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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末日美味珍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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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群年轻人最后还是被放了出去, 他们没有物资,在阳光最炙热的时候被赶出去, 哪怕他们还很懵懂也知道, 这是在送他们去死。

    于是他们一转口, 又不愿意走了, 想留下来。

    “还觉得自己是个宝宝呢。”大胡子翻了个白眼,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一边嚼一边说,“想让我们白养着他们。”

    小眼睛接话道:“管他们干什么, 没枪没刀的,直接赶出去, 还敢来和我们硬碰硬?”

    他们不在意这些年轻人离开以后会怎么样。

    如果是那群年轻人打赢了, 估计他们早没命了, 做事之前想想后果, 做了就得承担。

    “严哥吃的啥?”大胡子鼻头嗅了嗅, 他们最近吃的好了许多, 有米饭有咸菜,但更多就没了, 米饭可是好东西,现在多少大城的城主都吃不起,他们也没什么不知足的,大胡子一脸羡慕,“真香。”

    小眼睛小声说:“是郑雪给严哥端了一碗红烧肉过来。”

    大胡子睁大眼睛:“哪儿来的肉?不是,她也看上咱们严哥了?”

    小眼睛:“你是不是傻?她哪儿来的肉?再说了, 她还能跟柏易去争?肯定是柏易让她帮忙端过来的。”

    “你刚刚没见到那肉,糖色炒的好极了,上好的五花肉。”小眼睛吸溜着口水,“配着那香味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那肉端过来的时候,把碗都堆得冒了个尖,红彤彤的,猪皮晶莹剔透,肥瘦相间,像拿筷子一戳就能散似的,一看就煮透了,要是吃一口,估计皮肉瞬间就能化在嘴里。

    红烧肉就是有肥有瘦才好,肥的太腻,瘦的太柴,只有上好的五花肉用好手艺做出来,才能做到口齿留香,就是空口吃,也不觉得腻味。

    严凌眼前就摆着这样一碗红烧肉,旁边的兄弟们眼神像饿狼一样紧盯着那碗肉,手上的筷子都在蠢蠢欲动,似乎只等严凌说一声“你们也吃”,他们就能抄起筷子下战场。

    人活一世,最基础的追求就是吃穿住行,吃排第一位,也不怪他们眼冒绿光。

    然而一向没有口腹之欲的严凌这次却没有让他们把肉端过去分。

    而是自己夹起了一筷子,肉在筷子上颤巍巍地抖了两下,严凌咬下第一口,吃到的是一层已经软糯的猪皮,不怎么有嚼劲,可是非常香,在嘴里很快就没了,肉也是,肥瘦相间的肉吃到嘴里,还没咂摸出味道,就滑下了喉管。

    于是这一晚冒尖的红烧肉,严凌一个人吃干净了。

    只剩下身边一群大汉羡慕嫉妒恨地看着他。

    “要是有人因为喜欢我,天天给我送好吃的,还有肉,我早就把自己洗干净送他床上去了。”小弟咬着嘴唇,忍耐住口水,望眼欲穿地看着严凌的方向。

    另一个小弟:“别想太多,你是有老大帅还是有老大厉害?”

    小弟不乐意了:“说不定有人就喜欢我这个风格的,能慧眼识英雄。”

    旁边的人做了个呕吐的姿态。

    柏易休养了一周,总算可以自由行走了,他自己也担心落下后遗症,所以不用别人提醒,自己也很注意,虽然现在走路还是有些拐,但很轻微,轻易看不出来,再过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全康复。

    “你在做什么?”郑雪看柏易在厨房忙活,现在又不是饭点,就奇怪的问了一句。

    她们这些女人平时除了种种地以外,就是干手工活,编藤框或缝衣服,还要织毛衣,预备着冬天穿,现在成衣不多了,衣服也是物资,早几年就被搜刮干净,现在想要一件新衣服,那才是比登天还难。

    有些大城能储存几仓库的衣服。

    只要有用的东西,都有人要。

    没人管是不是必需品。

    倒是毛线拿的不多,成衣方便,毛线又占地方又不能确定有人织,多数人会织个围巾手套,不一定会衣服。

    眼看着秋老虎来了,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要入冬。

    末日的冬天难熬,几乎年年都要死不少人,保暖衣物越多越好,哪怕穿着行动不方便,也比丢了命强。

    柏易在烤饼,最简单的干饼,在常温下能放一两个月,算是从古至今都很流行的干粮。

    郑雪走近了一看,奇怪道:“你做这个干嘛?”

