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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事情转眼就忘,真好。
“你娘也盼着你呢!”她道,心想玉竹八成已经将事情告诉了傅钧尧。
他会找她吧,大概会气愤她又一次耍他吧?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和他过招。
人会不定时地增加,因为人也在剧烈地减少。无论是饥饿、劳累,还是鞭打、折磨都是促使这里不断大换血的原因。
今天,又来了一个傻子,他见谁都笑,还特别喜欢对着她笑。他老是痴痴地盯着她,任她拿眼睛剜他,还是喜欢一有空儿就和她待在一起。
说实话,刘芸没有嫌弃这些人的意思,反倒是打心底里充满怜悯,可是这人实在不是那么老实!
她观察他,似乎他不像表现的那么傻,干活儿的时候懂得夹在人群的里面或中间——刘芸知道牧羊人在哄赶羊群的时候,小羊都是躲在中间的,这样可以避免鞭打;他极有眼色,大汉背过身督促其它组的时候,他的动作会放缓,装在簸箕里的碎石也会减少,但大汉一旦转身,他就恢复正常。
这人不傻,起码不像所有人认为的那么傻,这是刘芸得出的结论。
吃过“晚饭”,他又粘了过来,她便和他聊天,也算是试探:“你喜欢和我待着?”
那傻瓜点头:“呵呵。”
他的长相一般,拥有一张不易被人记住的脸:皮肤黝黑,鼻子平实,略微丰腴的下巴,厚厚的嘴唇,可是一双眼睛却是黑白分明,笑的时候仿佛遮住了一份精光。
刘芸道:“那我问你一些事,你告诉我。”
“好哇——好哇——”他拍手,顺势依偎着她坐下来。刘芸奇怪自己没有躲开,她一向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有过于亲密的接触,况且她于他,出发点只是单存的利用。
心里是有些许的愧疚的,如果他当真是傻的,不论自己逃不逃得出去,他都会和灿菊一样受到牵连,而他所承受的或许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她何时也开始自私了?待了几天,看了太多的冷血冷漠,重塑的就是损人利己的态度么?那她便是越活越回去了。
说与不说,她是矛盾的,人性终究自私,她只能尽量不去连累他:“你是从哪儿进来的?”
这个傻子来的时候是夜里,疲惫了一天,所有人都睡得很沉,根本不会在意他从哪个洞口进来。
她现在所在的这个山洞共有三个洞口与外界相连,可是她不能冒冒然地横冲直撞,三个选项,选错一个,对她来说都是致命的。
刘芸看着那三个洞口,皱起了眉,所有是考试题型,刘芸最不喜欢做的就是选择题,因为一旦没有确定的答案,那种未知的赌注和大多数的徒劳结果让她极其厌恶和力不从心。
“呵呵,”他笑道,竟抬手帮她抚开那眉间的褶皱,“那——儿。”他用另一只手指指中间哪一个。
没有躲开,也没有将他的手拉下,因为离得近,她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她压低声音:“你还记得回去的路吗?”
“记得!”他呵呵笑,嗓音忽的放大,很自豪的样子,引起了几个人的注意,“先——直走,再——再右拐,再——”
刘芸惊慌失措,赶忙捂住他的嘴,还好大汉不在。
叹一口气,这会儿,他又像个彻底的傻子。刘芸有些迷惑,但更多的是失望。
傻子很是得意,痴痴地看着她紧张的样子,高兴地道:“你长得真像——像——我老婆——”
刘芸看四周的人不甚在意,又是各自休息,一放松,竟被她逗笑:“你也有老婆?那你老婆待你可好?”
“好——只是她总是乱跑——我时常得出来找她——”他道。
刘芸双眼一眯:“那你想不想出去找你老婆?”
“可是——我老婆就在这里啊——我就是来找她的——”他道,专注地凝视她,刘芸移不开,他深邃的目光像是一潭不见底的湖泊硬生生将她吸了进去。
那双眸子里分明盈满笑意,刘芸问:“她叫什么名字?”
厚厚的嘴唇勾出一个弧度:“她叫——”
一个严厉的声音忽道:“你们在干什么?不想活了?兔崽子!”大汉突然进来,一身的酒气朝他们袭来,他走至刘芸面前,一把将她拽起,钳住她的下颚,指甲陷进了她的皮肤,“臭娘们,傻子堆里也不安分?”
