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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在这座小镇已经住了一个多礼拜。每天、每天都接受许多的文化刺激,感觉日子正逐渐步上当轨,但是再过两天学校即将开课,到时又得开始适应另一种步调的生活了。
凌日伸了个懒腰,接着放下膝盖上的书籍,仰头把双手枕在脑后,顺势躺在青葱遍野的草地上。
头顶上是鸟儿吱喳、灰色松鼠活泼乱窜的大树枝头,眼前是一片碧波荡漾的镜湖清岚,脚底下则有着泥土与绿叶、野花扑鼻香的大地真不可思议,自己竟然会身在这么一处犹如艾丽斯梦游仙境的地方。
没有喧嚣的车水马龙,没有酷热盛暑逼得人无处可逃的烈日,更不见拥挤的房子、凌乱的街道,或是无所不在的摊贩。
虽然那些都是自己身在台湾时,巴不得能全部消失的东西,可是真的失去了、告别了之后,凌日说“不想念”便是在说谎了。就连过往那总是带点灰尘、汽油味与蒙蒙色彩,绝对算不上干净的故乡空气,都教人分外思念。
〔现在这时候,老爸应该已经去上班了吧?凌夜不知道有没有帮他准备好早餐?嗯,不可能的,阿夜那小子肯定还在床上睡觉。〕
无论自己再怎么替父亲操心,怕父亲又空着肚皮,迷糊得早餐、中餐都忘记吃,傻傻地工作一整天,最后回到家像个废物一样地瘫在地上不能动弹现在的凌日也不可能飞越数百万公里的距离,为父亲做点什么,尽点儿子的孝心。
所谓的“分开”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无论心中有多么挂念,哪怕现在拥有方便的电话、四通八达的网络,甚至可以面对面地透过卫星看着彼此说话,然而“不在身边的人”就是“不在身边”要怎么靠一颗“心”将这么遥远的物理距离给抹煞掉呢?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因此,很多人最后都选择逐渐地遗忘。
不管怎么在乎、不管多么地爱,不遗忘,便没办法展开新的人生。一直惦念着不在身边的人也不是办法。
来到这边,凌日了解了很多事,一些不曾亲身体验便不会明白的事。
好比,为什么阿夜和母亲打回台湾的电话,一年比一年少?为什么诉苦的话语逐渐从电话中消失,只剩些无关痛痒的寒暄?为什么当自己问阿夜,在这边有没有被人欺负、过得好不好,到最后得到的都是阿夜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很好、没事”?
〔毕竟,说了又能如何?〕
多一个人陪你哭、多一个人陪你伤心,听起来好像能减轻什么,可事实上那不过是让对方多了分难过与无助感吧?
留在台湾,环境没有任何改变,只除了生活方式与习惯。被迫改变了的自己,其实也曾暗自埋怨过母亲的偏心。他认为凌夜跟着母亲幸福多了!不像自己,得要学着独立自强,不再能撒娇。因为跟着凡事看上去都不可靠的父亲,所以从上小学起,凌日就学会精明干练地使用计算器盘算着一斤鸡蛋几块钱,三斤一起买会不会更便宜。
他从没想过,假设有一株原先被栽种在土壤中的花儿,无端端、硬生生地被人移植到水中去,试问那株花儿会有什么心情?想当然耳,它不会好过。而那朵花儿,便是被强迫移植到英国来的凌夜了。
〔我所吃的苦,与阿夜相比,恐怕是小巫见大巫。以前的我,还有脸在那边自怨自艾,认为自己是被母亲抛下来吃苦的。我实在太可耻了!〕
十七岁的自己,想要适应这全新的国度,都已经非常勉强了,无须想象当年个性原本胆小又爱哭的阿夜,是历经了什么样的艰辛,才能在这儿落地生根。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能为阿夜做什么,但现在的我不一样了。〕
凌日拔起地上的青草,无聊地放在嘴巴中咀嚼。他所能为弟弟做的,便是在这异乡,为阿夜保留住他的生活空间,等哪天阿夜想开了,想要重回这块土地时,可以笑着重返家园。
当然啦,这种替身的日子总不可能过一辈子。再过个三年,他和阿夜也就二十岁了。届时他们双双成年后,想选择哪一边的故乡过生活,也不会有谁反对才对。
无论他或阿夜,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自己想去的国度,做自己想做的事。
闭上眼睛,凌日偷得片刻小憩之际,耳边却传来阵阵达达达的震动声响,好奇地翻过身,睁眼一瞧,远远的一人一骑以稳定的步伐向这边靠近。
迪肯轻松驾驭着那匹高大白驹,老练地操纵着马儿沿着湖边散步。
唔极端不愿意承认,但迪肯优雅的骑姿,还颇具那么点绅士的样子,与平日嚣张粗鲁的行径判若两人。
想不到他还有这种特技喔?在台北别说要骑马了,就算想亲眼见到牵牛逛大街的农夫都没有。但是迪肯骑马的英姿,和背景的城堡与这片草原真是再契合不过了。好好喔,能骑在那匹骏马的背上,感觉一定格外意气风发吧?
