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x.cc,最快更新光速领跑者 !
“哒哒哒”屋外枪声不断,现加上剧烈的炮击声,此起彼伏,炮弹的碎片和飞溅的石块,在天际横飞,好一副沙场血战的惨烈景象。
房子在人们的眼中,是坚实可靠的寄托,可是在弹火的摧残下,却显得那么地不堪一击,就如同孩童在海滩上用沙子搭建起来的城堡,就算外观再怎么雄伟壮丽,但只需要一朵小小的浪花,便能让它毁于一旦。
“史密斯中尉,总部命令你火速带领我们大队撤离b战区。半个小时后,上面将派轰炸机对本地区进行无差别轰炸。”通讯兵焦急地在史密斯的耳边大声地叫嚷道。此刻炮声隆隆,枪声阵阵,不这样做,根本就不讳有人听得到他在说什么。
“妈的!”史密斯忍不住狠狠地骂了一句。他们此刻已经被敌人给包围在了b区的一幢三层高的楼房里,根本就突不出去。外面现在至少有一千多名伊拉克士兵,现在叫他们突出去,无疑就是送死。就算他们身上都装备有防弹衣,也抵不了上百把机枪不停地扫射。
“中尉,我们被敌方火力给压制住了,已经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抵抗。”士兵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里带着一丝惊慌与不安。
虽然这句话已经说过不下几十遍了,但他仍然还在不停地重复着。不仅仅如此,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喋喋不休的声音,透露出巨大的恐惧。谁说当军人的就必须不怕死,对于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来讲,从军只能说是从事一份职业。听说有喜欢打仗、喜欢开枪的人,但从没听有谁说过他喜欢去战争,去送死的。
而此时,那个士兵发出了近一百分贝的凄厉的声音,但在枪声和爆炸的声音掩盖下,仍然显得那么微弱。
“通讯兵,通知总部。告诉他们我们被包围在b区的一幢民用楼房内,我们被大量伊拉克军队给包围了,请求支援。告诉他们,如果再不救援,我们这一百多号人就要被敌人给俘虏了。”史密斯对着通讯兵大声地说道,他都感觉他的嗓子眼儿都快炸开了。
史密斯他们被围在这里已经快超过十个小时了,没有人员伤亡,不过弹葯储备已经不多了。就算美国军队的单兵装备比伊拉克军人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但是没有后勤的支持,再好的装备,也只是一堆废铁,毫无用处。
史密斯是个真正的美国大兵,从阿富汗到伊拉克一路走来,有着丰富的作战训练经验,特别是在对伊作战期间,表现极为突出,几次立下大功,因此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从陆军上士晋升为中尉了。他最感兴趣,便是收集一些特别的军事装备。他甚至还收藏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解放鞋,史密斯对此的的评价是:这些鞋才是真正用来打仗的配备,简单、耐用、成本低、透气性能好、体积轻。
纵观他现在身上的装备,外观看起来是涸漆很屌,像m4型卡宾枪、m16a2型突击步枪、战术霰弹枪,以及加挂m203型榴弹发射器的m16a2型突击步枪,当然还配有防弹衣和头盔,可是这些装备总共的重量,加起来足足有几十公斤,不仅如此,还要背负着这些重量,在西亚这个大烤炉似的国家打仗,情况可想而知。
虽然是三月,但在海湾的这座城市里,骄阳似火,连空气都带着一股咸湿的腥味儿,待在这里,比迈阿密要炎热得太多了。没有空调,没有冰镇的百事可乐,什么都没有,整座城市,就像一个地狱一般可怕。
