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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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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朱天郡的带领下,创意部门又开始活了起来。

    与两个月前的高经理时代相比,很明显的,部门有生气多了,隐隐约约有种似乎快回复到“东仕第一部门”的位置。

    五月,不只是气温热了,部门的气氛也热了。

    张可栗注意到,因为朱天郡一连串的企划,大家的创意魂又再度燃起,随着比稿的日子接近,更形明显。

    比稿啊比稿。

    主题是七夕情节,方向不限,只要胜出就做为东仕的情人节限定主打,张可栗所属的小组经过一个下午的商议,决定朝素材小物发展。

    浴具,杯子,办公椅靠垫,电子相框之类的,可爱点,日常点,会想买来跟情一起拥有,也会想送一套给父母。

    颜色,统一点,大小,材质,一一定案后,开始画草图。

    张可栗分到的是杯子。

    下午五点半,同事纷纷下班,她还黏在椅子上。

    梅子拿起包包“可栗,你不走啊”

    “我快画完了。”

    “要帮你先买个面包还是什么上来吗?”梅子已经看到她的草图了,离画完跟修完至少还要两小时,基于亲友立场,问问要不要帮她先备粮。

    闻言,张可栗嗷的一声“红豆面包。”

    十分钟后,梅子把面包放在桌于上“记得吃啊,我走了。”

    她头也不抬“拜。”

    随着杯子逐渐成形,十七楼渐渐空了,张可栗还在跟杯耳奋斗——角度大一点好拿,角度小一点比较有设计感,该用什么决定?如果明天拿出两张图,一定又会被宁真酸说“你要自己试着做决定啊” ,如果要她说本周最痛苦的事,应该就是宁真争取小组长资格而且成功这件事情吧。

    以前她们都是在不同小组,所以即使稍有不和也还不会太难过,现在不只是同个小组,她还是小组长。为了显示自己的专业以及眼光,宁真永远不吝于在朱天郡在的场合念上她几句,吼,真令她吐血。

    她一点也不想让宁真有说她的机会,尤其是在她前夫面前,搞得好像她多没用,多扯小组后腿一样,虽说被酸个几句也不会少一块肉,但她就是不想。

    哎喔“好用”与“好看”相权衡,有没有哪种方法能两者兼得?

    想要熊掌也要鱼哪。

    张可栗咬着手指,看着图,椅子幅度不大的左右晃着,样子明显苦恼——朱天郡从办公室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象。

    都已经七点多了,还没回去?

    瞧她歪着脑袋,皱着眉头,对周遭发生的一切没有反应。

    他开门出来其实是有声音的,她居然完全没听见,俨然专心到忘我的地步。

    为了不让部门的人发现两人是前夫妻,因此这段时间以来,他对她就像对所有的同事一样,表情自然,语气温和,眼光不曾多作停留,所以,这是他第一次这样看着她工作的样子。

    他一直以为她只会眯眼笑,没想到也有眼神这么专注的时候。

    朱天郡正想着不要打扰她,到十六楼再搭电梯时,旁边的明易已经先叫出声“可栗你怎么还没走?”

    朱天都扬起眉,可栗?他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

    办公桌后的女人回过神,嗷的一声“作业还没写完。”

    “不是我在说,你们班导也太凶了。”

    “她不拿藤条抽人,我们已经要感激涕零了,至于写作业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学生职责,没什么好抱怨。”可栗豪气万千的一挥手,然后拿起铅笔“们先走吧,朱经理,拜拜,小易,拜拜。”

    男人扬起的眉毛慢慢朝眉心聚拢,小易?

    带着些微说不出的情绪,朱天郡跟明易前一后踏入电梯;门一关上,朱天郡便开口“跟张可栗很熟?”

    “满熟的。”

    “不是到台湾才认识的吗?”

    “对啊,不过因为我也住在宿舍,而且还同一楼,上班时间差不多,真的很容易碰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商店、捷运站、公司楼下、公司转角,每天这样碰面,不熟也熟了,而且认识后才发现她人很好,我跟她还满能聊的,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常常会有一种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错觉,跟她相处很愉快。”

    明易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似的,笑了出来“老大你知道吗,张可栗真的是很有趣的人,连她家的狗都很有趣。”

    “她有养狗?”

    “一只黄金猎犬,好像是去保育中心还是什么流浪狗协会领养的,那只黄金猎犬被之前的主人抛弃过,所以就算带去公园也不喜欢跟别的狗玩,总是跟在可栗脚边,哪里都不去,蹭她的膝盖,蹭她的手心,那样子惹人怜爱得不得了,可栗疼死它了,除非下雨或者加班,不然天天都带去公园散步。”

    养狗是作伴吗?

