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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年是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时期。我在期待着自己的房子很快建成,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子,心里有一股无法形容的愉悦。有了自己的房子,我就不必再依赖社会和他人,因为这标志着我能够自立。
这份喜悦的感情还可能出自于我对自己正在居住的政府公屋的日益不满——多年前,有着良好社会品德的黑人和白人获准搬进了廉价公屋,他们到了自己的收入超过住公屋的标准后,就自觉地搬了出去。等他们陆陆续续搬走之后,一批批另一种类型的经济状况不好的黑人和白人便住进了这些空出来的公屋。这些后来者则很可能在此地长久地住下去,因为他们尽是些吸毒者、酒鬼、业余拉皮条的、小偷小摸以及由于一时冲动而沦落的强奸犯。
在这些新房客进住以前,公屋的警察就曾经进行过战略上的撤退。新住进来的孩子们野得出奇,他们随心所欲地弄坏电梯,打碎大堂的玻璃,而这些被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毁坏的公物就一直没有人再来修理装配过。我下班回家时往往看见大堂过道上有不少空酒瓶,一些烂醉如泥的汉子瘫倒在大楼外面的凳子上。有好几次那些狂野喧哗胡闹的派对还招来了市警察署的正规部队。有一次,一个十岁的黑人女孩子被人强奸后又被从公屋的房顶上扔了下去,活活给摔死,现场惨不忍睹。维丽坚持每天在孩子们放学回家时到车站去接他们,她经常问我是否应该暂时搬到她父亲的家去住,直到我们自己的房子建好再搬过去。我没有同意她的建议,理由是我们应该靠自己渡过难关,只要咬紧牙关,就能守到云开月明!我知道维丽害怕黑人又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恐惧说出来,她所受到的教育使她成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相信平等的人,如今她却不得不接受自己畏惧所有新近住进来的黑人这样一个现实!
我和她的看法不同,自认为是个现实主义者而不是一个盲目信从者。纽约正在利用公屋计划作为标榜居住自由,没有种族隔离的样板。这样做的实际效果就是把公屋住宅区变成了黑人的贫民窟,更别提正在兴建的黑人居住区了,那纯粹是把黑人从其他白人社区中隔离开来。小小的公屋住宅区确实显示了这个城市的自由,住在这里的除了成群结队的黑人,还有那些由于没受过良好教育而难以维持生计、难以保持家庭正常结构、难以得到社会尊敬的穷白人。任何稍有能耐的人都会想方设法搬到郊区及市区的私人住房或商品公寓去居住,好在目前公屋区的白人和黑人之间的比例还未发生质的变化,白人的数量仍然超过黑人,大约为二比一。有社会责任感的白人和黑人家庭还能勉强在居民中占有微弱多数,我估计在我们的房子建成以前的12个月之内,还是安全可居的。这里所发生的那些是是非非我才懒得去理它呢,反正事不关己!也许我根本就看不起住在这里的所有的人,这些家伙简直像野兽似地没有头脑,过日子就像脚踩西瓜皮一样滑到哪算哪,有的还靠吸毒来提神,全在醉生梦死中混。这个地方越来越像一个可怕的孤儿院——一个专门收容被社会遗弃的人的角落。那么,我为什么还住在这里呢?我自己又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这屋楼最近住进来了一个拖着四个孩子的年轻的黑女人,她身体健壮,长相风骚,富于幽默感,终日神采飞扬的样子。她丈夫在他们搬进来之前就抛弃了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黑女人白天是个尽职的好母亲,孩子们一个个干净整洁,她还亲自送他们上学,放学时也总是按钟点在汽车站接他们,但是一到了晚上,她就以完全不同的姿态出现了。每天晚饭后,我们总是看见她打扮得花里胡哨地出去和男人们幽会,把孩子们单独留在家里。她最大的孩子也只不过十岁。看到这种情景,维丽往往忍不住摇头叹息,而我则总是叫她别多管闲事。
