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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来,我真的有好久好久没写小说了从花神之后,好像有半年了吧嗯,好像还要更久哦呵呵,这种事就不要去算它了。
近半年来,我大概是被懒神附身了吧。
写个两页,就放它个五、六、七、八天,然后才想起来啊,我还有东西没写。于是又写它个两页,然后再放个五、六、七、八天
其个是天下一懒无易事啊。
以这般龟爬的速度,终于也让我写到了最后一个句点(嗯,可喜可贺)。
这本书呢,可以算得上是我某本书的延续;不过,它其实也是个全新的故事,我自己还满喜欢的。
没什么波涛起伏、爱恨情仇、情欲交织,就本质来看呢,就是一对很普通的男女在谈恋爱(嗯,应该是这样没错)。
这本书的书名,被我一改再改、三改四改,最后乾脆请朋友帮我起了个顺耳的名字,至于最后书名是什么,我也不晓得。
不过我相信,再怎么改,应该也比我自己取的好。
最近呢,在重看几本以前看过的书,愈者愈觉得有意思,愈看是愈喜欢。
不见得别人也有相同的感受,不过,我就是喜欢。
这几本书,是系列书陈美琳的“玫瑰恋曲系列”
我一直记得这系列书的最后一本“特别待遇”中,女主角说的一句话
“葱还是不应该种在花盆里的。”
我也算是个怪人吧?哪句不好记,偏就记得这句。可是不得不说的是,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的双手是颤动的,肚子,当然也是痛的。
一切,只因为它实在太、太、太有趣了。
还记得,我的一个朋友看到这本书时,在午夜十二点三十分,以那彷佛即将断气、抽搐不已的声音转述这句
“葱还是不应该种种、种在花盆里的。”
之后就闻得,夜半时分,自两处不同地点,传出一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号笑声
哎,邻居们,真是苦了你们了。
犹记得,这本书刚出版的那一日,我正躺在床上,不晓得睡到第几重天时,电话声震天价响,硬是将我给吵了起来。
“陈秋繁,我跟你说,我看到了一本书,书里面的女主角和我好像哦!”友人a得急万分的,以超过一百分贝的音量,刺激著我脆弱的耳膜。
“什么?”那时的我神智不清,压根儿不晓得她这没头没脑的话是怎么一回事。
“对啊、对啊,那个秦悠悠和我好像哦。”仍是十分的得意“那个苏弄影的个性和你也有一点像耶。”
“什么?”我的神智还是不清楚。
“对啦,不过,人家找当然没有秦悠悠那么严重啦,比起她,我可是要好上很多。”
“小姐,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特别待遇啊!”牛头不对马嘴,是她的得意伎俩之一。
“什么?”
“就是这本书的书名啊。”就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她又说了“好了、好了,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等我看完再换你,你就知道了,不聊了,拜。”
就这么的,她就加同打来时的突兀,挂掉了电话。
直到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同时也将它给买回家供起来,想到就拿出来再三回味的后来,代还是必须对友人a说
小姐,像秦悠悠或类似奏悠悠,并不是那么件值得高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