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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即将远行的客船,我站在甲板上倚着阑干凝望着眼前这片熟悉的土地。
嘈杂的人群,黑色的头发,白墙灰瓦,绿树茵茵。海风,轻轻的吹着,带着点点咸味,伴着丝丝的离愁。
“舍不得?”冥追站在我的身边,他的头发有些短,像是寸头。因为我不喜欢外国人嘴里的那个“猪尾巴”
谁知这样打扮,却显得他少了几分儒雅气,多了几分英挺和干练。“那是自然。毕竟月是故乡明,外面的月亮再圆,也没有可爱的兔爷在捣桂花!”我顽皮地眨眨眼。“我就不觉得难过,没有分别,怎么能有下一次的相见。
羽默,我看你还是从现在开始,期盼着下一次相见吧!”璇玑靠在阑干上,头发被他绑成了麻花辫的样子,再加上一身月白色的长衫,还别说,走过的路过的,抬头看见的,只要是雌性,无一不停滞三秒钟。偏他还用那双妩媚的桃花眼四处乱送菠菜,天知道这段海上的航程会有多少桃色风波。
“要是对你,我宁愿不见。永远不见。”真是懒得理他,自从恢复原本的男儿身,他的变态指数直线飙升,已经突破常人能够接受的临界点。我却还没疯,这么说,我也超脱凡俗不是?璇玑笑着把我搂在怀中“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当然不用永远说再见。”他恶狠狠地不知道瞪了谁一眼“不过风这么大,韩昱的头纱拿到哪里去了。赶紧带上,这帮长毛鬼子,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惹急了小爷我,哼,挖出来当泡踩。”汗。他这还没出去,就开始要使出中国功夫的神威了吗?韩昱捧着面纱穿过人群走过来。
“小姐,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接过面纱,灵巧的覆于面上“韩哥哥。还是叫我羽默吧。走出这片土地,我们就是一样的人。不比谁低贱,也不比谁谦卑,我倒是盼着让那些外国人拭目以待。就算总有一天,我们地故土可能会沦陷,他们也要掂量掂量我们的力量!”随着汽笛一声长鸣,故土渐渐远去。
我终于忍不住眼眶里早已盈满的泪水,任凭它们在脸上恣意横流,还好有面纱为我遮住此刻地愁苦和难以遏制的思念。就这样。冥追、韩昱、璇玑还有我,再加上君家年轻地一辈,以及韩昱手下那些尚未成亲的兄弟们。作为杀向欧洲的拓荒者,开始了我们“伟大行程”的第一步。与此同时。远在北京的四贝勒府里。
胤收到一封匿名地书信。被阳光照耀着的惨白的纸上,潦草地写着几段话。虽然不文不白的让人几乎看不懂。但是胤却抚摩着它,泪流满面。四四,很久没这样叫你了,对吧。
夏天的空气总是那样的温暖和潮湿,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感觉,才让我觉得难以忘怀。就好像是我们针锋相对地比试着学识和智慧,寸步不让。那一刻我们距离相爱是如此的近,可是青涩的我们却忽视了这样一个机会。
我还记得我们在栖灵寺地那个夏天,直到现在我仍然能看到这一切。午夜的时候,我们徒步爬上山,笑在雨中。那个已经逝去的夏天,回忆仍然在我地心间,不断的萦绕。我们就像是两个无知地孩子那样,坐在山石上,饥肠辘辘地吃着酸酸地野果子。在我的心里,它们地味道再无其他食物能够与之相比。
虽然我们都有些伤悲,但是能在那里与你重逢,让我由衷地感到很幸福。对于那个夏天,我从未后悔,纵然经历过血雨腥风,尔虞我诈,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但是,那个夏天却是我最甜美和疯狂的记忆。
然后,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恐惧。害怕天亮,害怕成长,害怕变老,害怕庸俗,害怕市侩,害怕残忍。我们躲在栖灵寺里,自由的奔跑,那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就像是我们的最后一夜,相互残忍地指责,话语里充满了尖酸与刻薄。现在想来,或许仅仅是因为明天我们不得不去面对别离。我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夏天,纵然我已经漂泊在一望无尽的大海上,我仍然能够看到那一切。
在那个夏天,我们曾经牵着手,却忘记了,或者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属于我们的那个逝去的夏天,伴着暮鼓晨钟,每一天,我们都在努力生活,远离忧虑。只属于我们记忆的那个夏天,你可否因为想起它,露出会心的微笑?现在,你是阿哥,对了,已经被封为贝勒
。下一步,就是亲王,因为你的名字是爱新觉罗胤。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在我的心里,你就是我梦想中的英雄。虽然,最终被拯救的确是我,可站在我对面的却不是你。我还记得我们在栖灵寺的那个夏天,直到现在我仍然能看到这一切。
午夜的时候,我们徒步爬上山,笑在风中。那个已经逝去的夏天,回忆仍然在我的心间,不断的盘旋。我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夏天,纵然我已经踏上异乡的土地,我仍然能够看到那一切。在那个夏天,我们曾经牵着手,偷偷梦想着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我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夏天,虽然我只能这样对你说再见,但时间不会磨灭那个美丽的夏天。因为,在那个夏天,我的对面,是一个伟大的男人,他终将站在最高处,无比骄傲,无比荣耀。
这是我最初也是最后的预言,还有,谢谢你,以及,再见!终于完结了。后面写得极其流畅,几乎都是一气呵成。只是再写到二老的离世时,哭得唏哩哗啦,就这么写死了两个人。
明明我最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却偏偏留下一个没有答案的结尾。其实,羽默最爱的人,也许不是能够相伴的人。能够相伴的人,一定是她最信赖的人,也是最爱她的人。
对于胤,很抱歉把他写得这样不堪,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种清水文反面大都是四四。也许是因为,我总觉得一个人太善良了,必然有些难以言语的阴暗,埋在内心的最深处。就像四四,他的冷漠和无情,甚至的残忍,也真是因为他是个有目标而且坚定的人。
一个人不会无理由的那样伤害自己的手足,还不如杀了来得痛快。或许,历史到底是如何,谁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