有一天深夜,我们已经上床睡觉了,忽然听见楼下有消防车凄厉的鸣叫声,公寓里还可以闻到浓烟的呛味。我们卧室的窗口正对着那位黑人妇女的套问。就像电影中的镜头一样,只见猛烈燃烧着的套间里,几个年幼的孩子在熊熊大火中惊慌失措地抱头鼠窜。维丽马上穿着睡衣跳下床来,顺手扯起床上的一条毛毯就跑了出去,我紧跟在她的后面。我们正好看见对面套间的房门打开了,四个小家伙从里面逃了出来,他们身后的大火烧得呼呼作响。维丽紧追着这几个孩子沿着通往大堂的走廊奔跑,我一时弄不清她这是为什么。只见她一手拖着毛毯在拼命跑,越过她的身影我才知道她是因为发现了危急的状况:最大的那个女孩子跑在最后,维护着前面的三个弟弟妹妹,她的脚步不稳,踉踉跄跄的。她不知道自己的背已经被火燃着,又顺着风跑,转眼间就变成了一把暗红色的火炬,终于跌跌撞撞地摔倒在水泥地上,痛苦地打着滚。这时维丽扑到她的身边,用毛毯盖灭了她身上的火焰,紧接着消防队员带着水管和斧头也冲了进来。此时的大楼里到处都弥漫着肮脏的灰色的浓烟。
消防队员接手照料被烧伤的孩子,维丽和我一起回到自己的套问。几辆救护车尖声叫着开进了公屋的内部通道,我们突然看见被烧伤孩子的母亲在对面套间里一边用手打碎玻璃,一边悲哀地狂叫着,手上的鲜血直流。我起初不知道她究竟在干什么,后来才明白她是企图用碎玻璃片来戕害自己。她那个套间的火虽然给扑灭了,但已烧得一片狼藉,消防队员从余烟中出现在她的背后,把她从窗口拖开,绑在担架上,抬进了救护车。
这些不考虑利润,专门为低收入家庭兴建的公屋在设计时已采取了预防一家着火波及他户的有效措施,因此这次大火只有一户人家被烧毁。听大楼的邻居们说,身上着火的女孩子尽管伤势严重,还是能康复的,她的母亲也早已出院。
火灾发生后一周的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维丽又带着孩子们回她的娘家去了,我和以往一样独自留下来安心写作。正当我文思泉涌,笔下生花之际,突然听见有人轻轻地敲了敲我家的大门。我坐在厨房的桌旁正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又隐隐约约听见一阵极轻微的敲门声断断续续地响起,听得出敲门的人胆怯畏缩。
我打开门,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留着稀疏的胡子,头发被处理得笔直,精瘦的黑炭似的男人。他嘀哩咕噜地说出自己的姓名。我没听清他到底是谁,但还是礼节性地点了点头,接着又听见他说:“我来感谢你和你的妻子救了我的孩子。”我这才明白他原来就是对面发生火灾的那家孩子们的父亲。
看得出他是由于感到耻辱和羞愧而来道谢的,此时的他几乎就要痛哭流涕了。我告诉他我妻子不在家,我将会把他来过的事情转告她,并问他是否愿意进来喝一杯。他说不想喝酒,但还是走了进来,免得因为拒绝进我家的门而得罪了我。
我尽量掩饰却还是流露了出来那份对他的厌恶之情。
自从火灾那天晚上开始,我就厌恶他了。他就是那些抛妻弃子,萍踪浪迹,使家眷不得不依靠社会救济金度日,以致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而自己则心安理得地在外面花天酒地,寻欢作乐的黑人中的一员。关于纽约黑人破碎家庭的文学报道我看得多了,还有那些有关黑社会组织和生活的磨难如何促使这些逍遥自在者六亲不认的作品都令我在思想上理解他们,在感情上则非常厌恶他们。我总觉得任何已婚男人都没有踢开家眷单独生活的权利,我永远都不会成为像他们那种找出一大堆借口来单独过日子的人。
这时候,只见这位黑人泪如雨下。他睫毛很长,棕色的眼睛在泪花中闪动着纯朴和善良。他抽抽搭搭地告诉我:“我女儿今天早上在医院里死了”说着打了个趔趄。就在他即将跌倒之际,我扶了他一把,他继续往下说:“她原本应该康复的,烧伤并不太严重,但她最终还是死了。我们去医院探望她时,那里的所有人都盯着我。你知道,我是她的父亲,可是当时我在哪里?当时我在干什么?看得出来,谁都在谴责我。”
我记得维丽在客厅里放了一瓶裸麦酒,以便随时招待她那到访的父亲和兄弟们,但是通常我和她都滴酒不沾,所以也就不知道她把这瓶酒究竟放在了哪个位置。
我一边翻箱倒柜地找那瓶酒,一边对这位潸然泪下的男人说:“等一等,你需要喝杯酒!”
