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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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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半倚在树下,一手当枕头靠着树,一手拿书,蝉在树上叫得热闹,旁边的游泳池泛着一池蓝光。

    今天是星期一。

    应该连奔带爬地去上班。

    但是我懒。

    我哪儿都不想去。

    电动大门开了,进来一部火红的敞篷车。

    跳下来五个穿着一式一样的女孩。她们不但服装相同,连小小的睑、34吋的胸脯、长长的腿,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巧合,她们是“青苹果”合唱团的团员,组成之前,经过精挑细选,站出来连亲生姐妹也不过如此。

    青苹果是目前最红的合唱团。

    也是打扮最劣的。她们的注册商标是白底蓝条的条纹衫,远看象监狱逃出来的囚犯,近看颇辜负她们优美的胸脯与大腿。

    但小女孩都喜欢她们,不论是演唱会上还是路上,见到“青苹果”莫不又叫又跳。

    组织青苹果的,是嘉露。

    她喜欢唱歌,又喜欢当头,就组了那么一个团,并且拿自己当筛网,过滤一批跟她一样的货色。

    说是一样,大家心里会明白,其它四个就是加起来开上平方根也不及她。

    她是孙国玺的女儿。

    孙国玺在当今工商名人录上,并不按照笔划次序排列,他是十大之一,拥有彩色专页。

    嘉露在名义上,是我的妹妹。

    但我不姓孙,也非孙国玺的女儿

    我跟她真正的关系,其实还远不如青苹果的歌迷。

    在母亲嫁给她父亲之前,我们根本是陌生人。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伊莉莎白泰勒,可以七嫁八嫁,嫁第十个仍是万事如意,窈窕美丽。

    但感谢母亲,她到了37岁仍娇嫩得像27岁,也心高气傲得像27岁,仍有许多机会可东挑西拣。托天之幸,她终于找到了一名黄金老男,我也免于饥寒

    从前,她一直抱怨父亲。

    现在,她也抱怨。

    抱怨天气不够冷,不好穿貂皮大农,抱怨海关解严后不懂人情,游艇不能开到外国。

    抱怨的内容改变了项目,但抱怨还是抱怨。

    我不明白她为何还不满足,她不是得偿所愿地嫁了孙国玺了吗?

    他们是青梅竹马。

    他不仅富有,还十分有品味。我奇怪的是,像他这样的男人,如何能让母亲满足他的要求?

    在某些方面,她的心智很低,只有幼儿程度。她喜欢钻石跟幼儿爱玻璃珠并无不同,她永远处理不好人际关累,也永远在更换佣人。

    我们穷的时候,没有佣人,我们自己就是佣人,我五岁便会作家事。我们也没有朋友,母亲既看不起那些比我们穷的人,而那些比我们富的人也不会帮我们。

    不过现在母亲有许多朋友了。如果她没有,孙国玺会帮她找到。他在马来西亚有个小岛,一年到头可以招待朋友度假,他是在那儿发迹的,他很念旧。

    青苹果换过游泳衣从屋里跑了出来,扑通扑通跳下泳池,像一群小青蛙,一群有胸脯也有大腿的小青蛙。

    我知道那些青蛙不会对我有兴趣,可是我向来不喜欢两栖类。

    我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也许我该去上班,今天是星期一。

    拍了拍牛仔裤上的草屑,把书丢进了脚踏车前面的车篮,身上既没钱也没钥匙,穿的衬衫还是我几年前的,但我不在乎。

    就如同我不在乎富有一样,我也不在乎穷。

    不过孙国玺若是在家,我绝不会这样随便,我说过,他是个有品味的人。我25生日时,他送给线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懒女孩,没有丑女孩。

    随着这句名言的,是整整一橱柜的衣服。一套名贵化妆品。

    她多心。

    以为孙国玺讽刺她,不关心女儿。

    她用不着多心,她这一生根本没有爱过谁。

    孙国玺也不会跟她计较,他是个度量很大的男人.我踢开脚踏车的刹车,推过了草坪。

    一个年轻男人在门口停下车,探出头问我:“你们小姐在不在?”

