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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丹妮莉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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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能听见逝者踏梯而来。步声徐缓而有节奏,远远传来,回荡在殿内的紫色宫柱之间。乌木王座之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等候着他的到来。她睡眼朦胧,亮金色的长发还是一片凌乱。

    “陛下“执掌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劝道。”此事您不必亲自视察。”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外套拽在胸前。狮皮下仅套了件薄薄的白色亚麻罩衫。被弥桑黛唤醒的时候,她还在梦着一座红门小屋。事起突然,已来不及更衣。

    “卡拉熙,”伊丽低声说道“死者不能触碰的,那将带来厄运。”

    “除非他们命丧你手,”姬琪接道。她比伊蕊高大,身材甚是丰盈。“此事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伊丽赞同道。

    谈到马,多斯拉克人可能无所不知,可除此之外便是十足的傻瓜。再说她们不过是些小丫头。这几名侍女年纪与她相仿,虽然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的皮肤让她们看上去似已成年,可毕竟仍是孩子。她们是卓戈卡奥给她的礼物,狮皮也是——那是一张完整的白狮皮,来自多斯拉克草海。虽然狮皮太大,很不合身,还带着霉味,可却能让她感到卓戈仍在身旁。她的日和星。

    最先踏上台阶的是“灰虫”他手举火把,铜盔上傲立着三根尖刺。紧随其后四名无垢者的肩上,便是那个死者。四人的头盔只饰有一根尖刺,毫无表情的面孔仿佛铜铸一般。他们将尸体放到她的脚边,一旁的巴利斯坦爵士揭开了染血的尸布,而“灰虫”则放低了火把,以便她能看个清楚。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可双颊却被割开,几乎拉到了两侧耳际。高个子,蓝眼睛,一张英俊的面孔。里斯或者古沃兰迪斯人,被海盗绑架后卖到血色阿斯塔泊为奴。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却是伤口,她数不清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他是在一条巷子里被发现的,那里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用血所画。”现在丹妮莉丝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下干着屠杀的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印记。“‘灰虫’,此人为何落单?没人与他同行吗?”按她的命令,在弥林,无垢者夜间巡逻的时候,总是两人一组。

    “女王陛下,”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了某个某个地方饮酒,找人作伴。”

    “某个地方?你指的是什么?”

    “某个风月场所,陛下。”

    妓院。那些重获自由的人有半数是来自渊凯,那里的“贤主”们因训练床奴而闻名于世。七种呻吟之术。现在,妓院已如蘑菇般遍布弥林。他们所会的仅此而已,况且他们需要生存。食物一天贵过一天,而肉体的欢愉却越来越廉价。散落在贵族金字塔之间的贫民街区里,不少妓院提供着一切可以想象的服务。这些她都知道。可即便如此“太监想能在妓院里找到什么呢?”她问道。

    “身体不完整的男人仍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答道。“小人曾获知,您的仆人‘坚盾’有时付钱给妓院的女子,抱着他同眠。”

    龙之血脉决不流泪。“坚盾。那是他的名字?”她发问的时候眼中没有泪光。

    “如果陛下满意的话。”

    “很好的名字。”阿斯塔珀的“贤主”们不允许他们的奴隶士兵有自己的名字。丹妮让他们重获自由以后,一部分无垢者用回了本名,而另一部分则替自己取了新名。“知道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吗?”

    “小人不知。应该很多。”

    “六个,或者更多”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从伤口来看,他们是从四面蜂拥而上的。他被发现时刀鞘已空,可能他也刺伤了敌人。”

    丹妮默默的祈祷他们中有人已在痛苦中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女王陛下“灰虫答道。“凶手把羊鞭塞进了您的仆人‘坚盾’的喉管。小人之前把它取了出来。”

    他们无法将他自己的阳物塞进喉管,阿斯塔珀奴隶主的阉割十分彻底。“‘女妖之子’越来越大胆了,”丹妮说道。之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仅限于手无寸铁的平民,只敢在夜幕的掩盖下伏击小巷中的行人,或者乘人熟睡之时入屋行刺。“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明白,可现在我的对手是一群幽灵。她曾希望这场杀戮能有所间歇,能有时间来重建和疗伤。