呃,眼睛和他对上了!凌日一抿嘴,连忙再次转过身,坐直身体,拿起放在膝盖上的书埋首苦读,假装身后的骑士并不存在。
自从第一天晚上,听到迪肯对自己的“看法”之后,凌日是能避开他多远就多远。
理智上他对自己说:“我又没做亏心事,没必要怕他”可是情感上他就是不想再和迪肯有不必要的接触。俗话说:“距离也是一种美”凌日举双手双脚赞成这句话。继续和迪肯那家伙交手下去,万一自己被他惹毛,或是反过来迪肯对自己的敌意更深,最感到困扰的会是夹在中间的母亲和布兰叔叔。
既然知道彼此不对盘,那又何需勉强彼此,摆出什么友好姿态呢?纵使是同居一个屋檐下,也没人规定他们两个非得“相亲相爱”像对亲兄弟吧?
“喂!”
岂料,迪肯却故意破坏这种“默契”慢慢地骑着马儿靠过来。
“喂,姓凌的!你耳朵聋啦?我在叫你!”
迪肯一个高声放炮,胯下的马儿紧张得直跺脚,凌日也愤怒地扬起头说:“你想让那匹马踩死我不成?去,离我远一点!”
“喂,你那是什么态度?”
“在质问别人之前,要先质问你自己。”反瞪他一眼,凌日可不记得自己有个别名叫做“喂”!
“喔?你的意思是,要老子我跟你说话之前,还得先练练怎么低声下气是吗?”马背上的黑发暴君,一双茵亮的眼火怒得如两炬青焰。
不甘心一直被他由上往下的睥睨着,凌日愤而从地上爬起身,缩短两人之间的差距,说:“我看你是根本不懂得何谓礼貌的野生原始人吧!”
“”迪肯的眼睛像要在凌日脸上烧穿两个大洞,可是凌日最痛恨别人用“恫吓”的手段来对自己施压,所以加倍地瞪回去。
两人你瞪我、我瞪你,火花四射的眼神角力进行好一阵子之后,迪肯咋舌地说:“真不懂,那么温柔的瑷玲阿姨,怎么会生出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恐怖份子?”
“我也非常好奇,那么亲切绅士的布兰叔叔,怎么会教养出你这个显然连正确地使用地球通用语言都不懂得的外星人?”
不知情的路过人看到他们这副斗气的模样,一定会忍俊不禁地笑出来。这副情景像极了两头小公牛互相用角抵制对方,谁也不让谁,企图把对方戳个半死的模样。
“你先为你的态度道歉!”迪肯咬牙。
凌日挑眉。“这算什么?做贼的喊捉贼就可以免罪啦?”
“我不是说现在的事!这一个多礼拜以来,你都故意漠视我的存在,看到我就像见到鬼一样,躲得不见人影。你敢说没这种事,我就马上把你揪到湖里,清洗你的记忆!”迪肯咆哮着,火冒三丈地说。
你
这些日子心头所累积的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迪肯犯着嘀咕,俯瞰着凌日那张“清爽”、“飒爽”、“干干爽爽”的三爽面孔,反观自己则是“三不爽”的臭脸,一肚子火气更旺。
什么嘛,这家伙!
迪肯第一不爽:话说那天晚上,自己冲口而出的咒骂被凌日听到之后,他那副被人打了一拳般的苍白脸孔,始终在自己脑海中徘徊不去。该死的!过往不管自己曾说出怎样狂妄伤人的话,他都觉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从来也没后悔过自己的言行。
可是这家伙居然能让他破例,让他心生“愧疚”了?!愧疚耶!他迪肯?莫迅从学会两脚走路后,从不曾有过的感受!而那种感觉,只有他格老子的不痛快、不爽快、不愉快!
第二不爽:好吧,讲都讲了,覆水难收,事后想想,顶多跟这家伙说声“抱歉”一切也该结束才对。结果呢?早上到晚上,明明城堡里能出入的地方也就那么多,这天杀的家伙却有办法躲得不见人影!凡是有他在的地方,一定不见那家伙,这若不是凌日刻意在闪躲他,那么迪肯愿意把头剁下来!
至于三不爽的最后不爽是:当迪肯为了私下堵到他而费尽心思的时候,这家伙在做什么?闲闲没事、轻轻松松地躺在草地上悠哉地看书,彷佛那天晚上的事在他凌某人的眼中早已经事过境迁,如过往云烟了!