    看来,她还是很怕寂寞。

    电梯门开后,明易的手机响起简讯的声音,他看完一阵大笑“说人人到,刚刚可栗发简讯跟我说“小易大人,十七楼的咖啡机故障,如果你还没走远,能不能买杯冰咖啡上来给我,我怕我一旦下楼就会直接跑回家,这样明天我就完蛋了”“

    闻言,朱天郡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这两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栗” “小易”的互称,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请他帮忙买东西——如果不够熟,她是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谓的五味杂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他把她当普通朋友,当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后短短半个月,他的贴身助理跟她变成好朋友,也许

    孙明易,二十六岁,单身,无女友。

    张可栗,二十八岁,单身,无男友。

    这——虽然只是“可能” ,而且这个可能完全不关他的事,但还是很难接受。

    两人说话间已经到了公司大门,明易朝他挥挥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张可栗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帮她买啊,前面有间星巴克。”

    “还是我去帮她买吧。”

    明易“啊”的一声,他听错了吗?天下第一最爱指挥别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帮人买咖啡?

    是被掉包了?还是被雷劈到?

    虽然这样说不太好,但这不是朱天郡的做事风格啊。

    大概也是想起自己的行为突兀,朱天郡又补上“我突然想起巴黎那边的文件还没回覆。”

    耶,就算他有信要回,也不可能愿意帮人带东西上去,因为他家老大生性唯我独尊,就算只是“顺便”也不可能。

    不过他孙明易之所以能成为朱天郡的助手,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多聪明伶俐,而是因为他使命必达外加知道何时该闭嘴,现在很显然是他该闭嘴的时候。

    “那,可栗的咖啡就交给老大,我回家了。”

    “嗯。”“啊,她只喝冰拿铁。”

    “我知道。”

    看着自家老大朝转角星巴克走去的背影,明易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嗯啊,是“我知道”

    他孙明易知道不奇怪,朱天郡为什么会知道?

    看到一杯冰拿铁放在前面,张可栗头也不抬的拿过来喝了一口——冰冰凉凉,有咖啡的香跟半奶的甜,大满足。

    又喝了几口,她终于心甘情愿放下杯子,再度拿起铅笔跟软橡皮。

    “大恩不言谢,明天请你吃早餐。”

    朱天郡觉得有点好笑,如果她知道帮忙买咖啡的是他,不知道还会不会用这么轻松活泼的语气说话。

    当不成夫妻当朋友,对于共处一个上班环境的人来说,这并不容易。

    看到她时,他有时会想起那些手机中的暧昧简讯,当初心痛,惊讶,不愿相信,也曾经有恨意,当然,只是曾经——由于她的离去,他终于改变自己的大少爷生活态度,懂得人生,懂得对自己负责,从理所当然的依赖父母到懂得人贵自立,所以平心而沦,他对可栗,是有一些感激的。

    小骗子伤了他的心,但小骗子也吃了不少苦,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跟她和平共处的原因。

    “你上次不是说也想养狗?我帮你问了,李小姐说她星期天有空,如果确定要养,我再帮忙约时间不过你老板不是只签约一年吗,到时候怎么办?我觉得你可能还是要考虑清楚一点"

    朱天郡知道她口中的“你老板”指的就是自己。

    她居然知道他一年后就要走——这是非公开消息,虽然不是什么最高机密,但他确信知道的人不多。

    “还有,我同学的事,帮你问了,她对男朋友的要求是月薪至少要八万,所以我知道讲钱有点伤人,但你不要觉得她势利,她是年薪百万的人,过的是年薪百万的生活,如果双方金钱观念差太多,交往起来会有困难。”

    “她已经习惯在饭店喝下午茶,就很难去平价咖啡馆,我也不可能为了你骗她,就算我骗她说你是东仕的高级主管,一样年薪百万,可是你也不可能骗过她的,如果交往了就会相处,时间一长,一定会露馅,何必呢。”

    张可栗拿过软橡皮,轻轻擦掉杯缘的线,一边补图一边说“还有这才是重点,我对你那个朋友真的没感觉,所以你不要再帮他约了,如果再来一回上次在威秀的那种芭乐巧合——喔你也刚好来这里,跟我们一起坐嘛,设定闹钟假装来电,说有事要走——我会跟你绝交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