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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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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府邸,众人还在为刚才的一幕讨论个不休,有的说矮人族卑鄙无耻的,有的说矮人族女子淫荡不堪的,不过我想到是别的事。

    安和索菲不知从哪个口中得知洞中的一幕,看我的眼神也是哀怨得不得了。安象是喝下了一瓶尘封了三十年的山西老陈醋,酸溜溜的问:“你不是喜欢那种娇小象小孩子一样的女人吧?”

    索菲也是很不满意的看着我,好象我做了什么对不起她们的事似的。

    我简直要晕,女人对于事情的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一些。我忙解释道:“我哪有那种爱好?如果有的话,你觉得你现在”当着索菲的面我不好直说,只是用眼神上上下下狠狠的打量了她一下,意思是如果我是那种人你早就是我的女人了。

    安勉强接受我的话,不过又问:“那为什么那个矮子两次都要杀你?是不是你当时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表现得太色了?”

    我赌咒发誓我是无辜的,只不过两次正好都是我在最后而已,换了谁都会被那矮子杀的。

    好不容易打发了两位姑奶奶半信半疑的走掉了,叫两个在旁边忍笑忍得很辛苦的近卫去请卡卡和老道来。

    一手把玩着从依娃那里好不容易要来的那把矮人的匕首,说是看看一会就还给她,才好不容易从把它当宝贝似的依娃借来一会。不就一把匕首吗?小气吧啦的。

    不过这把匕首也真是值得她这么宝贝了,这大陆上普通用的都是铁武器,而这匕首入手沉重,寒光四射,显然是钢所铸。而且刚才怂恿依娃和她原来的匕首一比试,那把断掉了,而新的这把连一个小豁口都没。

    门口的近卫大声通报:“王子殿下驾到,宰相驾到。”我忙迎至门口,假模假样的恭候:“殿下!”

    卡卡苦着一张脸,挥了挥手:“协政王不必多礼。”

    我将那把匕首交给老道:“宰相看看这匕首如何?”

    道格拉斯恭敬的接过匕首,拿在手上翻过来覆过去的掂量了一下,问道:“不知协政王是从何得到这把匕首,似乎不是铁,要比铁坚硬。”

    “是从矮人族手里得到的。”

    “难怪,都说矮人打造的武器和盔甲天下第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不过”老道说到这里露出疑惑的表情“这矮人族虽然有如此手艺,然后男性自私无耻,女子则放荡不知羞为何物,不知这矮人如何愿意将武器交于您?”言下之意颇对这匕首来历怀疑,如果我把下午的事告诉他,估计他又要痛心疾首的给我上一节关于“贵族言行和举止标准以及道德”的洗脑课了。

    我胡乱支唔过去:“下午打猎的时候遇到一个矮人欲行刺于我”然后迅速转移话题“如果我们用矮人族的武器来装备自己”

    卡卡这才懂了我的意思:“老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发兵把矮人族的武器全抢来?”

    道格拉斯摇头:“不妥,不单说现在我们的兵力才三百七十六人的正规军编制,而且如果正面进攻难免会有死伤,再说对方的武器比我们的精良,加上这里是卡拉格的境内,如果被他们知道了,很难让我们分到一杯羹。”

    一连串的理由让卡卡又陷入迷惑:“那我们怎么办?”

    “不妨,我让阿德先记下位置,将来我们先去摸摸里面具体的情况再定,现在首先要注意的是保密,一定不能让卡拉格的人知道境内有矮人族的存在。”

    道格拉斯优雅的一鞠躬:“协政王果然深谋远虑,吾王之福!老臣坚信,吾王复位之日不远矣。”

    三日后,应卡拉格国王之邀,已经在临时政府草草登基的凯撒新王卡卡,踏上去王都结盟之路。

    应该说卡拉格方面还是比较重视这次的结盟,毕竟三国联盟在那放着,搞不好一起出兵打他一下也是极有可能的,虽然不可能齐心协力灭了卡拉格,不过现在唯一可以利用的力量,就是这个在凯撒还有着不小号召力的新王了。

    卡卡临行前担心的问我:“老大,我从没出席过这样的场合,该做什么,该做什么,我全都不知道啊,你一定要教教我。”

    教你?我自己都一窍不通,只不过有个大概的了解应该怎么样而已。

    我笑着对他说:“放心,你只管做自己就好,该吃就吃,该睡就睡,该发脾气就发脾气,其他的事,有我和老道帮你搞定。”

    卡卡惊奇的看着我:“就这么简单?”

    “不然你还以为有多难?一向都是劳心者治人,放心吧。你表现的越没有心机的样子,那国王就会越放心和你结盟,不过你一定要表现得和鲁鲁苦大仇深的样子,但记得要适当的时候装装穷,然后他说不定还给支援我们兵马和粮草呢,哈哈。”

    道格拉斯已经接受了我们叫他老道的现实,毕竟从某些角度来说,我们两个才是老大,而且,他现在对我的话已经言听计从。他现在轻轻点头,一付了解的样子。

    卡拉格从王城派了两千人的部队来护送我们一行,莫林也派了一千人,三千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不过两边围城的莫林人眼中更多的是一种怜悯,那是一种对寄人篱下者的可怜。

    这两千人无论从装备还是气势上,都远远的把莫林这一千人远远的甩开了去。红色的披风,从头到脚都包裹在制式盔甲中的驼马,长长的战矛,在骑士头盔上还插着一支红色的羽毛,那是王家骑士团的标志。

    而这一千人只有三个领头的有座骑,其他人只有半身灰铁甲,以及胯在腰边的长剑,可怜兮兮的跟着驼马后面小跑步。

    “这骑士团还行,至少看上去蛮不错的嘛?”魔狼载着我,安和索菲,在部队前后来回的跑,要不是知道我的身份,这样诧异的骑士团的眼神就会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凯撒斥候。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王家骑士团一向都不怎么打仗的,看着一个个威风凛凛,真有事打起来不堪一击,最精锐的部队永远都是那些一次次从战火中活下来的,因为只有战争,才是战士存在的意义。这些骑士团,当当仪仗队却是再合适不过了,其他的嘛”我做出一付不屑的样子摇摇头。

    “你很了解嘛?”

    “其实”我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都是索菲乖乖告诉我的。”

    索菲听了自豪的回过头来,一个浅浅在我看来却是风情万种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