    她抛下狮皮外套,跪在死者身旁,替他合上双眼,全不理会姬琪的惊呼。“‘坚盾’不会被遗忘。替他清洗后为他穿上战衣,将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同葬。”

    “遵命,”灰虫答道。

    “派人去仁者大殿,问问那些蓝衣仁者,是否有人曾因剑伤求诊。同时放出话去,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查查,最近是否有人骟羊。”某些害怕的牧民或许会交待。“从今以后,我的部下不准在夜间独行。”

    “小人遵命。”

    丹妮莉丝将长发拂向脑后。“给我把这些懦夫找出来,把他们找出来,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明白,惊醒睡龙意味着什么。”

    “灰虫”躬身行礼,随后指挥属下的无垢者负着死者离开大殿。巴利斯坦爵士则留了下来。

    他须发皆白,淡蓝色的双眼周围已有皱纹。可他的腰背仍然直挺,而岁月也并未夺走他的武艺。

    “陛下,”巴利斯坦说道“我担心您的太监士兵并不适合你交代给他们的这些任务。”

    丹妮坐了下来,重新将狮皮外套披在肩上。“无垢者是我最好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可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在下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知肩并肩地站在盾牌之后,将长矛刺向前方。他们的训练只有如何遵守命令,毫无畏惧、完美无缺的遵守,没有思想,没有犹豫但没有教会他们如何解开秘密,如何盘查发问。”

    “骑士又会好多少呢?”巴利斯坦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的孩子们以维斯特洛的方式用骑枪和长剑作战。可是面对躲在暗处偷袭的懦夫,骑枪又有何用?

    “此事也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道。“况且除我之外,陛下再无骑士。那些孩子还需多年方可效力。”

    “可若非无垢者,还能有谁?多斯拉克人只会更糟。”多斯拉克人只擅长骑马作战,更合用于旷野,而不是城中狭巷。弥林多彩的城墙之外的地界只能勉强算作她的领地。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山中辛苦地放羊、采盐、挖矿、种植小麦和橄榄。城中的库房虽然储备着尚算充足的粮油、橄榄、干果和腌肉,但店中的货物却在不断减少。为此丹妮已命三位血盟卫率领卡拉萨前去征服这片腹地,并令“褐面”本普拉姆率领“次子”佣兵团南下防范渊凯的侵袭。

    至于最重要的任务,她已交给达阿里奥纳哈里斯——那个镶着金牙、留着三尖胡须、紫髯下一脸坏笑、口舌如簧的达阿里奥。东部丘陵以外,横亘着一条环状沙石山脉,那是雷哈撒之地,世称“凯塞通道”如果达阿里奥能够成功说服雷哈撒人重开这条贸易通道,粮食便可经由丘陵或是沿河顺流运抵弥林。但被称为“羔羊之民”的雷哈撒人对弥林可是殊无好感。“等‘风暴之鸦’佣兵团从雷哈撒归来,或许我可以让他们在城中布防,”她对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在此之前,我能用的只有这些无垢者。”她转过话题道。“抱歉,爵士。请愿者们很快将至门下。我得戴上我的兔子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雷兹纳克和‘剃顶大人’召来,我着装之后要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躬身退下。

    八百尺高的大金字塔从雄浑的方形石基上拔地而起,直耸云霄。女王的闺房便坐落在傲立的塔顶,四周的葱葱绿意中点缀着几个芳香四溢的池塘。天刚拂晓,晴朗而清凉,丹妮信步走到露台之上。西面,阳光将仁者大殿的金色圆顶照得一片辉煌,也在贵族金字塔群身后刻下浓黑的阴影。即便此刻“鹰身女妖之子”也一定在某座梯状金字塔内策划新的谋杀,她寻思道,我却无力制止。