    柏易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冬天要到了,城墙进度太慢,估计严凌他们要出去找人回来了。”

    冬天哪里都不好过,于是抢匪团就会变多,想在冬天之前把城墙弄好,就需要更多的人手。

    好在这个镇子很小,只有一条街,还是有希望在入冬前把城墙弄出来的。

    郑雪:“我会烤麻花,要吗?”

    柏易笑道:“好啊,咱俩一起。”

    郑雪看着柏易的笑脸,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温柔起来,她觉得柏易大约天生就是不会发火的人,他总是这样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既不爱生气,也不会找茬,面对谁都是一个样,不攀高不踩低。

    对别人什么样,对她也是什么样。

    这样的品质难得,她活到这么大也没见过几个这样的人。

    “你天天给他送饭,也没见他过来看看你。”郑雪一边揉面一边替柏易不值,她简直把自己当成柏易的姐姐了,就是对亲弟弟,也不见有这么关心,“男人都是臭东西,你离得近了,他就把自己当根葱,你离得远,他才追上来。”

    “我跟你说,你就不能对他这么好,你现在对他这么好,以后真在一起了怎么办?”

    柏易脸上沾了点面粉,不甚在意地说:“那我能对他更好。”

    郑雪一脸无奈,说道:“别让自己受伤就成。”

    他是她在这里遇到的第一个人,无私的收留了她和浩浩,给他们吃的,没有打骂和侮辱,也没有高高在上,他总是那副平常模样,相处的时间久了,就觉得他是个表里如一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多么难能可见,多么珍贵?

    她怕柏易被严凌伤了心,怕一个珍贵的人被一段感情给毁了。

    柏易不知道她的想法,也不知道她在为自己操心,只是看着锅边,管着火。

    这个烤饼是他以前做出来当零食吃的,很硬,很耐放,想吃的时候用刀切下来一点,就着水就能吃,虽然硬和干,但很香,里面的面放了糖,烤的火候也很重要。

    最好火候烤出来,饼皮焦黄,里面的饼芯却是白的,吃着不仅有嚼劲,还有甜味,外面的饼皮很干,里面的饼芯却是湿润的。

    不过在家里做有烤箱,在这里做只能用灶台,把饼贴在锅边,用小火慢慢烘,不然掌握不好。

    郑雪烤麻花就简单一些,她手艺一般,但因为面好,火候没过,烤出来的麻花又香又脆,就是不怎么耐放,这样的麻花三天就要泛潮变软,要吃只能马上吃,新鲜烤出来的最香。

    郑雪很遗憾:“就是没有芝麻,不然炒了撒上去就香。”

    她想起了末日还没来临的时候,除了工作以外,她也会在家里做点吃的,每天的生活很简单,但是很满足。

    柏易吃了一根麻花,朝郑雪笑:“很香,好吃。”

    于是麻花就成了当天的慰问品,严凌的人现在已经不种地了,全是身富力强的年轻男人,都去建城墙去了,水泥和砖块不难找,附近的村镇寻一寻就能拉回来不少,就是没有车,只能用人力拉。

    这群男人现在是天没亮就出门,天黑了才休息,但没有一个人叫苦。

    有什么苦的?现在有吃有喝,破了的衣服还有人补,每天虽然要干重活,但是以前不干活的时候也不轻松,有一个地方可以停下来,兄弟们聚在一起,不用担心明天吃什么,多好的日子?

    柏易腿还没好,所以不用干活,等他腿好全了,就能自己决定要干什么。

    不过到时候估计城墙已经建好了,地里又不需要太多人,只能看到时候有没有什么新的工作岗位。

    虽然现在柏易不干活,但也没人看他不爽,毕竟镇子里的物资都是他的,没有他,也就没有白米饭和面条,没有种地的工具,也没有最重要的药物。

    他们也认可柏易的胆量,敢孤身一人追上山,这样的胆量常人没几个有。

    就是磊子都觉得,虽然自己是异性恋,但如果有人像柏易对严凌一样对自己,说不定自己也能弯一弯。

    磊子从柏易手里接过竹篮,掀开布看了一眼,发现是一篮子的麻花。

    还泛着香气,他舌头抵着上颚,就怕口水流出来,当着一群小弟的面,太难看了。

    “郑姐做的,让你们都吃。”柏易笑着说,“不要放久了,趁着新鲜吃才香脆,放两天就要软了。”

    磊子只能说短句:“好,谢谢。”

    柏易:“不客气,不要忘记给严凌拿点。”

    这才是你的目的吧?怪不得自己过来走一趟。

    磊子看着柏易走远,心底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他自觉长得也不比严凌差啊,怎么他就没碰到个这样的?

    天天有好吃的,他不在乎对方带把!

