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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那一抹刀锋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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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似瓢泼,风若狂龙,倒倾蛟室泻琼瑰。

    街上没有人,没有灯,没有火,只有黑暗。

    人人都憎恶黑暗,只可惜黑暗也正如死亡,都是无可避免的。

    死一般静寂的街边,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没有撑伞,一任风吹雨打,空虚诡异。

    忽然,街口闪起两个鬼眼般的亮光,一辆黑色帕萨特缓缓驶来,停在二人面前。

    车里疾步走下一个中年人,面容沉稳,撑起一把黑伞。

    他向浑身湿透的年轻人躬了躬身,轻声道:“对不起,云少,我来晚了,快上车吧。”

    “我来开,你看着她。”年轻人语气轻柔,却让人感觉一股寒气扑面而至。

    他会开车?

    当然,他接过车钥匙,面色冷峻地坐到了驾驶室位置,一滴雨水顺着发梢,恰好滑过他的黑眸,下意识眨了眨眼,那眼神竟是空洞得没有焦距,然后做出了一连串让中年人和女人目瞪口呆的踩踏动作,紧接着,那辆帕萨特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狂出,似乎想一举冲破这无边无际的雨网。

    雨,纵蹄狂奔,似腾飞的箭簇。

    帕萨特在空旷寂寥的大街上疾驰,溅起层层水雾,形成了一个偌大的雨篷,笼罩着整个车身,在黑暗中,就像一个白色透明的庞然怪物在雨中飘然而过。

    车内的中年人和女人手心全是汗,从未试过如此紧张刺激的雨中狂飙,感觉都要失去重力而要悬空离座了,这速度真是惊世骇俗!

    年轻人却毫无感觉,还在不断机械地踩着油门,加速,加速,再加速,似乎想将这辆帕萨特开到突破速度的极限,握方向盘以及换档的动作轻盈优雅,浮光掠影般地在雨中超越所有前方阻碍的车辆,甚至想超越这雨的速度。

    雨湿透的不仅是他的身子,更是他的心。

    片刻,也许没有片刻,一种轮胎与湿滑的地面轻轻摩擦、在内行人耳中十分动听的声音响起,帕萨特以一个无以伦比的甩尾漂移,停在了华谊酒店的门口,因为速度过快,帕萨特滑行了很久才停止去势。

    “几楼?”萧云轻声问道。

    “七七楼。”夏花惊颤道。

    “七?的确是个不吉祥的数字。”萧云一声叹息,说出这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感慨。

    三人下车,浑身湿漉漉地闯入了大堂,模样有些狼狈不堪。

    门口两名保安拦都拦不住,见来者不善,招呼着其他同伴,围拢过来,刚想怒斥赶客,不料三人中那个面色异常沉稳的中年人不由分说率先发难,手起拳落如鼓擂,脚出腿扫若旌展,几个来回,那些保安就躺在地上哀嚎不已了。

    此时,萧云已经架着夏花进了电梯,停在七楼。

    兴许是雨水太凉,兴许是心情害怕,夏花脸色苍白得吓人,像个没魂的野鬼一样,浑身颤抖不已,晃晃悠悠地领着萧云来到了一间豪华客房。

    门口站着两个门神一样魁梧的保镖,一脸彪悍,见到这对陌生男女全身湿透,像落汤鸡,停在自己面前不动,情况诡异,职业嗅觉使得他们顿时警惕起来,其中一个后颈处纹着藏青蟒头的保镖怒目圆睁,不耐烦道:“看什么看,一边待着去!”

    倚势凌人。

    萧云也不答话,如刀双眉一扬,毫无征兆,轻起一脚,那个出言不逊的保镖如断线的风筝,向后颓然飞去,重重地摔在了五米开外的地上,另一名保镖惊魂未定,刚想摆出防御架势,却骇然发现自己的肚子挨了一脚,身体不受控制地向房门跌去。

    “嘭!”一声巨响,房门尽碎,木屑四飞。

    萧云放下软弱无力地夏花,踏着那保镖的身体,一步一步踱进房间。

    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不会停下来。

    房间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几盏灯却亮着。

    有灯就应该有人,人不是最害怕黑暗吗?

    可房间里真的没有人,或者说,没有活着的人。

    萧云愣在原地。

    世间一切仿佛突然消失。

    只剩下室外的怒风夹着暴雨疯狂地撞击着窗户,每一下都震得人心惶惶。

    房间的大床上一片凌乱,那是拼命挣扎的痕迹,而地上躺着一个人,没有了心跳的人。

    萧云缓步走近,他走路的姿态怪异而奇特,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地跟下去,看起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仿佛他己走过数不尽的路途,算不完的里程才来到这里,每一步路都是他自已走出来的。

    他静静看着地上那人,优雅如钢琴家的双手微微颤抖,两行清泪缓缓滑过俊逸的脸庞。

    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落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跪了下来,抱着那个人,被雨水湿透的身体紧紧贴着冰冷的尸体,他的心也随之冰冷。

    他优雅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张清美却再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触到每一寸肌肤。

    她现在是如此的安详,像是一个熟睡的婴儿,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

    这是她作梦都想要的浪漫。

    一个男人可以用他的一生爱很多女人,很多女人却可以用她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

    对于女人来说,她们爱的,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情。

    在她们心里面,爱人永远重于爱情。

    小青美眸轻闭,似乎对这个世界犹有浓浓的不舍。

    可是,她腹部的那把冷刃,却永远把她带离了这个她深深眷恋的世界,还有那个她魂牵梦萦的年轻人。凌乱的青丝、不整的衣服都昭示着她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所作的努力,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一个柔弱女子,怎样抵挡一个禽兽呢?

