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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十三岁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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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

    大少爷第一次教她跳舞,也是在桃花树下。

    那时,她已经有了新名字,不叫丫头了,改叫杏仁儿。这也难怪,府里那么多丫头,足有十几二十个,倘若有人喊“丫头”谁知道喊的是谁呢?

    杏仁儿是老爷亲自取的名字。李管家背地里神秘兮兮地解给众人听:“这里是有典故的。红楼梦里有个丫环叫娇杏,就因为回一回头,便同个落魄秀才对了眼,被那秀才看上了。后来秀才做了官,便回来娶那丫头为妻,吃香的喝辣的,不但不用自己做丫头,还用了三四个丫头,也呼奴唤婢起来。你道那丫头为何那样好命?便是因为名字取得好,‘娇杏',’杏'便是‘幸',那意思就是’侥幸'呀。”

    大家便都赞叹,越是下层人于这些道理越是有着先天的领悟能力,可以很容易地消化理解,且能举一反三,说:“那样是说,‘杏仁儿’的意思,就是‘幸人儿’,是幸运的人儿了呗。”

    杏仁儿并不知道这一切,卢府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新鲜。她只管兴致勃勃地学规矩,跟着众仆婢大早起来给老爷太太请安,再跟在人家后头,见人洗地抹家具她便打水,见人排桌子上饭她便递碗。老爷将她收在房里,却不大兜揽她,眼光偶尔在她身上流连,但碰也不碰她的身子。这叫太太有些纳闷,不晓得丈夫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她研究了很久,得出的结论便是:既然他在花楼里有那么多莺歌燕舞相陪,自然是看不上家中的闲花野草。

    老爷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大少爷克凡和小姐克颜为太太所生;小少爷克靖则是老爷在府外头生了抱回来的,生母没能进门,一气之下抹脖子死了。死了,也没换来贞烈之名,反而让人嚼舌根,质疑小少爷的血统——原本小少爷的长相就完全不像是卢府里的人。

    太太从前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奋斗得很骁勇,但是人到中年后精神渐不济,于床帏间失了兴趣,便不如从前坚持。可也终究不想让老爷娶个太泼辣的角色回来,即使自己不屑争宠,也看不得有人与自己叫阵。丫头扶正,再招摇也都有限,何况看杏仁儿的样子还算朴实单纯,不像拔尖争风一流,把她收房,于自己应当是无害的。问题是,杏仁儿虽胜在年轻娇俏,可是全然不解风情,怎么会得到风月场里经熟玩惯的老爷的欢心呢?即便将她收房,也很难真正拴住丈夫。要想他不再向外去寻花问柳,惟一的办法就是在自家园子里种下一棵最美的花树。

    桃花树下,大少爷克凡慢慢地教诲:“看着我,眼神要媚;放你的手在我肩上,手势要软。我先教你跳舞。识进退,便知风情。”

    清凉的风穿行在明亮疏朗的阳光里,一路穿过正开得隆重的桃花林越墙去了,香得动声动色。杏仁儿屏住呼吸,仰视着大少爷。

    他这样高,足足高过她一个头;他这样优雅从容,声音和说话都那么好听,唱歌一样;他这样英俊,笑容和煦得令人如沐春风;他和这桃花林这样和谐,仿佛也是一棵花树,花树中最挺拔壮美的一棵。

    他是桃花之王。

    桃花之王俯视着一朵尚未盛开的桃花苞儿,诲之不倦:“识进退,便知风情。如果你学会了跳舞,自然便可以领略男女间的俯仰承欢、欲迎还拒。”

    她用全身心来记忆他的每一句话,领略他的每一个姿态手势。他张开手臂,她也张开手臂;他前进后退,她也前进后退;他原地转了一个圈儿,她也随之曼妙地转一个圈儿。惊动了树上的桃花,花瓣便纷纷飞落下来,扑满他们一头一身。

    她嗅到细细花香,并且从花香中准确地分辨出一个陌生男人的气息,温和的,雄性的,混合着清淡的汗味和牙膏以及剃须水味道的,比花香更令人陶醉。

    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她们对自己所喜爱的男人的气味总是敏感而钟爱,有种天然的依赖顺从。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而所有的兽类都是用鼻子来判断亲疏的。