最后,总算在厨房的壁柜里找到了这瓶宝贝,我随手拿了两个杯子,坐过去和他一起喝几口。看得出来,酒下肚后,他的感觉好多了,已经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
透过观察,我意识到他不是专程为感谢他女儿的救命恩人来登门拜访的,他此行主要是为了倾诉自己的悲哀和做忏悔,而且没有从我的脸部表情看出主人对他的厌恶。他喝干了杯子里的裸麦酒,我再给了他一些威士忌。他疲惫万分地靠在沙发上诉出了心中的苦恼:“你不知道,我从来不想离开自己的妻儿,可是她太活跃了,我拼命干活,打两份工,希望存点钱来买房子以及好好培养自己的孩子,她却终日沉迷于寻欢作乐。我爱我的孩子们,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她则连孩子的面都不让我多见。我多给她的钱,她不是花在孩子们身上,而是拿去自己享受。这样,我们之间的裂痕就越来越大。我遇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女人后,和孩子们的关系也渐渐疏远。现在人人都怪罪我应该对女儿的死负责任,但我绝对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花花公子啊!”“是你妻子把孩子们单独留在家里的。”我安慰他说。
那人叹了口气说:“这也难怪她,要她每天晚上都呆在家里,她怎么受得了?她又没有钱雇临时保姆。我本来可以容忍她,或者我本来应该杀了她。”
我无话可说,怔怔地望着他,他也望着我。我明白他羞愧于向一个陌生人,尤其是一个陌生的白人诉出自己的家五,我同时还意识到自己是他唯一能倾诉家丑的对象,因为我对他无足轻重,而我的妻子维丽曾把他女儿身上的火扑灭。
我告诉他:“那天早上,你妻子伤心得几乎要自杀。”
他又哭了起来,哽咽道:“啊,她爱自己的孩子们!把他们单独留在家里并不意味着她不爱他们。现在我担心的是她将会一辈子自责,那女人靠酒来浇愁,只能够醉死为止。她会一直消沉下去的,我不知道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才好。”
听着他的哀鸣,我再也无话可说,更无奈今天的工作时间全给浪费了,甚至连笔记都不能看,但我还是客气地留他吃点东西再走。他谢绝了,喝完杯中的威士忌后就立起身来告辞,脸上仍带着羞耻和惭愧的表情,一再感谢我和维丽为他女儿所做的一切,随后就低头离去了。
维丽和孩子们一回到家,我就把今天发生的事一字不漏地告诉了她。她听完后躲到卧室里落泪,我为孩子们弄晚饭吃。
我想到自己在见过这位黑人之前,在了解他的实际情况之前,曾经何等愤怒地谴责过他,还曾经把他想象成了书中描写的那类卑鄙的小人,把他当做是那些新住客中的酒鬼、色狼、吸毒者等一路货色;想象他为了追求那个原本不属于他的较富有的非黑人世界而抛弃了自己的妻室,冷酷无情;想象是他自己造成女儿惨遭烈火焚烧今天才知道他永远也不会饶恕自己,他的负疚远远超过了我由于不明真相而对他的非难。
一个星期后,林荫路那边一对相爱的白人夫妇打架,结果丈夫对妻子的喉咙割了一刀。当时她的情人也在场,却不肯为她助一臂之力,好在伤势不是很重。当她挺着缠满了绷带的脖子送孩子们去坐校车的时候,充满了富于戏剧性的浪漫色彩。
我知道我的家庭一定会在尽可能短些的时间里搬出公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