    他抱着她,动也不动,给予她迟来的温存,那股黑暗气息,已经与夜色完美融为一体。

    阴寒得让人窒息。

    生命,是充满遗憾的篇章,因为它没有机会让你修改语病。

    天涯路,未归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已断魂。

    这一刻,他就代表了死亡。

    萧云忽然扬起了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像古寺供奉神明的檀香一般,难以看透。

    “它弄疼你了吧,别怕,我把它拿出来就不疼了。”他低声与小青说着话,仿佛她从来就没有离去,黑眸里的泪水已流尽,缓缓抽出那把冷刃,用袖子将上面的鲜血轻轻擦拭干净,动作轻柔,生怕吵醒了怀里的美人,虽然她将长眠不醒了。

    “老金,好好埋葬她,通知她家里的父母,给他们一笔钱,数目多少由你定,钱从哪来我不管,懂了吗?”萧云低头凝视着怀里的美人,用一种出奇缓慢的语速,一种宛似凿刻在磐石上的声音,一字一句说道。

    “云少,您放心,我一定办妥。”金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紧握起拳头,心中的愤怒只比年轻人少一分。他刚才去了一趟保卫室,将七楼的监控录像轻易拿到了手,武力?不是,这世上有种东西比那更好使,金钱。

    “你办事,我一向放心。”萧云轻声道,语气淡然平静。

    “你打算怎么办?”金爷有些担忧,事情如果闹得太大,很难收场。

    “有些人在这个世界待腻了,也该离开了。”萧云抬头,望向窗外无尽的黑暗。

    金爷没有出言拦阻,因为他知道,一切安慰开导的话语都将徒劳无功。

    王亭之?两重脚迹:每一个开悟者都是经过风霜的。

    萧云轻轻放下小青,在她干涩苍白的嘴唇上留下了一个伤心懊悔的吻。

    这是她渴望已久的,生前没有如愿以偿,死后才姗姗来迟。

    今晚一直心神不宁的他在此刻竟然完全平静了下来,心湖没有掀起一点波澜,缓缓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呻吟着的保镖,蹲下来,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语气温柔,轻声道:“你知道吕彪在哪吗?”

    那保镖嘴角流着猩红血迹,惊恐吞吐道:“我我不知道。”

    萧云微微一笑,轻声道:“问题,我通常只说一遍,再说一遍的话,就要流点血了。”

    那保镖目露仓皇之色,赶忙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刘少爷的保镖。”

    萧云皱皱眉头,轻声道:“哪个刘少爷?”

    那保镖不敢隐瞒分毫,如实道来:“刘刘三爷的小儿子,刘刚。”

    萧云眼瞳倏然睁大,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声道:“说说经过。”

    那保镖瞥到萧云的眼神,浑身一颤,虽然表面上还是能刻意保持镇静,可心里却怕得要命,说实在话,自己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阴森到近乎空白的目光,战战兢兢道:“二少爷今晚心血来潮,说想找个女大学生耍耍,就想去宁大,吕彪就跟他说不用去,十里清扬就有,二少爷一听挺高兴,就带着我们俩去了,结果他还真看上了这个女孩,吕彪说一切包在他身上,让二少爷来这里开个房间等着,二少爷就照做了。这位大哥,我们当时什么也没做,也没有挟持那个女孩,是她自己独自一人来到酒店的,吕彪在确认她后就离开了,然后二少爷就把她”

    “够了。”萧云打断了他,眯起眼睛,凝眉沉思,似乎在梳理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青的突然故去,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忽然想起了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生命太过短暂,今天放弃了,明天不一定能得到。

    世事本如棋,胜负孰难料?他在内心深深谴责着自己,今晚一直怪事连连,自己多长几个心眼,也许这事就不会发生,为什么自己那么粗心大意?是半日仙的那些神秘话语乱了自己的那份心性,还是在宁州几个月的恬静生活使自己失去了那份能力?