你说,这气不气人?
迪肯自觉满身大汗、浑身沾满狼狈的灰尘,而站在那儿的他,却好像早晨清新的绿原、花瓣上晶莹的露珠,还有哇,总之是综合上述所有一切该死的“干净”、“纯净”元素,所以让人格外不爽!
扬起剽悍的一道浓眉,迪肯用一种“你敢反驳我,我绝对掐死你”的目光,狠狠地瞪着凌日。
“恕我更正。”端起双臂交迭在胸前,凌日不畏不惧,更无逃避地望着他说:“我的确是技术性地尽量不去你所到之处,但那和躲的定义相差甚远。我不是躲你,我是在闪开你。”
“你讲屁话!躲和闪不都一样?”
“躲是因为做了什么亏心事,必须把自己藏起来。我什么事都没有做,干么藏呢?我只是想避开更多类似“此时此刻”的场景,所以自动“闪”人。”
“意思一样!”
凌日一耸肩,不疾不徐地说:“先说讨厌见到我的人是你,我真不懂,当我因此而采取闪人的对策时,你却要我为这事道歉?道理上说不通吧!”
被反将了一军,迪肯压低嗓子咆道:“我就是为了那天晚上的事,所以拚命地要找你单独讲话,结果浪费了我多少时间你知不知道?!”
“啊?”凌日怪奇地瞄他一眼。“还有什么好讲的?你说的我都听得一清二楚啦!况且,你讨厌我,我也不会死,我根本就无所谓。”
这句“无所谓”让迪肯怒得翻身下马,揪住他的手臂说:“你无所谓,可是我有所谓!老子生平没这么窝囊过,这是破天荒头一遭,不管你想听不想听,都必须把耳朵洗干净,给我听清楚!”
“你不要嚷,我耳朵都快聋了。”
深吸一口大气,迪肯喊得更大声说:“我为那天晚上的话,要向凌日道──”
咳咳咳的迭声咳嗽中断了他的话。
“道?”凌日狐疑地拱着眉。
咳嗽过后,迪肯第二次尝试地开口。“我是说,我要向你道咳咳咳咳咳”“道咳咳?”凌日的唇角微幅上弯。
该死的!为什么简单的两个字,自己却说不出来?八成是从不道歉的自己,一旦想到要道歉,全身的神经就都恶心得抽搐起来了吧?
“喂,你想跟我道歉啊?”凌日挂着明显的笑,问道。
迪肯耳根一热。“你簦阒?谰秃谩!?br />
“哇哈哈哈哈哈!”
这家伙!笑成这副德行是什么意思?存心给人难看是吧?
“我好像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一边擦着眼角笑出来的泪,凌日一边咧嘴说:“晚上睡觉时,不晓得会不会被人暗杀?哈哈哈”“啧!随便你说。”
凌日笑笑,大方地伸出一手说:“好啦、好啦,看在你比我小的分上,我原谅你。不过,你还欠我一记拳头。”
“啊?”几时?迪肯觉得他在乱记帐。
“那个吻可不便宜。你要是现在让我痛扁一拳的话,我可以不算利息。”
“拜托,本大爷是在给你消毒耶!”迪肯忿忿不平地抗议。
“我宁可要美女来帮我消毒,谁要你擅作主张?我那天还不够倒霉吗?居然接连被两个混蛋强吻。”
迪肯哼地说:“少把我和克劳顿相提并论。他是混蛋,我就是好蛋,而且是价值连城的蛋!”
不予置评的凌日回道:“你给不给打?一句话。”
心想这家伙的拳头也不会痛到哪里去,因此迪肯满不在乎地说:“来呀,你想帮我搔痒,我有什么好怕的?”
扬扬眉,也不说什么,凌日活动了下指关节,啪喀啪喀地握了两下拳头,而后远远地往后拉开。“要去喽!”
原以为他的拳头是往自己脸颊飞来,所以全部注意力都摆在脸部提防着的迪肯,却在意料不到的地方重重地吃了记拳头,咚地,五脏六腑彷佛全被挤压成团,剧痛让他霎时弯下了腰,咳吐出一些苦涩的腹水,冷汗直流。
fuck!自己真是太小看这家伙了。
“我已经避开要害,你顶多是晚餐吃不太下,没什么了不起的。”
呸地把最后的苦水吐出,抹着唇角,一手揉着肚子,迪肯缓缓地伸直腰,愁眉苦脸地说:“你是在哪儿学会打架的?你的右勾拳也挺有力道的嘛!”
“我学的是柔道,最拿手的是过肩摔人,你想不想被我摔摔看?”