    “明天就走?”柏易借着送烤饼的理由坐到严凌身边,严凌东奔西跑惯了,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这就更显得坐在他身边的柏易白。

    柏易皱着眉:“这几天都有云,我担心明后两天都要下雨。”

    现在没了天气预报,关于天气只能自己推测。

    然而严凌主意已定,不为外物所转移,他没有看柏易,只看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兄弟们:“早点出发更好。”

    柏易知道自己劝不住他:“带点厚衣服,如果提前降温你们就快点回来。”

    严凌点头:“知道。”

    柏易看着严凌,严凌能感觉到柏易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

    他不知道柏易爱他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或许不回应才是最好的。

    只在乎自己才是最好的。

    严凌忽然说:“以后不管你遇上谁,都要先为自己打算。”

    他转过头看着柏易,柏易脸上依旧带着笑,他见过很多脸上带笑的人,温柔的,憨厚的,各式各样的人,但他们温柔外表下,都有一颗与常人无异的心。

    没有真正无私的人,也没有真正温柔和善的人。

    但严凌越来越不确定了。

    柏易就像是本不该存在的人,他是这个残忍世界中的异类。

    严凌忽然站起来:“我走了。”

    柏易微笑道:“注意安全,我在这儿等你。”

    严凌离开前,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

    可他已经不敢握住柏易伸出来的手了,死去的父母,愿意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成了他心底触碰不得痛,他不能再去承受一次同样的痛。

    也不想让对方承受。

    或许有一天他就会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死在一次极为平常的械|斗中,死在一个平凡的日子。

    不该有人等他,不该有人为他伤心。

    当天下午,严凌领着人走了,他们不能在白天赶路,晚上虽然冷,但是比起白天的紫外线好得多,他们每个人都背着巨大的背包,里面放着干粮和衣物,上面捆着帐篷,还装着手电筒。

    大胡子和小眼睛留下了,他们五个人要留在镇子里,保护这个镇子不被外人入|侵。

    柏易想跟着严凌他们一起出去,可被无情拒绝的次数多了,他也放弃了。

    只希望严凌能平安回来,如果到了时间还没回来,他就去找他。

    大胡子他们倒是对严凌很有信心。

    “严哥很厉害的,你别替他担心。”大胡子笑嘻嘻地说,“以前没枪,咱们只有几把刀,全靠严哥我们才能活下来。”

    “严哥跟我们不一样,他一个能打十个,下手特狠,但可从来不揍我们这些兄弟。”

    小眼睛一边吃着柏易煮的面,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严哥看起来不近人情,其实挺重情的。”

    “去年我们死了六个兄弟,严哥亲手给他们挖的坟,好几周都不说话。”

    重情的人才是活得最累的人,柏易比谁都知道这个道理。

    他一直是个薄情的人,看似体贴细腻,实在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没什么能让他后悔懊恼,他活得轻松极了。

    小眼睛喝完最后一口面汤:“我当时就想,哪天我死了,有严哥在,我肯定不能暴尸荒野。”

    小眼睛:“你要是真把严哥追到手了,他肯定对你好。”

    末日来了以后,以前的约定俗成就消失了,人们不再觉得同性恋不符合自然规律,不再觉得同性恋有病,每个人都忙着为生活奔波,实在没有时间去管别人家的事。

    甚至不少人觉得两个男人搭伙过日子很不错,毕竟两个都是壮劳力,能做不少事,彼此都能轻松不少。

    小眼睛就觉得找个男人不错,他也没想过找个女人组建家庭,他给不起那玩意,也不觉得自己有本事养活一个孩子。

    柏易也发现了,他们找男性伴侣,不一定是因为喜欢男人,而是因为跟男人在一起既可以解决生理需求,又可以减轻压力和负担,不用担心自己死后伴侣怎么办,没有后顾之忧。

    准确的说,他们只是在权衡利弊,而不是靠感情。

    大胡子翻了个白眼:“我还是要找女人,以前是没条件,现在咱们在这儿生活,我娶个老婆,一起干活,等生了孩子,我就有个家了。”

    小眼睛嘟嘟囔囔不说话。

    柏易看出来了,小眼睛估计早就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大胡子。

    可惜大胡子对他没兴趣,抛媚眼给瞎子看。

    不过他并不为小眼睛感到难过,因为小眼睛选择大胡子也不是因为对大胡子动了真感情。

    只是因为大胡子是他身边最适合做伴侣的人。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直白的不加掩饰。

    平时柏易也会去种地,不过因为地少,半天时间就把活干完了,有时候一天都没活干。

    土豆和红薯不需要太精心的照料,柏易就拿出种子,在一小片地上种了点白菜,一个月左右就能采摘,到时候做成酸菜,冬天桌上也就多了一道下饭菜。

    柏易倒是很想多弄点土出来,然而太扎眼,只能作罢。

    有时候柏易也会和他们一起去整理地窖,这里存放的都是冬天的食物,地窖是镇子里原本就有的,用的水泥,四周都很平整,比起没有用水泥的地窖来得干净干燥,里面堆满了塑料包装挂面等等耐放的食物。

    还包括一大堆方便面,以及一些调味料。

    看着地窖里的东西,这里的人都能得到抚慰。

    有食物,食物很多,足够他们度过一个冬天,这怎么不让他们快乐呢?