    韦赛利昂觉察到了她的不安。这条白龙正以尾支头,蜷伏在一颗桃树旁。丹妮经过的时候,它睁开双眼,宛如两泓流金。同样金色的还有它的双角和从头至尾覆满背部的鳞甲。“你真懒,”丹妮挠了挠它的颚下说道。它的鳞片滚热,仿佛在烈日下曝晒许久的盔甲。龙是烈火铸成的血肉——乔拉爵士送她的结婚礼物中有一本书如是说。“你应该跟你的兄弟们一起去捕猎的。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们越来越野了。雷哥曾差点咬到伊丽,而韦赛利昂在雷兹纳克上次觐见时喷燃了他的礼服。我太让它们自行其事了,可我又哪来时间照顾它们?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重重打在树干上,将一个桃子震落在丹妮脚下。而后它张开双翼,半飞半跳地跃上护栏。它长大了,丹妮望着腾空的白龙心道。三条小龙都长大了,很快我就能象“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用一个拇指便可盖住整个弥林。

    丹妮目送着韦赛利昂盘旋而去,直至它消失在斯卡哈撒丹那片泥水的上空。她转身回到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替她梳头换衣。丹妮换上的是一件吉斯卡里礼服,弥林女王应着之物。

    这是件非常笨拙的衣物,一块又长又松、毫无样式的布片。丹妮必须将其缠在腰上,再从腋下绕到一侧肩头,而其上晃个不停的流苏也得仔仔细细地分层展开。缠得太松,它会滑落;缠得太紧,又会显得凌乱,并且束手束脚。即便缠得不松不紧,也得一直用左手加以保持。穿着这种礼服走路只能用小碎步,否则会绊上沉重的裙裾。这不是便于工作的衣裳,而是贵族的礼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征服弥林之后,丹妮曾想禁用这种礼服,却被议会劝阻。“龙母必须身着此服,否则将会永遭恨意,”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告诫道。“若是身着维斯特洛衣物,或是弥尔长袍,陛下定将永为陌路之人,荒诞的异族客,野蛮的征服者。弥林女王必为古吉斯的传统女子。”而“次子”佣兵团长“褐面”本普拉姆的话则更为直白:“要做兔子们的国王,最好也带上兔子耳朵。”

    今天她选的“兔子耳朵”是由白色薄亚麻布所制,缀着金色的流苏。有姬琪的帮手,她总算在失败两次之后将礼服缠绕妥当。随后伊丽捧来她的皇冠。皇冠按她家族的族徽打造为一条三头飞龙,金身银翼,三个龙头分别以象牙、玛瑙和翡翠所制。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皇冠压得僵直酸痛。头顶王冠不应坐享安乐,她的一位皇室先祖曾如是说。那是某位伊耿,可他究竟是几世伊耿?

    曾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国之地,若非她尚在襁褓中的侄子惨死于篡位者的走狗手下,原本应该还有伊耿六世。如果他仍然在世的话,或许我已经嫁给了他。伊耿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的年纪。丹妮的母亲刚怀上她,伊耿和他的妹妹就惨遭杀害。而此前他们的父亲便在三叉戟河丧命于篡位者之手。她哥哥韦赛里斯则死于多斯拉克,死于一顶炽热的金水王冠之下。如果他们得逞的话,我也会死。杀死“坚盾”的凶刃是冲我而来。

    她没有忘记那些被“圣主”们钉死在路旁的奴隶儿童。一百六十三个孩子,从渊凯到弥林一里一个被钉在里程柱上,一只手指着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之后,丹妮对同样数目的“圣主”施以了钉刑。漫长的死亡引来成群的苍蝇,而广场上的恶臭也弥久不消。然而有时她仍担心这些都还不够。狡猾而顽固的弥林人从没放弃任何一个反击她的机会。不错,他们的确释放了奴隶,可却又以食不果腹的待遇将他们重新雇为奴仆。一方面,他们将老弱病残弃之街头,另一方面“圣主”们聚集在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抱怨龙后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妓女。

