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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雷西站在一块突起的岩石上,眺望着勃朗峰的壮丽景色。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八月天,但高处不胜寒,所以他只好穿上那件带衬里的毛皮披风。在他身后,随行仆人有礼貌地离开他一段距离站着,他一个手势,仆人就把披风递了过来;下面,山路的拐弯处停着他那雅致的轻便马车,他就是乘着这辆马车周游各地的。
他在沿海湾向南驶去的班轮甲板上向纽约挥手告别才刚刚一年,但是,对这个信心十足地面对勃朗峰的年轻人来说,从前的那个性情多变、身体脆弱的刘易斯-雷西已不复存在了,然而对老雷西先生的畏惧仍然隐隐约约浮现在心头,只不过暂时搁置起来罢了。就连这种畏惧感,也被距离和时间冲淡了,远远地沉没到地平线下,固定在地球遥远的那一面了,只是在欧洲大陆上某个帐房的柜台上递过一封叠得方方正正、封得严严实实的亲笔信时,这种畏惧感才会从沉睡中醒来。老雷西先生不常写信,即使写信,他的语气也是淡淡的,矜持的。他不善笔墨,他那天生的冷嘲热讽也淹没在那些他花了几个小时才拿出来的绵延不断的四平八稳的周正句中了。因此,他儿子只有看到某些字母弯曲的笔划或是看到那写得张牙舞爪的“先生”二字时才感到隐隐的恐惧。
并不是说刘易斯已经与一年前的过去的记忆彻底决裂了。许多记忆依然滞留在他的心头,或者说,转移给了他所变成的那个新人——比如说他对特里希的温情,他自己也觉得有点惊讶,竟然能顽强抵御那令人难忘的英国美人和杏眼桃腮的东方佳丽的冲击,每当他漫步于传奇古镇的街头或流连于慵懒美丽的景色之中时,特里希那短短的黑脸、那圆圆的额头、相距很远的-对眼睛、高高的颧骨就会突然出现在眼前,就像他身在长满奇花异卉的花园里,每每被家中阳台下马鞭草的芳香所吸引一样,这确实让他吃惊不已。这次旅行加强了,一而不是减弱了家里人认为特里希相貌平平的看法;迄今为止他所见到的任何一种女性美她都算不上。但是,尽管她的吻已不怎么清晰了,尽管她特有的粗嗓门也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了,她的影子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心田里,印在他的脑海里,现在跟过去,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不无烦躁地心里嘀咕,只要狠一下心就可以把她永远忘掉;然而她仍顽强地占据着他的心,虽然看不到,却也抹不去,就像达盖尔银板照相底片上的影像,尽管经常看不清楚,却一直没有离开那儿。
然而,对现在的刘易斯来说。这件事远没有过去想的那么重要了。旅行使他一下子成熟起来,现在,特里希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受宠的孩子,而不再是他一度心目中的向导,那位贝雅特丽齐了。他面带着一位长者的微笑提醒自己,一到意大利就给她写封长信,现在他还欠着她的这笔债呢。
他旅行的第一站是英国,在那儿逗留了几个星期。为这次旅游收集推荐信,实旅游马车,以及马车的大批配件。然后驾着它游览了各处的名胜古迹,从设总教堂的城镇到历史上有名的城堡,从阿博茨福德到凯尼尔沃思,凡是值得教养有素的人游览的地方,他一处也没漏掉。从英国过海峡到加来,再慢慢南下,到了地中海,从那儿他又乘船到了比雷埃夫斯,他完全沉浸在浪漫之中,这位观光者成了一个异教徒。
东方把他塑造成了一个新的刘易斯-雷西。东方,既肮脏又辉煌,瘟疫横行却诗意盎然,遍地都是欺诈、浪漫、跳蚤和夜莺,它跟这个勤奋的年轻人梦想的真是天差地远,就像它的壮丽与肮脏不可同日而语一样。游览过士麦拿和中东的集市,访问过大马士革、巴尔米拉、雅典卫城、米蒂利尼岛以及桑纽姆之后,对于运河街和桑德湾上的草坪,他脑海里还会留下什么呢?甚至那些起初曾被他视为唯一的联系纽带的蚊子,现在看来也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在迥然不同的场景中扑抒它们的。一个年轻人曾经穿着阿拉伯袍子越过沙漠,在山羊毛帐篷里睡过觉,在伯罗奔尼撒遭过强盗袭击,在巴勒贝克又被自己的陪同抢劫,在每个海关都被那儿的官员掠夺过,现在再回头去看纽约和哈得逊河畔肆虐的恐怖,只能一笑置之。从前的那个刘易斯深藏在保险柜里,单调乏味,当他那小小的身影儿显露出来时就像一个养在酒精里的新生儿。在他的眼里,连老雷西先生的雷霆之怒现在也只不过成了夏夜晴空中天边隐隐约约的闪电。刘易斯过去真的害怕雷西先生吗?嘿,现在竟然连勃朗峰都吓不住他!
