只知道她叫王玉兰。
我爹把我养大,我得替他处理好后顾之忧。
我下了铲子,一铲子下去,尸体就被带了上来,顿时,臭味更大了,熏得我直接把昨天的晚饭都吐了出来。我想,最臭也就是这味道了,天底下就没有比这味道更臭的!
现在又是夏天,刚下过雨,尸体在泥土里发酵,散发出来的味道连苍蝇都受不了。
“哟,这是什么那么臭呀!!”
五婶的声音再次响起,我吓得后脊梁骨冒出一阵恶寒!
我迅速回头,看见五婶站在院子的后门口,看着我,同时,她也看见了我挖出来的狗的尸体,但是有没有看见死人,我不确定。
在这个瞬间,我突然想要把五婶也干掉,然后埋在这里。
但是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被我打消了,我他妈是个人,不是恶魔,在沙漠里我几次都想干掉冯清,但是都没下得了手,就是因为我不能那么嗜杀。
老猫跟我讲过,人一旦杀开了头,那就收不住了,别说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屁,人对血腥有一种无法解释的崇拜,闻多了血腥味之后的人,那就不是人了,而是野兽,是恶魔。
我说:“五婶,你怎么又回来了?”
五婶捂着鼻子:“刚才忘记问你了,你喝什么酒?你尽管说,五粮液都行,你爹可留了不少钱给五婶,可着劲让你吃,你就是天天山珍海味都吃不完!”
五婶就站在门口,被臭味熏得没过来。
臭味太大也有好处。
我说:“那就五粮液吧。”
我也不想再去想什么别的酒了,五婶给了我选择,那我就直接选择五粮液。五婶笑了笑,没想到我真选了五粮液,然后说:“那行,那我就去做饭了,你早点过来啊!太臭了,来的时候可得洗洗澡!”
五婶终于走了,这一回我学聪明了,把门关了起来。
上了锁,我心里才踏实了很多,就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抓住了机会在父母回来之前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一样,那种释然的心情让我脑子瞬间清醒了很多。
我赶紧几铲子下去把尸体挖了出来,是个男人,脸部已经看出来是个人,从衣服上判断不出来年龄,我用铁锹把他的衣服扒拉开,他的皮肤上有纹身,是头狼。
他纹的可能是一整只狼,但因为皮肤开始腐烂,长了许多蛆虫,把皮肤和内脏大部分器官都吃掉了,剩下来的部分勉强能看出来是头狼。
或者是条狗。我想,一个人不可能纹一条狗在心口,那他妈不是狗仔了吗?
不管是狼还是狗,他不是我爹。
我爹身上没纹身。
而且我爹从来不会穿他身上这种看起来不伦不类的衣服。我爹喜欢穿中山装,口袋多。因为我爹总是喜欢把看过的书中的精彩内容用笔记录下来,画几句,念叨几句,然后揣在口袋里。
所以,我爹喜欢口袋多的衣服,又不能花哨,中山装是我爹首选。
很多人都有这种纹身,在心口,一个狼头,不知道代表什么,这是以前匈奴人的纹身,但是很少见,现在年轻人喜欢把它纹在心口装他妈黑路子。
我找来一根树枝,把他的口袋翻了过来,没找到任何东西,但是,我却发现他的嘴有问题。
他的脸已经被砸得不成样子,像是被重物砸重了一样,我猜差不多是凳子砸的,因为我家的凳子一角已经被砸得变形。
他的脸被砸平了,但是嘴巴却鼓鼓的。
若是没有腐烂,看不出来,但尸体开始腐烂,就能看出来了。
我用树枝把他的嘴巴撬开,发现里面是有铁盒,已经和嘴巴组织腐烂得连到了一起,我赶紧把铁盒用树枝夹了出来,然后扔到一边,再做最后一次检查,确定没有任何发现之后,赶紧连同着狗的尸体一起埋了。
做完这一切,我发现我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
我把铁盒用铁锹铲起来,放在后院专门浇水的水龙头下冲了冲,把上面的人体组织冲掉了之后,再想着,我是不是该报警?
不行,不能报警,报警我爹就完了。
我得先看看铁盒里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