    无论我如何厌恶他们,我也必须赢得弥林人的支持,方可统治这座城市。“我准备好了,”她对伊丽说道。

    雷兹纳克与斯卡哈日早已在大理石阶上等候觐见。“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说道。“您今日的光彩另我不敢仰视。”这名小个子塞纳沙尔人穿着一件饰有金色流苏的栗色丝质礼服,身上那股味道象在香水中泡过一般。他讲一口瓦雷利亚官话,但杂合着浓重的吉斯卡里口音。

    “承蒙夸奖,”丹妮用更为纯正的口音答道。

    “女王,”剃着光头的斯卡哈日莫坎达克低沉地说道。“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太监的事。”吉斯卡里人都有一头浓密的硬发,奴隶城邦的男子多年都流行把头发做成尖角、刺状或翼形。而斯卡哈日却把头剃得精光,表示自己已经弃旧投新。效仿他的先是坎达克家人,随后是其他部属。此举是出于潮流、恐惧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他们被称作“剃顶之民”而斯卡哈日则是“剃顶大人”也是背弃“鹰身女妖之子”及其族人的叛逆之首。

    “他的名字叫‘坚盾’。”

    “如果凶犯继续逍遥法外,死的人将会更多。”即便剃了光头,斯卡哈日的面目仍然狰狞:吊眉毛、小眼睛、黑眼袋、长满粉刺的大鼻头,油光可鉴的腊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里人常见的琥珀色。这张脸上满是粗鄙、凶残和怒气,她唯有祈祷其中也有诚实。

    “但不知其身份,如何惩罚?”丹妮问道。“告诉我,勇士斯卡哈日。”

    “陛下,您的敌人可不会少。从露台上,您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金字塔。扎卡、梅内克、洛拉克、哈兹卡尔、咖兹瑞恩所有那些昔日的奴隶主们。还有帕希。没错,尤其是帕希,现在只有满门女子,嗜血恶毒的怨妇。女人决计不会忘记过去,决计不会宽恕敌人。”

    决计不会,丹妮心道,当我重返维斯特洛的时候,我会让篡位者的走狗们明白这点。的确,帕希家族同她有着深仇血恨:死于“壮汉”贝沃斯手下的欧兹纳克佐帕希一直都是弥林的英雄;“乔索的命根子”将城门砸得粉碎时,也杀死了他时任城邦卫队统领的父亲;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人中还有他的叔叔。

    “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多大?”丹妮向雷兹纳克问道。

    “一百个荣耀币,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

    “一千个荣耀币会更好。照此去办。”

    “陛下没有问我的意见,”斯卡哈日插话道。“但我得说,血债必须血偿。我刚才提到的家族中,每户处死一人。如果您的属下再被谋杀,每户处死两人。这样决不会有第三起谋杀。”

    雷兹纳克痛苦地叫道:“不、不温柔的女王,这种野蛮行径只会招来神怒。属下发誓定会找出真凶,那时您会明白,他们不过是些出生低微的贱民。”

    这个塞纳沙尔人同斯卡哈日剃着一样的光头,不过原因则据说是出于对神的信仰。他曾告诉丹妮:“如果有根头发胆敢冒出的话,我的理发师便会手持剃刀待命。”不过有时丹妮会寻思那把剃刀是否用在他的喉头更为合适。他很能干,可丹妮对他并无好感,更谈不上信任。她还没有忘记那个以怨报德的巫女,是她谋害了丹妮的丈夫和尚未出世的孩子。

    不朽神殿的预言说她会遭逢三次背叛。巫女是第一个,乔拉爵士是第二个。那么第三个会是雷兹纳克、斯卡哈日还是达阿里奥?或许会是我并未怀疑的人?巴利斯坦、“灰虫”或者弥桑黛?

