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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原是一条流浪狗,其名取自三毛流浪记。当时蒋子丹、林刚夫妇深夜回家,碰上一场大雨。快到家的时候,他们看见三毛在冷清无人的街灯下乱窜,全身又是泥又是水。
它肯定是找不到家了。林刚放慢车速,观察了它一段,心一软,拉开了车门。“要是有缘,它就会上车来。”他后来这么说。
三毛对汽车似乎不太陌生,回头看了看,纵身一跃,连泥带水就上了车——这就进入了我的生活。
回家后给这个烂布团洗澡,梳毛,喂食,他们收留了三毛。但问题是,他们家有一只猫,严守每家一个孩子的原则,无论如何容不下新宠,一见三毛就怒发冲冠全身发抖,没有调和妥协的余地。
无奈之下,蒋子丹把我和妻子召去,千言万语培育我们的爱犬之心,甚至说到了托尔斯泰和昆德拉的狗,其目的不言自明。
我倒没什么,养条狗就养条狗吧。虽说出外遛狗时稍有犯罪感,好像自己已经穿戴着小礼帽和长马褂,成了呼鹰走马蓄鸡斗虫的纨绔一类,但硬着头皮,顶一顶也就过去了。“受人之托”和“组织摊派”之类的废话,后来也用不着再说。但我妻子从小就怕狗,更有酷爱整洁的毛病,卫生专制主义之下,几无三毛的活路。她闻到三毛的气味时要说三道四,扫到三毛的毛发时也要说三道四,见三毛跳上沙发或者床铺,更似天塌了一般,怒不可遏,声色俱厉,一心要消除这个置全家于万劫不复的乱源。最后,她逼着我联系了另一家,一定要把三毛送走。
送走之前得把三毛洗刷一番。蒋子丹来给它洗澡,洗着洗着叭嗒一声,眼泪就掉到了澡盆里。我妻子吓了一跳,不看僧面看佛面,等三毛洗完了澡,不再提送走一事,任我含含糊糊地把小狗窝藏下来,算是不了了之。
我一直相信三毛可以听懂人语。我们后来到乡下,一说到老鼠,它就去看老鼠洞;一说到鸡,它就往鸡埘里跑。所以我相信它一直听懂了我妻子的数落,听懂了妻子对我人犬不分同流合污的的各种谴责。每到这时候,它就缩头缩脑,下巴紧贴前爪,一付等着挨骂的呆样。要是郁闷升级,就夹着尾巴钻到木柜下,赖在一道夹缝里久久不出来。
妻子说,它挑食的毛病是我惯出来的,跳上椅子和沙发的毛病也是我惯出来的,一见主人出门就要跟脚的习惯更是我溺爱的恶果——只差没有说它对母狗耍流氓也是有人教唆了。为了不让它跟脚,我后来出门时总要扛一把锄头,以示这次出门没什么美事,不过是上地干活,流臭汗,受大累,一点也不爽,这才让它半信半疑放我一马——虽然我一拐弯就把锄头弃在路边,道具用过了就扔。
妻子觉得这种哄骗更是可笑无比,说不准跟就是不准跟,玩这一套把戏做什么?你对女儿也没有这样惯过!
“隔辈亲么!”
“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什么了?”
