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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因为自己的身体,我倒替母亲着想了。
母亲对江宇亮的等待没有结果。我想她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好男人相守后半生。一日,母亲拿着我写给她的一张纸看了对我说不可能,她不想再找。
母亲的坚守让我明白,有时候,爱让人刻骨铭心。那么,知书达理的她怎么就不能够理解我与郑一凯那不可抗拒的一份情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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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坚决要走。他们说这大城市整天听车声聒耳朵,不习惯。带着对我的牵挂,他们被江宇亮送回陕西白河的乡下老家。他们走的时候说,等我的病好了就和母亲一起回去看他们和其他亲人、亲戚。
听江宇亮说过,我有二爹、三爹、小爹、四姑、五姑和几个姨姨、舅舅及七个弟妹、十几个表兄妹都生活在那地方。那地方成了我向往的地方,就像当初对深圳的向往。只是我心里没底能否去看望他们。
江宇亮还说,这次回去要把我二舅的二女儿锦锦带来。
锦锦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为了弟弟读书,便主动退学。但退学后的她一直没有放弃学习。她借来书本,利用帮父母干农活的业余时间勤奋自学。锦锦已自学完了高中所有的课程。江宇亮想把她带到深圳圆她的大学梦。
这样的一位女孩,我真想早点见到她。
江宇亮去了三天就回来了。
锦锦扎着两条辫子,身上具备了刚走出山村的女孩纯朴的特征。她一见到我就亲近地叫我姐姐。我对她有着一份好感,抱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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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锦暂时住在了我的家里。她和母亲睡一个房间。锦锦希望自己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江宇亮起初反对。他想通过老友的关系把锦锦插班到深圳大学读理工。但后来,锦锦想早点立足社会的想法得到支持。锦锦报读了一所夜校学外语,江宇亮又打算让她到自己的公司从基层做起。可于冠林却把锦锦推荐到他所在公司的销售部做文员。
锦锦在到深圳的第三天就去上班了。看着锦锦对自己的人生前途充满信心的样子,我为她感到高兴。而我,一些梦,一些爱情,一些真实生活的痕迹都跌落了我的小说中。
锦锦上班的第一天回来得很晚。在我正发闷的时候,锦锦来到了我的跟前。她说于冠林带她在公司里熟悉环境了。接着,她又兴致勃勃地给我讲述她这一天中所有的所见所闻。
锦锦讲得绘声绘色,我却听不下去。
我只在想着我的他——郑一凯。他不属于我,我把他虚拟为是我的。在我的小说中有他的影子。每当我写到一个男主人公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他。
§§§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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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脑突然开不了机。我闷坐了一天。一整天,便盯着显示器发愣。
晚上,母亲把楼下电脑维修部的一位专业维修师带到了家里来。
是主机坏了。需要更换新的主机。不然,这台电脑就等于报废了。那位维修师通过查看后郑重其事地说。
我庆幸自己的文稿已保存在了U盘里,以至造成的损失不大。
换主机是不合算的,不如买新的。那位维修师又说。
我正发愁,第二天,江宇亮来到家里时带了一部新的笔记本电脑。他说送给我。联想品牌。以前我在联想国际公司做事时,对着一台又一台的机器因作业不过来而愁肠百结。没想过自己可以用上这家品牌公司的产品。
江宇亮说,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爸爸。你的电脑早该换了。知道你需要。这算是爸爸的一份心意,希望你收下。
我没有理由再拒绝一个诚恳的父亲对自己孩子所表达的那份父爱的心意。