    我笑了笑。

    我在报上见过他的照片,华重规。从加州回来的新锐导演,得过国外影展的奖牌。

    我跨上车走了。

    骑到办公室,已经九点半。

    看更阿伯跟我打招呼。“车不必锁了,我帮你看着就是。_”他大声说。

    说得甚是。这辆车在五年前已庆祝过十周岁的生日了,马上就要跟女明星的芳龄一样,有资格越过越小。

    我把车往角落一扔,满头大汗地进了电梯,一心希望赶紧进办公室把脚跷在打开的抽屉上吹冷气。我用力敲门,完了!老板还没来。

    有我这种懒伙计,就有这种懒老板,真不象话,已经九点多了,还不来上班,到底预备几点来?

    不过我急也没用,他不乏下午才来上班的经验,根本不配做这样好的一家公司的老板,一他是玩票的。

    我坐在楼梯上看刚刚没看完的书,稍安勿躁。

    过了不多久,正看到清代名将彭玉麟打太平军,打到小甭山时,一个人影挡在我面前“请问”

    他弯下腰来问,我一抬头,额就顶到了他,把他顶得连退了两步。

    竟有这等蠢人!

    我叹口气:“你找谁?”

    “请问百成公司今天有没有人上班?”他揉着鼻子。

    又来了!我看清楚了,是华重规。今天他来问过我两次:第一次把我当佣人,这次大概以为我是扫楼梯的。

    “有!”我继续看我的书。

    “奇怪!”他喃喃自语又去开那扇门。他应该省省力气,至少把话问清楚,否则看更伯来了会把他当小偷办。

    华重规并没认出我来,他叫了半天门叫不开,又匆匆下楼,我猜他去打电话。果然,几分钟后,电话铃响个不停。

    我很想去接,告诉他黄百成不在,省得他这样烦。

    “为什么电话响没人接?”

    我跳了起来,是黄百成。

    “进不去。”

    “又忘了带钥匙,怎么不回去拿?”

    “太远。”

    “四万元的月薪还怕远。”

    “老板,你也不是没见过世面,怎么把四万块钱看得天大?”我叹气。

    “就凭你这句话,半年不得加薪。”

    “先生,我到贵公司工作,薪水早已冷冻,说什么加不加薪?岂不笑煞人!”

    “不加薪是因为贵公司不赚钱。”他终于把门打开。

    “不赚钱是由于老板懒又笨。”

    “越红,你这张刁嘴能不能停一停?”

    “好吧!图拿来。”

    “我昨天睡得太晚”.“昨天?你上个月就该开始准备,你不拿来,我怎么开模型?”我双手插腰“明天珠宝公司的人就来了,看你拿什么给人?”

    “明天?这么快?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居然质问起我来,真是个恶人

    “我天天告诉你,还不够以?”

    天生的艺术家!

    “别嘀咕了!我马上画就是。”他走进他的工作室,一副像进监狱的倒楣相,临关门嘱咐我“任何人找我都说我不在。”

    我乐意之至,马上把电话插头拔掉,窝在椅子读清代名人传记下一章武训。

    不读还好,越读越生气。中国人自古以来只知道读书是好的,这是儒家的帝王之术,生怕读书人胡思乱想,干扰王权,干脆以科举功名来控制知识分子,于是你读我也读,只有极少数出类拔萃地读出个道理来。多数因为读死书而埋没了天赋的才能

    “小妹,你们老板在吗?”

    我忙把脚从桌上拿下,是华重规,他这回门都不敲就直闯了进来。

    “不在!”

    “可是管理员说他刚来。”

    “管理员大概眼睛花,看错了

    “小妹,你说话不老实。”他盯住我,一张脸气得发红。

    “哦?”“刚才你不开门,后来你不接电话,现在又挡我的路。”

    “我有这么坏吗?”我笑了起来。这人不过是个导演,却把人都当猪当狗,看走眼不要紧,风度却太差。

    “别开玩笑。”他的脸依然红胀“我要见黄百成,去通报。”

    “我为什么要替你通报?”

    “你是他公司的职员。”他几乎又说出小妹两个字,总算忍了回去。“你有责任去通报。”他得意洋洋。

    “华导演,公司职员是替公司做事,不是替老板个人跑腿。”

    他呆了:“你知道我?”

