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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月奴一直默默地跟在东方焰身边,从那以后,他从来不曾正眼看过她,他眼里、心里,只有青晔,花月奴还不知道,她的宫将军,就是当初纵横三界的流金战神,但宫南城已足够让花月奴崇拜。
那晚,白月如轮,草原上的月,似乎特别孤寂,门外的人却比天上的月还孤寂。
他说他是迷途的旅人,他虽满面风尘,衣着朴素,却掩不住眉宇间非凡的气度,雄鹰扮不成家鸡,苍狼也扮不成土狗。老张是识人的人,他不仅是老张,还是宫将军——龙搁浅滩,虎落平阳,老张一眼就看出来了,阿城也看出来了,这样的人,若是让他进来,不是大贵人,就是大麻烦。
老张让他进来了。
客人吃了饭,给了相应的银钱,他没有多给,他知道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老张腾了一间毡房让客人睡下。客人睡下了,他真的太累,他以为他的伪装很好,他以为这老实本分的牧民也当他是老实本分的旅人。
老张和阿城坐在毡房外的草地下饮酒。
月在远天,人在草原。酒在壶中,酒入喉。
老张开口,道:“儿啊,我知道你不是凡人,小鹰长大了,不能总呆在鸡圈里,只是外面的世界,不平静。”
阿城笑笑,扳着老张的肩膀,道:“老爹,我也知道你不是平常人,我这凡身,你终究是我的老爹——儿须成名,酒须醉!”
老张也笑,道:“好!儿须成名,酒须醉!”
那晚,老张和阿城都醉了,在月下的草原。父子同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客人果然不是平常的客人,他是王室落难的王子,他叫寄风,就像是风把他带来的,因为——儿须成名,酒须醉!
寄风的父亲是王爷,位高权重的汗叔。汗叔、皇叔,不是叔叔争权夺位,就是侄子集权除异——这就像每个朝代的宿命。侄子要集权,诬叔叔想造反——这是每个朝代的集权者都会玩的把戏。
寄风和他的父亲,落入了历史的宿命,历史的把戏。
寄风不甘,他要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他要还父亲清白!
次日,太阳升起,照着这一片草原。
寄风看见阿城站在毡包外,面朝朝阳,他的背影如此高大,宛若天神,他一定也是骁勇善战的好战士——寄风想。
那日,阿城和碧娥带着寄风在草原上流连驰骋了一天。
寄风想,平常人家确实有平常人家的乐趣,就像鸡犬也有鸡犬的乐趣,可苍鹰在天狼在野,这是自然规律,也是宿命,如果鹰久留鸡圈狼长居犬舍,那就不对了。
碧娥很好,寄风喜欢碧娥,从一开始就喜欢,他也从一开始就知道碧娥和阿城是一对,阿城是他的朋友,所以寄风对碧娥的喜欢只能深埋心底——寄风做得到,善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也是合格的王室成员所必须的,寄风无疑是合格的王室成员,他有着彪悍的草原民族所没有的优雅和冷静,唯一遗憾的是,寄风少了些草原民族的彪悍——因此总有那么些人,不服他。
“我已经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了你,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战士。如果你愿意跟着我,随我杀回王庭,我会给你高官厚禄;如果你不愿意,那么今天,你我必须决个生死。”寄风冷静地对阿城说,碧娥不在。
阿城笑,道:“你我还需决个生死吗?生裂虎豹、力挽奔马,绝不是传说,我就可以。你既把秘密告诉我,我也告诉你我这一世的一切,我在这片草原长大,就是个汉人牧民家的孩子,我这一世很简单。”
是的,阿城这一世很简单,且不论前世。只是这简单的一世,也要不简单了。
那晚,草原下的两个少年,开怀痛饮。
儿须成名,酒须醉!
寄风有着彪悍的草原民族所没有的智慧和冷静,宫南城有着彪悍的草原民族都比不上的彪悍,那些不服寄风的人服了,连宫南城都愿意追随寄风,他们有什么不愿意?
十人、百人、千人……寄风杀回王庭。他的汗兄震颤了。好在寄风还不想造反。
父亲昭雪,寄风做了王爷。
寄风明白,重拾往日的荣耀,与其说离不开他的智慧和冷静,不如说离不开宫南城的骁勇善战,尤其是对彪悍的草原民族而言。
转世的战神,依旧是战神。
宫南城这个名字,响彻草原。
儿须成名,酒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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