    “斯卡哈日,”她对“剃顶大人”说道。“多谢您的建议。雷兹纳克,试试一千荣耀币能买到多少消息。”随后丹妮莉丝扣着礼服经过二人身旁,顺着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而下。她走得很慢,一步一级,生恐绊上裙裾之后一头栽下宫廷大殿。

    宣礼的是弥桑黛。她个子不大,却有一副洪润的嗓音。“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她在丹妮缓步下楼时高声宣道。

    殿内四处都是人影。无垢者手持盾牌和长矛,背向宫柱而立,盔上尖刺如同一排利刃。弥林人聚集在东面窗下,精光的头皮参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当中。重获自由的人和先前的主人隔得很远。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道。殿内众人一同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雷兹纳克手捧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照礼仪,女王首先召见的是阿斯塔泊的使臣,一个昔日的奴隶。现在他称自己是“伽尔公爵”不过似乎没人知道这个头衔的来历。

    伽尔公爵蜡黄的尖脸活似一只鼬鼠,棕色的嘴唇间露出一口烂牙。他呈上一份礼物,高声说道:“圣主克里昂谨以此双拖鞋,表达他对龙母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接过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的皮拖鞋,装饰着绿色的淡水珍珠。那个屠夫国王以为一双漂亮的拖鞋就能得到我的垂青么?“克里昂王的慷慨无人可比,”她说道。“你替我多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那是双小孩的拖鞋。丹妮双足纤细,可这拖鞋仍是异常夹脚。

    “您喜欢这件礼物,圣主克里昂定会非常高兴,”伽尔公爵说道。“陛下命我转告龙母,他将随时为您抵御强敌。”

    如果他再替克里昂向我求婚,我就用这拖鞋招呼他的脑袋,丹妮心道。不过这次,阿斯塔泊的使臣总算没有再提求婚一事。

    可他话题一转说道:“现在时机成熟,阿斯塔泊和弥林应一同结束‘贤主’在渊凯的暴政,他们乃是一切自由之民的死敌。伟大的克里昂命我转告陛下,他与麾下新的无垢者已经整装待发。”

    新的无垢者是个恶心的闹剧。“克里昂王最好打点自己的庄园,不必劳心渊凯的家务。”这并不意味着她对渊凯有任何好感。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当初在击溃渊凯大军之后,没有一举拿下那座黄石城池。她前脚刚走“贤主”们后脚就复辟了奴隶统治,现在正忙着加税征兵,还四处结盟来对抗她。然而那个自封的克里昂王同样是一丘之貉,他也在阿斯塔泊复辟了奴隶统治,唯一的区别就是先前的奴隶变成主人,而先前的主人则沦为奴隶。他还是一个侩子手,双手沾满血腥。“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她继续说道。“不过据说阿斯塔泊人还在挨饿。克里昂王率领他们出征之前,总得先让他们填饱肚子。”她挥了挥手,伽尔躬身退下。

    “陛下,”雷兹纳克问道。“您是否要召见尊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又是他?丹妮点了点头,希兹达尔便大步上前。这是位非常瘦削的高个男子,琥珀色的皮肤光洁得近乎无暇。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还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此人,丹妮提醒自己。希兹达尔是名富商,在弥林交游甚广,与狭海对岸的关系更不简单。他游历过沃兰提斯、理斯和夸释,在托洛斯和伊莱黎亚都有亲朋,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影响。而渊凯人正试图在那里煽动对丹妮的敌意。

    而且他很富有,富可敌国,富名远播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更加富有。丹妮下令关闭城内的角斗场之后,那些场馆的价值一落千丈。希兹达尔乘机大肆收购,现在已买下了弥林一大半的场馆。

    这个贵族把两侧的头发盘成了翼形,整个头彷佛展翅待飞一般。颌下的赤褐长须上挂着不少金环,衬得他的长脸愈加细长。他身着一件紫色礼服,上面缀满珍珠和紫晶。

    “陛下应该知道我为何前来。”

    “为何?”她回应道。“除了烦我,你并无其它理由。我拒绝过你多少次了?”