    “怎么不知道呢?这年头真正有头有脸的人不大上报纸,就是蒋总统也只在国庆和元旦时出现,不过倒也奇怪,越是无名之辈越喜欢出锋头。”

    他应该大怒才是,却不料这下子不怒反而笑了。

    “你再看什么书?”他问。

    “清代名人传记。”

    “这年头懂得着传记的人不多了。”、“这年头?现在是什么年头?”我不知道他这可是恭维。

    “你说呢?”他回敬我一枪,算是扯平。

    我失言,言多必失。

    “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马上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着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我们先吃中饭。”他站起身,打开通往餐室的门。

    这间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还不曾进来过。每回来松石小筑,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

    房间铺满了榻榻米,当中嵌了个桌子,桌下一个坑,刚好放两条腿。

    和式餐厅,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

    我沉默地吃着三杯小避、老鼠斑、葱丝象鱼。

    “我在纽约碰到了你父亲。”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

    “哦!”“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

    “做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开了一个夜总会,取名天堂,专跳牛肉场。”

    我笑了起来。越明—一我父亲,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

    “你笑什么?”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语。

    “他很想见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会到那种地方。”

    “如果你愿意见他,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

    “台湾警察也随时等着他。”我不屑地说。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席卷了一大笔钱走,俗称这种人为“经济罪犯”

    “父母再错也是父母。”

    “他们做他们的父母,与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烦地回答。

    “越红!”孙国玺皱了皱眉“你这种态度”

    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学校、公司、社会

    “我的态度不良。”我淡淡池说。

    “你可以好一点。”他包容地说。

    “谢了,我不靠态度生存。”

    “靠你的艺术!”

    “技术!”我纠正他。

    他笑了笑。我是他的一大烦忧?真希望他不要这么想,他不欠我什么,真的。

    他养了我十年,我对他唯一的情绪是感激。

    我的态度不好,但心地还没那么糟。

    我尚能区别善恶、黑白、好坏。

    “你还在黄百成那个公司上班?”

    “对!”

    “为什么不找个更好一点的工作?”

    “这个工作够好了。”上班时跷着脚看小说,有几个人能够。

    “你有才气。”

    “很多人都有。”会画两笔算不了什么。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你愿意考虑吗?”

    他终于开始试探了。是母亲教他这样?还是他觉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话?

    “人各有志。”我放下筷子,开始喝茶,中焙火的白毫乌龙。是我最喜欢的茶,平常不敢多喝,但今夭可以。只要黄百成的图一好,今晚谁也别想睡觉。

    “最近政府的书禁要放宽了,出版生意可以做,你有没兴趣?”

    “没有!”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从小时候起,我对他便很诚实,这是我们能相处的最大原因。

    “不问哪一方面的出版物?”

    “哪一方面都没有兴趣。”

    他没有继续再游说我。他是个很好的商人,精明、识趣、不乱施恩惠。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认识金钱的价值。

    也许有钱人便是如此,任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命,不会随便让钱掉到水里去。

    他若是施恩而强求于我,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会搅得多糟。

    “最近看到嘉露没有?”他转移了一个话题,向我打听他的女儿。他们不说话的时间比我和母亲长。已经两年了,嘉露十三岁生日那天突然发誓不再理她父亲。

    她做到了。

    她是个有决心的人,跟她母亲一样。

    在她们眼中,没什么是不可能,就是死也是很容易。

    我做不到。

    死对我来说很难。

    我虽不热爱生命,但也不愿意作贱它,这点,母亲跟我是同志。

    所以。当她和嘉露的母亲同时坚持要一个男人时,嘉露的母亲死了,她留了下来。

    这件事情我和母亲心意相通,任何人说她错,我都不以为然。

    我也不觉得自己良心有愧。

    或许,这便是黄百成说我冷酷的原因。

    我的确和旁人不同,但这是我的错吗?

