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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夏天的夜,还是那样的幽秘。风在大街小巷里轻悄悄地游走,微醉的晃荡着,有点暧昧地斜视着那间酒吧——红星3号。我想,有了这点元素,红星3号就可以是个有故事的地方了。
于是,我有个强烈的愿望,迫切地想与liss有故事,我成功地约了liss。
我站在42路公车的站牌下,正对着门口。红星3号的门前,停着好几辆小车,进出门里的尽是些光鲜的男人和时尚的女人。这里没有奢侈的幻想,只有奢侈的行为。是的,是行为,但有奢侈幻想的人,这个时候似乎都躺在家里的床上了,只有行为,才可以移动到这里放肆的放肆。
用手轻轻地按了按头发,在保湿霜的作用下,一丝不苟。情绪有点紧张,白底蓝花衬衫,让我有想发疯的感觉。
你没到?
嗯,快到了。
那我先进去。
推开门,脚下一溜原木拼成的一米宽的木地板,一直向屋里的深处延伸,踩在上面,嘎嘎作响。我那双不安而又敏感的眼睛,很快的把这间酒吧抹了一遍
这样的夜,这样的音乐、这样的灯光,有点像跌入
又来了这里。我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液,感觉自己已经轻易地跌入了爱情的“陷阱”里。我选了个靠门的位置,这个位置是我那天曾经和liss坐过的。
那一盏盏黄皮纸糊的灯接着头顶上。
我坐了下来,挺直着腰,坐得如绅士一般,有点矫情。这个靠门的角落里只坐我一个人。
陆续有人踩着原木板铺成的室内小径,从我身边“咔咔”地走了进来,没看我一眼。我知道我没有吸引他们的地方,所以,我只有吸引liss,我相信她也愿意被我吸引。
一个女孩,一手拿着酒水单,另一手端着一杯白水,来到我面前。我看见她的黑衣胸前有一个大大的名星头像,很亲密地贴着她的胸。
我有点恼火,翻起白眼,愣愣地看着头顶上那一盏盏黄皮纸糊的灯。我不想看她衣服上的人头,我除了讨厌这人头不知羞耻的整天粘着这女孩的胸部外,还怕看见衣服后面透出来的诱惑。
女孩把水端到我面前,很透明很质感很“h”的样子。
很饥饿。我有点尴尬在这女孩面前肚子响了起来。
这个时候liss要走了进来,我想我会一把抱紧她就亲起来的。唉,想只是想,我敢担保我没这个贼胆,至少目前我没有,只是有些矫情。
女孩飘走了,却把背后那片黑色让给了我的眼睛。我没有让女孩察觉我脸上那焦急的表情。我一焦急起来,脸上会有一种天真的可爱美,我一直以来都很讨厌我的这种天真的可爱美,其实我是很成熟的。
她还是没到。我焦急地想把故事在这里摊开,晒在红星3号的昏暗灯光下。于是,我极力耐心地坐着,点了萝卜和牛腩还有一小碟青菜。
我坚持慢条斯理地咀嚼着那牛腩和萝卜,一定让它在嘴里来回打几个滚才开始咀嚼它,一定要让牛腩和萝卜坚持到她来为止。
很容易的看见门口。最具杀伤力的是门口一动,风铃就响,害得我以为她进来。跟她是谈好时间的。不守时的原因我想应该不是她不守时,是“时间”没让她守时“时间”为了我也应该等等她。
那天,我对liss说我恋爱了,我爱她。我告诉liss,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liss斜视了我一下,就坏坏地笑了:这么“老”了还谈什么恋爱。然后她就用小指头撮了我的腰。她不知道她走进了我的生活里,我才有了心疼的感觉。这份从来没有过的爱情,就像我头顶上的吊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只是后来有了红星3号这盏灯才在这里存在一样。就像有了liss,才有了我的爱情。
想到这里我有点吃惊:这恋爱怎么来得怎么晚?
