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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以为自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可眼下家事成了他心中一个解不开的结。头晚,他一个人在办公室坐了大半夜一会儿想心事,一会儿看文件和账目,最后不知不觉地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
宇亮公司是经他一手创办的,凝聚了他所有的心血和汗水。只有发展、壮大,决不可以毁在自己的手里。当他在窗前走了几圈又从玻璃镜中看到鬓角的两根白发时,他的手抖了起来。
一向忘记了自己的年龄,精神勃发的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又衰老了好几岁。
要把公司经营好,个人情感处理好,这是必须的。他稍稍振作,安慰自己。在办公大楼上班的职员陆续赶来。他又交待了莲子和另一位男助理了一些事情就独自出了公司。
他把车开到早餐店旁吃了早餐,又漫不经心地驾着车顺着马路四处遛达。
深圳,这座移民城市,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勃起,短短的二十几年,从一个渔民小镇发展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曾以“速度深圳”、“效益深圳”论经济发展。他的脚步踏遍了这片热土。他的情感已与这片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人生奋斗的一页写在了这里。
高建筑物和马路边的绿树在车窗外后移。他感慨万千。
在商场上在朋友圈中,他的能干他的声誉有口皆碑。惟独在个人的事情上,他不知所措。他打算离婚的消息在报上暴光,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他的心里太闷,想找一个地方释放一下内心的压抑。驾车到皇岗西路时,他下车买烟却碰到了朋友罗生。罗生是市政协委员,两人是金兰之交。以前,他曾得到过罗生的不少帮助。他已经很久不抽烟了。买烟只是为了解闷。但没买成,他把罗生邀到一家茶馆,他对罗生说,我是真累了。
罗生说,这就累了?这不,你正是大红大紫的时候。罗生的年龄与他相仿,只是看起来要比他瘦。他说,你不知道,财富对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来说很重要,但有些东西比财富更重要。有时,我真想抛开一切只跟一个相爱的女人过简单的日子。
财富是不能抛开的。如果抛开了又怎能给相爱的女人带来幸福。罗生与他辩白。
他觉得罗生的话很现实。当初囊空如洗的他努力奋斗不就是图个出人头地么。虽然价值观、人生观说明的是扎扎实实做点事情,其实不都是希望日子过好一点么。可事业的成功并非完全代表个人情感生活的幸福。他又对罗生说了自己想回一趟老家的事。他说他惦记乡下的老母亲。
在当天,他回到公司安排好了所有的事务,第二天便踏上了回乡的路。
一个星期后,他带了两位老人到我的家里。
§§§第二十一节
37
江宇亮是把他的母亲和外公带来了。
我第一次见到外公。外公满头银丝,一嘴络腮胡,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皱纹。衣服也土里土气的,一看便知是乡巴佬。不过,外公看起来十分面善。我无法想象当年他把母亲赶出家门的情景。
母亲和外公的见面已看不出他们当年存在的怨恨,只是一个中年人和一个老年人相互之间因岁月流逝,亲情隔离而心疼。在两人含满泪花相互问好的同时,一份被搁的亲情又回来了。
外公叫着,水青,以前都怪我,请你原谅我。后来,我也很后悔,曾让你的弟弟和别人到处打听你,可不知道你在哪儿。
爹,我从来也没怪过你。这些年,我一直在反思,是我错了。
水青,以前我也有很多对不住你的地方,也请你原谅我。张宇亮的母亲瞄了母亲一眼,又赶快移开目光。穿着朴素、干净的她,看起来干脆利落。她在十年前丈夫去世后,与外公撮合在一起。两个在年轻时为爱埋下积怨的的人在老年时能相互陪伴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圆满。对于母亲,她确实存在歉疚与悔恨。
我心想我该怎么称呼她。我不知道我该怎么称呼她合适,只听母亲说是我以前不该惹你们生气,江宇亮说太好了,我们都是一家人。
江宇亮兴奋地给粤粤打了电话,又把我拉到两位老人跟前。
我望着两位慈祥的老人,无从开口。突然,我的胳膊被江宇亮的母亲拉住了。她笑起来说就长这么大,这么高了。
我轻轻点头,神情僵了下来。
38
粤粤与谭月玲赶来时,整个客厅的人都在用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我。
江宇亮带粤粤回过几次家乡,因此他和两位老人融入的亲情是亲密的。一见面,粤粤就高兴地与两位老人分别来了个拥抱。
你把两位老人也请来是不是为了说明你们本来是最亲的一家人,而我是个外人。告诉你,即使你跟我离婚,也不能名正言顺地跟你的表妹结婚。谭月玲突然说。
客厅里顿时变得肃静。
下午的风从窗棂吹来。风是唱着歌的,把窗台上的一张纸旋了起来。
谭月玲针对江宇亮的话提醒了我,我是不如粤粤的。最起码粤粤有完整的亲情,而我和亲人的爱却是支离破碎的。
做房地产的这位江总,你能给我妈完整的爱吗?不能。还说什么。
还有两个老人。看在是长辈的份上,我只能叫大奶、大爷。
我说。
39
我被母亲训了一顿。
她又像小时候一样要打我的屁股。一时没有找到可以打我的工具,她便用双手推了我一把。她生气的是我不该连大老远来的亲人也不相认,说我读书都读到哪里去了,不懂得基本礼貌连没读过书的也不如。我说我叫大爷、大奶已经够可以的了。她说你那是什么叫法,你故意气我是不是?