    黑板就一定是黑的?不!那只是光谱上发生的一种作用而已。

    我和孙国玺谈话到此为止。我仍骑着车离开松石小筑,他站在阳台上看我。

    我回过头跟他挥挥手。

    我知道他是真羡慕。只有年轻,才能在烈日下骑单车。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他一样都能成为亿万富翁,但也非每个人都年轻。

    不过,钱可能越赚越多,人,却越活越老。

    青春易逝。

    孙国玺也有过青春。

    他目前所拥有的,是青春的记忆。

    而我的青春我知道,将来我的记忆里,不可能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说一句够骄傲的话我是个谦虚的人。

    二回到百成公司,里面闹翻了天。张南茜来了,她是黄百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为了躲她,我曾整整一个礼拜谎称他不在。

    不料功亏一篑,她竟趁我中午出去时摸了进来。再大的白贼七都没用了。

    “你劝劝这个女人!”黄百成一见我马上躲回工作室,把门锁起来。

    “你看看,黄百成居然这样对我!”她气得直掉眼泪,一地摔碎的烟灰缸与玻璃杯碎片。

    他们之间发生过战争。

    我从未见过像他们这样的情侣。

    他们总是要经过—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无尽的啜泣、谩骂、互殴,当别人以为这场暴风雨永无休止对,他们又奇迹似地恢复了正常。

    然后,又是另一场暴风雨开始。

    他们是典型的欢快冤家,我们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又不是第一次!”我叹口气。不准备捡那些破片、碎渣,明天一早清洁妇会来收拾。

    “第一次什么?”她哭泣着看我。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开口。

    “你把话说清楚啊:”她急急地抓我的肩。

    “跟我有何相干?”我推开她的手。在平常,她并非无礼的人。好相貌、好家世、好工作;但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她却不是一个好情人。

    这是她的致命伤。

    “你心理变态!”她诅咒我。“你每次都骗我说百成不在,让我们没办法见面,害我们吵架!你到底是何居心?今天给我讲清楚!”

    我就知道会殃及无辜。

    “你说话啊!”她的目标继续对准我,十分歇斯底里。

    爱,会使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发疯。我为她可惜。

    我开始拨电话

    她夺走我的电话。“你还有心打电话!你这个恶人”

    她越骂越不堪,我看了工作室一眼,黄百成好修养、好气性,可以躲着不出来。

    说不定因此而灵思泉涌。

    啊!艺术家!

    算我倒媚,我认了。

    我去拨另一支电话。

    “你打给谁?”她又来夺。

    “告诉张祥瑞,要他把自己的妹妹领回去好好管教。”

    “你敢!”她张牙舞爪。

    还真想吃人不成?我继续拨。

    还没拨通,张祥瑞倒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跟我回去!”他的脸气得铁青。也难为他,这场戏每个月都要上演一次,偏偏他最瞧不起的人便是黄百成,认为他搭上南茜,是过分高攀。

    也难怪,台北四大公子之一,怎会看得上一无是处的黄百成。

    “我不!”南茜又哭又叫。她应该是公主,却情愿做泼妇。

    如果我是男人,她只要闹过一次,我永远不会再爱她。

    黄百成有毛病。

    或许他们前世相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越红,对不起!门房阿伯一打电话我就赶来了。”张祥瑞把她拖走,临走时跟我道歉。

    谁稀罕!

    他们一走,我便去敲黄百成的门,我受够了。

    “黄百成,你出来!我们说清楚。”南茜恶言毁损我半天,他是听见的,下回再敢让我当恶人,我会一我手下一用力,门竟然开了,里面空空如也,窗子是打开的,黄百成早从阳台逃掉了。

    可怜我白替他耽心。

    “怎么,你们这儿刚打过快?”进来的是安海伦,她是纺拓会的设计师,我高中的同学。她的服装设计是一流的,人也是一样,所以我们能保持往来。

    “刮台风。”我耸耸肩。

    “又是南茜?”

    “总不会是我吧?”

    “从没见过你发脾气,越红,你发起脾气来是什么模样?”

    “你猜。”

    “我猜你不会,你永远是事不关己。”她笑道。

    “你猜对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会惹我发脾气,除了我自己。

    “帮我—个忙。”

    “你说”

    “下礼拜我要带队到新加坡去办一场服装秀,我们可以技术合作

    “干嘛说得那么好听?”我笑“说是来借首饰不就成了。”

    “我们也不是白借。”她扭怩地“会把百成公司招牌打山来。”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又来了,老套!”她以手按额,似乎快要昏倒。“越红,你不说这句话会不会死?”

    “不会!”

    “不会就别再说了,越红,你包嫁不掉,男孩子一听到你说这句话会跑光,而且他们最合作,必然奔走相告。”

    “谁说我嫁不掉?”