    杏仁儿陶醉地呼吸着这心仪的气味,追随着她生平仅见的这一个高贵男子,跟从他,模仿他,领悟他。

    起初是他在前,她在后;后来他便转过身来,与她面对面,手牵手。

    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跳舞,也是第一次与男人如此接近,近得几乎可以听到他的呼吸。芬芳的喜悦打心底里随着花香散溢出来,连眼睛里都流满了快乐。

    杏仁儿想,原来快乐也是有颜色的,那是三月桃花娇嫩柔艳的绯红色。

    这绯粉红颜从此将永生永世地烙在她的记忆里。如果有一天她化成了灰,也会是一片粉色的灰;化成了烟,也会是一缕粉色的烟

    心爱在一片杏粉桃红的梦境中醒来,仿佛闻到桃花香。

    她看着窗帘上的阳光,热烈的光线可以把一切布料或色彩变成乳白半透明,也可以把脑子中所有的想像剔空剜净。人们刚刚睡醒第一眼看到阳光时的智商等同于初生的婴儿般单纯明媚。然后扑跌而来的各种关于现实的烦恼与思想便如挡住阳光的乌云,在把人从床上拽到地上的过程中,也把阳光屏挡于思想之外。

    阳光照在睡在一旁的卢克凡的脸上,他的笑容如此酣甜,就好像浸泡在牛奶浴里。心爱在他的床前站了很久很久,小小的眉头紧蹙着,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深沉与专注,然而唇边却带着笑,仿佛一个小母亲在看自己的孩子。

    她简直不知道要怎么样疼爱他才好,只要他愿意,她会把一切她能够给可以给的东西全都给他。遗憾的是,她自己所拥有的也不多,她甚至,没有说话的能力。

    昨天她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她已经满十三岁了,与杏仁儿嫁给老爷那年同龄。

    她是为了大少爷才答应嫁给老爷的。因为少爷教她跳舞,识进退,解风情,不过是为了要她做他爹的妾。

    大少爷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大少爷的计,更是算无遗策。

    她依足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去做,仿佛完成功课。

    那晚老爷宴罢归来,看到她穿着新出炉的银春衫洒花裙子在院子里梳头,腰间松松系着条墨绿弹花的腰带。他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丫头会在这不早不晚的时间当院梳头,却被那一头浓实的厚发吸引住了,不知为什么,那发丝中居然有花香。她在花香里回过脸来,对着他嫣然一笑,就像一朵桃花开放。暮色冥冥,那张清秀的小脸浮起在黄昏里,有种如真如幻的美。

    老爷醉眼迷离地望着她,望着那一张桃花脸和那一股花香渐行渐近。她说:“老爷,我来扶你。”她的手搭在他的手上,很近地贴着他、偎着他,一贴近整个人就软下来,与其说扶着他,倒不如说倚着他。

    老爷一把便将她抱牢了,一直抱进门都没有松开手。太太不在屋里,这可真是天作之合。老爷将她抱上了床,松下帘子

    她却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小脸绷得紧紧的,很认真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老爷只当听不见,伸手来拉,挣扎间,镯子从她的腕上脱落下来,碎成了几段。那清脆的响声让两个人都愣了一愣。老爷“咳”了一声,她便赶紧跪下了。

    她只穿着一身单薄的内衣,瑟瑟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着自己,仿佛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事实上,她所拥有的也的确只有她自己,她自己是自己的珍宝,自己是自己的保护,自己是自己的筹码,同时又是她自己的退路。

    不知是惊是冷,她的小脸苍白无血色,身子绷得紧紧的,却仍然小小声坚持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她并不反对老爷“要”她,只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地要”

    老爷当然明白。老爷不很愿意。老爷在这里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空荡荡的院子,空荡荡的屋子,少女在院子里梳头,少女在床上抗拒,不肯“不明不白”老爷不喜欢别人设圈套给他。老爷罢了手,说:“那你去吧。给我打盆水来洗脚。”

    心爱叹息。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的叹息实在是太频繁也太深沉了些。有时候她真希望可以忘记那些回忆,像个正常的十三岁女孩子那样天真无邪,不要再为前世的经历所累。

