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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锋终究没把卡扔回给崔胖子。
否则就得他自己出钱帮苗小乐买衣服,凭什么?小道士不在乎钱财,可他每个月的工资要交回去一半做房租,还得吃饭、零花,他又没节约的习惯,剩不下多少。
当然,因为不在乎钱,崔正义说话大喘气给他个空欢喜,庄锋其实也不是太在意。
中午老板请客,慧完不想去。
理由很简单,他持斋,平时基本靠馒头咸菜度日,去了也是干看,何必呢?
庄锋不以为然:“饭店也是可以做素菜的,而且会非常好吃。师兄帮你盯着点,保证不会沾上荤腥。”
“出家人不计较口腹之欲。”
“师弟你得这么想,口腹之欲,它完全可以被当成一种修行。你只有先感受它,才谈得上战胜它,否则还有什么必要下山历练?”
“师兄说得好有道理,贫僧竟然无言以对。”慧完对庄锋的智慧充满仰慕。
崔正义心说,小和尚你想多了,这小子纯粹就是为了让我多出点血。
中午公司关门,大家去附近的饭店吃饭。考虑到下午还得“替老板赚钱”,一开始他们都没好意思喝酒。崔正义严厉批评了这种不专业的酒桌精神。
“吃好就得喝好,这是规矩。赚钱算个毛?老板我是看你们年轻,不好意思硬灌,否则进了这个包间,有谁能竖着出去,算我输。”
那就喝呗。
除了慧完,所有人都喝得醉醺醺。
庄锋有练气巅峰修为强化过的身体,酒量远比看起来大,可崔正义对这位“练过的徒弟”重点照顾,最后少不了也是头晕眼花。
他甚至劝慧完喝酒:“师弟,来一杯吧。”
“阿弥陀佛,师兄知道的,佛门弟子戒荤戒酒。”
慧完对耍酒疯的师兄有些头疼。
正常情况下,庄锋肯定不会劝他喝酒,因为和持斋一样,喝酒对和尚来说,不仅仅是违反戒律那么简单,它还会影响修行。
庄锋摆手:“诶,这是素酒,喝一杯没事的。”
慧完苦笑,明明是白酒,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再者说了,所谓素酒根本就是个虚构的概念。什么样的酒算素酒?度数低?没经过蒸馏?还是特指果酒?
酒就是酒,不分荤素。
如果实在较真,那么不含酒精的饮料,勉强可以算作素酒。只要含酒精,无论度数大小,什么酿造工艺,原料如何,慧完都不能喝,自欺欺人是没用的。
还是苗小乐替他解围:“庄锋你别为难慧完。他要是喝酒,就不好吃……呃,玩了呢。”
作为渡过三次劫的妖怪,苗小乐应该比庄锋更强。
可惜,猫是不爱喝酒的。
所以苗小乐几杯酒下肚,脸变得通红,舌头也有些大,脑袋里更是轰隆隆乱响。没忘记不能在普通人面前乱说话,说实话这已经十分难得了。
吃完饭,崔正义付好账就溜了。
合着这胖子今天来,就为了请大家吃顿饭。
果然任性得可以。
回到公司,众人强打精神工作。
下午没什么顾客,可总不能找地方睡觉吧?老板说归说,大家觉得,不能辜负了他的这顿饭呀。
庄锋精神略好点,却也有限。
比如,他就忘了崔正义先前的吩咐,没想起来应该带苗小乐去买衣服。而苗小乐,显然比庄锋忘得更干净。
不愧是猫妖,苗小乐喝点酒,反而更有精神。
蹭蹭跑上二楼,不知在忙活什么。
过了一会儿又跑下来,凑到慧完身边,嬉皮笑脸的说道:“和尚,慧完葛格,人家有个小小要求……”
旁边的庄锋挥手:“门儿都没有。你是今天没被踹,想念道爷的大脚丫子了?有多远滚多远,不许骚扰慧完。”
苗小乐撅嘴:“你都还没听什么要求,就替他拒绝,太霸道了吧?”
“还能是什么,无非就是割……你懂的。”
“才不是呢。”苗小乐眼巴巴看向慧完,“跟我上二楼好不好,我想听你讲经!我心向佛法,作为一个合格的佛门弟子,你是不是应该满足我这点小小要求?”
“嗤,借口。”庄锋讥笑。
慧完迟疑:“师兄,如果她没说假话,这种事贫僧确实不应该拒绝……”
苗小乐肃然:“向佛祖保证,句句属实。”
“你发誓。”庄锋冷笑。
“发什么誓?”
“你发誓,你把慧完叫上二楼,不是准备借着酒劲,强迫他给你想要的东西。你发誓,没经过慧完同意,你绝不取他的……东西。”
正常情况下,苗小乐是不会发誓的。
虽然她觉得,自己是个讲道理的猫妖,发不发誓,都不会强迫慧完。但誓言可不是闹着玩儿,特别对修行人和妖怪来说,违背誓言后果可以很严重。
你觉得你永远不会违誓?别逗了,每对夫妻一开始还都以为能天长地久呢,离婚率为什么那么高?
然而,现在苗小乐喝醉了。
因此脑子一抽,她居然照着庄锋的话,发了一遍誓!
这将会让恢复正常的苗小乐后悔万分,但至少现在,她认为自己诚意满满,是个高尚的妖怪。
慧完看庄锋:“师兄,贫僧应该上楼。”
“你可想好了,万一她不在乎誓言,来硬的……”
“师兄,贫僧也会踹人。”
“嗯?”
“贫僧虽然不能打,好歹也是个男人,小乐这样的身板,您觉得我会被她欺负吗?”
庄锋终于被说服了。
苗小乐撇嘴:本喵是不稀罕用武力,否则你们俩绑一起都白搭好吧。
苗小乐确实没打算强迫慧完。
当然,她对佛法也没兴趣。
说白了,听佛法就是个借口,她跟慧完拉近关系的借口。讨好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当然是拣他最擅长的东西跟他交流了。这点苗小乐非常清楚,因为她曾经是人类的好朋友呀。
苗小乐领着慧完,上楼交流佛经。
庄锋喃喃自语:“她敢发誓,看来我想多了。”
这时,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金黄色的头发,差点让庄锋以为斧头帮成员卷土重来。然而仔细一看,这人身材高大,脸型棱角分明,不怒自威,站在那里给人一种顾盼自雄的感觉,绝不可能是小混混。
见其他人都晕乎乎,庄锋迎上去:“先生您好。”
来人微微颔首,并不回答。
“先生买点什么?”
“本王不买东西,我来找人。”来人开口,声音低沉而磁性十足。
本王……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