    “五次,陛下。”

    “那么现在是第六次。我不会同意角斗场重开。”

    “如果陛下愿意听听我的理由”

    “我听过了。听了五次。你有新的理由?”

    “旧的理由,”希兹达尔承认道。“不过是新的措辞。恭敬而动听的措辞,更容易打动女王。”

    “我想听的是你的理由,而不是你的恭敬。你的理由我听得太多,多得我都可以替你复述。要我试试么?”她把身子向前倾了倾。“自弥林建立之初,角斗场便是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就本质而言,此类格斗完全是宗教仪式,是献与吉斯诸神的血祭。这门艺术并非纯粹的杀戮,它展示的是勇气、技艺和力量,那些最令诸神愉悦的东西。胜者拥有盛宴、享乐与荣耀,而英勇战死的人也会得到敬意、被人怀念。如果重开角斗场,我可以向弥林人表明,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与习俗。这些角斗场举世闻名,可以为弥林带来贸易,让国库内装满世界各地的钱币。世人都有好斗之欲,角斗场可以让他们得以满足,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对于死囚而言,角斗场则是血光审判之地,是还其清白的最后机会。”说到这里,丹妮拂了拂头发。“好了。我讲得如何?”

    “陛下说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城之貌,还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强笑道:“很好可是我没被说服。”

    “陛下,”雷兹纳克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请允许我提醒您,按照传统,城市有权对角斗场课以十分之一的税收,那可是指剔除开支之后的全部收入。这笔钱可以办很多好事。”

    “也许可以,”她承认道。“不过如果我们重开角斗场,我会在剔除开支之前收取这笔税收。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贸易知之甚少,可我跟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等人呆过很长时间。这倒无关紧要。希兹达尔,如果你遣词调令的本事能用来调兵遣将的话,你能征服这个世界不过,我的回答仍然是‘不’。这是第六次。”

    同之前一样,他深鞠了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晶碰到大理石地面,发出阵阵轻响。希兹达尔的确是个处事圆滑之人。“女王陛下已经道明,”他说道。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头发,他也还算英俊。雷兹纳克和绿衣仁者一直都在极力劝说丹妮,让她物色一名弥林贵族成亲,以换取统治这座城市的民心。若是如此,希兹达尔倒值得仔细看看。他总比斯卡哈日强。那个“剃顶大人”曾表示愿意休妻之后娶她,但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希兹达尔至少懂得微笑,不过当丹妮想象和他同床的情景时,差点捧腹大笑。

    “陛下,”雷兹纳克看了看手上的名单说道。“高贵的格拉斯丹佐伽拉雷有事求见,您要召见他吗?”

    “那是我的荣幸,”丹妮答道。她一面打量着拖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和珍珠,一面尽量不去注意被夹得生痛的脚趾。事前她已知道,格拉斯丹是绿衣仁者的表亲,而后者的支持对丹妮至关重要。这位女祭司的声音代表着对合法政权的认可、顺从以及和睦。无论她的表亲想要什么,我得表示尊重。

    他想要的原来是钱。丹妮曾拒绝对任何“圣主”支付释放奴隶的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法设法地讹诈钱财。这位高贵的格拉斯丹便是其中之一。他声称自己先前的一个女奴精通纺织,她的手艺不只在弥林大受欢迎,还享誉新吉斯和阿斯塔泊。该女年长之后,格拉斯丹命她将全部技艺传授给新买的六名年轻女奴。现在那位老妇已故,而这六名年轻女子在重获自由之后,便在港湾集市上经营一间织品店。格拉斯丹认为其收入的一部分应归他所有。“她们的技艺是拜我所赐,”他说道。“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回来,又给她们机会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这才问道:“那个老人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斯丹晃了晃身子,皱着眉头说道。“她叫艾莎,大概是吧。或者是叫艾娜。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又有那么多的奴隶,陛下。”

    “那我们就叫她艾莎,”丹妮举起一只手说道。“我们的判决如下:那些女孩不欠你任何东西。教她们纺织的是艾莎,而不是你。至于你,得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新的纺车,要最好的。这是罚你忘了那位老人的名字。你可以走了。”

