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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法图麦都有事外出,而穆哈迪像平常一样天天去巴扎里做货币兑换的生意赚钱,好像在天琴那里的灵能训练从来没发生过一样。这天他遇到了一个刚从城里出来,从来没见过世面的肥胖贵族子弟。穆哈迪也毫不手软,狠狠宰了对方一笔,算上今天这笔收入,他已经赚了快十个金币了。
看到时候也不早了,穆哈迪收起了自己的小摊子,缓缓向部落定居地的一角走去。
据部落里的精灵们讲,在提尔,尤里克那样的大城里,即使是晚上的街道上也充斥着旅客,商人,表演艺人和悠扬的音乐。大麻烟会从街边的通风口涌出来,让人身心愉悦。而在这里,傍晚的时候人就少多了。商人们大都开始收拾自己的货物,或者牵着毛驼回到自己的住所,或者连夜赶路。
穆哈迪穿过慢慢变得黑暗的小道,经过正变得寂静的拐角。四周到处是无人看管的摊位和看不真切的杂物堆。地面上零落了不少白天交易时候留下的垃圾,定居地边缘的石头上有些凌乱的刻痕,像是一些骂人的话。穆哈迪不识精灵字,也就根本不理睬。
这一片有好些中等大小的帐篷,是部落里比较有身份,但是还不到酋长或者咏者那个层次的人居住的。法赫德的帐篷也在这里,他虽然是法图麦的哥哥,却不是酋长的儿子,没有资格住到酋长的石头屋子里。
他的帐篷被人叫做宝石头骨,因为在他帐篷门前有三根柱子,其中一根柱子上插了一个镶有宝石的骷髅脑袋。
穆哈迪之前已经来过法赫德家几次了,他发现法赫德和部落里其他精灵不一样,非常的豪爽好客,还特别喜欢与部落外的人亲近。据他自己解释,他因为自己原本也是个外人,以奴隶的身份加入天蝎部落,所以对外人没有成见。至于他原来的主人,现在脑袋正插在法赫德家门口的第二根柱子上呢。法赫德找了个机会和自己的主人决斗,然后轻松割下了对方的脑袋。
按照习俗,部落里一根柱子上插满十颗人头,就代表着他的主人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大武士,而法赫德已经插满不止一个了。
穆哈迪喜欢往这里跑,也是希望能从法赫德身上学到点东西,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摆脱奴隶身份,真正在这个世界立足。
穆哈迪掀开帐篷的帘子,“嘿,法赫德朋友,我来了!”大大咧咧的走了进去。法赫德和他的两个老婆都在这里,前者正依靠在一个老婆身上,一只手拿着一个彩绘木杯,一只手搭在另一个老婆肩头。
“啊,我的人类朋友穆哈迪,来的真是时候,今天我买了一瓶‘夜影之水’,要不要顺便尝一尝?”法赫德说的夜影之水,是阿塔斯世界一种致幻饮料。由于阿塔斯上的粮食极其精确,很少有人拿麦子或者葡萄来酿酒,所以酒的价格极高。大部分阿塔斯人不饮酒,而是喝这种廉价的饮料。
“还是算了吧。”穆哈迪盘腿坐好,坦然承受着法赫德那两个老婆感兴趣的目光。“你的孩子们呢?”
“还没回来。”法赫德满不在乎的说,“今天的客商又多又肥,他们估计还不甘心收手。”
即使穆哈迪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一段时间了,对这个世界的有些做法,还是觉得非常不适应。法赫德的两个老婆,有一个是他自己追求,用心赢来的。另一个却是他原本主人的老婆,是他用弯刀抢来的。按照部落的规矩,妻子是附属于丈夫的财产,必须转让给决斗中的赢家。除非那女人像法图麦一样,自己就是个战士,是有权决定自己的自由人。
法赫德那些孩子也是他赢来的,他倒也没虐待他们。和部落里的其他父亲一样,他派那些特别小的,还未足够年龄接受武技训练的小鬼头们去市集上当小偷。这般小鬼身材又小,对地形又熟悉,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根本追不上。来到部落做生意的商人,即使是个老手,有时也会在小鬼们身上马失前蹄。
部落里的做法就是这样,成年精灵很少出面,都让小孩子们去偷。唯一会有成年精灵出面的机会,就是有小偷被抓到的时候。
部落里几乎所有人都戴着头巾,但是头巾之间在颜色和装饰图案上也有差别。比如有人带着黑色条纹的白格子头巾,有人带着几乎纯白只有六角形的头巾,不过最多的人还是带着各种各样新月和星星图案的头巾。
法赫德,还要他的家人就带着一种新月星星头巾,黑色的底布上,蓝色的新月在下,白色星星在上。法赫德说,这象征着夜空。沙漠里人人诅咒太阳,赞美黑夜,因为黑夜保护阿塔斯的人民远离酷热之苦,所以新月标志才这么流行。
不管怎么说,戴着法赫德的头巾,就意味着这个人被法赫德“罩”了。如果有一个法赫德的小孩行窃被抓,那么很快就会有人来通知他,而法赫德也必须拿着自己的弯刀,去把人救回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不然的话,人人都会看不起他,他的老婆,他的孩子将被所有人欺负,他的名声会变得一文不值。
两人一阵闲聊,法赫德的见识很广,沙漠里各处的风情他都知道一些。而穆哈迪也毫不示弱,他虽然在阿塔斯没去过什么地方,但是上个世界里可算得上博览群书,周游列国,往往能一针见血的做出评论,或者恰到好处的提出看法,所以法赫德兴致也很高。
当穆哈迪委婉的提出,除了找自己的主人决斗以外,还有没有别的法子获得自由的时候。法赫德的笑容停滞了一下,然后举起彩绘木杯,“祝你的远大理想成功,我的穆哈迪。你应该争取自由的,越早越好。”
“虽然我的妹妹是个还不错的主人,但是你永远不能相信做奴隶都会遇到什么。”
“我的主人,盖尤斯,还是盖乌斯?记不太清楚了,他也曾经是位不错的主人。他和他的老婆待我很好。”说我他拍了拍自己的一个老婆,后者只是默默低下头。
“他平时待我如兄弟,待别的奴隶也是。”法赫德接着说。
“他还有另一个奴隶,名叫赫伊利,我最好的朋友,我没有血缘的兄弟。”
“他现在呢?”穆哈迪问。
“插在我门前第一根柱子上,镶着玻璃,人称宝石头骨的那个。”
穆哈迪骇然,却听法赫德接着说下去。“我不是有意要杀他的。有一次,我的主人带我们两个去城里做生意。我们参加了一个宴会,主持人是提尔的高阶圣堂武士。”
“提尔盛行角斗,所以那一天,客人提议观看一场角斗。于是主持人命令我和赫伊利相斗至死。”
“主人虽然不愿意,但是他还能做什么呢?圣堂武士是提尔巫王的走狗,他们从来肆意妄为。如果违抗,就算他是自由人,也可能被拖出去用石头砸死。”
“这就是我门前,其中两个脑袋的来历。”法赫德有些黑色幽默的总结。
“你不用感到任何愧疚,毕竟你无从选择,也就无所谓罪恶。”穆哈迪说。
“还是那么会说话。”法赫德挥挥头,甩掉了伤感的情绪。又恢复成平时那个豪爽,总是阳光的笑着的那个形象。“天色晚了,我们换个地方,好好聊聊你的问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