    狡辩。

    “这位大哥,我还有一件事要说,二少爷刚走不久,是他让我们守在这里,不准任何人进入的,我根本不知道里面的那个女孩已经死了。”那保镖主动交待,积极争取立功表现,人家轻描淡写的一脚,就能将自己踢飞,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是位绝顶高手,眼下自己只有知无不言这一条路可走了。

    “知道他在哪吗?”萧云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那把冷刃。

    “百家会馆。这位大哥,我已经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你了,这女孩的死,真的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你放了我吧。”那保镖不假思索地喊道,他清晰地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正一点一点地接近,他拼命想去挣扎,却白费工夫,生命从他指尖滑过。

    “怕死?”萧云笑意柔和。

    “怕,怕”那保镖发自肺腑的恐惧。

    “晚了,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合作。”萧云淡淡道。

    一把清冷寒刃,如月下观书般,轻轻掠过。

    毫无悬念,一道妙不可言的弧线出现在了那保镖的喉咙处,鲜血一开始只是像久居深房的闺秀,微微渗出血丝,继而如同逃难的灾民,迫不及待地涌出他的身体,跟花季少女的处女落红一样,触目惊心。

    萧云起身,缓步移向走廊,那里还有一个躺在地上挣扎的保镖。

    清冷刀锋一划。

    于是,又一条生命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悄无声息,风景又少了一道。

    “老金,放了她。”萧云指着瘫软在地的夏花,平静道。

    “好。”金爷从来不问为什么。

    “用她作饵,引出吕彪。”萧云轻声道。

    “好。”金爷干脆利落。

    “记住,如果发现吕彪,我要活的。”萧云轻声叮嘱道。

    “好。”金爷仅仅再次重复了那个字。

    萧云离去。

    也许并不是离去,而是踏上征途。

    金爷望着那个远去的身影,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轻声道:“这天终于来了。”

    他侧头瞥了眼被惊吓得已经六神无主的夏花,讥诮一笑,转身走回房间。

    现场的一些痕迹需要他处理,不过这点小事对于他这个出色的侦查兵来说,小菜一碟。

    他专业娴熟地搞定一切后,小心翼翼抱起小青,走出房门,却久久愣在了原地。

    夏花失踪了。

    ――――――――

    风如拔山努,雨如决河倾。

    雨,似一颗惶惶然的人心,不知岁月从何时开始,又能在何处结束。

    如果哭泣,那将是温热的泪水。

    如果陶醉,那会是经典的动人乐曲。

    然而这都是虚幻的,那只是雨,仅此而已。

    这雨落得愈发没有条理,宁州夜晚的霓虹,在无尽的雨帘中散发着落寞而温柔的光。

    寒意浸入每个人的心房,只觉得暗夜里的一切,是人们年少时曾拥有的一个昙花幽梦。

    一辆黑色帕萨特在一个白色透明的雨篷笼罩下,不顾一切地飞驰。

    一个身影坐于其中,萧瑟落寞。

    这是他来宁州后,最心如死灰的一次。

    多少艰险都斗罢过,多少困难都经历过,多少挫折也都承受过,却从来没有把他打败,更不会把他打倒,唯独这一次,他感到那样的孤单无助,那样的后悔莫及,多情的人难免脆弱。一个前程锦绣的女孩子就这样香消魂断了,怎能不扼腕痛惜?可见,我们凡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弥补?

    于事无补。

    只是为了祭奠死去的亡灵,无论如何也要做点什么,聊表心意。

    百家会馆,尊贵豪庭。

    宁州的上流圈子在这里铺开一道道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商人们围着高官,希望得到政策优惠,zhèng fu支持;高官们捧着商人,希望得到金钱美酒,名车美人;商人们、高官们奉着学者,企图附庸风雅,提升品位。男人们风liu着,希望遇见各种艳遇;女人们风骚着,希望傍到一座高山。

    歌舞升平。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因为少数人掌握着这个社会90%的资源,也许一杯红酒下肚,一块商业用地就落在了房地产商手里。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份。弱肉强食不仅仅出现在动物界,在人类社会,更是将其发展成为一种优胜劣汰的必然规律。

    百家会馆是刘三爷的老巢,他精锐的手下全部在此。

    由于黑龙团的强势存在,许多有雄心壮志的黑道人物都只能选择默默生存着,低调发展势力,尽量减少与黑龙团的正面交锋,刘三爷也不例外,他在其他领域没有多大的建树,所以倾尽心血办起了这个上流社会的交际平台。

    百家会馆是由日本著名设计师三蒲荣设计的,风格简约、纯粹,却极尽奢华,十分注重空间本身的结构感,崇尚自然与人相结合,并且融入了很多华国风的元素,与新潮的流行艺术珠联璧合,可谓是相得益彰,是三蒲荣继上海的人间穹六餐厅后,又一得意之作。

    最让百家会馆的会员们津津乐道的,还是地上铺设的木板。

    使用的材料是最珍贵的“降香黄檀”卓而不群,足见其豪华奢侈。

    正当这些不知人间疾苦的男男女女们带着内敛克制意味在觥筹交错之际,没有人发现,一辆黑色帕萨特像漆黑幽灵般,在百家会馆门口停下,仍是华丽璀璨的甩尾漂移停车,仍是滑行一段很长的距离才收住去势。

    今夜,百家会馆注定是一个血流漂杵的修罗场。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沉浮世事;留下多少伏笔。

    红脸关公,途中独闯龙潭虎穴;

    青龙偃月,单刀赴会演绎豪情壮志。

    门口保卫拦住了这个显得有些神秘的年轻人,敬声道:“您好,请出示会员卡。”

    年轻人嘴角弧度轻扬,清净如竹,柔声道:“我没有,这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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