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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杀狼探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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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多钱和李多银还在和雷家三姐妹调戏的笑着,那个李多金可能把精给射完了,他一边用树叶围着自己在身下,一边走出来,对雷家的三个姐妹说:

    “莫笑、莫语、莫愁,你们啊,我看你们父亲把你们的名字取错了。叫你莫笑的,你偏爱笑人家;叫你莫语的,你偏话多;叫你莫愁的,你偏犯愁!

    我们兄弟,是正常的男人,那凌天宇有两个女人可以搞,我们当然也要有两个女人搞啊,不然,我们多没面子,身体上也受不了啊。

    再说了,我觉得要和你们结婚的,叫你们跟我们一起搞,你们不愿意呀!我不和她们搞,和谁搞呢?

    而且,我跟她们说好了,一人一千万回到香港就分手,以后搞一次,给一千,这多划算,还不用结婚,这可比搞你们节约多了呢。”

    凌天宇见时间差不多了,骂道:“好了,李多金,你在绕口令吗?这么罗嗦八嗦的。你和你的两个兄弟,守住侧面;女人们站在石头上,我绕到它们后面,给它们来个围而歼灭之,哈马上准备进攻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李多金武功没凌天宇强,人没凌天宇聪明,他现在,也不想做老大了,觉得做副手,还省心得多,反正,一切有凌天宇罩着。

    所以,李多金立即答道:“是,凌老大。兄弟们,大家各就各位,按昨天说的,全部抄伙,上啊。”

    凌天宇飞到狼群后方的礁石上,狼群并没有发现,它们的杀星已悄悄临近,还在那习惯性的守在石下,也不上攻。

    原来的大石头上,留了两个女人在那里,就像往常睡觉站岗一样,其他的人,却悄悄的向狼形成了包围之势。

    最近,他们早就准备了打狼了工具,凌天宇负责杀光狼,其他人,只要用东西挡住,不要狼跑就行。而那个东西,就是干柴做的一个圆球。

    攻击开始,十二个巨大的圆球,用火捻子(干草做的,可以暂时性的隐藏火源在手上,用时一吹,就燃,所以,并没有狼发现。)点上后,在狼四周滚动,惊得狼群哇哇乱叫。

    凌天宇用一个木棒,一棒爆一条狼的头,瞬间,就打死二十多头。

    这狼群一个有四十多头狼,狼王是一只黄色毛发的狼,其实,严格的说,这些狼,并不是天生的狼,可能是以前的跑海人带出来的狗,在海里遇难,经过漂流,和这个岛屿上的野狼杂配生出来,他们既有狼的聪明,还有狗的那种欺软性硬的本性。

    不过,凌天宇这种人,早就懂得,你对恶人(装逼的人)善良手软,那么恶人不会感激你,他们只有恨你,因为,他们的人生观,还是自私的。

    反而,你对恶人凶狠,那么,恶人才会尊重你,敬畏你。

    所以,凌天宇豪不留情,一棒棒的打向狼头,那只狼王好像知道在劫难逃,立即伏在地上,做出一脸忠诚的狗样。

    凌天宇斩草除根,哪会被这种阴险动物的表相迷惑?他一棒下去,解决狼王。

    这一战,由于凌天宇的武功很威风,所以,完成了很顺利。

    这里狼群的狼的全死了,却从树林里跑出了一群小狼来。

    原来,大狼出来打猎,小狼也全部躲在树林边上,现在,它们见到它们的父母,被人类打死,都慌张的跑了过来。

    小狼,就像小狗一样,胖乎乎,好可爱,对于凌天宇这种,不忍心杀海豚的人,又哪会忍心杀小狗狗啊?

    李多金他们的火球灭了,指着在地上嗅着死狼的小狼问:“它们,要不要全暂草除根?”

    凌天宇想了下,这个岛屿上,既然有狼的种类,因该就有一个生物圈,若是把狼灭了,这个生特链上的重要一环没有了,也许,会影响这个岛屿的生态环境。

    于是,凌天宇说:“反正我们没狗,杀掉一些,留下一两条,自己喂着玩吧。”

    李多金高兴的捡了一条小狼狗,可是,想着没有奶喂它们,李多金就捡了一条大一点的狼狗,其于的女人,想着岛上喂个小动物,要闹热一些,所以,也都拴了一两条。

    那些狼狗崽也算很乖,居然听话的让人抱着。

    其他的狼尸体,留下了几块肉烤来吃,其于的,全丢在一个天然的大土坑里,在上面丢了石头进去,就给埋了。

    这里是热带,狼的尸体会发臭,如果腐烂了,还会带来疾病,所以,要埋掉。

    第二天,凌天宇就准备去探岛,他的轻功很好,所以,也不用要人陪着,他一人用轻功,很快就可探查完的。

    首先,凌天宇飞身到了岛屿上的最高处,那里是一座火山口,温度很高,好像是活火山,随时会喷发一样。

    火山口下,就是十几平方公里的陆地了,全部郁郁葱葱的长满了绿色植物。

    显然,这个岛屿是火山喷发后,岩浆堆积而成的,随着年生月久,慢慢在表面,有了植物,有了动物,才有了今天的宜居环境。

    大概地貌知道后,凌天宇就要探下些树林里,有些什么特产了,首要任务,凌天宇是要解决淡水的问题。

    虽然,椰汁喝着甘美万分,但是,水果吃多了,还是想喝白水啊。

    凌天宇运起轻功,进了树林,里面树林高大,只有一些阳光,透过树叶射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一个的光斑,勉强可以看得清里面的环境。

    在这种闷热的树林行走,简直就是折磨,那林中空气非常湿润,带着一股植物腐烂的气息,虽然并不是特别难闻,但也说不上好闻。

    幸好,凌天宇有武功,走路不太困难。

    没走多远,凌天宇就在地上看到很多好多的蘑菇,就在前面不远处,还有一棵倒下的热带树,那腐烂变质的树身上,长满了一簇簇的蘑菇,周围还有不少又大又肥的木耳。

    虽说这些蘑菇看起来颜色并不鲜艳,也许是没有毒的,但是,凌天宇并不敢冒险采蘑菇,每个人,都有精通的专区,而凌天宇,恰好不精通磨菇和毒物,他也就没敢摘。

    只不过,凌天宇倒是把树上的木耳摘了个七七八八,剩下一堆小木耳没有动,也算是给这些木耳留个再发展的余地了,没有对木耳进行斩草除根。

    有了木耳这个菜,凌天宇就想着,等下用石头,打一口石锅出来,凭他的武功,把一块石头掏成一个锅的样子,也不是难事。

    再把锅身打磨一下,找到水了,就勉强可以煮东西了,当然,用石头锅要炒东西还不行,干烧石头,石头会裂开的。

    “哈,真是开门红啊!这些木耳大概有个十几斤了,煮了后,可以炖一些狼狗肉,那可是美味啊!”凌天宇想着都流口水。

    凌天宇自言自语的想:“为了以后能吃到更多的木耳,自己是不是该想办法培养种植一下,做个长远打算呢?可是这玩意该怎么养呢?算了,就留下这些小个儿的做种,他们应该会再发的吧。”

    凌天宇没有养殖栽种方面的技术,他想了良久,还是决定,以后时常来树林转转,说不定会有更多的木耳长出来。

    反正,自己这些人,什么时候走得了都不知道,现在,他还是要去找水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