傻傻地抬头看了n遍门口,liss还是没来。没有看见她,失魂落魄,魂不受舍,心里就惶惶然起来,总不踏实。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紧张到这个地步,常常反复地让我激动、清醒,然后又烦躁、清醒,这样交替出现折磨的感觉像煎大饼,热是慢慢地透到体内,然后不知不觉的就糊了。
我这是自找的吧?我想。
萝卜和牛腩已经咀嚼得差不多了,终于有了结果:liss着一黑色的衣裙,在我面前坐下。
那个胸前有人头的女孩又跟了过来,端了一杯水搁在liss面前,殷勤款款的望着liss。
我心里有点气,这个约会让我低估了时间,和liss的约会得学会有耐心。又和往常一样,为liss点了杯曼特宁,想了想,把身子探向她,询问着说:还是要一壶吧?
记得liss曾经喜欢拉花的卡布奇诺,不知道什么时候却喜欢上了单品的纯咖啡。
吧台上的做咖啡的小男孩,熟练地为客人配饮料、拿甜品,那张白净的脸很漂亮。不像我,现在黑得突兀,不过,liss没嫌我的这种黑,尽管她有时候也看看那吧台上白净的男孩。
人们常常说酒吧是都市里孤魂游走的城堡,寂寞,在啤酒的浮沫里翻滚直至消失。我想,这一点都不过份。
没来这里之前我从来没有泡过吧,至多,只是喝过速溶的“鸟巢咖啡”还是在办公室里的一个小女孩送了一包给我喝的。那速溶的“鸟巢咖啡”不像茶水那样透明,黄褐色的,香倒是香,只是味道怪怪的说不出来。
现在,我“泡”了,还像做梦,似乎这小资的生活于我是极遥远的事情。何况在北方的天空上只是飘着浓烈的白酒香味,没有南方那种夹杂着咖啡的夜的浪漫。
当我飞渡这时空来到这温情熏透人心的地方时,我无法不被咖啡所感动,只是因为她而已。
遁入南方那湿淋淋的夜空是需要勇气的,是追随的勇气。
轻轻的音乐响了起来,明亮的灯灭了,只留下头顶上黄皮纸糊的吊灯,一束淡黄的光晕晕地染在我和liss的身上。灯光的变幻让我感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感动。旁边一对小情侣,这时我忽然想坐到liss的身边,想溶解在liss的怀中,我感到这不就像咖啡溶在水里一样的正常嘛。可我没敢,只是隔着桌子,做贼似的悄悄的从桌面上把手伸过去握住liss那软软的小手,我的手略微有些颤抖,还出了汗。她挣扎了一下想抽回去,她越挣扎,我就越兴奋地把她的手拽紧。
正在激情要起幸福涌来的时候,那个胸前有人头的女孩不合时宜的把咖啡端上来了。我的手一缩,就像忽然蔫下来的男人一样,无限的懊恼。于是,心里便一千遍一万遍的遗憾着:怎么这个故事就这么短呢?其实还是恨自己怎的就没敢像旁边那对小情侣那样,当是目中无人一般。
呆在白瓷杯里的液体,是深褐色的,有些像中药,又像酱油。
liss喜欢喝放糖和奶的咖啡。他们老在向我灌输,说什么男人都是喝不放糖的咖啡,在苦中做乐。记得第一次喝咖啡还是和liss在一起的。我对那小小的杯子里的咖啡,如喝酒那样是一口“闷”下去的,那个苦啊,我算是领教了:于是,我往后喝咖啡时都不放糖了。
看着liss熟练地把那些奶啊糖啊调入咖啡里,像是看表演那样让我感动。调过的咖啡的确与不调过的口感不一样。我忽然想到我刚进来的时候,吧台上的小男孩也在调一个顾客的鸡尾酒,看来这酒啊也该是调来调去的,才好喝了。
“调”情“调”情,爱情不也是这样细致地“调”出来的么?细致“调”出来的爱情有百分之一百的,要不怎么叫“调”情呢?如果不是到了这,又怎么能感受到爱情是要“调”出来的呢?
能有这个勇气出来“调”爱情,恐怕我是头一回了。
我没想到我的爱情被红星3号“调”得那么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