他们呆的这间民房,虽然看起来装修得很不错,还有空调可供使用,可是这又有什么用恩?供电设施早在开战前,就被导弹预先给摧毁了。一到晚上,天地间黑漆漆一片,就象个死城一样。唯一的亮光,便是从枪管里发出子弹后擦出的火花,以及炮弹击中民房后,雄雄烈火燃烧时发出来的冲天的光亮。
“中尉,总部叫我们耐心地等待,救援的悍马车队,已经在开来的路上,他们会在一刻钟后赶到。上面要求我们现在马上离开这幢民房,到左面两公里外的大路上,与救援部队会合。”通讯兵仍然是扯着嗓子说道。
史密斯脸色大变,心里不停地骂着这个该死的通讯兵。这个家伙,似乎只告诉总部他们需要支援,但却忘记了告诉上面,他们现在身处什么环境之中。对面的伊拉克士兵可是他们人数的十倍,现在突出去意味着什么,几乎只要是老兵,心里都应该明白。
这也没办法,这个通讯兵还是一个新入伍的菜鸟,分到他手上不到一个月。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考验的他,会犯下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史密斯也没法责怪。
现在轮到史密斯伤脑筋了,如果真要冲出去,那自己和队员们要面对的,是数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的伊拉克士兵。可是如果不出去,等会儿空袭降临,他们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自己人给炸死。
横竖都有危险,为了活命,史密斯只好决定赌上一把了。
“你们都过来,停止射击。检查好自己的弹葯、防弹衣和头盔。我们现在要冲出去与支援部队会合,杰森和我会留下来做掩护,其余队员自行分散。突出重围后,大家到左边一公里外的大路路集合。如果中途遇到大股敌人,马上停止反击投降吧。这场仗我们无论如何都会胜利的,伊方为了将来在谈判中取得一个好结果,是不会虐杀俘虏的。”史密斯大声地说道。
在场的士兵们认真地听着史密斯讲的每一句话。活命或者死亡,就看接下来的表现了。就算敌人不想把他们全歼,但子弹是不长眼的,谁会知道下一发,会瞄准你身体的哪个部位?
“准备好了吗?”史密斯大声地叫道。
“是的,长官。”手下的士兵齐声应和着。现在不能输掉士气,至少他们还有生存的可能性,因此表情虽然严峻,但心情还算平静。
“唔哈,别紧张。记住,我们是最棒的,没有人能够战胜我们。”史密斯微笑着逐一安慰道。士兵们一个个和他击掌挥别,不断地点着头,跟着说了一些自我安慰的话。
这正是目前他们这些突击队员之间最需要做的,不鼓励一下士气,估计一散开,就会丧失斗志。现在来这么一下,至少激发起了大家一股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对未来也恢复了一丝信心。
外面的射击声逐渐地平息了下来,不少伊拉克士兵,见大楼停止了还击,纷纷探出头来,试探了一下,见没事,于是慢慢地朝着大楼靠近了过来。
对这些伊拉克士兵来说,美军的抵抗实在是来得太激烈了,特别是他们的狙击手,更是让人防不胜防,稍微不注意就丢掉了性命。更重要的是,不知道他们这些人平时是怎么训练的,扔手榴弹扔的超准,害得这些伊拉克士兵,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和多少美军作战。
美国人很狡猾,在场的除了队伍的基本领导框架外,其余的几乎都是新兵。这样一场战争下来,新兵都会变成有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他们想达到的以战养兵的策略也达到了。
