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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等到缓刑期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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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话还没讲完,我的额头上已经三条线,简单讲,老师认为像小琪被轮奸是因为自己在夜店附近醉倒,所以罪有应得,把加害人的过错用来惩罚被害人,好比说是少女穿着清凉才导致被强奸的说法,我已经料想得到她会被批判得满头包。

    果然,老师还没说完,韩莹莹啪地一声已经长身而已,质疑道:“老师,女性到夜店放松,想要喝两杯放松一下,即使喝醉,只要没做出违法的事,又有什么好苛责的?老师刚刚的言下之意,是那些被趁机xìng交的都是活该啰!?”

    “同学质疑得很好,但这不是老师的重点。老师的意思是,别让凡事都进入了司法程序才想要主张自己的权利,人要懂得趋吉避凶,等到被诈欺了才以为自己念法律系很厉害能讨回公道,我告诉你们,光被害所得你就要不回来了。

    遑论民事上损害赔偿只是填补的效果,固然不会让你额外赚到什么,更不可能让你完全弥补所受的伤害。”干,又在指桑骂槐骂我。

    “咩咩在法学院嗑药睡着,却没有被性侵,为什么?因为这里出入的都是未来的正义扞卫者,除了一个禽兽不如的家伙之外,几乎没有人对她有非分之想。”哇咧,又被拐弯抹角骂了一顿。

    其实我也不是对她起色心,我发誓那天晚上是报复的意味远重于色欲的成分,所以我坚持要立法加入一条义愤强制xìng交罪,不然某些鸡掰美女逍遥法外,不狠狠干她们一顿怎能消老衲心头之恨呢?

    “至于蓓君虽然在夜店附近睡着,看她的气质和穿着,多数人却都不敢遂行兽欲,这就是自己选择的路,我相信平常蓓君也不会想要去夜店。

    这样的她在本次实验中处处显出和那种环境格格不入的气质,当然加害人就会再三思考能不能对她下手。”

    “同学翻开强制xìng交罪和趁机xìng交罪的法条,刑法221条第一项: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xìng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25条第一项: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xìng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咦?刑度一模一样耶,真是太神奇了!“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刑法上规定的强制xìng交和趁机xìng交刑度是一模一样的,但大家也可以回家查查判决书,强制xìng交和趁机xìng交实际判决的刑罚有一样重吗?

    老师告诉大家,通常强制xìng交判得比较重,强制xìng交初犯通常判三年半到4年,趁机xìng交却通常只判到3年以下,还常常有缓刑(注3)的桉例咧。”

    真的吗?听起来颇诡异,回家再查查判决书好了,顺便把趁机xìng交界中的霸主─李宗瑞系列回味一下。

    “趁机xìng交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ktv喝醉酒、或嗑药后的情形。平时如果你睡到一半有人想性侵你,你会马上惊醒,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xìng交而是强制xìng交,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xìng交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承认。

    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一、出入这类特种场所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对名节、贞操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人那么高,所以自己要负责。

    二、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镳去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被性侵的话自己要负责。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想法,但是女同学要自己清楚,既然连检察官、法官都这样想。

    等到被性侵才走法律途径,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操的话,去让人家性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交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xìng交也好、强制xìng交也好,损害赔偿都是30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多人要设局仙人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网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块发泄一下,总比贪小广宜乱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口反咬一口好上几十倍吧。

    只是要寻花问柳的话,记得做好防护措施。”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讲到“寻花问柳”、“防护措施”

    杆个字时,还是稍微眼神闪烁了一下,好像有点害羞,毕竟她好像从来都没在叫学生戴保险套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咧?而且讲到寻花问柳,哼,只会消遣我,上次你还不是跑去玩男公关(就是在下啦)!

