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时光漫长,光阴散场 > 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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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歆媛在厕所外面等我,我解决以后,她扶我出去坐到沙发上。沙发柔软,我们坐下去的时候陷下去一小块。

    这张棕色皮质沙发是瞿歆媛挑的,这里所有摆设都是她挑的,却一点不是她那样明快的样子,更符合迟曦来的气质一些,家具颜色俱都沉稳低调,装修十分简单,不像一间住所,倒很适合当避难居。

    瞿歆媛为我和她都倒了一杯水,水杯落在茶几面上发出敲击的清音,水面在杯子里荡起波澜,层层叠叠漾开来,她低声告诉我过去的事情。听起来久远得像要扫一扫灰尘,却根本只是两个小孩子各自在黑夜里挣扎的沉沉往事。

    瞿歆媛很早就认识迟曦来,大概十四五岁,她就认识了迟曦来。那时候迟曦来也就十岁出头吧,只是一个想要读书读不起在理发店打零工的男孩子。他们年龄很小而生活很混乱,他们都记不清真实情况了,不记得真实年岁,不记得那一年的年份,只记得当时的事情,因为害怕畏惧却逼迫自己去面对,那份心情也就格外记得深刻。

    她那时候是洗头妹,发廊叫阿兰阿红什么的,都是些昏昏黄黄、迷迷蒙蒙的颜色,那自然做那行的,未成年的女孩子嘛,自然年轻水嫩活泼,也自然客人更加喜欢。她彼时人气高涨,一不小心她运气大好,发达了,居然钓到了一个有钱的老板,有了固定客户以后,日子就变得十分好过了。

    迟曦来偷钱,把那个老板的钱给偷了,差点没给人废了手,可是他当时居然反过来把对方的人给废了,他那时候那么小,就那么狠厉,所以那个老板有心就留下了他,一步一步地培养他,又小,觉得很可以培养成“自己人”,一直以来都是很可信任的小弟。

    她叙述中我便想起来那次,迟曦来在我面前酩酊,他对我说过,他偷钱的事情。他那时候还是想要读书的,为了自我保护,抢过了人家的刀,劈了对方,得到了一次机会。我没有想过那时候,他那么小,那么小。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每个动作,每个细节。所以那时候,他一定是很害怕。

    那是他得到的机会,是他自己搏命挣来的,可是这是他要的机会吗?为他打开的门,究竟是通往不同地位的天堂,还是终于打发到不见天日的地狱?他说书本上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让他很痛苦。他学到,钱是赚出来的,不是偷出来的。可是他今日所做的事情,早就与学校里所教的仁义礼智信相去甚远。他想要学会的道理和他会的,是完全不同两种东西。他从一开始的挣扎到后来的得心应手,最终还是变成了今天的迟曦来。

    命运与理想彼此反叛了一千一百次,常年背道而驰,各自飞驰,就这样,怎么都回不到自己想要的样子了。

    我问瞿歆媛:“后来,是那个老板把迟曦来扶植成今天这样了吗?”

    瞿歆媛听到就笑了起来,像听了个笑话,过了片刻却淡淡地笑,笑得我脊背发寒:“难道你这么认为?”我无法回答她。

    是啊,迟曦来是什么人。他就算是一棵树,也是自己选择落脚土地,扎根下去就狠命吸收周围养分。心狠手辣、无所不为,他是什么人。

    “迟曦来那时候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快野心勃勃。他学会了那个男人的一切,能打人,会算计。小孩子成长起来总是惊人的,他被教导要对养大自己的人忠诚,却一直眼睁睁看着的,都是些血腥肮脏的,是报复和背叛。入目是整个团会的人互相背叛,他哪里学得会忠诚?倒是人人都学会了对自己忠诚。”

    人都学会了对自己忠诚。瞿歆媛说的一点错也没有。

    她扫了我一眼,拨弄了一下脸侧的卷发,笑道:“你以为,他今天所得到的一切都是依靠别人的手吗?那他就成为不了今天赫赫有名的迟曦来了。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争取、自己抢来夺来的。他可算天赋异禀,太知道怎么去得到,知道如何毁灭,也知道如何守住这一切。这才是……他有些可怕的地方。”她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条中华,我没想到女人会喜欢抽中华,她看了看我,我摇头表示不要,她给自己点燃了,吸了一口,又吐出来,才继续说下去。

    “那个男人是真他妈的爱我啊,以后我也没有遇到过那么掏心掏肺对我的人了,再也没有人那么爱我了。可是,我还是把他给杀了……可是亲手杀掉的哦。世界上有一种爱是痛苦,就算他再爱你也是你的痛苦。但是他却是我最值得纪念的一个男人,没有人会比他更爱我,他是真的爱我。”瞿歆媛一再重复申诉,脸上浮现出悲凉的温柔。

    眼前这个女人,把她认为是最爱自己的人……杀死了。她当时或许不知道那个人对自己深情如许,等到日后经历颇多,她终于看明白了,那个人对自己的感情厚重,但她竟然还是一脸的不后悔,只有一丝怀缅,却没有半分悔意。我相信,即使现在让她再来一次,她仍旧会杀了他,毫不犹豫。

    我垂下眼睛。

    “他对我占有欲很强,虽然一点都不肯伤害我。但那时候根本不会允许我和任何人说话。男人自然不可以,女人竟然都不行。所以我都快被逼疯了。”瞿歆媛眯着眼又吸了口烟,笑了起来,“可是这中间,他却没有限制小孩子。他忘记了。”看到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在桌上拿着水晶烟灰缸弹了弹烟灰,给了我那个答案,“所以呢,事情发展也很自然,如你所想,我就还是偷偷摸摸和迟曦来勾搭上了,很顺利。他虽然小,很年轻,花样百出,对那时的我来说很有趣很刺激。”

    “而迟曦来呢,却永远不是会安分的一个人。我脚趾头都知道这臭小子在打什么主意,他绝对不是看上我了。他们这种小毛头,我太了解了……可是我没想到迟曦来的厉害。所以他跟我摊牌的时候,说了自己的计划,我才发现迟曦来不是一个好的宿主,他是主事之人,他是一个我值得臣服的人……所以那一刻我决定帮他。”

    “我也厌烦了被圈养的生活,我了解我自己,也了解迟曦来。没什么好犹豫的,我就在那个男人的酒杯里每天下一点东西,雄黄什么的,他因为喜欢我,就相信一切经我手的东西,量大了就死了。不是没有人怀疑他的死因,但是迟曦来动作很快,又部署已久,是啊,他和我都那么得那个男人的信任,他根本不会怀疑。所以那时候,迟曦来已经顺利把势力全部接手了,杀了几个人,都是杀一儆百起来效果卓绝的,迅雷不及掩耳,即使有人怀疑,也已经敌不过他,谁都没有翻盘的实力。那日子一久,江山易主,谁还记得谁是凶手?真相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瞿歆媛狠狠吸了口烟。

    他是这样上位的,我终于知道了。我拼命忍住手要颤抖的感觉。因此,迟曦来绝对不会相信他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就是依靠这个才得到翻身机会的。

    “你爱迟曦来吗?”我忽然问她。

    瞿歆媛斜斜挑着眉毛,嘴巴带着讽刺的笑意半张着,彷佛听到了很好笑的笑话,为笑话居然还可以这么说吃了一惊,手轻轻一抖,便是一串烟灰缓缓掉落在地板上,垂下来像是人掉的眼泪,虚无又沉重,滚烫又软弱的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