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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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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起当年的高中生活,秦箫他们决定回南北寺中学去看看,其实他们高中母校是当地的实验中学——邹平一中,正赶上与南北寺中学合并,南北寺中学学生全部迁到县城的实验中学,这所带着60年代典型气质的中学才算退出历史舞台。

    而当时的最后一届2005到2006届毕业生必须留下一部分,因为学校合并后校舍吃紧,但为了不把教学资源分散,学校决定把美术艺术生迁过去。虽然生活条件差点,但不得不说前身就是深山古刹的南北寺中学毕竟算得上是一座古代书院似的学府,几十年来人才辈出,秦箫的父亲叔叔以及姑姑都是从这走出来的。

    机缘巧合,高三理科24班班主任吕敏也是这个学校的毕业生,更重要的是,她是我们学校公认带毕业班最有成绩的的班主任,几个状元从她手里出来,从她决定带着24班到那去度过高三一年就很说明她的确不同凡响,起码几年之后秦箫是这么认为的。于是她带着共事多年的几个老同事组成一套完整的教学团队同理科美术生以及24班就在高三开学伊始——2005年8月份搬了过去。

    这对理科24班上下的确是个爆炸性的新闻,因为很多同学不明白到了南北寺意味着什么。听合并过来的同学说,那里艰苦的很,而且去了之后,也便意味着同学校完全脱离,孟凡必须离开校足球队,苏小曼必须告别校园广播站。但对秦箫来说,虽然离开有空调的教室,洗手间的宿舍,但却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期待,他很想知道他的父亲叔父是怎么度过当年的中学生活的。正因如此,理科24班的学生往往把母校仍叫做南北寺中学。

    四辆校车大巴在浓郁的鹤伴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里穿行,大雨初晴,林间迷雾蒙蒙,道路曲折如肥厚棉袄上的褶皱,一边无礼的树杈打着滴满雨滴的车窗,一边放肆浓雾填满深不见底的幽谷,车队在盘山公路上左支右绌。而坐在车里的人一会儿要经历内道面对石壁被黑压压的树丛遮在怀里的压抑,一会儿又要承受外道望之空无一物深不见底的空虚。早上八点车队出发,正午时分大雾退去,终于望见幽深的山谷浓郁的树林间,一座古刹的青砖檐角若隐若现,吕敏一上午在车上终于第一次开口,激动地对学生们说:“到了!”

    果然,南北寺中学从外观看来就是一座寺庙,依山而建,被山谷一分为二,谷底是一淙溪流。山雨过后偶尔会有山洪呼啸而过,高处用不协调的美感搭着三条铁链子的木板桥供南北通过。不同于其他寺院,僧舍与大雄宝殿观音殿罗汉堂各在山谷两侧,南北寺的僧舍全部建在南边的山顶,北面则算是僧人们打座念经的庙堂,虽说南北寺有南寺北寺之分,但确是一座寺庙无疑。

    山谷在西边折向北,同这河水一起冲出山地进入平原,开口处隐约可见村庄与田园。然而这所寺庙,建国后便被政府把僧人遣返,改建成一所高级中学,并创造了几十年人才摇篮的历史。从远处就可以看到,寺院钟楼已经成为南北寺中学的广播楼,上面还挂着上课的电子铃。秦箫从父辈多少了解了不少这寺庙的历史,并且他了解古代寺庙的建筑布局,刚下车远看了几眼,他便被这山水间的古刹中学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仿佛置身古代的寺院学派。

    正是中午时分,学生们下车席地而坐,一边休息,一边聊天,兴致盎然,老师们好像也被这帮年轻人的兴致点燃,乐此不疲地为学生们讲解南北寺的前生今世沧海桑田,大家喝着矿泉水吃着面包有说有笑,像是在郊游一样。午后,算是吃过了午饭,老师便开始组织学生们将行李搬到南山的宿舍,简单地分配了房间,分发钥匙,并交代晚饭时间以及食堂的地点,告诉大家晚上六点到北山大教室——也就是“大雄宝殿”集合。

    南山宿舍都是平房,多是古色古香的旧时僧舍修缮而成,男女分开,水源从山谷的河水里泵取上来。深处北方,即便雨季,宿舍也并不潮湿,每个房间四个人,秦箫,孟凡,洛川和许少卿一起住进205,就是二排第五间的意思。宿舍在学校合并时人刚搬走,只需要稍微打扫下就可以了。师生共二百多个人,行李又不多,很多房间都空闲,老师们便组织一些男生将北山许多空闲教室的桌椅搬来,这样是为了将来有的同学课余时间就近学习而不必影响到宿舍其他人。

