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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逃难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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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尼华兹的一家酒吧里坐在许多佣兵,他们三三两两占着位置,柜台收账的老板一张油脸上满是生意兴隆的笑容。不过冒险者们吹嘘历险简直是本能,吵闹自然与这些家伙如影随形,屋子里喧嚣得像进了蜂场。

    向阳一面的位置开了窗,两名佣兵坐在桌边。其中高大的那个还穿着板甲,头盔放在手边。他的手掌戴着一种特殊的露指手甲,漂亮的凹凸线条直蔓延到手肘;胸膛的甲片漆成黑色,纹路看起来好像教堂的花窗,边缘部位更是棱角分明。然而他并没有作完全的骑士打扮,除了两肩没披护具之外,脚上蹬着的也是双厚毛革底的长靴。

    考尔德在挑选护具的时候,总不会觉得自己一直能在马上战斗。他怎么说也是冒险者,还是毫无疑问的战士职业。威尼华兹的道路环境绝非四叶领的原野可比,而他来这座城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对面的家伙则有趣的多,他的脑袋上扣了顶又扁又宽的大帽子,披着拖沓的长袍。因为露出来的鬓角发灰,让人一看就知道他要么是两撮胡子染成金色,要么像女人一样喜欢对自己的头发大费周章。

    “埃兹那家伙和你说什么啦?”金胡子问道。

    “当然是我们的损失。四叶城被一个疯子盯上了,差一点变成亡灵的老巢。这下威金斯家族是倒了大霉,可我们留在城里的人马也不见得多好。”

    诺克斯佣兵团的团长回答。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落手时头盔被捶桌子的力道震得跳起来。旁边的佣兵声音顿消。

    “亡灵的老巢?”

    “一个堕落死徒,加上阴影主教。真见鬼,他们居然能在侦测站的眼皮子底下建起一处苏生之所!四叶城一没有了他们的公爵大人,就跟丢了蜡烛的狗头人似的。”

    金胡子把团长的头盔扶稳。“伤亡如何?”

    “你问谁?”

    “只有我们的。”

    “我们的人?那些只比学徒强一点的神秘者?别抱期望了凯希,面对亡灵海,除了队长没人能逃出来。”考尔德疲惫地挥挥手,“就连埃兹也受了伤,现在回到克洛伊塔去了。维克多中了圈套,我们只能为他哀悼了。”

    金胡子凯希沉默下来。他是考尔德的副手,成为冒险者大约有四十多年了。比起团长,佣兵团的事务更多是由他来经手处理的,诺克斯佣兵团就是他的心血。

    “是该节哀,等我们回到四叶城就为他们举办葬礼。仅仅是半个月,事情就变成了这样,真教人难过。以后连喝酒的地方也没了……还是说说年轻人吧,约克和帕因特呢?”

    冒险家的眉毛舒展了些许,“他们安然无恙,还捣毁了苏生之所。不过帕因特可算不上年轻人,除非你叫他地精,他就会比少年人还要精力充沛。”

    “我看所有矮人都是一副中年到头的沧桑样。”

    “说得对。”考尔德微笑起来。他又端起杯子,可里面已经空了。只不过他倒完麦酒放下瓶子时头盔没再跳舞,其他人的聊天也没被打扰。

    炎之月的白天总是少有阴云,就连威尼华兹也不例外。窗外传来马蹄和人声,商贩行人彼此推挤。不比四叶城的平整石砖道,威尼华兹的外城还是泥地。即便低温将它们冻得硬邦邦的,走路时行人的靴子底下总得粘些浮土。

    呛人的烟尘被风刮起来,凯希摇摇头正要关窗,忽然看到街道尽头匆匆掠过一队商贩,而后几秒钟内又是一队。

    “这是怎么啦?城防队加税了吗?”考尔德也注意到了异常。“莫非这些商贾是难民假扮的?”

    金胡子皱起眉。“肯定不是难民。不过看方向朝着城门,他们是要逃离威尼华兹。”

    “这可真奇怪。”

    冒险家站起来,“记得昨天克顿的商队被那些圣骑士拦下来了吗?说真的,凯希,我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现在去找找我们的老板,他八成还在领主庄园呢。”

    ……

    “你不能再这样单独行动了,莱蒙斯大人。威尼华兹并不,我没有时间去找你。”

    “你不需要跟着我。”

    “我只能这么做,大人。”阿拉贝拉一丝不苟地说道。她的神官帽干净雪白,金红的日轮熠熠生辉。

    莱蒙斯沉默地点点头。他觉得自己的搭档神圣得有些过分了,这副姿态固然肃然起敬,但在威尼华兹却并不是什么恰当的举措。倘若追根溯源的话,恐怕还是要牵扯到十五年前的猎魔运动上去。莱蒙斯并不乐意回忆,而熟知历史的阿拉贝拉也该有自己的考虑。

    可神官阿拉贝拉是代行者康尼利维斯的学生。自从诸神隐匿后,光明代行者就相当于光辉议会的最高领导人,话语权在与枢机主教们共同组成的议会中也大幅提高。这次行动就是由代行者冕下指派敲定,而整个圣骑士团则听从这名女神官的指挥。

    不过就地位而言,圣骑士长莱蒙斯不逊于任何一名大主教。他不需要听从阿拉贝拉的安排,只要保护她的安全就行。

    “我们接下来要见一面当地的领主,或去教堂里为兵刃重新施洗。”女神官理清行程计划,“你能给出意见吗,大人?”

    我倒是想先去教堂,可伊士曼王国早已成为了苍穹之塔的属国,威尼华兹的教堂恐怕也荒废了吧。毕竟神父也得生存。念及此处,莱蒙斯没有多做犹豫:“先去领主的庄园。”

    兰科斯特家族掌控着冰地领,是最偏僻荒凉的土地。他们本应是南境女王特蕾西·威金斯封臣,但由于位置特殊,开国君主克罗卡恩亲封兰科斯特家族为冰地伯爵,并驻守银鹫军团以御外敌。

    断剑革命后,兰科斯特与梅塞托里家族的联军叛乱被四叶领的疾影军团镇压,威尼华兹便归属于特蕾西——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原冰地伯爵的兄弟——马上要交到她的女儿丹尔菲恩手上。

    而对于领地权力的更迭,兰科斯特家族并无异议。前一任伯爵没留下后裔,丹尔菲恩又在极南之领享有盛名,她的继承权无可动摇。

    四叶公爵已经传来讯息,近日威尼华兹的领主会来自己的领地继任。负责管理领土和整个家族的奈登爵士已经忙碌起来,他既要置办宴会为领主接风,又得修葺城堡、代为处理事务——他根本不指望一个十几岁的丫头能管理一座城。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威尼华兹不比四叶城,这里的治安绝对远超那位公主殿下所能想象的最下极限。而最近四叶城却也难逃厄运,被亡灵破坏了大半座城市。为了保证安全,奈登爵士思虑再三,决定将驻守在永青之脉的银鹫骑士调回些人手,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丹尔菲恩冒风险。

    他铺开纸,正要提笔写信,门却被敲响了。

    “爵士,有客人来访:光辉议会的圣骑士长莱蒙斯·希欧多尔先生,以及白袍神官阿拉贝拉·瑞茜姐。”

    光辉议会的来客。

    年过半百的奈登爵士愣了片刻,才吩咐道:“我很快去……不,我现在就去。你现在将客人接到大厅里,最好再在走廊多点两盏灯。”

    这时,忽然门外轰得一声,天花板震了两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