他还在漫不经心地盯着巍峨的群峰出神。这时,另一辆旅行马车停在了他的车旁,一个年轻人匆匆地跳下车来,开始爬坡,身后也同样跟着个手拿斗篷的仆人。刘易斯一眼就认出了那辆马车,认出了那个青年敏捷的身影,他的蓝色外套和宽大的硬领圈,以及那把漂亮的富于表情的嘴稍稍扭曲了的伤疤。他正是前天晚上住到蒙坦佛特旅馆的那位英国小伙子。他带了一个男仆,一个向导,还有一大箱子书、地图和作画用的材料,竟然有使刘易斯的装备黯然失色的架势。
起初,刘易斯对这位新客并没有多少好感,因为他总是一个人远远地坐在餐厅的一角,好像根本没有看见他的旅伴似的。其实,刘易斯极其希望和别人聊聊天:那些令人惊讶的经历密密实实地塞在他的心里、(除了在每晚的日记上流露一点,再没有发泄的途径),因此他觉得如果再不说出来,赋予它们新鲜的真实感,它们就会很快融进模糊不清的别人的旅行中去了。而这位陌生人长着一双跟外套很相称的深蓝深蓝的眼睛,面颊上带着伤疤,嘴唇表情丰富,刘易斯觉得倒值得和他一谈。而这位英国人好像并没有要听他讲话的意思。他总是闷闷不乐地呆呆地出神,于是自命不凡的刘易斯便认为他这副神气是天神们为了执行秘密使命遮掩自己时摆出来的;那声一“晚安”的简慢也只有(刘易斯自以为)这位年轻的纽约客才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今天,情况却完全不同了。那陌生人亲热地走上前来,把帽子从他那披散下垂的雕像似的头发上往上一举,笑容可掬地问道:“你碰巧也对卷云的形状感兴趣?”
他的声音跟他的微笑一样甜美动人,再加上一瞥迷人的眼光,使那句本来很奇怪的问话不仅显得恰到好处,而且十分自然了。刘易斯尽管感到惊讶,却没有仓皇失措。他因为感到了自己的无知而很不习惯,仅仅脸一红,接着巧妙地回答:“先生,我认为自己对任何东西都感兴趣。”
“高明的回答!”对方喊道,同时把手伸了出来。
“但是,我不得不补充一句,”刘易斯接着诚恳地说“我还从没有机会对卷云的形状专门探讨过呢。”
他的同伴欣喜地看了看他,说:“那并不妨碍你现在开始这样做!”对此刘易斯也欣喜地表示赞同。“因为要想对某些东西产生兴趣,”对方更加严肃地说下去“只要注意观察它们就行了;而且,我相信,说你是一个很有眼力的人绝没有错。”
刘易斯脸一红表示赞同,他的对话者接着说:“你是一个已经上了去大马士革的路的人了。”
“岂止上了路!那地方我已经去过了!”那漫游者喊道,忍不住把他详细的旅行情况全部倾倒出来;后来他才意识到对方用这个名字当然是有象征意义的,他的脸就更红得厉害了。
那位年轻的英国人脸上顿时闪出喜悦的光彩。“你去过大马士革——你真的亲自到过那儿?也好,那简真像云朵或地衣的形成一样有趣,只是方式有所不同,罢了。眼下,”他指点着高山接着说“我得全力以赴干一件力所难及的工作,也就是描绘这些奇峰耸立的景观。面对这么壮丽的美景,你可能对我要做的枯燥工作没什么兴趣。不过没关系,或许今晚——我想,我们是住在同,家旅馆吧——你就要破费几分钟给我说说你那个社会,谈谈你旅行中的见闻。我父亲,”他笑眯眯地又加上一句。’不仅让我带来了画笔,还给我装上了几瓶货真价实的马德拉白葡萄酒,如果你肯赏光跟我一起吃饭”
他示意仆人解开画具,把斗篷铺在石头上;等刘易斯下了山上车时,他已经埋头从事他的工作了。
那马德拉酒果然像它主人说过的那样货真价实。或许正因为它质量不凡,才给晚宴增添了光彩。要不就是因为那蓝眼睛的英国人善于言谈,连刘易斯这样素来酒量不大的人都觉得跟他一起吃饭,每一滴酒都似琼浆玉液一般。
当刘易斯应主人之邀吃饭时,心里还存着最终一吐为快的希望;但是,当晚上的聚会结束时(他们一直谈到后半夜),他发现自己主要是在听人家说话。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压抑和束缚;只要他想说,那人就会给他机会,只是,每当他提起一件事。立刻就会被对方的想像力淹没,正像一块愚钝的卵石被扔进了奔腾的激流一样。不管刘易斯说什么,他的同伴总能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并且总能提出一连串新的思路;他经历中的每一件不起眼的事都成了一块多面体水晶。闪烁着意想不到的光辉。那位英国青年的思绪好像在一个联想的世界里纵横驰骋,而刘易斯的思维空间却小得多;然而他渴望交流,他言谈举止十分直率,所以随时都为这位头脑比较简单的青年敞开大门。很显然,并不是马德拉酒,才使时间过得飞快,一而且充满了魔力;而是这种魔力使马德拉酒——刘易斯他后来才知道,这种酒是葡萄酒中的精品——具有其他佳酿无法给他提供的香醇。
“好,我们一定会在意大利再见面的——在那里我或许能帮你看到很多东西。”他们在熟睡的旅馆的楼梯上发誓结为终生不渝的朋友时,那年轻的英国人这样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