爸,谢谢你,我会珍惜。我在纸上写了大大的几个字举起来让江宇亮看。
好。江宇亮紧抿上唇,抱住了我的头。他知道我已经在慢慢地接纳他,因而显得高兴。他的眼睑严重地下垂,使整双眼睛有些浮肿。但我看到了那双眼睛里闪动的欣慰的泪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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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冠林说我一个人写作会寂寞。他买了一把吉他送给我。
于冠林从零开始手把手地教我弹吉他。他一边教,还一边给我讲了一些有关吉他的历史和历史大事记。他说吉他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两三千年前古埃及的耐法尔,古巴比伦和古波斯的各种古弹拨乐器。1572年五弦吉他演奏家胡安.卡罗斯.阿马德出生于西班牙。1648年柯尔贝塔在布鲁塞尔出版《五组弦吉他奏鸣曲》。
他所说的,我萌发了浓厚的兴趣。
他教我弹的第一首曲子是《我要为你唱首歌》。
太阳快下山了,天要黑了,晚风吹起了,
最后一丝阳光照在你脸上。
你手里那朵花,和你的笑,飞扬的头发,
美得如此温暖,叫人会感伤。
我想为你唱首歌,歌里有一个地方,
可以让你躲藏,陪着你的孤单。
让我为你唱首歌,歌里有一个地方,
即使沧海桑田,还有星星月亮。
……
让我为你唱首歌,把黑夜唱到天亮。
用我所有的坚强,我所有的力量。
记得那个夏天,那一瞬间,感动我的画面,
我有个心愿,要你幸福永远,
我要你幸福永远。
于冠林把曲谱写在纸上。他教了我两遍后,一有时间我就独自练习。我还把这首刚刚学来的曲子弹给郑一凯。
郑一凯在医院里还未醒来。转眼一个多星期过去了。经他太太苦苦相求,医院才决定继续接受观察、治疗。医院并特邀了美国一位叫弗克的医疗专家亲赴深圳为他诊治。弗克来到深圳的当天就开展工作。他披挂上阵为郑一凯把脉,做身体全面检查,更换药物。那天我去了。以至后来的几天内,我每天抽出两三个钟头去看医院看望郑一凯。
我一般在下午去。坐在他的病床前,虽我弹的曲子不够熟练,但我感觉我的心跟他的心是通融着的。希望他能够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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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月后的一个下午,我照例去医院看望郑一凯。走在他的病房外,不经意听到了里面传来的说话声。那熟悉的声音像阳光的针弦一样,撩拨开了我心中弥漫的云雾。
是郑一凯的声音。
他苏醒过来了。我想立刻冲进去,可又听到另一个轻柔如细流般的女音和一个童音,使我不得不止了步。
我把一只手放在了门上。想敲或推。甚至幻想着自己闯进去飞跑到他的身边扑到他怀抱里的情景。然而,我又把手从门上拿了下来。站在门外,我紧紧地搂着怀中的吉他,打不起精神去敲或推门了。
我的心中涌起了千重浪。过了许久,我再次把一只手放在了门上。在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情况下,门被一位女护士打开了。她望着我问,你怎么站在这里?
女护士迈步朝电梯口走去。
我把目光投向了门里。
他除了头部、双脚和一只胳膊还裹着纱布外,其他的已拆掉了,坐着的他笑容依然。旁边是他的太太和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甜甜地叫着爸爸,一声又一声。他的太太手中端了一只碗,用嘴轻轻地吹着碗里。她眼中的秋波荡漾,情意绵绵。
她说,知道你喜欢喝鸡汤,我炖了一只营养乌鸡给你。她舀了一勺又用嘴吹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送到他的嘴边。他张开嘴喝了一口。又一口。
好喝,我自己来。他说。他双手接过碗,抱住喝了两口,便把碗放在了一边。
怎么了?她问。
谢谢你,你对我真好。他说。
爸爸,你终于睡好了,你睡了好长好长时间,做梦了吗?梦见我和妈妈了吗?爸爸可以陪我玩了。
梦见了哟。好——啊。
他跟女儿说话的声音很轻柔。他拉住了太太的手,又用自己的胸脯贴着她的身子。他们的女儿趴在了他们的身上。
他吻了一下她,又吻了一下自己的女儿。
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也许我不能进去向他打招呼了。不能让他看到我。只要他安好。我该赶快离开。