    宿舍大都是自由搭配,老师为了全力应付高考,也不干涉这种自由模式,这与其他年级迥然不同,也是为了同学之间关系更好相处一点,苏小曼就跟初中死党马晓溪,唐妮还有刘雨馨在西边女生宿舍区102搭伙了。

    收拾宿舍行李完毕,整个下午都是空闲的时间,学生们的到来让沉寂的古刹中学重新焕发了生机。而且初次到这的学生,对一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到处都是新鲜感,很多学生都迫不及待地跑到北寺教学区去游览一番。虽然洛川也喊着秦箫他们一起去北山玩,但秦箫喜欢独自游历,因为他认为,只有独自游历才能真正感受一处盛景一段时光的情感,并把自己的心与之融合。虽然自己上课放学都在那里,但第一次去归根结底还是一种游历,既然游历,必须孤独,所以秦箫便假托有事一会儿去找他们,跟他们岔开了。

    如果从他们父辈上说,南北寺中学在整个县是最大的中学,当时的前辈们破四旧,砸掉佛像,烧毁经文,建成中学,现在仍能见到门口的半截石碑,只有一个“寺”字。进入校园,是四棵粗壮的榕树,分植于园中四角处,整个校园都阴翳鸟鸣。正北便是天王殿,这已经被改造成为间宽敞的过道,汽车也能通过,再往里面便是大雄宝殿了,整个院子比天王殿的要大得多,而且有旗杆以及四个篮球场以及众多乒乓球台。

    大殿内早已经是学生们举行大的集会的礼堂,但依稀还能看到原来三世佛祖的坐台。仍可想见这座大殿拥有的沧桑,从青灯古佛善男信女,到群众革命的批斗大会,再到成为学校典礼的礼堂,最后都变成这般苍凉寂静的回响。三世佛祖不论是过去的燃灯还是现世的释迦,乃至将来的弥勒,或者不论是西方的极乐还是东方的琉璃,乃至中土的婆娑,都是此时此地对时空轮回的一种悲鸣。至于后面的法堂照堂都成为老师们的办公室。

    秦箫父亲在这上学时,每月都要步行回家背一个月的干粮咸菜来上课,夏天要给长毛的馒头扒去绿衣,冬天要用温水给馒头蜕去冰壳。听爷爷说父亲因此曾患过夜盲症。秦父在秦箫四岁那年生病死去,至于得什么病爷爷也说不清楚,母亲也不久便郁郁而终,秦箫从此只有爷爷一个亲人。秦箫与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只有零星的那点记忆,这让他对这所学校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好像在这有父亲在他身边看着他。

    秦箫从大殿出来,此时夕阳西下,即将没入山谷的那一边,河水淙淙流过,心情不自觉也欢快了许多。此时几个舍友也跟苏小曼宿舍的女生游历至此,大家有说有笑地凑过来,秦箫一下子换了心情,说:

    "孟凡,你的吉他带来没?找个地方去练练,山清水秀,水深林密,不高歌两曲不是有负天赐吗?"

    他们几个都很喜欢音乐,说要在毕业之后组一个乐队,平时课间他们就由孟凡作曲,秦箫作词写了几首歌曲。大家齐声叫好,虽说夕阳西下,林间不免昏暗,但其实是因为周围到处山峦叠嶂,在下午四点多钟就不见了阳光。于是孟凡也叫上苏小曼宿舍四个女生到山谷河边一块干净的大石上和着水声,伴着吉他,陶醉在山间的静谧与自己的歌声中。苏小曼是24班班长,声音极是柔美动听,也夸孟凡即兴伴奏很到位,和弦对的准,孟凡不屑地说∶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

    刘雨馨不服道∶

    “小曼从小就学习钢琴,比你那土琵琶强多了!”

    孟凡一怔,立刻说:

    “好啊,那你做我们的键盘手吧,我们正好缺一个!我们毕业就组一个乐队,名字叫什么呢?”