她哭。我也哭。我哭着跑出去一个人坐在马路边上。
太阳如火焰似的烤着我的脚脖子,我裸露的臂膀。
当云层遮挡住太阳的光芒那一瞬间,便起一阵风。
我的思绪在一辆辆车驶过时下沉、回归。
渐渐地,一个人影出现在我的脑海。
我抱住双膝,把头埋起来。
在如潮的市声中,他的影子越来越清晰。我以为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几次抬头眼睛却被又从云隙里透出来的日光猛刺了一下。
我跟他已多天没有联系了。也不可能我想他,他就会及时地来到我的身边。我笑自己异想天开。可是,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的想象。我庆幸自己能随时随地插上一对自由想象的翅膀,由痛苦幻想欢乐,由孤独幻想爱。
在路边一直坐到快要上班的时间,我才赶往酒吧。这天晚上,我唱得每一首歌似乎都是为他唱的。
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泪水流下来。当唱完最后一首歌禁不住一个人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抽咽着。
于冠林出差广州了,我心想他不可能来接我。我用双手搓了搓脸,蹲在地上了一阵子站起来要走,一转身便见到了郑一凯。
我思念的不就是他么。他穿着咖啡色的休闲T恤。一张脸无比沉静。
我很早就来了,一直在听你唱歌。
我回来好几天了,曾打你的电话打不通。
听着他的声音,我把头低下来。沉默片刻后,我重新去看他。脉脉含情。
又奋不顾身地扑进了他的怀抱。
没有语言。
他的两只胳膊轻轻地环住了我的腰。又紧紧地。
他说我们走吧。我说好。
他拉起了我的手。我和他快要走出酒吧时,见到了于冠林。
于冠林行色匆忙,东张西望。他擦了一把额头的热汗,怔怔地盯着我和郑一凯。
我赶回来晚了,所以也来晚了。于冠林说。于冠林脸上又迅速挤出的笑容如从肌肉中抽出的血丝,红彤彤的,有几分痛楚和尴尬、无奈。
我说,谢谢你。
于冠林喘息了一下,把苗头对准了郑一凯。他说你爱她吗?我可以给她全部的幸福,你可以吗?可是,她爱的不是我。
是的,我爱她。郑一凯的回答非常冷静。他把我的手攥得更紧。
于冠林的身子晃几晃,独自骑着摩托走了。
§§§第二十二节
40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去找我们需要的东西。
你说我们是不是疯了?为爱。
不。
夜幕下,我和郑一凯相拥而立。遥望天际。星光眨着眼,如斑斓的渔火。月亮像一只弯弯的小船,于宇宙起航。
我们的目光灼灼,升起爱的火炉。不再考虑以外的事情了。两颗心在爱的交点相汇,相融。手握着手。温暖的笑像两朵云从我们的心窝跳出来,在脸上飞翔。
他吻了我。他的第一个吻,第二个吻如微风抚摸额头。第三个吻,第四个吻如清水滴落,在我的鼻尖与眉梢驻留了一丝清凉。第五个吻,第六个吻像海浪扑岸,把激荡的情意写在唇瓣上。
我在他的怀里睡去。头枕着他的臂弯,如浅躺一轮弯月,身体飘飘忽忽,又分外恬静。
他驾着车行驶在黑夜里。
他没回家。我也没回家。他所说的要带我到的地方,在我的心中还是一个谜。我相信那个地方一定很美。我渴望到达那个地方。
我把这看作是一次神圣之旅。前方的那个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着我。我宁愿揣着这个谜一直走到底。有他相伴,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是珍贵的。
车开到一座山前停下了。我依然依在他的怀里。
天亮后,我们用山泉水洗了脸。因刚下过一场雨。山上流出的一股水沿着石壁,从冲开的一条小渠中欢淌而下。山泉水如山峰的乳汁,发出的声音像母亲哼出的歌。
绿木满山,就像泼洒的墨水,绘出了一幅绝妙的画景。
我们在附近的饭店吃了饭,便沿山而登。
他告诉我要去的地方还有很远的路程,必须要用我们的双脚走去。我说,有你,不管有多远,我都愿意的。虽一夜断断续续休息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一个多小时,我却精神百倍。他牵住我的手,笑了。
太阳出来了。从另一个山头蹦出来。薄雾笼罩。阳光悄无声息地在我们的周围攀爬,热度由弱到强。颜色由淡红到银亮。
我情不自禁地为能够欣赏到日出而欢呼。
你是不是后悔跟我一起来。
不后悔。
你果真不后悔。
果真不后悔。你说的,我们需要。
不错。攀登在山中,他的温暖的声音伴在我的耳边。
绿山像一个驼背老人,自然地弓着身子。绿枝是我们的凉帽。我们摘几片叶子拴在一起遮挡在自己的头上。从早晨到中午,又到下午,马不停蹄地赶路。
41
我的双脚磨出了血泡,他牵着我便不松手。刺棘就像犁尖,从我腿部犁开一道长约两厘米的血口。他用嘴舔一舔,又用石头磨出粉面,给我包扎。
