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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试曝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涸瓶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ài,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