    “谁又说你嫁掉了?我什么时候喝了你的喜酒?”她质问我。

    “为什么请你?我把请你的钱省下来自己买酒喝了。”

    “竟然说这种话,自己还嘻皮笑脸的,可怜噢!”

    “你刚才说什么?来借首饰?不借了!”

    “好吧!我收回,你嫁得出去,保证嫁十八次,傻女十八嫁。”

    “这句话免费奉送。”我把话扔了回去“你去嫁,嫁十九次。”

    “那也好!”她笑嘻嘻“当今社会,对老处女诸多讽刺,当个离婚妇人浪漫有趣多了。”

    “当心纺拓会将把你赶出来,你失业后只有在街上乞讨了。”

    “我一定常驻贵大楼,由百成公司照顾。”

    “找黄百成?你做梦!他只会去找警察赶你。他最无情了!”

    “比不上你。”一个声音自背后响起。

    我登时面河邡赤,第一次在黄百成背后说他坏话,就给他逮着。

    “台风眼原来在这儿。”海伦笑说。

    “安小姐驾临敝公司,有何见教?”

    “她是来跟我们技术合作,让本公司名扬四海。”我嘻笑地说。

    难得安海伦的脸也会红。在学校她是出了名的厚脸皮,再糗的事也不会懊恼。

    “借给她,你会少掉什么?”黄伯成真不知好歹到了极点。

    “借借借!”我打开保险柜。“再好的猪肉贴不到羊身上。”

    “什么意思?”

    “这些全是黄百成先生的心血结晶,干我姓越的什么事?”

    我拉出一格格抽屉给她看“挑吧!”

    “喂!我们还是朋友吧!态度这么坏?”安海伦生气了。

    “你是老板的朋友,要不要我搬张椅子请你坐?”

    她气得要哭。

    “没见过这么坏的嘴。”黄百成摇头,溜进工作室。

    “等等”我叫住他。

    “还有事?”

    “南茜的事下次别找我,我是你请来的技术工,不是爱情协谈中心。”

    “你说够了没有?”他居然对我吼。“你如果能记住,感恩不尽。”我冷冷地回答。

    他“砰”地一声关上门。

    “哇!好漂亮!我要这—条。”海伦刚才还要哭,这回又破涕为笑。

    她也是艺术家。

    奇异的另一种人类。

    我真奇怪怎么能跟她做朋友。

    “拿吧!拿吧!”我说。

    “生什么气?”

    “我气什么?”我笑“海伦,你不介意的话,我要睡午觉了。”

    “黄百成待你真好!”“只看见贼吃肉,没见到贼挨打。这份工作对任何人都是虐待。”

    “难得听你抱怨,快告诉我老板怎么样虐待你?”她兴高彩烈。这个恶妇人她最巴望的是我被别人气死、欺负死。

    “我的自尊心还不至于那么低吧!”我瞪她。

    “自尊心!多少人被这三个字害死。”她似乎无限感慨。

    “你的嘴就像兰花。”我忍不住说。

    “怎么说?我可不敢以为你是在恭维我。”

    “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她想了一下才会过意来。我记得她念中学时,并不那么迟钝。

    “你去死!”她诅咒着。

    “我的工作还没有坏到该去死,倒是你自已要多注意,海伦,你变笨了。”

    我们不欢而散,她带走她需要的首饰,我睡我的午觉。

    她带走的那些东西,我一件都没有登记,用不着记,每件东西都在我脑子里。

    不论款式、色泽我自己打造的东西,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不过我一辈子也不会再做相同的第二个。我不是艺术家,只是个技术工。艺术家才会不断模仿自己、抄袭自己。

    睡完了午觉,黄百成正坐在我的桌边瞪着我。我憎恨任何人看我的睡相,我回瞪他。

    “你看着我干嘛?”

