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时光漫长,光阴散场 >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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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迟曦来会公开他收了一个妹妹这件事,他告诉我所用的方式也很隐晦——他送了我一条翡翠的挂坠,暗沉的手工编织红色丝线,穿过坠子,坠子雕的是一尊弥勒佛,雕得栩栩如生,敞怀,肥肉层叠,发福的线条明确,衣褶深深浅浅,脸上喜笑颜开,笑意不曾达到眼底,这表情看起来便尤其有趣。那孤高的神色里,浸透的是神佛特有的、对天底下所有生命的冷漠与旁观,那是一种分外冷漠的慈悲。

    我不相信有神佛存在,如果有,那他们的慈悲是我不能明白的。可是我喜欢这块玉坠,长久佩戴的话,倒像是有了什么在陪伴我一样。一个非人类,坚定,稳固,可信,除非玉碎,都绝对不会离开我的陪伴。

    “这个应该价值不菲吧?”我问迟曦来,“那我岂不是要卖身来还?”这种玩笑我已经开得自然,意思也不过是试探他。

    “得了吧,拿着就好,这块东西,就是你卖一百个身都还不起。”他对我也早已不再客气,语带不屑地说了一句。

    “那就多谢大人赏赐了。”我调侃他。

    其实我很喜欢那块玉坠,只是觉得贵重得不该加诸在我身上。有些人给的东西,不用你还,你也还不起,而有些人给的东西,你根本就不敢要。

    迟曦来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佛益女气、修女身,女人近了佛,就清净自然。而他确实是个俗人,认了个妹子,也就只会送送珠宝。

    徐彤娜眼力很好,我一戴出来,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两只搽了淡粉红色蔻丹的手指伸向我脖子,沿着红色丝线将整块玉坠从衣服里面一扯就拽了出来,随即将那尊小小弥勒拎起来把玩:“这是来哥送你的吧?”

    我应了一声,算是承认了。

    她放下吊坠,替我把绳子整理了一番,将吊坠塞了回去,开口说话时,语气倒是有点酸起来:“来哥他啊,是真对别人承认了你是他妹子了。前前后后我跟了他半年多,他统共就送了几串水晶宝石什么,居然倒肯把私家的玉给你。”

    “私家的玉?”

    “是啊,玉对来哥来说是很重要的。我是不敢跟他开口要的。我跟着他也算会看相一点,这块玉是个好东西,他才不会轻易给人的。”徐彤娜说得我觉得那玉坠也重了几分,脖子都快要跟着弯折下去了。

    我从徐彤娜那里这才知道,迟曦来也算是个“生意人”了,只是他的生意都不怎么正经罢了。他的生意里,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走私。他在边境的朋友很多,做起这些事情,风险担得不少,但也并不算太复杂,已经形成一套流程了,就算没有他在那里,事情也可以顺利地主持下去。

    迟曦来经历颇丰,他闯过南洋,进过京,做过打手,当得老大。所有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多多少少会一点,但他对珠宝鉴定尤其拿手。当年迟曦来在云南边境有所奇遇,在那一带,他受到当时很多知名赏石人的垂青,因着他天赋异禀。后来他在当时还很年轻的缅甸玉王手底下也做过事,所以尤其是玉器,他很明白个中真意。我听了却只能想,迟曦来其实真实年龄不过是二十五岁啊,那他的“当年”,要是较真地算起来,又能“当年”到哪里去呢?或者说,是我们这一类的人,沧海桑田起来,竟也比人家要快上那么几分?

    迟曦来算是本城出去的人物了。他当初也是念过高中的,名不见经传的城郊高中。高二那时候闯出去了,随后孤身一人在北京磨练过好几年。他跟的人都没出什么大岔子,混上那么几年,于是即便在那么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迟曦来现今的名气也不算小了。

    进过京的人很是不同,但他偏偏想要回来,舍不得家乡水土。他现在想要扩展三线城市的生意。而这里是他的故乡,所以他最愿意回到这里来,从这里开始打拼。也是因为在北京势力太大,麻烦也就大了。迟曦来将京城的事情都托给自己信得过的“二把手”,那是个姓钱的阴鸷男人。但迟曦来也不是常年在这座城市驻扎的,听说他最大的势力还是在北方那一带。这边也是从零开始。

    但是既然回来了,就想要有地方归属、有美人陪伴,而本城他正式豢养的女人大概有两个,一个就是徐彤娜,因为是家乡的女人,在他眼皮子底下看着,翻不出天去,所以他没什么防备,也就都能多多少少知道他一些事情。

    徐彤娜也不怕告诉我,在她眼里我与她一样,披着“妹妹”的外皮做的是一样的勾当。所以我自然是不敢生什么事的。

    我多了个好大哥不久后就涨工资了,于是也从寝室里搬出去。在蓝特调酒大多数时候都在赶夜班,我的学校在郊区,来往太麻烦。时不时迟曦来就会来这里,于是顺路要搭我一程,我没理由拒绝他。我不想与他有过多的接触。不过我和他此刻也已经熟络了不少,说起话来也没那么生硬了。

    我后来就租在酒吧附近一个巷子里,没有公厕,个人问题可以在酒吧内解决,有一个小阳台,看有地漏,我就拉了帘子在上面洗澡,至于外面共用的走廊上,我像别的住户一样支了一个煤气灶,可以烧饭,房子很小,一个月只要两百六,对我来说很合适。我买了张半旧的行军床,被褥翻新放在上面。

    迟曦来知道后就有时候会过来,说要在我这里吃饭,他提这要求,像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于是我花了半个月工资,在一家贩售北欧商品的商店里给他买了一套碗筷。

    我不知道究竟是这个人身上的不言自威让我凛然,还是我根本也不想抗拒他走入我的生活,所以就这么应允下来。多个人吃饭,即使不说话的时候,米也觉得好吃了很多。即使再一个人生活得久远,我还是一个很怕孤独的人。

    听说全市联考结束了。于是很多中学生就想出来野一下散散心。迟曦来已经下过死命令,我们这里不可以招待未成年人,他们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蓝特酒吧归属迟曦来这个人,毕竟是这个城市里特殊的存在,它汇集了太多道上各色人士,他们不是简单的混混,一旦招揽未成年人的生意,便很容易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