这人喝醉了!
刘芸怒极,忍着疼痛努力挣脱,慌乱间直接掴了那大汉一个巴掌。
先是痛快,可心里也不由得一慌,看着那大汉微醺的眼睛已经蒙上了一层灰色,想必自己有好果子吃了。
果然,那大汉骂道:“贱人!竟敢打我!”抽起腰间的鞭子便要收拾刘芸。
也好,该来的迟早会回,担惊受怕地过了这么几天,她早也腻烦了。
鞭子夹着“呼呼”的风声扬下。
只见那傻子眼眸一冷,动作迅速,出手直击大汉的肘部,巧力一挽,又一个侧身轻推,大汉“哎呦”一声倒地。
傻子的嘴角浮上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可只是一转眼就换上一副痴呆的表情:“不要打——她——她长得——像老婆——”
大汉本就醉醺醺的,兀地被一个傻子推倒在地,已是眼冒金星,可一回神感到极其没有面子,先阴郁地冷哼一句:“傻子也想英雄救美?”转而狰狞爬上了他的脸,“好,老子成全你!”
刘芸暗叹,当嗜血成为了一种习惯,每一次将人折磨到生不如死、鲜血淋漓对他来说都充满着快感。刘芸预感到接下来的事情并不乐观。
眼前的这个傻子会反抗吗?如果是佯装,反抗的话,岂不是前功尽弃?扮傻充愣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在这一刻暴露。
大汉狞笑着问道:“傻子,我打她,你挡么?”说罢抽鞭又朝刘芸身上挥去,这一次命中,看着鲜红的血自她衣服上渗出,大汉狂乱的眼睛极其狰狞兴奋。
只是一鞭,刘芸便感到自己的臂上乍起一股刺裂的疼,火辣辣的,像千根针直扎入骨,额上冒出了冷汗。
傻子面部一僵,似乎没有料到这样的结果,眸中闪过一丝阴冷,拳握到关节泛白。
可是他隐藏地极好,顿了一顿,便毫不犹豫地回身将她搂入怀中,以背挡住接下来的鞭子。
大汉疯狂地笑,死命地在他背上抽打。周围没有人敢出来阻止或挪动一步。
刘芸抬头,与傻子面对着面,能够清楚地看到每一鞭子打下来,傻子都在似咬断了牙齿,但是没有哼出一声。
鞭子裹着风,与皮肉摩擦的声音近得清晰可闻。一下、两下……刘芸觉得每一鞭袭来,都似扼住了她脖子,一下比一下更紧,勒得她不能呼吸。
护着她的那双眼睛凝视着她,身子硬是一动不动地挡在她面前。
刘芸觉得鼻子一阵酸楚,一股温热自眼眶涌出,怎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可以这样挡在她面前,能为她至此,隐忍着痛楚,仿佛每一鞭子都心甘情愿。
没有无缘无故,所以,他注定了不是陌生人。
她怎么能忘了这双眼睛?她曾经长久地注视,想要探出里面的深意,她难道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忘?她早就该猜出他是谁。
大汉借着酒劲,打了一会儿,终于觉得乏了,冒了一个响嗝,晃晃悠悠地出去了。
刘芸觉得这短短的几分钟就像是过了一辈子的时间。
傻子额上已经布满了汗珠,慢慢移开身子,刘芸晃见他背上密密麻麻地排满了长长的鞭痕,血渗了出来,触目惊心地腥红了一片。
“跟我来。”拉着他,她觉得他走得有些吃力。得找个隐蔽的洞口进去,她觉得有些话有必要问清楚。
这里别的没有,隐蔽的地方倒是挺多。
“你怎么样?”她坐下先问。
“放心。”他道,虽然虚弱,但强撑着精神,故意和她并肩坐下,不让她看自己的背部。
“为什么?”
不答反问:“你怎么报答我?”他问道,目光微醺,灼灼含情。
她转眸笑道:“你救我可是别有它图?”
他强撑着露出一抹笑:“有如何,没有又如何?欠我终究要补回来。”
怎么补呢?她倒要看看!