“你说了什么,你自己知道!”她的意思是,她被迫当了一回狗娘也就算了,但决不能当狗外婆,不能把女儿也扯到这臭哄哄的关系里来。
好几年过去了,妻子渐渐接受了三毛,虽然还有一脸严肃的原则性,镇得三毛不敢乱说乱动。但她说到它的时候也经常冒出“我们家三毛”一类口白。
这一天,我们走在山路上,惊动了前面一只野鸡,扑拉拉从草丛里飞出来。三毛全身一震,撒腿狂追,拉成一道白线飞射而去,但射到那里就没有下文,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赶上前去一看,发现刚才它是一步扑空,不知草叶下伏有危险,竟坠落到高高的陡壁下去了,正在那里哀嚎。那里是密密的杂林,山势既陡,又没有路,一旦它乱钻,那么不是滚到山坡下,就会迷失在密林里,最终成为猛兽的美餐。
我命令它不要动,不要动。大概我的声音太急迫,反使它更慌张,急急地四处试探出路,眼看就要误入绝途。
我抓住一束茅草,准备把自己放下去。妻子说,你这么重,等一下哪个能把你拖上来?我到哪里去给你找起重机?这一想,只好换上她。她平时最厌恶狗的肮脏,但关键时刻演出了三娘救子的勇敢一幕。她在那一刻既不怕蛇,也不怕虫,更不怕摔,钻进叶片锋利的茅草丛,顺着一条暴出土的树根溜下去,一把将慌慌的小狗抱在自己胸口。
在我的印象中,狗它娘的挺身而出不止这一次。第二次则是在冬天。我们乘飞机去海口,把三毛装进狗笼,交付民航货运,价格倒也不贵。我们抵达海口已是夜晚,到货运处等了好一阵,发现领货的人都走光了,三毛却没有在预定的航班上。妻子有点急,要货运处人员查查,但对方打了好几个电话,还是找不到三毛的下落。这就是说,现在不知它上了哪架飞机,也不知它去了哈尔滨还是乌鲁木齐。“什么货运,你们骗钱!你们白吃饭!”妻子勃然大怒,把柜台拍得叭叭响,像只冲出牢笼的母大虫,一点风度也没有了,一点思想品德也不讲了,差一点就要跳到柜台里去拼命。“它会渴死的!它四五个钟头没喝水了!受得了吗?你们答应了随机到达,现在倒好,一问三不知,算怎么回事?告诉你,今天不找到三毛,我跟你们没完!没完!”
我平生第一次看她发这么大的火。
幸好柜台那边的男士也养过狗——这是他事后告诉我的。他没有计较女客户的急躁和粗暴,又打出了几个电话,最后长吁了一口气,说好了,找到了,狗就在下一个飞来海口的航班上,半个钟头以后降落!
妻子这才嘟嘟哝哝,不再口出恶言。
三毛最终是死在海口。没有查出什么病,它就是不进食,一天天消瘦下去,直到油尽灯枯。因为是一只捡来的狗,我们不知它的确切年龄。兽医摸过它的牙齿,说它至少有十一岁,也就是说活到高寿了。作为一条曾经流浪过的狗,作为一条没有什么名贵身份的也不是特别聪明能干的狗,它大体落了个善终。
面对它目光深处最后的期待,我没有能力相救。
它死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卧伏在我的一只布鞋上,发出沉重的喘息声。它是要最后抱住主人鞋上的体温和气息?还是想随着这只鞋子继续旅行?我不得而知。我一直抚摸着它,直到它的目光完全凝定,渐渐熄灭。
我把它葬在一棵老榕树下,把它的照片扩印了几张,一张留在海口的家里,另一张带回了乡下,置于一个朝向窗外的书柜。我相信,它那双直楞楞的大眼睛,一直在寻找熟悉的花草,蝴蝶,飞鸟以及大黑牛,还有它曾经朝夕相处的咪咪。它是更喜欢山中生活的。这从它每次随我进山时的欢天喜地可以看出来。它下车前就东张西望跃动不安,一旦下车就撒腿狂奔热情万丈,看到牛或者马一类新奇活物更是摇尾不已大呼小叫——虽然有一次大黑牛飞起一脚,把它踢成了一道空中的抛物线,最后落在水塘里。
我总觉得它的尾巴又快活地摇动起来——在相框之外。
我相信,我将来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时候,这家伙也会摇着尾巴,直楞楞地认出我,在那个世界的门口迎接我,结束我们短暂的分手。想到这一点,想到前面的迎候者不但有我的父亲,我的母亲,还有这样一对熟悉的眼睛,我就觉得那一天没什么可怕。那一天甚至是快活的时光,最终执手相聚的日子。不是吗?
蒋子丹正在写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其中也写到了三毛。第二年的一天,她到我家蹭饭,大概因为写得兴奋,便兴冲冲介绍她笔下情节,关于三毛如何游泳,如何抓老鼠,如何被乡下的大黑牛狠踢了一脚。在这个谈话的过程中,妻子一直在厨房里做菜,好像没有听见。等到上菜,盛饭,开吃,她还是一声不吭,好像桌上的话题与她完全无关。到最后,当蒋子丹说到三毛差一点在机场丢失,妻子突然忍不住大声打断:“求求你们不要再讲——”
我吃了一惊,回头看她,发现她后半句哽在半张开的嘴里,脸已经扭曲变形,眼里闪动着泪水。她放下筷子,捂住嘴夺路而去,扑进了卧房。
我们一时手足无措。
等她擦干了泪水,重新回到饭桌,我们默默地吃饭,不再说那个小小生命。我们开始说陈凯歌和张艺谋的新电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