    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然而冬天除了衣物取暖以外,就是烧柴取暖,这里没有炕,烧柴气味又大,但是又没有地方买碳,更别说煤了。

    “白天可以在院子里烧火盆烤火。”郑雪倒是不当回事,她前几个冬天都是这么过来的,有时候连柴火都没得烤,她一边闷着红薯一边说,“晚上就跟人一起睡,两个人睡就没那么冷。”

    郑雪:“多盖几床被子,别穿厚睡衣,两个人挨近一点就行了。”

    郑雪笑着说:“要是有爱人就最好,不穿衣服抱在一起,那最暖和。”

    她在调侃柏易。

    然而柏易脸一点不红,很认真地点头说:“这办法不错。”

    郑雪难道活泼了一点,她挤眉弄眼地对柏易说:“严哥一身腱子肉,肯定暖和。”

    柏易:“……你说的对。”

    不能想,一想柏易的心就热了。

    他会想象那样的场景,他们在一个被窝里聊天说话。

    或许还会干一点别的事……

    对素了这么久,又正值壮年的柏易来说,这刺激太大,想想都受不了。

    柏易笑道:“等严凌平安回来再说吧。”

    郑雪:“也是,到时候再说吧。”

    在白天休息,晚上赶路的生活过了一周后,严凌终于带着人来到了一座大城,这座大城原本是个县城,跟镇或村完全不能比,而且这里有水源,是地下水非常充沛的地方,所以人口也很多。

    人口一多,这个城就迅速混乱了起来,秩序也变了许多。

    还兴起了一些生意——可以用物资换取想换的任何物品。

    包括人。

    “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价。”原本在这里生活过的小弟说,“不过也不会太贵,别看这城大,说起来还有地下水,其实早就快干了。”

    “这么多人,靠那点收集的盆栽土是养不活的。”

    这个城能给别的城提供劳力,可以租借,也可以直接买断。

    一般也没人会租借,租借总有还的一天,不还就有一场恶战,但如果还了,那就是把自己城的秘密拱手给人看,危险系数太大。

    进城不算难,他们只要用物品抵押,登记人数和每个人的一些特征,再付一笔入城费就可以进去了。

    入城费也不是钱,就是物资,食物水或者衣物等等都可以。

    他们就给了二十个干饼,算是大手笔了,毕竟是白面做的,现在能吃上白面的,都是一个大城的管理层,还得是顶层。

    负责登记的人是绝不会把这些饼上交的,他们也不用担心引人瞩目。

    严凌走在县城的路上,这里许多人都找不到活干,没有活就没有食物,只能靠偶尔找到的一些活挣取口粮,省着点吃,因此一路上都看不到身材健壮的人,全都瘦的皮包骨头,一脸惶然,在看到严凌一行人的时候,路人们都选择了躲避,离他们远远的。

    街边还有年纪小的孩子,顶这个大脑袋和水肿的肚子,正光着脚丫到处跑,如果有人看他们可怜就会分给他们一些食物,所以他们的父母不会阻止他们在街上跑。

    因为没有汽车,所以在街上也不用担心危险。

    更不必担心人贩子——这么小的孩子干不了活,还要用粮食养,人贩子都不要。

    严凌他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景,这个大城已经算不错了,至少路边没有死人。

    他们去过别的城,路边有已经腐烂的尸体,上面爬满了苍蝇,人们走在路上如同行尸走肉,这里的人虽然也瘦弱不堪,但总比行尸走肉好上一些。

    “严哥,咱们这次换多少人回去?”

    严凌:“一百人。”

    他们手里有枪,一百人还管的下来,再多,就要担心里面有人起坏心思了。

    磊子问:“严哥,要不在这儿多待几天。”

    毕竟是大城,还是有些娱乐活动的。

    然而严凌却神情冷漠的说:“办完事就回去。”

    他出来的时间越长,就越担心,只有大胡子他们五个人留在镇上,如果遇到危险怎么办?

    如果他回去的时候,那个人没有等他。

    又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还是三十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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