“不必。”
迪肯怀疑这家伙真的需要人保护吗?说不定需要被保护的,是学校里面那些养尊处优的饲料鸡。
〔我也没资格说别人,这会儿我还真有点四肢无力咧!这一拳够狠。〕
率性地瘫躺在草地上,迪肯舒展开长手长脚,也让隐隐作痛的肚皮稍事休息。
看见他这么做,凌日也跟着坐在身旁,并重新翻阅着手上的书。
“我们这边的课本和你在台湾的课本应该差很多吧?”迪肯是很懒得去翻啦,但是见他念得津津有味,所以觉得很纳闷。
“不是差很多,是完全不一样。中文和英文写的课本可能一样吗?用膝盖想也知道。”凌日头也不抬地回道。
“那你不是麻烦大了?我们学校的课业,你有办法应付吗?凌的功课是不怎么样啦,但是起码能毕业。”
凌日终于抬起头。“这一个多礼拜,我能自己念的就自己念了。数理方面,台湾的课程较难,这边反而容易,不成问题。我真正伤脑筋的都是文科方面也只能顺其自然,能读多少就读多少了。”
“我看你随便念念算了,要是真的被当,那也是凌自找的,顶多留级再念一次。”用一肘撑起手臂,迪肯转为严肃地说:“有件事我要先警告你。你到我们学校后,最要小心的,不是那些老师,而是棋会。”
“棋会?你是指西洋棋的,还是为什么棋会需要小心?我不下棋的。”
“用嘴巴说,我说再多你也不懂,你自己进去里面就会明白了。像我们这种历史古老的私立中学,总会留下许多不成文的游戏规定。那里头把游戏当成一切,无论发生再大的麻烦,只要学生们一句:这只是游戏,就没有老师会追究下去。你知道为什么吗?”
凌日摇摇头。
“因为它只是游戏而已。”
凌不解地望着他。
迪肯扬起嘲讽的笑。“凌曾经在游戏里头吃了大亏,劝你最好不要太轻忽大意,否则我不知道能不能罩得了你。”
这么说,绝非为了恐吓凌日。倘若凌日没有警觉性,以凌日的性格,更容易就会成为皇家威尔森中学里面那群豺狼虎豹的目标。
“总之,我会尽量帮你,你自己也要小心。不管在宿舍内或是在校内,你都像凌一样,保持低调就好了。”诰重心长的,迪肯告诫道:“记住一句话,千万不能让自己成为棋会的目标!”
见凌日满面困惑地点点头,迪肯祈祷他是真的听进去了。说实话,他不愿意看到凌日成为第二个凌。
不,这一次,他绝不让旧事重演,绝不!
皇家威尔森中学位于爱丁堡近郊,在校生不多,约一百五十人上下,规定全员住宿。拥有名闻遐迩的广大校园,设备齐全,不但自备网球场、游泳池、体育场等一般设施,另外还设有国际赛用标准规格的马场及靶场。
主校舍的天井型建筑古色古香,是百年历史的古迹。前主翼是各科大教室,左翼是中学部,右翼设高中部,后主翼则是教职员办公室与研究室。
被建筑物包在中央的百坪花园,是空旷式的草地庭院,学生每节下课时,多半会聚集在此闲谈、活动。早上与下午各有一节长达二十分钟的饮茶时光,这时学生们会先到茶室取用自助式的点心,然后带着马克杯到花园内享用。
今天,十点半的喝茶时间,中央花园里弥漫着一股异于寻常的紧张气息。
“快到了、快到了,今天会不会有人达成啊?”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景象处处可见。
“你赌哪边?会有人成功,还是没有人成功?”
“就快到时间截止的期限了,今天应该会有更多人尝试吧?没有人想到他能撑那么久啊!”“我也是,我以为绝对会在第一天就被拔走的,想不到都十天了,还是没有人成功。唉唉,我的十英镑飞了。”
“才十英镑,有人下注到五百英镑耶!”
“他疯啦?”
“所以他打算亲自去挑战,不然他不甘心。五百英镑,可是笔不小的数目耶!他想尽办法也要捞回来。”讲话的人以兴奋的口吻说:“等会儿就有好戏可看喽!”
“喂,来了、来了!嘘!”
