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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南天则闭着双眼,从背后抱着她,使自己能和她紧密地融合在一块,贪婪地享受疯狂暴风雨过后的安详,宁静地等候抽动的快感过去。
过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他移动他的身躯,退出她的体内,然后将脸靠近她的小腹,沿着她细腻的肌肤,一寸寸地轻咬上去。他滑过她的肌肤,吮着她甜美的乳尖,呼吸乳沟间的乳香,然后贴住她的嘴唇,咬住她含糊不清的舌头,最后是发烫的脸颊。
“你喜欢我吗?”媚娘突然睁开眼睛,喘息地问他。“嗯”“非常喜欢吗?”媚娘反过来轻轻地咬着燕南天的耳垂。“嗯”“这个你爱我吗?”
她还是紧追不舍。燕南天没有回答,连一个字都没有。“嗯?”她故意逼他。燕南天还是沉默。
“那么你爱你的姐姐吗?还是爱宫主夫人?”媚娘像是随口说出来,燕南天惊恐地睁大眼睛,好像被五雷轰顶一样。
媚娘挣脱他搂住的肩膀,走下床来,拾起她的衣服,看着雪白的身子被一件件衣服掩盖住时,燕南天脑中只有一片空白。
此时他的心扑通地跳着,双脚如同钉在床上一样一动也动不了,整个思绪乱成一片。“公子,找个好人家的姑娘成亲吧,那样你会幸福的。”
媚娘的眼神里充满忧郁“你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你是人中之龙,你没有权利就这样自己把自己毁掉。”
“公子,只要你过得好,我就心满意足了。”过了很久,媚娘深情地望了燕南天最后一眼,慢慢地转身,消失在门外。“成亲幸福”燕南天喃喃的自己念着,陷入一片迷茫之中。
第二天的清晨,媚娘从移花宫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只言词组都没有留下。她带走了她在移花宫里的一切,包括她的爱。十年风雨,媚娘怀着对燕南天不渝的爱,对他付出了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全部。她希望他幸福,希望他快乐,但是却不能容忍他在不伦的欲望中沉沦、颓废,毁了自己的前途,毁了自己的一生。
她已经选定了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去完成她最后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离开,能够警醒燕南天,让他奋发图进。
没有什么比燕南天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更让她高兴,如果燕南天能够自新自立,那么她的出走就是有价值的,她情愿孤独一生。
燕南天对于媚娘的不辞而别,犹如天塌地陷。一连几天,他完全处于发疯的境地,一会儿跑到湖边,一会儿登上后山,有时也会静静地在自己的屋里坐上几个时辰,一动也不动,就像变成了木偶一样。
他是一个性格率直而善良的人,他觉得和媚娘在一起的这十年时光,自己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可以使她眷恋的东西。他是不爱她,真的不爱她,但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却是很难有东西可以比拟的。
现在,他失去了她,他的生活中也从此失去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媚娘离开后的第十天,燕南天已经放弃了寻找。
他骑着他的汗血宝马,来到襄阳城中。他的目的地是闹市中心最大的酒楼,上面悬挂着“迎宾楼”的牌子,是名家的手笔,显得很有气势。
往来的客人熙熙攘攘,楼里已经高朋满座。现在燕南天是这里的常客。他以前很少独自一个人在外面喝闷酒,但是现在每天都要在这里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由人抬着送回移花宫里。媚娘的离去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他不敢去面对现实。
也不知道要怎样去面对现实。只有酒酒能减轻他的痛苦,酒能使他忘掉一切。燕南天跳下马,早有店里的掌柜亲自迎了出来。
“哟,是燕公子!您的座位已经给您预备好了,就等着您来呢!”那种吧儿狗一样的神情举止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但是燕南天觉得浑身不自在,讨厌地皱了皱眉。
“酒!”他丢给掌柜的一锭沉甸甸的银子,只说了一个字。看到钱,掌柜的连骨头都要酥软下来,连声道:“有有有,上等的好酒已经预备好了!”燕南天面无表情,跟着他走进门口。
客人们自顾自的喝酒聊天,猜拳行令,大声谈笑,很少有人注意到门口进来的是什么人。偶尔也有人瞥见燕南天,一眼认出了他的身份,立刻点头哈腰的向他致礼。燕南天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由掌柜的领着,上了二楼的单间雅座。掌柜的堆起笑脸说:“公子您不喜欢吵闹,就在这里将就一下好了。”