    如果记忆可以筛选,她愿意只留下与大少爷有关的部分,其余的,都当作没有发生。

    那些卑贱的、肮脏的、屈辱的记忆,都可以当作没发生。

    她看着克凡,她今世的大少爷,不知道他们今世的路会怎样走过。

    十三岁的卢克凡已经很英俊很能干,并且初初流露出一个花花公子全部的特征:博闻强记而功课不精,能说会道却缺乏诚意,踢球游泳样样都棒,小小年纪已经很懂得穿衣裳的学问,懂得文雅的措辞和诙谐的玩笑,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兴趣广泛,却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耐心。他非常忙碌,每天从早到晚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除了上课之外,还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参加各种比赛,包括足球、讲演、歌唱以及演话剧他母亲曾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来形容儿子,说他忙得可以在进门的时候撞到自己正要出门的身影。

    这样的忙碌之下,心爱很难有机会见表哥一面,即使见到,也只是匆匆地擦肩而过。他总是很帅气地一笑,匆匆打个招呼:“心爱妹妹来了?坐。”便脚不沾地地走了。

    心爱只能从他的装束来判断他的去向:如果背着登山包,就是去郊游;如果背着帆布包,就是去溜冰——因为包底露出的形状明明是四只轮子;如果什么包都不背,而又穿戴整齐得过分,那大概就是约了女孩子去看电影或者逛街。

    她可以想像他同某个女孩子头碰头地合吃一杯冰淇淋的情景,那情景总是使她伤心妒忌。他总是频频地更换约会的女友,使她频频受到新的刺激。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女友更换过频,又使她在伤心之外有一点放心:他毕竟没有真正爱上任何人。

    有时她也参加到他们的聚会中来,静静地坐在一边倾听,或者帮忙端茶递水。

    她留心细看,那些女孩子没一个比自己长得好,可是又个个能说会道、活色生香。她们陪他说笑话,唱卡拉ok,还同他猜谜语赢汽水喝,大呼小叫,卖弄风情——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还不懂得真正的风情是怎样的,都只是些搔首弄姿、装腔作势,细致而趣怪。

    她看着,很是不屑,却仍然隐隐嫉妒。因为便是这样粗糙的调情,她也不能够。残疾已经令人嫌恶,若还要搞事,那真是丑人多作怪了——除了做一个安分的哑巴,她别无选择。

    克凡很喜欢组织聚会,找一切借口编排节目。就好像昨天,明明是心爱的生日,然而请的,却全都是克凡的朋友——克凡说要替她开个生日party,其实是给自己借口结交新女朋友。他最近认识了一个邻校的女孩子,不知道用什么理由约会她,便托人又托人,请她来参加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生日宴。

    心爱又习惯性地用那种挑剔的眼光审视着这个不速之客,然而这一回,不论多么挑剔,她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叫做小慧的女生的确是个美女,比大少爷上辈子的那个女学生恋人还要美丽。她吃不准这是不是那个女学生的转世,便将她看了又看,希冀从她的眉眼中找出蛛丝马迹来。

    女孩子早已注意到角落里百合花一般的甄心爱,美丽女生间有种天生的妒意,便悄悄同女友咬耳朵:“卢克凡的表妹真奇怪,怎么那样盯着人看?还有她的打扮也奇怪,那么老土。”女友笑嘻嘻说:“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成天小老太太似的皱个脸,好严肃的。”是幸灾乐祸的口吻。

    心爱不会说话,但听力超常,况且那两个女孩说话的声音并不小,一字一句都清楚地传到她的耳朵里。她有些恼怒,却无可奈何,既不能走上前去质问她们,也不能甩袖而去——因为,这是她的家,她的生日。

    她求助地看着克凡,希望他能给她一点安慰。然而克凡就像一只穿花的蝴蝶一般,正在姹紫嫣红中翩飞得意,全然注意不到自己沉默的小表妹,或是注意到了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她是一个残缺的过时的人,活该被忽视,或是被讥笑。反而是他的死党,一个叫做李远征的男孩子,留意到了枉担虚名的女主角,举了根巧克力棒走来说:“心爱,生日快乐。”

    心爱抬起头冲他感恩地笑。人家待她的一点点好,她总是十倍感激的。

    李远征问她:“还画画吗?”