史密斯所获得的战场知识,都是在以前训练的时候,参加过第一次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的老兵,又或者是有作战经验的长官告诉他们的,再加上他参加阿富汗战争时积累下来的经验,可以说已经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军人。美国大兵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那超前的作战理念,以及先进的武器装备,这和伊拉克靠着石油向俄罗斯换回来的二手装备有着本质的差别。
美国人拥有良好的单兵作战能力,军队里有不少参加过战斗的老兵。美国总喜欢没事就往别的国家“申请”驻军,好似美国一年365天,天天都做着一级战备工作,他们甚至扬言,可以同时应付四到五场局部战争,可见他们厉害到了什么地步。
现在伊拉克军队里,也有着许多经验丰富的老兵,可是相比美国人来讲,却未免相形逊色。这些年来,美军一直小战争不断,可以让士兵一直得到实战演练的机会,同时更加完善他们的作战理念。
这场战争,根本就是不对称的,仅仅只是在战争初期,美国人便把伊拉克人的通讯系统给打残了。这座城市伊拉克方面派驻了重兵,可是彼此间,却根本无法联系上,因此往往都是瞎着眼睛在作战。同美国人相比,他们刚开始就失去了取胜的契机。
慢慢地,伊拉克士兵朝着大楼逐步逼近。他们不知道美国人到底有什么阴谋,但现在四周都是围拢上来的同伴,他们更相信人数上的优势。
没有重型武器的帮助,让他们不能从外部摧毁这栋房子,唯有冲着楼房丢手榴弹。
“长官,伊拉克人朝我们这里靠过来了。天啦!他们好多人啊,我们怎么可能突得出去?”一等兵乔治惊恐万分地说道。
“冷静,杰森,你去看看周围的屋顶,有没有伊拉克人的狙击手。”史密斯到窗前看了看,倒抽了口凉气。看四周围上来的伊拉克军人,起码有好几千。当下想了想,他冷静地指挥道。
现在贸然地冲出去,看来是不可能的了,还好的是这一片街区的房屋都是连在一起的。可惜的是,这些房子都是往右边延伸过去的。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这一队人根本就就不能分散,分散只会让他们淹没在人海里。
还好敌人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人数,不敢第一时间突击进来,要不然根本就抵挡不住,尤其糟糕的是,弹葯也支撑不了多久时间了。
“他们没有狙击手,长官。”杰森拿着望远镜,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楼顶,确认没有人后,这才说道。他是这里最好的狙击手,他明白如果对方在对面的楼顶埋伏有大量的狙击手,那他们根本就突不出去。
“大家仔细听我说迈克,把地图拿出来。”史密斯加快了语速,现在需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在敌人谨慎地完全接近之前,他们还算是安全的,但只要敌人靠近了这栋房子,那便是一场殊死的激战。要在这之前,把作战计划全部部署好。能不能逃出生天,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乔治很快就把地图摊了开来,史密斯迅速地便在地图上指出了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
这样的高效率,实在是让人惊奇。不知道谁曾经说的,人在紧张的情况下,往往会出错,但今天的史密斯,却从来就没有感受过像今天这样精神如此集中过。
“刚驻扎进来的时候,我就检查过这栋房子,可以直接穿上楼顶。记住,那里就是我们的出逃通道。不过现在值得庆幸的是:对方没有派出狙击手设防。”史密斯最乐意看到的就是这个。没有了狙击手,大家逃命的机会大了许多,依照突击队的单兵作战能力,应该问题不大。不过就算有,大家也只能是硬着头皮冲出去了。