我们到达了山顶,又翻山行走在峡谷中。直到傍晚,两人终于坐下来了。打开包,拿出自带的可乐、奶料以及饼类、方便面和面包,边享用边聊。
他说他小时候跟爷爷一起上山打猎,他们用铁丝网套野兔,用土枪打野鸡。他是爷爷的好帮手。后来土枪上缴村委会了,爷爷死了,他便告别了打猎的年少时光,到县城读书。他的目光蕴含追忆。他说他忘不了那种有趣而充满野味的乡民生活。
天色将晚时,我们从溪边的石块上下来坐到草地上。
我已一天一夜未归,想起母亲一定着急,而已到上班的时间了,酒吧的老板见不到我也会着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跟一个爱着的男人在一起。
我坐在了他的怀里。爱变得具体起来。甚至是一种悲壮。爱情的悲壮。
溪水欢笑。
山脉静谧。
草地柔软。
他望着我,用胳膊勒着我的身体。他的身体微颤。他的唇猛压了过来。
轻柔,又热烈地。
一本《红月亮》系列丛书里的情节从我的脑海漫游开来。那本书中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爱。男人开车把女人带到海边。然后,他们赤身在体验着飘渺与充满激情的爱里葬身于海。
我们在叙写爱的时光中,迎来了一个夜晚。
黑色的夜晚如一盆染料,染黑了我们的面孔,我们的身体及周围的山水。
伴着溪水唱出的歌,他的舌尖与我的舌尖相舞。身体与心灵磨擦的火花把两个人燃烧。
他是一个馨香、优质的男人。
我不是想要爱情吗?
他给的爱情。
我说,一凯,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幸福。哪怕幸福只是短暂的,我也开心。也许我只能拥有短暂的幸福。
你是我的。他说。
他的舌尖滑到了我的眼泪上,轻轻地舔着。
你是一个精灵。做我的精灵吧。不,你是一条灵性的小鱼。畅游在我的海里吧。他又说。
我把手伸到了他的面孔上,一下一下地轻抚着。感觉着他真实的存在时,便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
42
他打开了一张地图。
地图是用蓝色圆珠笔芯绘制的。一张白纸上线与点,以及文字的连接密密麻麻。
他说是朋友帮他弄的。绘这张地图就是为了找到我们所要到达的那个地方。
站在一座高山上,望着眼前的一大片玫瑰园地,他用一支铅笔在地图中心部位画了一个大圆圈。
周围层峦叠嶂。眼前的玫瑰绕山而生。
这是两天后的中午时分我们所到达的地方。他说我们所站的位置叫玫瑰山,附近有一个村子叫玫瑰村。
阳光下的玫瑰朵朵争艳,芳香袭人。群山与众木仿佛都是护花使者,默默守望鲜艳的玫瑰。
山下是峭壁和悬崖。它们生存的地理位置非同寻常。绽放的似乎是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品格。
他的那位叫欧的热爱探险的朋友不久前到过此处。然而,欧死了,死于酒精中毒。欧临死前只交给他这张地图。提起欧,他有些伤心。但是,他马上又笑了。
嗨——,我终于找到了,找到了。他激动地捉住我的双肩说。
尽管此时已腹中空空,但感觉不虚此行。走进玫瑰丛中,他抱着我热烈地亲吻。玫瑰映红了我们的面颊。我们的吻是甜蜜的。
蹲下来后,他给我讲着欧的故事。他说欧三岁失去父亲,五岁失去母亲。欧跟着自己的二叔长大的。欧的二叔喜欢喝酒。欧也染上了喝酒的恶习。很少醉过酒的欧却失误了一次。他讲着讲着,躺了下来。玫瑰漫过他的头。费鲁奇
我从包里掏出一本意大利作家佛朗哥·费鲁奇的代表作《上帝的一生》来读。书中对史前生物的进化史和几千年来宗教、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物理学、天文学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做了全新的阐释,对人性进行了极其深刻的剖析。这本书是我无意中在深圳书城发现的,当下买了。因一直没读完,便偶尔携带在身。我把书翻了两页就躺在了他的身边。
让花覆盖着我们的身体。我们把头扎在一起,手握在一起。
他又在我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突然一跃而起。
他说,我想摘一朵花送给你。
我说,好啊。
他四处观望了一阵子,指着悬崖边一朵开得最艳的玫瑰说,就那朵,你等着,我摘给你。他脸上袒露出的表情像一个小男孩要赠送小女孩美丽的礼物一样带着一份神圣和纯真。抛给我了一个笑容后,他跑了过去。
小心!我叫着。
他爬上一块大石头,把双手伸向了那朵玫瑰。
采下了那朵玫瑰,他便举起手让我看。他抿着嘴笑了。他的笑与艳红的玫瑰相映。我朝他招手。可是,他脚下的石头突然下滑。他身子一晃,一瞬间石头和他滚落得全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