    雷兹纳克本想再宣一名华服者上前,但丹妮却坚持召见了一名重获自由的奴隶。之后,她便轮流召见旧时的贵族和昔日的奴隶。

    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涉及赔偿。弥林陷落之后,曾遭受疯狂的洗劫。贵族的金字塔避过了风头,可城中的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的暴乱,加上渊凯和阿斯塔泊饥民的涌入,平民区内随处可见肆无忌惮的劫掠和残杀。虽然丹妮靠无垢者最终恢复了秩序,但这场浩劫却已留下众多余患。没有人知道到底哪条法律仍然成立,于是他们便来求见女王。

    一名贵妇的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于城破当日。洗城之时她逃到兄长家避难,回来后却发现家里变成了一间妓院,而她的衣物和首饰则穿戴在妓女们的身上。现在她要索回房子和首饰,而“衣物可以归她们”丹妮将首饰判还给她,但裁定她弃家逃亡之时便已失去房产。

    随后,一个旧日奴隶前来控告扎克家族的某位贵族。他的新婚妻子以前曾是这个贵族的床奴,此人夺走了她的贞洁,对她恣意玩弄并致其怀孕。现在,她的丈夫希望对该贵族按强奸罪施以宫刑,并要求他支付一袋黄金以抚养其私生子。丹妮判给了他黄金,但未同意宫刑。“之前你的妻子还是他的财产,可以由他处置,并不构成强奸。”她很明白,他对这一判决不满,然而如果她对每个拥有床奴的人施以宫刑的话,她治下的城市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太监之城。

    接下来的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体形单薄,脸上有道疤痕,身着一件破旧的银边灰袍。他哽咽着讲述了破城当晚,家中两名奴隶的暴行。二人杀死了他的父兄,还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除了脸上受伤之外,躲过了这一劫,但其中一个凶手却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而另一个则加入了丹妮麾下的“龙母战士”兵团。男孩请求能对二人施以绞刑。

    我所统治的是一座建立在残垣与死亡之上的城市。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的请求。她曾对洗城之时的所有罪行颁行大赦,也无法惩处反抗贵族的奴隶。

    听到这个裁决,男孩朝她猛冲过来,可却被长袍绊倒,一头跌在了紫色大理石上,随即被“壮汉”贝沃斯制伏。他被这个棕色皮肤的高壮太监一把拎起,左右乱晃,像是猛犬口中可怜的老鼠。“够了,贝沃斯”丹尼叫道。“把他放了。”随后她转向男孩说道:“好好保管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如果你盛怒之下碰到我的身体,你那只手就没了。你还是个孩子,所以我们会忘掉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也应该忘记。”可看到男孩离去时回头的眼神,丹妮心中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时间就这般过去,沉闷与恐惧相继袭来,正午时分,丹妮已能明显感到头上皇冠的沉重和身下王座的坚硬。可等候觐见的人还是很多,所以她并未停下来就餐,而是命姬琪从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酪、橄榄和无花果。她一边聆听觐见者的陈述,一边小口吃些食物,偶尔啜饮一口掺水的红酒。无花果还算不错,橄榄的味道更好,不过那些酒却有一股辣口的金属味。当地只产淡黄的小葡萄,仅能酿出劣酒。我们不会有酒类贸易,丹妮呷了口酒突然想到。另外“圣主”们还烧毁了最好的树林以及成片的橄榄树。

    待到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建议将广场上那座鹰身女妖青铜巨像的头部换成丹妮的模样,这主意让她一阵恶寒。不过她的拒绝还是尽可能地彬彬有礼。随后,一名渔夫献上一条狗鱼,据说其个头创下了斯卡哈撒丹渔业史上的记录。她夸张地鉴赏了这条狗鱼,赏给渔夫满满一袋银币,而后命人将鱼送往她的厨房。还有一位铜匠替她打造了一件闪亮的铜环战甲,她再三感谢之后这才收下。它看上去的确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应该非常耀眼,不过如果真的要上战场的话,她还是宁愿穿上钢甲。这点常识,即便是一个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的年轻女子也很清楚。