似回应她的挑衅,他一个前倾,牢牢吻上了她,她没有躲开,就像是早已预料到,只是****的同时,伸手抚上了他的颊,飞快地揭开他耳旁的那一层不易发觉的人皮,他没有阻止,她便轻轻推开他,潇洒地撕下了那一层伪装。
她笑意盈盈,没错,如她所想,是他!久违的一张脸。
傅钧尧摸摸鼻子,倒是一脸坦然,以她的心智,猜出也是迟早的事,再说也没有特意瞒她。
“虽然地点和时机不是那么合适,可是你见到我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总不至于是这样笑嘻嘻的吧,做个样子,愧疚啊,害怕啊,喜极而泣啊,反正不应该是这样一副样子,毕竟他们最后一次分开太过狼狈了点。
“傅钧尧,能在这里见到你,真好。”看着他,她认真道,觉得自己的心从未这样踏实过。无论她到哪里,他总能找到她,这种感觉也不错,整个心里都暖暖的。
足够了,穿越到此虽不是她所愿,但是遇到他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平心而论,他对她很好,不是么?
若是在现代,她可能找到第二个甘愿为她挡上这样多鞭子的人?也许他霸道冷漠,但做到的她已清楚看到,没有看到的,也许做得更多,他不说,她也不问,留在心里,惦记着,够她回味许久。
“以为自己逃得了么?”傅钧尧冷哼,看着她似乎可以让自己略去背上的伤,跟她斗嘴可以暂时转移她的注意力,算是减少她的负罪感吧!
抚上她的臂,这一鞭下去,会留下疤吧?对于一个女子来说,算不算遗憾?
“这一次要是能安然出去,我便不逃了。”刘芸凝视着他,认真道,时间越长,回去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人命太过脆弱,她怕徒留遗憾。
抓住眼前人才不枉活在世上的每一分钟。
“任你逃到天涯海角,你一直逃,我便一直追。”
如果我到了你永远也去不了的地方呢?
忽的一阵伤感,但刘芸克制住,甩甩头不去想它,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她只想抓住现在!
段誉说他这一辈子最快乐的阶段是在一个枯井里,对于刘芸来说,是不是一辈子她不知道,可这段时间大概是她穿越以来最充实最满意的一段时间了。被囚在这山洞里,虽说白天做苦力,又吃鞭子,但可以看傅钧尧依然装傻充愣也是一番甜甜的乐趣;到了晚上,她和他常常找到几处清净的地方聊天、谈心,即使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话题,再或者是一个凝视,一声低语,足以让她倍感珍贵。
人有的时候只是害怕一种孤单的感觉,有了适合的伴,再艰难也可以是过眼云烟。
任何事情都有相对性,于傅钧尧——这个古人,他们现在的经历叫做夫妻间的患难与共、相濡以沫;于她这个现代人,便是先结婚再恋爱的倒序的甘甜拾遗过程,她对他说,这叫谈恋爱,眼下的一切叫做约会。
他问什么是约会,她笑而不语,这个时候,毫不起眼的新名词都可以让她暗叹时间流逝堆砌的差距,不过她跨越了二百年,会用以后的日子慢慢将它填满,不差这一时。
将手指贴在他的唇上,她不想解释,这样平静满足的时刻应该慢慢享受。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婚姻于她都是陌生而遥远的,可是当命运将它推至眼前,她似乎要好好思考和认真对待一番了。
千百年来男女相处是一种固定模式,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多元化导致了各种思想的产生,在现代,男女相爱更加自由,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加。
她理想的古代男女相处模式是质朴而深情的,情窦初开的十三四岁年纪,他不识她,她未见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缓缓踏上轿,相结发,红线的一段连着腼腆又欣喜的他,另一端系着嫣红遮脸害羞的她,直至他将一杆掀起盖头的那一刹那,是邂逅,是注定,也是一辈子的约定,至少对一个懵懂的女子来说是这样。呵,这就是要跟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她要依靠一辈子,她要陪伴一辈子的男人。这是爹娘为她千挑万选的夫君,无论是人中之龙,才华横溢,还是木讷耿直,武艺高强,他的家世,他的一切一切,足以配她,足以让她仰仗一生,追随一世。
刘芸相信大多数的古代女子都会是这样。
不赞同,但是曾经无比向往那一份美。
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的功利色彩。你可以说是一种蒙昧,也可以说是一种认命,男人以一家之主自居,把照顾女人作为一生的责任;女人以夫为天,相夫教子,恪尽本分。这何尝不是一种平衡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