    大家又七嘴八舌地争个不停,秦箫建议,就叫理科24班,直截了当,而且我们是理科,组一支乐队就说明我们是真地喜欢音乐。最后大家一致通过。

    学生时代的快乐就是很直接,一个小小激情就让他们傻乐很久,简单的快乐并不属于所有人,但每个人的确有本可以不复杂的人生际遇,只是很多人与之擦肩而过罢了。

    秦箫孟凡和许少卿经常在下午踢球,秦箫回来满头大汗地把苏小曼的凉开水喝掉,甚至把她放在抽屉里的苹果吃上一口再将少了的那一面朝内放回去,苏小曼回来必然怒不可遏,但也无计可施。于是苏妈妈在上学时放到小曼书包两个苹果,秦箫再次回来发现了两个苹果,一个藏在里面,一个招摇地放在显眼处,故意让他们来吃。秦箫心想,你既然这样做,我就偏不吃你让我吃的那个,于是他把放在里面的那个苹果狠狠地啃了一大口,让后放回去,而外面的完好无损,苏小曼回来发现后哭笑不得。

    洛川话不多,但绝对有贼心眼,有次上午最后一节英语课要结束了,突然老师叫起刘雨馨问她怎么不认真听讲,刘雨馨扭捏地说,洛川把她的鞋带系桌腿上了,最绝的是老师的话,老头气得胡子都翘起来,说道:"你……你上课不好好听讲,专干违法的事!"这些故事至今仍在他们相聚时当成佐料放在饮料里酒杯中,不会稀释,反而更加浓烈。

    晚饭过后,同学三三两两来到正殿礼堂,去开新学期第一次班会,其实所有师生一共二百多人,主要交代下各自的教室,发下课程表。24班的教室是东殿,明天就开始了正式上课。班会结束后,学生们各自回寝室,有老师查房,加之劳累一天,晚上十点之后,整个南北寺中学终于沉沉去睡了,只剩下夜鹰的哀鸣与树叶偶尔的哗哗做响在山谷回荡。

    早起晨读,晚自习前,在大树下,在小河边,在石阶下,都是埋头读书的学生,高三毕竟对于所有经历高考的人来说就像孕妇分娩前的十个月,不容许有一点懈怠。如果真的有外客来参观,真有宋朝人书院文化的影子。秦箫也习惯了这种单一却充实的生活,因为人少,而且忙碌,不自觉会有一种互相依赖的感觉,这使得师生关系以及同学关系十分融洽,这也是班主任吕敏带学生来这的真正原因,而且这里与世隔绝,哪怕手机也没有信号,学生们更能得之心而寓之景。

    205的男生也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一只在此生活的猫,不知是野生还是农家遗弃,大家叫他梧桐叶,因为他有一身浅褐色花斑。学生们经常给他点食物,甚至把火腿肠省下来留给梧桐叶。梧桐叶体型还较小,没到成年,跟学生们混熟了,有时甚至在宿舍过夜。原来晚上时有老鼠打斗,一觉醒来书本给啃了个角去,梧桐叶一到没多久,所有老鼠都搬家了。

    秋天过得极快,一阵凉风吹过,树叶便像雪花一样洒下来,在林间古刹中行走,你根本看不到自己穿的什么鞋子,也不会有人可以去打扫,因为泥土会在第二天清晨用一场霜露把这些叶子慢慢驯服,湿冷的黄叶会很快埋没,一场冬雪结束了这浪漫的而又感人的叶落归根的故事。

    宿舍冬天的暖气会在凌晨两点点后慢慢冷却,因为后勤的老师也会下班入睡,之后便是无尽的寒冷。梧桐叶已经好久没有来了,秦箫不免有些担心,他醒来穿上衣服,决定去找一找梧桐叶。外面凌晨两点已经到了温度最低的时候,雪未完全融化,皎洁的月光洒下来,加上积雪的反射,使得夜晚格外明亮。

    秦箫来到桥下一片空地上,这是他初次见到梧桐叶的地方,也是夜晚时候。忽然听见莎莎做响,他走到桥洞下一处矮草从中,终于发现了梧桐叶,他见叫了两声便走过桥洞,秦箫跟着,不久来到一处土丘旁,树丛竟然中有另一只猫,秦箫很快地发现那只猫受伤了,原来梧桐叶这几天一直在照顾着这个同伴。忽听有脚步辗雪声,秦箫警惕地回头,那人见秦箫也是惊的"啊"了一声,仔细一看,竟然是苏小曼。