众人屏气凝神注视着的目标,正和几名同学说说笑笑地走出右翼川堂。
丝绢般的黑色短发在阳光洗礼下,闪现出灿灿光泽,墨眉弯挂在一双棕混黑的愉快星眸上方,悬鼻挺梁的下方则是两瓣优雅隆起、丰厚诱人的性感嘴唇。在大部分发育早熟的西方人学生的环伺下,年已十七却仍给人“生嫩少年”印象的这名东方人学生,无论在校园的哪处活动,经常都会惹来许多涵义不同的瞩目。
少年的长相与他的名字,在这所校园内无人不晓。除了因为他是造成这次骚动的游戏主角外,还包含他过往的辉煌纪录。
少年从入学至今,各项形形色色的谣言络绎不绝,不曾中断过。一说他在校外有一卡车的情人,数都数不清。二说校内有为数不详的人都曾拜倒在他的石榴裤下,因此被尊封为校内地下“女”王。但也有另一派人,指责说他根本是“来者不拒”的荡“妇”罢了。
然而,说他是“女王”也好、“荡妇”也罢,大多数的人都晓得──凌夜,昵称为凌的他,从不计较同学们所开的一些肢体上的小玩笑。搂搂抱抱、摸摸屁股或点到为止的故意碰触禁地,换成以前的凌都会一笑置之,甚至反过头来吃那些同学的豆腐。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大方又亲切(或有人说是轻佻)的。
可是,今年开学的第一天,凌竟反常地做出一件让众人无比吃惊的举止。
某位刚进高中部的新生,迫不及待地想挑战校园传说中的第一女王,因此趁着凌在花园中和友人聊天时,从背后偷袭他,想要一亲芳泽。事情在迅雷不及掩耳中发生。大家都以为凌会按照往例,让学弟亲完后再索讨高额代价(好比跑腿两个礼拜)之类的,却不料咚的一声,那名学弟在转瞬间整个人腾空,被凌摔飞了出去!亲眼目睹的学生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这件事在当天晚上成为宿舍内最热门的谈论话题,轰动的程度不下某知名足球选手的婚外情绯闻。
间接地,也埋下了最近这一连串骚动的导火线。
〔你觉得会不会成功呢?〕──这句话近来已取代“早安”与“你好”变成威尔森中学里,最多人使用的问候语了。
凌日把手上的咖啡放在矮花台上,拿起校内餐厅供应的熏火腿三明治咬了一口。
谈到台湾与英国学校最大的不同,就是这段“tea
time”了。一开始他还很纳闷,下课就下课,干么弄一个“喝茶时间”?但现在他可是非常享受这段能暂时填饱肚皮,让脑子休息一下,再继续上课的时光呢!
“凌,你怎么不喝茶啊?以前你最爱奶茶的说。”身旁雀斑脸、红头发的男同学齐比,好奇地问着。
“我想换换口味。”总不能告诉他:喜欢喝茶的是凌夜,又不是我吧?
“凌,你真的变好多喔!以前喜欢喝的东西、爱吃的东西、上课老打瞌睡的态度,全都消失了,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得不大一样了。你暑假是干什么去了?去哪里修身养性不成?”棕发褐眸,来自南欧的同学卡洛斯也跟着问。
“没什么,快喝你们的茶吧,都凉了。”
他和双胞胎弟弟凌夜替换,到这间学校就读的事,至今还无人察觉。因为校内的同学们只知道“凌”有父亲和一位哥哥在台湾,多年没联络,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与这位“哥哥”是双胞胎,因此压根儿没想到“凌”有“换人”的可能。
至于这个“天大的秘密”除了凌日自己以外,另一个知道的校内学生,就是即将成为他“继弟”的迪肯?莫迅。
目前母亲范瑷玲以及迪肯父亲布兰的婚礼,正在积极准备当中。他们预计在十月份秋高气爽的时节,在自家城堡的小教堂中举行一场户外的花园派对兼婚礼。到时候布兰名正言顺地成为凌的继父,而迪肯也就顺势成为他的继弟了。虽然布兰依据凌的请求,不进行认养的手续,但他现在就已经把凌列入自己的遗产名单中,完全把凌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
离婚的母亲要再婚,对正值青春期的他来说,有着五味杂陈、难以言喻的感受。不过像迪肯就非常赞成,毕竟他的父亲布兰先生很早就成为鳏夫,工作又忙碌到无法照顾宝贝儿子,如果不是瑷玲与凌出现在他们这个冰冷的家庭中,到现在迪肯还不晓得什么叫做“家”呢!(转述自迪肯本人发言)
把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中后,凌日正想向同学们致歉,打算先回教室去复习下一堂课的内容,头一低,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背后竟站了个人,那人的阴影经过日照投射在前方,泄漏了举止而不自知又来啦?凌日压抑住不耐烦的一叹。
他静静地等偷袭者伸出手,就在那人的手指头快碰触到他的头发之际,凌日迅速以双手扣住对方的手腕一扯,过肩顶,借力使力,很狠地把对方从花台上摔到花园草地上。
“痛、痛死我了!”那人仰躺在地,在众目睽睽下翻滚哀嚎。
“你们这些人是有什么毛病啊?”凌日走到他身畔,俯瞰着对方。“我说过了,以前的我随便你们欺负,但现在的我可不会那么简单就放过。谁再欺负我,就是自己讨打,要我说几次你们才听得懂?”