我转身从病房、治疗室、主任办公室、检血处、咨询台前迈过,下了楼梯。
走出医院,坐在彩田路一座桥下的台阶上,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心痛的是我见到了醒来的他,可我们的距离又隔离了很远。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我轻拨抱在怀中的吉他如丝的清弦,任其一首《千千阙歌》的曲音从心底流出,飞翔在弦上及四周,又回归心底。
§§§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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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锦已搬到公司里住宿。于冠林时常辅导她的英语。于冠林也已考取华东政法学院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两人有时一起到我家。他们给我讲一些喜闻乐见的事。
我喜欢听他们讲。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敏感。文字像一条隐形的丝网,网住了我的思想,我的情感,我的心灵。恋人、朋友在小说中微笑着来回走动,我以为就是我的恋人,我的朋友。有时,我会为小说中某位朋友的遭遇而充满忧虑。我会说,挺住,任何困难一定会过去的。这话又像是对自己说的。
大多时候,我还做做家务,比如洗碗、做菜、洗衣服、拖地,做这些使我的生活不再单调。
扼住命运的咽喉,改变自己。生活的热情激发着我。但一想到工作,我又头痛起来。我得有一份工作了。我不喜欢别人以另一种眼光看待我。靠自己的双手挣得生活的资本,即使辛苦些也是心安理得的。
就这样,我一下子想到了捡垃圾。垃圾无言。只有捡垃圾不需要口才。
我去捡垃圾?我被自己的想法弄得吓了一跳。
难道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吗?一个年轻女孩子捡垃圾,丢不丢人?再反过来想想,捡垃圾有什么不好。不受工薪族上班时间限制。来去自由。顺着大街小巷跑,一边看风景,说不定还可以陶冶情操呢。母亲做清洁工扫垃圾,我若捡垃圾,母女俩都是在为城市的环保卫生工作做出一份贡献。这么说,捡垃圾是光荣的。
我就这样带着一份幽默感的心情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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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趁母亲不在家,我拿了一只蛇皮袋子下楼去。
真正站在垃圾面前时,我却幽默不起来了。
菜叶、饭渣、酒瓶、瓜子壳……
我不明白有环保垃圾筒,丢垃圾的人为何不把垃圾丢进筒里而要堆在一旁。
在楼下,我就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一堆垃圾。
如何把双手伸进去捡一些可以卖钱的东西呢?一种屈辱感朝我的心头袭来。当然,这只是自己瞬间的想法。捡垃圾的人多的是。而且,捡垃圾还是一门学问。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无价值要分辨清楚的。这是我看到我身旁一位老人捡垃圾时的情形得到的经验。
还有,捡垃圾要吃得了苦,脸皮厚,不怕人家笑话。这也是我从老人身上得到的启示。我穿的是一条白色的休闲裤和一件紫色的无袖衬衫。我的装束自我感觉把与捡垃圾的身份联系在一起不合适。我对这个群体的生活是陌生的,就跟学一门技术活一样,从零开始。我是学徒,其他人是我的师傅。
烈日炎炎,晒得我的脸烫烫的。我只捡了一只空饮料瓶,走了。
一路走着,我把蛇皮袋举过头顶当做帽子遮日,并努力地告诉自己,我这是在逛街,是在旅游观光,像某卫生局的领导一样是在做卫生大检查。虽这么想,却还是做不到精神放松。
我到了福民新村,又到了石厦村。这两个村只是深圳的一角,但聚繁华为一体。人多。车多。楼高。马路宽。我像做贼似的,总是感觉有人在盯着我。尤其是熟人。我害怕碰见熟人。我不是贼,而是像一条小蚯蚓,在生活的深沟蠕动。
我看见了我自己就是那花丛中的一只小蚂蚱,就是大树上的一片小叶子。只是自己看见自己。我看不见我自己的时候,是因为繁荣把我挣扎的灵魂遮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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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了一天,双脚跑疼了也跑累了,我的蛇皮袋里依然只有最先捡到的一只空饮料瓶。