燕南天点点头,刚坐下来,已经有店小二送上了三壶美酒,两样小菜。“你们下去吧,没事不要来烦我。”燕南天看也不看他们,斟满一杯酒,一饮而尽。
“是是是!公子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随叫随到!”掌柜的和店小二恭恭敬敬地施着礼,退了出去。
燕南天的脸上浮起冷笑,又饮尽第二杯酒。移花宫公子的身份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吗?他倒宁愿自己是一个普通人,那样也许会生活得更快乐些。至少,媚娘不会离开他他天真地以为,是自己的特殊身份逼走了媚娘,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错。
他以前是那样爱笑,现在却已经不知道怎样去笑。酒入愁肠,燕南天深锁眉头,似乎觉得更难过了,这时候,外头忽然变得嘈杂,满街人声鼎沸,店铺关门,小贩收摊,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燕南天的思绪被打断,疑惑地把头伸出窗外,看看街上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当他看到楼下的情景,白净的脸上青筋暴胀,一双眼睛睁得圆溜溜的,显然是气愤已极。
原来有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公子,带着四个膘肥体壮、面目狰狞的家奴,一路走过来。那少爷手里拿把硕大的檀香木折扇,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活像一只钻出窝的大黄蜂,让人看了直恶心。
一个家奴的手里,还牵着条彪悍凶猛的恶犬,恶犬仗着主人的威风,龇着獠牙,不停地叫唤,吓得胆小的路人直往两旁躲。
那少爷一眼瞅见了在酒楼门口卖花的小姑娘,嘿嘿一乐,叫家奴牵过恶犬,对恶犬指指小姑娘,那恶犬忽的一下扑过去,小姑娘摔倒在台阶上,手掌磨出了鲜血。那恶犬却叼起她蓝中的花束,又纵身蹿回主子身边,不住地摇尾乞功。
小姑娘痛苦地大声哭泣着,那少爷却哈哈一阵狂笑,掏出些狗食扔给恶犬。围观的人群虽然气愤,但是又不敢作声,只有眼睁睁看那恶少拿着花儿扬长而去。燕南天一向疾恶如仇,在酒楼上见此光景,早气得心中冒火,浑身骨节咔咔发响。
这是什么世道!光天化日,朗朗干坤,竟然欺侮一个小姑娘,周围这么多人,也没一个敢吱声的,可见这个恶少依仗权势、肆无忌惮,霸道到何种地步!
自己练就一身武功,不能行侠仗义、铲恶除奸,又有何用?燕南天憋不住满腔怒火,狠狠一拍桌子,就想跳下楼去教训那欺凌良善的恶人,这时候人群中忽然有一个白影飞了出来,一个“燕子抄水”翩翩如一只蝴蝶,落下去拦住了恶少的路。
这恶少乃是襄阳城中的一霸,名叫花飞,是襄阳守将花天庆之子。其娘舅李高在朝官居二品,拉帮结派,很有势力,地方上的大小官吏,在李高面前一个个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花飞倚仗父亲和舅舅的权势,在襄阳一带横行无忌,无法无天,从来没人敢管,人送外号“花蜂子”花蜂子洋洋自得正往前走,万没想到竟会有人敢拦他的去路。白影停处,是一个美貌的女子。
花蜂子凝目打量了一番那个女子,不由看得眼都直了,他满以为拦住他去路之人,不是三头六臂的哪咤,也是身高丈二的金刚,谁想到有胆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竟是位盈盈弱女!
燕南天的眼光也被吸引过去,他在心里好奇地想着,看穿着打扮,那女子并不像是江湖中人。也许是生性温柔,也许是幼承闺训,那女子即便发怒,也显得十分温和。
和燕南天在移花宫里见过的所有美女都不同,那女子有一种超尘脱俗的气质,她似乎很自信,但是她那一双明眸却简直像寒光闪闪的利剑,盯着花蜂子,仿佛能刺穿他的心,扎透他的肺!
花蜂子也让这股凛然之气给震慑了,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但他又很快定住了神。他作恶惯了,谁都不放在眼里,哪能怕个女流之辈?何况,对方还是个千里挑一的美女花蜂子睁大一双闪着血丝的眼睛,凑近前淫邪地笑着说:“哟,哪来的小娘们?长得挺俊呢!
怎么?想跟大爷玩玩不是?过来呀!”说着,他用扇子去戳姑娘洁玉般的脸蛋儿。姑娘并不答话,微微一笑,千娇百媚,似乎有倾倒众生的魔力,花蜂子禁不住从头到脚都酥麻了半边。
姑娘突然身子一侧,伸玉手一把抓住花蜂子的手腕子,稍稍用了几成力道,花蜂子只觉得手腕就像被钳子夹住一般,疼得直咧嘴。
姑娘往前一掇,把这小子送出几步开外,这小子就象只被打断了脊梁的癞皮狗趴在了地上。花蜂子连声“哎哟”瞪了几个打手一眼,大骂道:“狗奴才!老子被人打了,还愣着干嘛?还不快给我上!”
有两个恶奴登时面露狞光,从左右两侧包抄了过来,那条凶犬也立刻蹿过来,狂吠着,带着一种坚决的敌意向她露出它那尖利雪白的牙齿。燕南天感到更有兴趣了,现在那个姑娘的一举一动已经完全吸引了他,几乎令他忘记了此前心中的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