凌日伸出脚,踹踹对方的腿说:“今天我的力道还算小的,但不要以为我会永远这么客气。不想被我摔断腿的话,就给我离远一点,知道吗?”
真可恶,他原本愉快的心情又被破坏了。
你
忿忿地坐在教室中,凌日抽出要预习的世界史,边嘟囔着:“那些家伙是怎么回事啊?莫名其妙嘛!每天都跑来讨打,到底想做什么?”
这时,坐在他前座的一名韩国同学转过头说:“想做什么?你是说你还不知道吗,凌?”
“知道?知道什么?”一群笨蛋做傻事,他需要“知道”什么?
单眼皮的痘面男呵呵笑着。“你是在跟我装傻吧,凌?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啊!”他已经受不了继续打无意义的哑谜了。“我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笑声被吓得停止,男孩呆愣地眨眨眼,嗫嚅地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心情这么不好。我不该拿这件事开玩笑的,抱歉。”
凌日反省一下后,收敛起怒火。“不,该道歉的人是我,金。这其实和你无关,我这是在迁怒。老实说,我已经被他们弄得快烦死了。如果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三番两次地想偷袭我,请你告诉我,谢谢。”
“你这样说,我会很不好意思的,凌。”金把椅子反转过来,看看四周,确认教室里面的人都还没回来上课。“反正现在没人在,我就告诉你吧!不过基本上,你这颗“棋子”是不可以知道赌注内容的。否则,泄密者的我和被当作赌注棋子的你,都得接受惩罚游戏。”
游戏?惩罚?棋子?这是虾咪和虾咪碗糕?
“你靠过来,我小声地讲,你千万别跟人家讲是我说的喔!”
干么耍神秘?凌日不解地侧首附耳过去。
“其实呀”
花了三分钟听完金的说明,再花三分钟厘清一切头绪后,凌日整张脸逐渐变色,宛如酸碱度试纸,由蓝转红。“竟有这种事?!”
金吓了一大跳。“凌,你、你怎么啦?”
“那还用问?我是气炸了!简直不可原谅,居然这样恶整人!”拍着桌子,凌日转头瞪着金,说:“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那个什么棋会的组织?那些乱七八糟的家伙在哪里?”
“你你想找他们做什么?”
“当然是去好好地谈谈何谓人生的正道!”
金把头摇得像博浪鼓,焦急地说:“不行啦!你不要去找他们啦!你一找不就泄底了?他们一定会揪出谁是告密者的,到时候我就完蛋了!我、我可不想被当成惩罚游戏的目标!”
凌日拍拍他的肩膀。“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们动你一根寒毛的。你什么错事也没有做,他们有什么资格惩罚你?”
“可是”金还是脸色苍白地摇着头,慌张地把椅子搬回原位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要再问我了,我不想惹麻烦!”
看样子,凌日知道要揪出那个“棋会”得另觅管道了。
你
上完午休前的最后一堂课,凌由师长的口中打听到棋会的根据地后,就连午餐也懒得吃,单枪匹马一个人走向那间棋会办公室。
在威尔森中学,每位学生都要加入社团,各个社团的办公室可向校方申请一间教室,有的小社团会利用现成的班级教室,至于较有雄厚实力的社团,则会分到该社团专用的办公室。而这个表面是“西洋各式棋会”的俱乐部,根本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社团!凌日若是学生会成员,肯定会主张废止它!
到了。看着门上所挂的“棋会”两字招牌,凌起眼,伸手在门上敲了敲。
“请进。”
一打开门,里面有五、六名学生,正围着方桌在打桥牌、下棋。
“你不是我们社团的成员吧?凌。”其中一人站起来,他是与凌同班的。
凌日扫过他的脸,转头看着众人问:“棋会会长是哪一个?”
“你找会长有什么事吗?我是棋会的干部。”一名矮小的金发美少年主动起身说道。
“叫你们会长出来!”要跟这种人渣交手,凌日是不会客气的。
“喂,凌,你是吃错药啦!跑来我们棋会找什么麻烦?你不怕我──”
同班的学生想上前撵他,可是他的手还没碰到凌日,凌日就揪住他的手臂一折一扭,把他整个人都扣死,令该名男生痛苦地叫着。
“我警告你们,你们已经彻底地惹毛我了。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偷鸡摸狗的不正当行为,而你们已经触犯了我的大忌。叫你们会长出来,不然,我把你们办公室全都拆了,也一定要他现身!”环视四周,凌日朗声道。
金发美少年面容苍白,颤抖地说:“你、你你完蛋了!你一定会受到惩罚的,你死定了!”
凌日抬起一眉,用“你讲啥?”的挑衅杀人目光一瞪,美少年窒息地一喘,接着便以跑百码的速度,冲出棋会办公室的门。当然啦,他一走,原先聚集在办公室内的“平民小老百姓”也不愿被牵连到这场混战中,立刻跟着消失得不见人影。
放开手中的同学,凌日拍拍手,拂开灰尘说:“你也快点滚吧!”
