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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詹台瞄见方岚白玉一般的面颊和脖颈上细细密密的汗珠, 伸手递给她一瓶水。
一路走来想必十分热,她灰色的短袖被汗洇湿了一大片,紧紧贴在胸前。詹台有些生硬地转过脸, 喉结不自然地动了动。
方岚丝毫没有察觉, 手下用力,干脆地两下拧开瓶盖连着灌下几口水,才算是慢慢缓过劲来。
“她不信。”方岚淡淡地说。
她的嘴皮子都快要磨破了, 好说歹说差一点就要发火, 张大川的姐姐张大燕却还是咬紧牙关,一个字也不肯相信。
“也不能怪她。他们家庭环境就是这样, 女孩子没有地位也没有话语权,早早被送出去打工。张大川虽然是她弟弟,在家里说一不二更像是半个主子。她在这样的环境待久了,也算是被洗脑成功了, 对弟弟又是恭顺又是崇拜,再没有敢开口质疑的。”
詹台有些难以理解:“按理来说,姐弟两个被丢在农村做了很多年的留守儿童,更应该彼此珍惜相依为命才是。为什么姐弟之间感情并不好,张大燕提起弟弟却畏畏缩缩小心翼翼呢?”
他是以己度人。他自己自幼渴望亲情,如果有个亲生的姐姐在,不知道要多么怜惜宝爱。
方岚轻轻笑了一声, 略停了片刻,才解释:“不会的。如果张大川从出生开始,姐姐在家里的地位就很低下, 像个物件儿似的不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就算两人再相依为命,张大燕在他心里不过就是个伺候的丫头。”
“这也是为什么,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男孩子明明目睹了母亲和姐妹被不公平地对待,却还能心安理得享受这样的不公,甚至成长为新一代直男癌的原因。”
“何况张大川确实比姐姐张大燕聪明很多。他性格暴躁,和父母关系紧张,第一次高考的成绩并不出色。可是第二年复读的时候,听从了化学老师的建议主攻了化学竞赛,竟然还真的杀出了一片天地。即便是其他科目成绩都很惨淡,但凭借着化学竞赛的奖牌,获得了保送大学的机会。”方岚说。
她仔细想了想,又带了几分深意暗示道:“主攻化学竞赛,有机会出入高配置的实验室。能够自由出入实验室,就有接触许多毒物的机会。”
“说来也巧,他爸爸本来就有肝病,送去医院的时候又耽搁了些。病来得及,人走得快,等姐姐赶来的时候,只来得及帮着料理后事。”
“后来他妈妈再出事的时候,他那天早上并不在家。还是他妈妈打了电话叫姐姐回来,两个人六神无主在家里等他回家,送到医院的时候,也已经药石罔顾。”
“亲属不再追究,病程进展又快,更从来都没有人提过尸检的要求。”方岚嗤了一声,像是不屑又像是愤恨。
“真是黑了心肠,难怪冥王船收了他做祭品。我要是他爸妈,恨不得千刀万剐他。”
詹台摇摇头:“没有尸体,也就没有证据。”
“事情过去很久,连尸体都已经腐化,从来都没有留下一点证据。不要说张大燕不信,就算你把这件案子报给警方,因为证据涅灭殆尽,都很难有人会相信。”
“不知道设下冥王船法阵的人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这人,看起来倒不太像我们最初猜测的赏金猎人,反倒是像自发自为惩恶扬善的同道中人。”
他有些犹豫,又怕话说出口失了颜面,不由斜着眼睛打量她的神色。
方岚却没有特意坚持,温和地看着他,顺着他的意思说:“我明白,这浑水太深,我们不需要轻易去淌。我已经告诉张大川的姐姐,这个案子我无能为力,请她另寻高明了。”
詹台松一口气,多少庆幸方岚没有再犯起倔来,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一定要找出张大川的下落来。
这样看来,她以前那些看起来执拗得偏激的坚持,倒并非是出自于对委托人负责的职业道德,更像是只想查根究底,搞清楚这些人,为什么失踪罢了。
消失在一场演唱会里的田友良、张大川,失踪在一辆公交车里的吴悠,和出门散步却再也没有回来的小张。
都是年轻的男人。
她一次又一次出现这样的案子的现场,遑论报酬不计心血,甚至连命也顾不得,满身伤痕和萧索,都是为了查清楚他们的下落,为了查清楚他们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消失不见。
詹台想起她曾经生硬地说她丧夫,想起陆幼卿三个字,想起她宁死也不住酒店的怪癖,就连这次来了厦门,也是缩在集美旁边的一间短租房里,怎么也不肯同他一起住青旅。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他却自欺欺人地忽略掉。
奔波这数天的时间,好不容易查清楚一个案子,难得看方岚露出轻松自得的神情,他万万不愿在此时去破坏她的好心情。
方岚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有些不满:“你在听我说话吗?我在问你张大川会不会也被囚禁在某一个地方?”
詹台回过神来,冲她抱歉地笑了笑,敷衍地说:“也许吧。”
其实不是也许,是一定。
他甚至十分怀疑,现在的张大川究竟是否还在人世。
如果说田友良被囚禁十一年,多少是因为当年作案的时候年幼,那人网开一面的话,那么张大川作案的时候已经接近成年,连杀父母两人,可谓天生的恶魔。
那人若是打着替天行道的目的,又怎会留张大川的性命至今?
可是张大川的尸体却从来没有被发现过。詹台暗自在心中琢磨,逐渐有了答案。
尸体没有出现,是因为被尸蜡人皮封在其中慢慢腐化,直到血肉消失殆尽只留白骨。
在这世界某一个角落,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人,也许是小卖部的售货员,也许是报刊亭卖杂志的,也许是小路旁边修自行车的。
芸芸众生,他与旁人没有任何差别。
偏安一隅,却过着平静的生活。
他的面容姣好,甚至撑得上清秀,细腻光滑的肌肤甚至泛出健康的光泽。
可是没有人知道,他细腻的肌肤触手粘腻冰凉,带出一层白色的蜡光。
分明是一层尸蜡人皮。
而那层薄薄的尸蜡之下,只剩一具白骨。
作者有话要说:写问米的时候初生牛犊,写有鬼的时候却有些患得患失。
何况没榜单,数据不好,自信心也多少有些动摇。
前两天问先生:“听说耽美的读者更包容一点,更能接受我的题材。你说,我是不是该去写耽美?”
先生:“耽美是什么?”
我:“哦,就是两个男的谈恋爱。”
先生:“...别了。你去,会不会涨收藏还未必,但肯定会掉收。”
我:“为什么?掉谁的收?”
先生:“掉我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