再也不能这样了。我忠告自己。于是,另一日我又拿着蛇皮袋走出去时便换上了母亲的一套过时了的衣服,并在脸上摸了一层黑乎乎的东西。
如此一来,我便无所顾及地走向存放垃圾的地方。
我在四个垃圾堆,十个垃圾筒里一共捡了五只酒瓶、四个塑料瓶和十本旧书。另外,我又在路上捡了一大沓商业广告宣传单。那些宣传单是我一张一张收集起来的。其中电脑培训、美容美发、手机店开业、商场开业等信息比比皆是。
捡垃圾时,我先伸出左手,五指就像铁钳,挑沙捡金似的把纸书或瓶子从垃圾堆或垃圾筒中掏出来。
就连我走路的模样也跟其他捡垃圾的人相仿。比如我看到我前面有一个捡垃圾的人走路时双腿一拐一瘸的。看着看着,不由得我就跛起来了。
从午后一直到傍晚。我跑了十几里的路程,累了一身热汗。在返回的途中,我因****把蛇皮袋放在一家小店外去买雪糕回头发现自己的蛇皮袋不见了。我的蛇皮袋里装了大半袋捡来的废品。那可是自己一个下午的劳动成绩。
我跑出店紧追几步,看到左边路上一个穿蓝衣的男的背了两个蛇皮袋,其中一个便像我的。我追过去拦在他的前面,指着他背上的蛇皮袋,请你把我的还给我。
那男的张开了一张大嘴。他的嘴里实在没有好看的景致,一口脏兮兮的黄牙正散发着腐臭的味道。
他说,你让开。
我比划着,还给我。
原来是个丑八怪哑巴。他嘻嘻笑着。
我赶紧用双手捂了捂自己的脸。尤其他说“哑巴”两个字,令我痛苦不堪。
不不不。我接连摆着头。
他的脸型歪曲,身体也呈现畸形。笑着逼近我在我的脸上摸了一把,胸前摸了一把。我恶心的朝他吐了三口唾沫,又伸手去夺他背上的那只黑色的蛇皮袋。
你有什么证据是你的,上面写了你的名字吗?他说着把我推倒在地上,撒腿跑了。
§§§第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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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究与捡垃圾的职业无缘。每个人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我应该有自己的位置。
我又想过,自己能否去做一名群众演员,或者洗碗工。文员和编辑的工作不知还能不能做。然而,一时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来,就索性在家写小说。
秋天不知不觉就来了。
从三月到八月变换的不仅是季节,还有人的思维模式,感觉意识。
秋像一只猛老虎,扑入生活。季节吟唱秋的旋律,却没有摆脱夏的炽热气味。这就像一场****不尽的爱情。
郑一凯应该出院了。一想到他,我的双手按在键盘上一动不动。这样的时刻,光标在文档中像一匹放荡不羁的小黑马,肆意地驰骋着。文档变成了白茫茫的沙漠。黑马留下的脚印,全是“想你”。
选取后,按下删除键,我惯性地把胳膊支起来。另一只手顺着额头,慢慢地朝下揉搓着。揉到眼皮时,我就像捉虱子一样用拇指和食指把粘在睫毛上的一滴泪摘取。
泪滴打湿了指尖。我的心情也湿润起来。一遍遍地读着自己的句子,文字像变成了爱的阳光与鲜花,感染我的视线。
一日,我刚写完一段正读着,突然回头见到郑一凯就站在我的背后。他像往常一样穿得整整齐齐。体健俊朗。英姿飒爽。精神抖擞。看不到他身上半点异样的迹象。
我到这里快一个小时了。他边说着脚步朝我迈来。
我惊异地看着他,站了起来。
他穿着一双棕色的皮鞋,其中一只线鞋带从裤边内露了出来。我盯着他的脚。只是盯着。他的脚步停在了我的跟前说,我听于冠林说你们搬到这里来住了。
近在咫尺的他周身散发出的一股好闻的气息,****着我。
他的一只手朝我伸来了。那只手放在我的发上,又贴在我的脸上。
我把一只手也伸了过去。我的手放在他的额前,轻轻地拂过。
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额上有一块小疤痕。虽不明显,但能分辨出是新伤。
我的手缩了一下又重新放了上去,抚摸着那块小疤痕。
你看上去很安静。他笑着说。我思潮澎湃,跟着他裂开笑缝。他轻轻一拉,把我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把头依在他的肩膀上,把嘴紧贴着他的衣衬迷恋地嗅着,当脑海即刻出现他的太太和女儿时,便喘着气一把推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