“你”用一双很不甘心的眼瞪着凌日说:“你是真的要和棋会作对吗?凌,你想清楚了?我们好不容易进入高三,现在这种时机你才要挑起这把火,有什么意义?”
“什么火不火的?见到不对的事,任何时候都要提出纠正,有何不对?”
同学一哼。“以前的你还不是和我们一样,有什么资格这么说话?我看你是疯了,存心找死,我懒得理你!”
起眼,凌日看着同班同学步出办公室,脑中反刍着对方的话。
他的意思是说阿夜也一样,赞成这种游戏,对这种游戏视而不见,任由别人在他身上下赌注而不反抗吗?是这样吗?或者反过来,阿夜亦是帮凶,和这伙人混在一起,玩相同的游戏?倘若是后者,凌日绝对不原谅阿夜!他不惜回台湾,也要好好教训一下弟弟,告诉他何谓做人的道理!
“喔,确实是被搅得一团混乱呢!”
凌日猛地抬起头,发现有三个家伙挡在棋会办公室门口。似乎是和自己同年级,但不同班的学生。
“原来是你,三年b组的凌。听基德说,你似乎对我们棋会有所不满?”一名少年挺身而出。“我就是棋会会长,阿修特.宾尼。你如果想找麻烦,最好要挑对地方,棋会不是能容许人撒野的场所。”
讲得好像自己是“正义”的一方似的。凌日嘲讽地扬起唇角说:“你说的话正是我想说的。你们想找麻烦的话,是找错对象了!什么叫做游戏的赌注棋子?我可不记得曾经被告知有这种事,我也不曾同意加入任何游戏。你们罔顾我的人权与意愿,擅自以我的人身事物当作赌注的对象是谁在找麻烦?!”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阿修特.宾尼面无表情地说:“赌注?游戏?我们这儿是纯粹下棋、打牌的场所。”
“哈!好汉做事好汉当,原来你们只是一群不敢为自己做的蠢事负责的孬种吗?”
闻言,宾尼身旁的伙伴跨一步上前。“你不要太嚣张了,凌!”
“慢着。”宾尼阻挡自己的伙伴,继而对凌日说:“我虽然不知道你在讲什么游戏,不过你打算怎么办?你能提出证据,或是任何人能证明我们是主使者,并以你为赌注进行什么游戏吗?”
糟糕!这点凌日倒没细想,他只是气得想来找他们理论而已。金是不可能替自己作证的,而校内的其它人恐怕也不会有人想自找麻烦。
“你没有,是吧?”宾尼冷笑地:“请你离开吧!这儿不是你要找的地方。”
可恶!一定有法子能阻止他们凌日急中生智地说:“我现在是没办法证明这件事,不过我可以阻止这场游戏继续!”
宾尼脸上的笑容消失。
“听好了,不管是谁想靠我捞一大把钞票,都要失望了。你们是赌我的头发对吧?赌有没有人能在十天之内,顺利地在大庭广众下拔走我的头发?那么万一要是赌注的标的物消失了,你们要怎么赌?”
凌日瞪着那些人说:“我看将自己的头发剃掉,这样子是否会多点趣味?头发没了,还拔什么?谁都拔不走,这场不公平的赌盘也就无效,到时那些下注的人们会有多么的不高兴呢?让我们看看,这会儿是哪一边的麻烦大了?”
空气中呈现出拔河般的紧绷状态,宾尼气得牙痒,而凌日则深信自己赢定了。
“你不敢的!”金发少年跳出来,嚷着:“你才不敢把自己剃成大光头!丑都丑死了,连上课都要被嘲笑,你受得了才怪!你只是在恐吓而已!”
凌日眉毛一扬,宾尼迅速喝叱要少年住嘴。
“我怎么不敢?”凌日无谓地耸耸肩说:“头发不过是顶上的几根毛罢了,男人在乎那几根毛,多难看。我也不在乎有多丑,在男校内,长得再怎么帅也没有马子可追。好了,恕我失陪,我去剃头了。”
“你等一下!”
原本气焰嚣张的宾尼,咬牙地说:“你想要怎样?”
也不打算多逗弄或嘲讽,凌日直截了当地说:“马上把这场游戏终止,以后也不许再以我为赌注对象。否则,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击垮你们的!”
“好吧,我会让这次的赌盘作罢。”
“宾尼学长?!”金发少年抗议着。“过去没有这种纪录,怎么可以?你的决定会害我们被暗──”
“闭嘴!基德。”
宾尼让开一条通路,让凌日离开。在凌日与他擦身而过时,宾尼低语着:“你以为你赢了,小心失去得更多。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凌日瞥他一眼,可是那道门已经在他身后关上了。
你
放学后,回到宿舍。
“喂,凌,你给我过来一下!”