    "我的“拖鞋”受伤了,她喜欢给我叼拖鞋,我便这样叫她了,这只猫一直照顾她,挺让人感动的,你来这干什么?"消除了恐惧,苏小曼冷冷地问道。虽然苏小曼跟大家包括秦箫关系一直很铁,只不过跟秦箫对峙到现在,在刚入高中时甚至一个月形同陌路,即便平时见面总是想着怎么掐死对方。秦箫便把缘由讲了,也反唇相讥道:"我来照顾梧桐叶,梧桐叶照顾拖鞋,拖鞋却还得伺候大小姐,人与人的境界让这两只猫辨别的如此清楚。"得意之际,秦箫把准备好的火腿肠撕开喂起拖鞋跟梧桐叶来。

    苏小曼也不理会,开始给拖鞋布置小窝,她先将一张小褥子叠成一个小窝,然后放在石缝下,再用厚厚的杂草从外围自仔细堆放,毫不费力,终于完成了这个猫舍,额头沁出汗水,在月光下闪耀着晶莹的光辉,然后起身舒了一口长气说道∶

    “这是野生猫,你喂他就是害他,最终你走了,而他们再次回到野外丧失生存能力后只有饿死。”

    秦箫虽然嘴上占得便宜,却也让这无可辩驳的事实击败,当然他事先也并不知道这是两只野猫,体型太小以为可能是农家遗弃的家猫呢。其实苏小曼此时也对秦箫有了点不是见面就掐的好感了。

    “生命总是不易的。”她慨叹道,抱起受伤的拖鞋走到空地上,溪水已经封冻,月光洒下来,映着积雪,秦箫跟过来,梧桐叶也跟在后面。

    “不易,所以才要轻松,艰难,所以才要微笑,罗素说过,‘希望是坚韧的拐杖,忍耐是旅行袋’。”秦箫也慨叹道。

    苏小曼扑哧笑了,拿起一根冰凉的木棍说道:

    “好吧,那我也拄着拐杖回去睡觉了,你有本事就在这把‘拖鞋’当旅行袋抱一会儿吧!”说着她把拖鞋交到秦箫手中,甩着长长的马尾辫回去了。

    拖鞋受伤期间,秦箫时常晚上来看他们,苏小曼也一直悉心照顾,有时两人同时都在就来几个玩笑,苏小曼突然气恼地说:

    “是不是又是你偷吃我的苹果?你要是像晚上这么正常点就好了。”

    “呵呵,当然不行,首先这小偷一般都有地盘,我负责哪片社区,哪条公交线这是在同行中有严格划分的,再说没你我吃谁去啊!还有就是,你说咱俩掐了好久,突然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不明摆着,班长大人你有生活作风问题嘛!我无论从我的事业发展来规划还是班长大人您的仕途前景来谋划,这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啊!”

    天热时秦箫经常从河里抓鱼回来养,还有对虾跟螃蟹,他从小在农村长大,抓这个很有一套,尤其是螃蟹,在蟹子洞外看到那两只眼睛,用弯着的铁条从后面一钩,它便自己跑出来,趁在它跑到水里前按住,如果夜晚直接去挑逗,他自然抓住不放。

    可是洛川这吃货晚上冻醒后经常趁秦箫不注意,用酒精锅给烤了吃。尤其是在月底,大家零食存货均告罄,晚上没了嚼头的时候,洛川就老是看着养鱼的盆儿发呆,百般怂恿秦箫说:“这鱼虾蟹子是不是得有个好的归宿……”。

    看着自己的宠物一天比一天少,而且连根毛也不剩,于是秦箫决定莫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自己也饱饱口福——全部烤了吃,而且跟孟凡许少卿一起吃。洛川家老爹是大实业家,平时就海鲜鲍鱼,那经得起三九天,冻的哆嗦时吃螃蟹烤鱼的诱惑,于是凑到许少卿身边,说:

    “请你吃海鲜大餐,把那半条烤鱼让给我吧。”

    许少卿边吃边咕哝道:

    “不行,饱时鱼翅席不如饿时一碗米。你得请我们仨吃海鲜大餐。”

    “一定一定!”

    “还有,下月带的零食我们四人平分!”

    “没问题没问题。”

    “看你平时老实巴交的,你丫够狠的,真会狮子大张口,他每月带两提箱零食,他家保姆得帮着提上山。”孟凡低声说道。

    “都是秦箫让我说的。”许少卿答道。

    看洛川狼吞虎咽那半条鱼,秦箫笑着说:

    “这么着吧,吃完海鲜大餐大家到我那过年去吧,我爷爷不在家,就我一个人,我包你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