“我们顺着这栋房子的屋顶走下去,会连续经过几十幢连接起来的楼房。在这个三岔路口,我们跳下去,撕开伊方的包围线,直接到达救援部队指定的集合地点汇合。现在大家扔下所有不需要的行头,敌人很快就会赶到这里,我们需要抓紧每一秒时间。”
史密斯说完,所有的士兵都开始自觉地清理身上的装备,能丢的都丢了,唯有通讯兵的装备很棘手,可是却不得不背上,因为这是联络的必要工具。
“你们上去,我来殿后。”史密斯拿着手榴弹说道。现在他是长官,只有硬撑下来了。大家都投以信任的眼光,在这种场合下,所有的话都是多余的。生死存亡之间,更能看清一个人的品行。
史密斯不算好人,但他不坏,至少还知道做为一个长官的责任。
“1、2、3,go!”史密斯说完后,猛地向外扔了一颗手榴弹,然后迅速朝外面放了几枪,没想到,这乱枪竟然打中了两个伊方的士兵。
正在外面徘徊不前的伊军,立即开始了猛烈地还击,随即,更多的伊军开始往房子冲来。
“一鼓作气,拿下这股敌人,以减少我方伤亡。”这是他们的长官发出的命令,由于没有通讯设备,这些都是用口传达的。
还好刚才史密斯他们没有主动攻击他们,刚才伊拉克军人在相互传达命令的时候,耽搁了不少时间。伊军的前线指挥官,如果果断地采用奇袭的战术的话,至少可以打死五十左右的美军士兵。
窗户边的墙壁,瞬间被打成了马蜂窝,凌乱的碎石片,从墙上飞溅开来。史密斯朝外面又放了几枪,这个时候,伊军已经冲进来了楼道。
这一下便冲进来了二十个人左右,如果此刻史密斯手里拥有重火力,这不是让人当靶子打吗?或许对美国人的刻骨仇恨,让他们忘记了这些事情吧。
这栋三层高的楼房,有着连接的楼梯。史密斯几乎是屏住呼吸,听着伊拉克军人的脚步声靠近。此刻,他身上仅的五个手榴弹,已经全部拉掉了扣环。
迅即,他站起身来,冒着被流弹射中的可能,一个个地将手雷顺着楼道扔了下去。然后,他也不管效果如何,立即朝着天台上跑去,整个过程对他来说,就像战争影片里的慢镜头一样。
真的,镇许是他人生的最后几个镜头了。扔下手榴弹,然后用此生最快的速度,朝着上一层楼飞奔,不停地飞过的子弹,与他“擦肩而过”击中在身边的墙上。手榴弹在楼梯上滚落的声音、伊拉克士兵的惊呼声和咒骂声,交织在了一起,渲染出一幅血与火的画面。
手榴弹爆炸后,发出巨大的轰鸣。这震耳欲聋的声音,虽然让史密斯暂时什么也听不见了,不过他却似乎没什么感觉,依然亡命似地向前飞奔。当他跑上天台后,一个踉跄拌倒在了地上。这时的他,才发觉自己的异常。
罢才嘈杂的一切声音,似乎在这一瞬间,都静止了下来。史密斯终于反应过来,连忙甩了甩了甩头,使灸了拍自己的脑袋,随即更是冲着自己的后脑狠狠地砸了几拳,耳朵才又恢复了功能。
不过,恢复过来的感觉并不美妙,刚才没有声音的世界固然让人恐惧,但现在这阵阵枪声,还有那聒噪的叫骂声和哭喊声,也会让人感到心悸不已。
在战场上,只是正常人,都会有哭的机会。士兵的眼泪,并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恐惧,感到绝望。当你看到肠子从肚子里流了出来,不停哭着叫“妈妈”的士兵,你会觉得他很怯弱,没有男子气概吗?当你看着一个士兵,拿着自己断掉的手臂,麻木地行走着,眼泪从眶里掉落的时候,会有人认为他们不是真正的男子汉吗?
不过暂时让史密斯庆幸的是,此刻哭喊的都是伊拉克军人。
罢才冲进来的二十个人,此刻都在连环爆炸中逝去了。而在大楼外面,那些原来躺在街道上的、被子弹或炮火击中的,断手断脚的伊军士兵更是数不胜数,整个场面让人触目惊心。
这一幕,让被战争锻炼成铁石心肠的史密斯看了,也忍不住想要吐出来。打从内心来说,他和伊拉克人之间有仇吗?需要这样拼个你死我活。他的理智告诉他:不需要,绝对不需要!