    “如之前课堂上说过的,责任是主观的,传统观念中也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老师再三强调,我不是要把责任推给被害人,我只是劝告大家,犯罪黑数高得可怕,10件犯罪能真正判决定谳的不到一件,大家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权益作赌注。

    怕被捡尸体,就请几个信得过的朋友陪你去,你可以喝醉,但必须确定有人可以护送你安全回家。

    而且我们之前也提过,‘推测的承诺’可以阻却强制xìng交罪中的构成要件─‘违反其意愿’,如果哪天你跟男朋友上了夜店,喝醉回来后被他趁机xìng交,相信清官难断家务事,固然你可以主张你没有同意与他xìng交。

    但法官也可能以你们已经有过性行为,所以做出推测的承诺阻却违反意愿而不构成妨害性自主的判决。”

    “还有,刚刚以小琪为主角的实验还要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共犯的理论,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说,大家先回去思考当你看到小琪被性侵后,你是想要接着playone,还是继续维护你心中的正义感?我们下周见。”

    哼,大家下周见,只有我是天天见。“等等。”三小,第一次有人敢在作者做ending后还敢开口的,是谁?

    “陈教授,我觉得刚刚的实验太偏颇,任何像小琪那么美丽的女性,只要躺在夜店附近的隐密处,不被性侵都很奇怪,这跟责任、气质、选择什么的完全无关。”我搜寻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品文发问的。

    “那你倒是说说怎么样才能证明会被趁机xìng交跟自己散发的气质和所做的选择无关?”“我想指定一个气质出众的正妹再做一次小琪的实验。”品文微笑着提出要求。

    “刚刚蓓君已经够正了啊,那大学生才有的气质不是让大部分的人都不忍心对她出手吗?”老师皱着眉道。“她只是小孩子啦,我看那些人是因为她太幼齿才吃不下去的。”品文从鼻子哼了一声,竟然不把我们准班花苏蓓君的美丽当作一回事。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想要用谁做实验?”靠背啊,别被激怒啊,老师,他摆明了就是要看你被轮奸啊!

    “这个班上正妹固然不少,但是能兼具灵性、知性、性感、可爱的,只有陈教授您了。”品文打着哈哈,他大概知道老师倔强不服输的个性,竟然激她自己下海!

    “好,明天晚上我也吃同样效力的安眠药。小平和你们就在旁边好好记录,在我散发的气质之下,会不会有人敢亵渎我!”

    注1:柯耀程教授,本校刑事实体法权威,留着小瓜呆发型,跟“车神”台大黄荣坚老师有共同的尬车嗜好,专长是“竞合论”陈湘宜老师口中的轮奸专家。

    圣洁的卢教授,还有女神般存在的陈湘宜教授不算的话,柯耀程老师就是敝校法学院最大咖的了,他的教科书都超难懂的,但是我都有买!

    我在大学时代问了柯耀程老师大概20个问题,你娘咧,他竟然有办法在其中19个问题都用少数学说回答,但是逻辑又牢不可破,真的是神!

    至于圣洁的卢教授,她出的“刑法分则新论”是很好很实用的教科书,很有学术的真材实料,人也很好,不要再把她节目上的意见断章取义欺负她了啦!小心被叫来嘉义吃鸡肉饭一日游。

    当年我还没念法律系时,曾经旁听她的课,试写了几个刑法题目请她帮我看看,她也很热心帮我指导,在隔周再次看见我时,用温柔充满恳切的态度对着我说出了一句话,从此奠定我对刑法的热情,也就是:“你要不要把刑法再重学一遍?”

    你娘咧!我想后来刑法会被我恶搞成这样,卢教授要负最大的责任。注2:吴育升大立委,开着老婆借来的名车到薇阁开查某。充满气质的轻熟女孙仲瑜竟然能让道德高尚、从不外遇、人格高风亮节,一生恪遵党意的吴育升立委沉船,多次把他正气凛然的yīn茎插入老婆以外的小穴,从此被津津乐道,留下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孙仲瑜”的名言。

    注3:缓刑规定在刑法74条到76条,尤其是76条本文:缓刑期满,而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也就是说若趁机xìng交被宣告缓刑后,忍耐个几年未再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被宣告有期徒刑的话,等到缓刑期满,行为人就等于从未因趁机xìng交被判刑,完全不会留下前科纪录!

    约好由老师亲身做实验的日子到了(其实也就是隔天而已),老师叫我在学生宿舍门口等她,她再开四个连环圈圈的那台车载我去跟品文他们会合。

    晚上十二点一到,老师的车子从远方接近,最后在我面前停下来。靠,陈湘宜老师穿着粉红色细肩带小可爱,搭配天蓝色小短裙,虽然女生爱美不怕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