    “你很美丽。”他若有所思地说“越红,不管你穿什么,都有独特的气质。”

    我还是瞪他,黄百成从不赞美人,当他嘴里能说出好听的话时,并不表示他很开心。

    “连睡觉时你也很美丽,象只美丽的猪。”他恶毒地补充了一句。

    “老板,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下次你骂我时一定要想清楚,那对你将是一个惨痛的经验。”

    “不敢有下次了。”他露齿一笑。

    “画好了吗?图拿来!”我手一伸。

    “就是画不出来,才找你商量。”他愁眉苦脸。

    (此处缺若干字)

    “对!我是你的灵感,我现在就刺激你,黄百成,今天是25号,下月初你得如期发薪水,一个蹦子儿都不能少。”

    他怒气冲冲地走了。

    笑话!我怎会是他的灵感?我当然不是。每月二号到卅号我是他的伙计,一号我便是他的债主。

    灵感,亏他想得出来!他真太有喜感了。

    黄百成过不了一分钟又回来,一手抓着他的上衣,一手抓着我的。

    “你干嘛?”我急着摆脱他,不论我平日多么残酷冷漠,这一套对他全不管用。

    “去喝咖啡,去跳舞!总之,别待在这里,会把人闷疯。”

    要发疯的是他不是我,他却硬拖我下水。

    (此处缺若干字)

    “你到哪里去了?”他费了好大气力才挤过来,青色的灯光打得人脸如同鬼魅。今天不发薪水,我用不着敷衍他。

    “我一直都在你后面,你舞步太菜没脸见我。”

    “见鬼!”他咬着牙齿骂。

    “你说什么都对,你是老板。你看,我不但陪笑、伴舞,等一下若开香槟,我还可以陪酒。”我大声说。四周的人全转头看我们。

    黄百成只好笑。普天下也只有他受得了我的幽默。

    无论是伙计还是老板,要待在百成公司可不容易。

    快节奏的舞曲告一段落后,响起轻轻柔柔的音乐,四周登时一片漆黑。

    黄百成脸皮忒厚,居然握住我的手。去他的!表才和他脸贴脸。

    “对不起!卖笑不卖身。”我自顾走回座位。

    “拜托你说话别那么难听!”他追来。

    “拜托你以后做个正当的老板,四万块钱月薪还陪你跳三贴,小猫都替你羞耻。”

    他看了我半晌,叹了一口气:“越红,我们好不容易出来玩,别吵架好不好?”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

    “你这话该早点对南茜说,也不会弄得天怒人怨。”

    “我跟她”他摇摇头。

    “别诉苦,有话打9959595留着慢慢说。”

    “这是什么电话?”

    “救救我专线。”

    “你真过份!”

    “哈!我找了你一天,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有个人直奔到我们桌前,是华重规。

    这人阴魂不散,我今天必是与他八字犯冲,走到哪儿都会撞着他。

    他着我的眼光也十分暧昧,也许在他眼中,我是佣人、扫楼梯兼伴游的综合体。

    “找我?有事?”黄百成的猪兄狗弟很多,不知打哪儿认识这个活宝。

    “当然有,我最近筹备一部古装戏,剧本已经通过,请你当服装指导,有没有兴趣?拜托,务必帮忙。”

    “你找她,我这徒弟好得很!”黄百成做人恶劣,把自己不要的烂差事往我身上推,我太了解他,他只做名利双收的工作,差一点的碰都不碰,是标准的势利眼。

    “对不起!我有别的客人,转台了。”我假笑了一声,站起身就走。

    到了楼下,才发现这回连破脚踏车都没有,为今之计,只有坐自家的十一路公车回去。

    这也没关系,一路上漂亮的商店多得很,走累了,随便进一家逛逛,吹冷气。

    待我吹够了冷气回去,黄百成早已回到公司,趴在工作桌前,做努力工作状,理都不理我。

    想必我教他心寒。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值得欣慰的是,他迷途知返。

    我陪他耗,耗到了碗士七点,他把图给我。

    明天早上十点钟,珠宝公司的人才来,还未得及。

    我们分工合作,到了凌晨一点,打样打出来了。的确漂亮,我们前嫌尽释。

    他老先生兴致大发,还想继续赶工。

    “不用了!”我把工具全收起来。

    “没关系,我精神好得很。”他的灵感泉涌,不停地在纸上画着。

    他真合适设计珠宝,如果敬业,是台北的第凡内。

    “不用了!”我打呵欠“我刚想起来,记错日子,珠宝公司约的是后天。”

    他“呀、呀”几声,不知是惊,是气?

    但在我看来,只象个大嘴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