    她点点头,继续微笑。因为她知道自己将来总有一天会开口说话,所以一直拒绝学手语,不愿意用比比画画咿咿哦哦来表达心愿,于是表辞达意只剩下了点头、摇头、微笑、低头几个有限的表情和动作。再或者,便笔谈。

    她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远远比同龄人聪慧优秀得多。除去天生哑口,她堪称一个秀外慧中的美才女。只可惜,人们只愿意欣赏“正常”的美丽。凡是不能用语言来同人交流的,即使你长得再美、懂得再多,他们也不愿意记住你的名字,而只肯笼统地称呼一声“哑巴”或者“残疾人”只有李远征不放弃同心爱交流,他一直对这位安静的天才少女怀有特殊好感,执著地进一步问:“你最近又画了什么?能给我看看吗?”

    心爱犹豫一下,点点头,站起来向自己的画室走去。李远征紧跟在身后,看着女孩飘逸的长发和窈窕的腰身,第一千一万次地想:多么可惜。

    没有人留意到他们的离去。

    画室是用地下室改装的。门一关,便把室外的热闹与室内的清幽隔成了两个世界。

    李远征一边看画一边赞叹,不住地说:“好呀,心爱,你画得太好了,比我见过的所有画家都画得好。”

    心爱笑着轻轻摇头,意思是说:太夸张了吧。李远征不回头也猜得出她的表情,便更加地为自己的赞美加上注脚:“一般的画家,要么写实,要么抽象,总是画他身边的东西。但是你,你画的内容好像可以穿越时空,唤起人们关于另一个时代的记忆。”

    心爱惊讶,甚至有点泫然欲泣的感觉,为了李远征的知己。为什么李远征不是克凡呢?如果克凡也能够像李远征这样在意自己、欣赏自己、懂得自己、珍惜自己,该有多么好呀。

    李远征说:“看你的画,让人有一种倾诉的感觉,想把自己心底里所有的话都掏出来,挖心挖胆地往外倒,连上辈子的苦都倒出来。”

    于是他便开始倾诉,果然把心底里所有的秘密隐痛都翻倒出来,从有记忆开始,几乎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连对克凡也没有说过——克凡在与人交往的时候从来都是占据主角位置的,才不会安安静静地给人当听众。他说起了自己的家、离异的父母、父亲的外遇和母亲的孤苦,说到动情处,流下泪来。

    心爱听着,不做任何表情,也没有任何打断,只是默默地听着。当他流泪时,她便递纸巾给他。

    他接过来按在脸上,毫不害羞地抖着肩膀哭泣。他待她的态度很奇怪,是极度的信任,当然也不排除明欺她是哑巴不会泄露秘密的缘故;有着正常人对残疾人的本能的优越感,又有一点男孩对同龄女孩的崇拜;但在诉说的时候,却常常忘记彼此的年龄,仿佛当她是自己的大姐姐——也许是画室里那种流动的寂寞,让他凭空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把她当成来自另一个时空的过来人。

    就这样子说得忘了时间,大人们在地下室里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远征抽泣着向她告别:“心爱,与你聊天真是愉快。”

    心爱莞尔,她都不会说话,何来聊天?

    李远征读懂了这个笑容,羞涩地说:“你虽然不说话,可是双眼已经说尽千言万语。”

    这回连大人们也听得笑起来。这男孩子的说话如此浪漫趣致,小小年纪多情至斯。回到客厅才发现,人群已经散尽,克凡因为第一次喝酒,醉了。甄妈妈说:“刚才他说要到心爱屋里躺一下,这会儿八成睡熟了。”

    心爱一听,扔下李远征便往楼上跑,推开门,果然看到克凡躺在她床上,衣服也不脱,睡得四仰八叉的。

    十三岁男孩子的睡相是难看的,但是心爱只是看不够,她感谢爸妈同意留他下来,不避嫌地让他与她同居一室——就像小时候那样。也是因为克凡睡得实在是沉,两个孩子又是一同长大的,睡在一屋里也不算什么大事。

    她看着他的脸,不难想像他是怎么样花招百出地淘气,争强好胜地炫耀。是什么人先提议喝酒的呢?也许就是克凡自己。他最喜欢出风头了。不知道那个叫小慧的女生喝了没有?