但他是军人,军人的天职便是服从,根本就不需要问为什么。就算只是个孩子,但只要穿上军装,只要上级命令他们,也得拿起枪来射击,不然这就是严重的渎职。史密斯此刻根本就无法考虑这些平常他经常会思考的问题。现在的他,完全是被一种动物的求生本能所驱动着。
在楼下,突如奇来的爆炸,让稍远处的伊拉克军人显得手足无措。待史密斯他们一下子冲出四个楼顶后,正想是否继续派人进入大楼的他们,才发现美军居然在他们头上逃窜。
现在伊拉克人也杀红了眼,根本就不理什么抓不抓俘虏的问题。他们最恨的就是现在没有通讯设备,一时间找不到狙击手来。如果有狙击手帮忙,绝对可以一个个、慢慢地点杀掉这些美国佬。
伊拉克军人盲目地朝着楼顶射击着,不过他们没有想到是这里面居然还住有一些老百姓,妇女的惊呼声以及小儿的啼哭声,让史密斯暂时从本能的疯狂里,得到了一点灵台的清明。
他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就目前来看,骤不防的伊拉克人,暂时不会从后面追上来。
在从天台撤离的时候,他还吩咐杰森他们用银丝细线绑住一个手雷,放在天台的出口处,心急的伊拉克人,绝对不会发现这个看起来不怎么高明的陷阱。
果然不出史密斯所料,又是一声巨响传来,证明有人上当了。
史密斯应该称为搞陷阱的高手,可是这些陷阱的成果,却是以人命来计数,这是好是坏,谁又分得清楚明白呢?
苞在后面的伊拉克人,一下就被打懵了,短时间内,并没有组织起有效的追击战术,特别是这里的楼层里,还住有他们的老百姓。
转眼间,史密斯一行已经走到了这个楼群的尽头,然后迅即消失在了天台上。他们从过道进入楼层,然后顺着楼道向下跑。
这个时候,史密斯走在了最后面,前面的人,已经冲向了一间房间,想观察外面的情况。史密斯跟着冲进房间,便听到了几声枪响,他下意识地举起了手中的枪。但并没有出现枪弹横飞的场面。
当他来到枪声发出的地方时,只看见乔治正呆呆的站在那里。
这间房子是民用住宅,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伊拉克男子正躺在了血泊中,乔治手中的m16a2型突击步枪不停地颤抖着。这个伊拉克男人手里还拿着一个杯子,洒落的牛奶撒得一地都是。在房间的角落里,一个妇女抱着两个孩子不停地抽泣着,小孩的哭叫声刺着史密斯的心。
“走吧,快走杰克,听到没有,我命令你,你难道想大家被你连累吗。”
史密斯不停地拍打着乔治的头,想让他从惊惶中清醒过来。杰克-乔治今年才十八岁。是一个新兵,伊战开始,他根本就没有打中任何一个敌人,哪怕从昨天到今天的激烈战斗中,保留弹葯最多的也是他。没想到,他现在却杀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平民男子,难怪他会如此失魂落魄。
史密斯知道乔治现在心里的压力,还有那滔天的后悔,但是没办法,这就是战争,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在这个关键时候,不能感情用事。虽然他们是职业军人,但却都有感情,特别是西方人,是很重视家庭的。
最后史密斯是拖着呆滞的乔治撤离了现场,史密斯真的忘不了妇女那杀人般的眼神,还有孩子凄厉的哭声。还有那死去的伊拉克男人,可以说他家里没有任何武器,他只想拿兑好的牛奶给孩子喝,但乔治太紧张了,紧张得把什么人都当成了敌人。在这种情况下,该怪谁呢?
冲出了楼道,四处并没有伏兵,而不管是楼上还是楼下的伊拉克追兵,离他们显然还有一段距离。史密斯拖着乔治飞奔着,而杰森则帮着通讯兵,一行人的行军速度,绝对可以打破世界纪录。
终于,史密斯看到了飞驰的悍马车不只一辆,而是整个悍马车队。
“永远也不会放弃我们的兄弟!”这是美军的精神,但是为什么这次史密斯却觉得心里异常地沉重呢?
而乔治看着疾驰前来的悍马车,居然也没有了获救的感动。他原本就是一个基督教徒,年纪也太小了,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史密斯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家伙的表现。
在他们后面跟来的大队伊拉克士兵,看着悍马车队的到来,慌忙地四散开来。可惜他们的速度,却远没有子弹快,密集的机枪声,终结了他们的生命。
上了车的史密斯,被长官亲热地拍打着头盔,说着赞扬的话。他只是紧绷着脸说道:“美国陆军第十山地师突击连中尉约翰-史密斯,带领全连一百一十七位士兵,安全地撤退了下来。”
而此时,枪声仍然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