隔壁房的迪肯,忽然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前。凌日刚脱下校服的外套,一边解着衬衫说:“有什么话,你在我的房间里说也一样,这儿又没有别人。”
闻言,迪肯走进房间里,顺手把门关上。“你是怎么搞的?我跟你说过的话,你完全没有听进去吗?”
脱下衬衫,凌日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提不起劲地把放在床上的t恤拿起来套进脖子,边说:“你已经听到了?消息传得真快。”
“在这边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迪肯烦躁地搔搔脑袋上紊乱的黑发,绿眸罩着气闷的雾,漂亮的唇形被抿成一道暴殄天物的直线。
“我以为你会懂得安分,想不到你比凌还糟糕!他都没有你这么愚蠢,居然自投罗网地上门去踢馆!”
“我是很安分的人,可是不代表我能容忍这种荒唐的事。”换完衣服后,凌日坐在床上,仰头看着他说:“我才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们全部的人都这般默许那个棋会以游戏之名操纵你们的生活?尤其是你,迪肯,我相信换作是你被他们拿来当赌注,你也受不了吧?”
“他们敢?”迪肯一嗤。
凌日静静地笑着说:“瞧,因为你从来不是受害者,所以嘴巴上能经松地说:“不要在乎”、“安分”就好。可为什么我必须要安分?为什么我必须要不在乎?我犯下了什么错?那些人为什么不敢对你这么做?因为你是迪肯.莫道,因为你家大业大,或是因为你的肤色就是和我的不同?那些人还不是柿子挑软的吃,如果我就这么闷不吭声,那么我就永远只能是个受害者了。”
“谁在跟你讨论对错了?我是为你担心!”迪肯瞪着他说:“你很鲁耶!什么肤色啦、什么好不好欺负啦,有那么重要喔?人只要活得开心就好,别人高兴用你为赌注,你闭上眼睛装作不知道,又有什么不对?干么替自己竖立那么多敌人,这样你爽吗?”
“我和你不一样,我有我的原则。”
“原则、原则,原则是狗屁!”
索性躺在床上,凌日懒得跟他讲。“我要睡一下,你出去吧。”
“你给我听好了,凌!”
凌日诧异地张开眼,推着他。“你坐我身上干么?滚开!”
扣住他的衣襟,跨坐在他双腿上的迪肯将凌日整个上半身拉提起来,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地说:“你什么都不懂,就不要拿你的原则和全世界对抗,你会输的!那些人不是光明磊落的家伙,他们什么手段都可以耍得出来,你对付不了他们的!听懂没?”
“我就是听不懂!”凌日固执地抬起下巴说:“我不怕他们使用什么脏的手段,也不会受他们那种手段所伤。他们要对付我,我也会想办法对付他们,我绝对不会躲在自己房间的棉被中哭!”
迪肯一咋舌。“所以你非这么做不可?”
“做都做了,还有什么非不非的?你滚开啦!要在我身上坐到什么时候?”伸手再推一次,这回却被迪肯一把握住。
“既然你这么有把握可以对抗得了他们,那你先对抗我看看啊!”“哈啊?”
彷佛要强调自己不是在开玩笑,迪肯就着凌日被捉住的那一手,压过了他的头顶,再把另一手也一并扣住。结果在凌日根本没抵抗的状态下,他的双手已经呈现“万岁”的高举状态,身子又被迪肯骑坐着,彻底地缴了械。
“你要是能成功地击退我的攻击,我就相信你有保护住自己的能力。”
迪肯确定凌日已经无法抵抗后,用一手把押他的两手,腾空出来的那一手则缓缓地往凌日的t恤上移动。
“要是你连我一个人都对付不了,那你就快点去向棋会低头,绝对不要再跟他们反抗了,听到没有?”
凌日咒骂了一声。“你凭什么插手管我的事?”
“”迪肯表情复杂地露出一抹苦笑。“是啊,凭什么呢?但我就是要管。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要管到底!”
他的话语让凌日的心口无来由地紧缩。
〔笨、笨蛋!我干么因为这家伙而心跳加速?未免太莫名其妙了!
况且,这家伙这么想插手管我的事,肯定又是他野蛮、任性、狂妄的本性流露了,凡事都想插一脚罢了!〕
“来吧!挣扎看看,看你是不是阻止得了我。”
“哼,我一定会把你踢下去的!”
要是迪肯以为光靠力量就一定会赢得胜利,那就大错特错了。柔道里面讲究的就是以柔克刚,像这种甩脱敌人压制术的技巧,自己学得可多了,绝对不会输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