    自己第一次喝酒也是十三岁。合卺酒。

    大堂之上,兰桂齐芳,杏仁儿一身吉服,肩、肘、袖,三镶三滚,绣金嵌银,给老爷和太太跪着磕头敬茶,同少爷小姐一一见礼,然后男仆女婢给她黑压压跪了一地,行礼问好,改称“杏姨娘”她和老爷堂堂正正地喝了交杯酒,光明正大地进了房捞下帘子

    那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经过了好几轮的“欲迎还拒”最终她还是“俯仰承欢”了。名正言顺,明明白白。

    连老爷自己也觉得不易,调笑说:“我竟是追求了你整整一年呢。”这个“追求”的新名词令他自己兴奋起来,对她的情形,便有些不同。

    “清明断雪,谷雨断霜”老爷娶她的时候,桃花早已开尽了。没能在桃花盛开的季节成婚,这是她惟一的一点遗憾。“杏姨娘”这是一个称谓,更是一个身份。她没有不明不白,她是姨娘了。就像是李管家当初说的:“吃香的喝辣的,不但不用自己做丫头,还用了个丫头,也呼奴唤婢起来。”

    她很容易便得着了许多乡下女孩梦寐以求的一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冬风再不会凛冽刺骨,夜里也不再饥肠辘辘,每顿饭的菜式都有些许不同,旗袍裙褂都有专门的裁缝来剪制。然而她开始有另一种烦恼,就像成千上万只小虫子在心底里咬啮,寻找出口。但是她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在渴盼着什么,又不满些什么,当然也就无法自救。

    倘若她不是这么一个无知无识的女孩,倘若她多一点世故或贪婪,也许她就会为自己寻求另一种人生。

    但是她对现状不满足却满意,她心底里有填不满的寂寞空虚,脑子里却只有称心如意,于是她便放弃了。放弃了往深一层的人生道理想去,放弃了往更美好的方向努力。她安心地做着她的杏姨娘,只有在半梦半醒之间才会流露出一点真实的欲望,却又总是被曲解掉了。

    楼下的声音惊扰了心爱的回忆,她略一凝神便分辨出来:那是小慧的声音。她来干什么?当然是找克凡了。昨天才认识,今天就主动找上门来?

    她抽身下楼,决定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女孩子一点颜色瞧瞧,谁叫她昨天嘲笑自己是哑巴。

    那小女生在楼下已经等得不耐烦,听到脚步声,仰起头来,看到心爱,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卢克凡呢?”

    甄妈妈正安抚这脆弱而毛躁的小女生,看到心爱,也跟着问:“你起来了?克凡呢?他醒了没?”

    心爱看到小慧的脸上突然变色,心中暗暗得意,知道妈妈的话是越帮越忙,让她生了误会。她索性把这误会坐得更实,温柔地伏在妈妈怀里笑着摇了摇头,双手合掌压在脸下做一个熟睡的姿势,并朝小慧甜蜜而害羞地一笑。

    小慧的眼泪都快流下来,喃喃说:“他约了我的,他昨天约好我在公园见,我等了他一早上”说到这里,到底忍不住,泪珠成串滚落,终于泣不成声。

    心爱冲她抱歉地笑笑,径自走过去拉开门来。小女孩的委屈已经成灾,看到出口,立即决堤般冲了出去。心爱轻蔑地一笑,扬手关上门,手势干脆利落,毫不迟疑。

    甄妈妈看着女儿一气呵成的表演,目瞪口呆,心中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妥,却一时不敢相信。这个早慧的女儿向来行事出人意表,今天的神情举止越发成熟,几乎像个城府深沉的妒妇,才只十三岁,便有这样的心机手段,不会吧?昨天是孩子们的聚会,自己故意躲开给他们自由,竟不知道这一日夜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变故。这个叫小慧的女孩子从何而来,女儿对她那明显的敌意又是因何而起,如今的孩子,竟然个个都是人精,难懂得很了。

    她不便细问,也无法细问,只得先压下心事,招呼女儿帮自己张罗早餐。等到牛奶煮好,鸡蛋煎好,克凡也就踢踢踏踏地下楼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