    终于,丹妮再也无法忍受屠夫国王送来的夹脚拖鞋,将它们踢到一旁,然后把一只脚盘在身下,另一只脚也开始前后摇晃。这不怎么符合皇室礼仪,可她对此早已厌倦。皇冠压得她头痛,而两股也已失去知觉。“巴利斯坦爵士,”她说道。“现在我知道一位王者最需要何种素质。”

    “陛下是指勇气?”

    “不,”她打趣说。“是铁一般的臀部。我成天做的事就是坐在这里。”

    “陛下太过亲力亲为。您应该让议员们替您多分担一些重任。”

    “我的议员太多了。我需要的是座垫。”随后她转向雷兹纳克问道:“还有多少人?”

    “二十三人,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还有同样数目的索赔,”那个塞纳沙尔人翻了几页文件答道。“一头小牛,三只山羊。毫无疑问,其它都是些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只,”丹妮叹了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那三条龙的猎物之后,它们的食量也越来越惊人了。这些索赔的人有证据吗?”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可以生火。人也可以烤肉。烧焦的骨头又能证明什么。据“褐面”本说,城外的山里还有赤狼、野狗和豺狼。渊凯到斯卡哈撒丹之间丢失的每只羊羔都要我们给钱吗?”

    “不用,陛下,”雷兹纳克躬身说道。“要不我把这些无赖赶走,或者鞭打他们一顿?”

    丹妮莉丝在王座上晃了一下身子。座上乌木坚硬无比。“不要让人害怕见我。赔给他们。”她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不过多数应该不假。三条龙已经长大了,不可能象之前一样满足于老鼠和小猫小狗。巴利斯坦爵士曾说过,他们吃得越多就长得越大,而长得越大就会吃得越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很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按照牲口的价钱赔偿他们,”她吩咐雷兹纳克道。“但从今往后,再有人来索赔的话,必须先去仁者大殿,在吉斯诸神之前起誓。”

    “遵命。”雷兹纳克随后转向等候召见的人群,用吉斯话说道:“女王陛下已经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口。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给你们钱币或者你们想要的东西。”

    听到此话,众人仍是一片死寂。本想他们应该高兴一点,丹妮有些着恼。他们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难道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待到众人开始散去,仍有一名矮胖男子踯躅殿内。他衣裳褴褛,满面风霜,粗乱的头发剃至耳际,仿佛一顶赤褐小帽,单手提着一个灰黯的布袋。他低头望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着眉头寻思道。

    “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弥桑黛用她洪润的嗓音高声说道。

    丹妮起身时礼服滑下了肩头,连忙重新整理妥当。“提布袋的那位,”她大声问道。“你有话对我们说吗?那你过来。”

    他抬起头来,双眼又红又肿,仿佛撕裂的伤口。丹妮从眼角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像是一道白影。那名男子拖着脚步,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来,手中紧拽着那个布袋。这是个醉汉还是病人?丹妮寻思道。他姜黄的手指开裂,里面满是泥土。

    “那是什么?”她问道。“你有什么冤屈还是什么请求?你要我们做什么?”

    他紧张地舔了舔皲裂的嘴唇:“我我带来了”

    “骨头?”她不耐烦地说道。“烧焦的骨头?”

    他拎起布袋,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面上。

    那是些骨头,焦黑的断骨。长些的已被弄破吸走了骨髓。

    “是黑色的那个,”男子用吉斯话低声说道。“那个长翅膀的幽灵。它从天而降,然后然后”

    不。丹妮战栗起来。不不不不

    “你聋了吗?蠢货,”雷兹纳克冲他嚷道。“你没听到我说的话?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你的羊。”

    “雷兹纳克,闭嘴,”巴利斯坦爵士低声说道。“睁眼看看,那些不是羊骨。”

    不是,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