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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所有的暗恋,都是心里有却口里说不出的苦。
早春的西安。
柳枝上刚刚吐出一点点新绿,迟来的燕子已经来不及觅檐筑巢了。刚刚脱下冬装的男孩女孩脚步轻快,上学的路上总是忍不住手舞足蹈。
小男孩卢克凡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上学去。小女孩甄心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男孩停下来,回头,命令道:“你回去吧。我要去上学了,你不能去。”
女孩不说话,只用眼睛向他表白:我想跟你一起去。
“你回去吧,等我放了学,再教你。”男孩许诺。
女孩低下头,踢着脚下的土,却仍然不肯走。
“你回去吧,我要迟到了。”男孩说完,不再理会她,转身跑起来。
女孩于是跟着跑,但是很快就落后一大截,跟不上了。她只得停下来,想了想,好像犹豫着要不要回去,但是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走——反正,即使不用跟着他,也知道去学校的路。
学校到了,已经打过上课铃。女孩熟门熟路地沿着院墙转到后墙根儿的一棵桃花树下坐定,听着从教学楼的窗子里传出的朗朗读书声:“煮豆燃豆萁,豆在釜衅1臼峭嗉搴翁薄!?
她跟着在心中默默地念着,同时脑海里滔滔流过那诗中的每个词句。这首诗她已经会背诵默写了,如果要考试,她的成绩一定不会比那扇窗子里的学生们差。可学校就是不肯收她。这真是不公平。她惟有眼巴巴地看着克凡去上学,再苦苦地等他放学。
从前在府里也是这样。
那时候大少爷一开学,她便寂寞至死。惟一的消遣便是在桃花林中散步。花期还早,阳光筛过枝叶细碎地洒落下来,她的双手扣住老桃树,仰起脸儿承接那阳光,眼睛微微闭阖,鼻翼一张一翕,仿佛在努力地嗅着什么,是她记忆中的花香吧?
惟有在那种时候,她的脸上才会焕发出一种异样的光彩,是欲望在燃烧。她就像冻在雪下等待惊蛰的鸣虫一样,收藏着自己的希望。她知道,等到天冷透了,大少爷就会回来。回来,一直住到桃花开。
大少爷不是那等喜酒冶游的浮夸子弟,他在家的日子,大多时候都在看书。有时她会故意经过他的书房,听到他在里面抑扬顿挫地念:“一个幽灵,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的上空游走”
她一句听不懂。也不想懂。这是少爷的事,不是她的事。少爷对她说的话,她每一句都要记诵;少爷说给自己的话,她则只是听着,不求甚解。
她的一生便是这样得过且过,不求甚解。
“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学童们开始朗诵一首新诗,嫩声嫩气而拖腔拖调。心爱闭目聆听,努力辨认哪个声音是属于克凡的。
毕竟比前世好吧?毕竟她现在可以听得懂他所说的每句话,念的每首诗。
即使不可以与他同学,她仍然要妈妈买了课本在家自修。她的程度已经高过他,可以替他做功课,每次都拿满分。
她的字写得比他好,算术比他快,作文比他流利。
——她比他强。
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而前世,他是她的神。她用尽心思希望可以帮他多做一点事,只要她能够帮到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代价。是的,今生她终于遇到他,可以接近他,等他放学,替他做作业,多么好!
可是,不是没有代价的。
她是个哑巴。
一生下来就是。
她出生的时候,许多人围在她的身边,而她在人群中准确地认出天使与魔鬼。他们一左一右站在她的身旁,满脸关注,充满好奇,还有一点点羞愧。
天使先开口:“有件事差点儿忘记告诉你——”
魔鬼接过来说:“不过现在说也不迟。”
天使说:“你是一个身份特殊的人,举止言谈都要慎重。但是在你成人之前——”
魔鬼接过来说:“也就是没有自制能力之前。”
天使说:“我们必须暂时保管你的语言能力,使你不至于童言无忌——”
魔鬼接过来说:“不可泄露天机。”
天使说:“但这不会是一辈子,等到合适的时候,我们会还给你说话的能力——”
魔鬼接过来说:“那时你可以说出心底里所有想说的话。”
天使和魔鬼分别代表正邪两派势力,但是他们此时同心同德,一唱一和,解说明白注意事项后,齐齐盯住她,同声问:“你明白了吗?接不接受?”
她欲哭无泪,只得点点头。
——当摇头无效的时候,也只有点头。
他们且补充:“你知道重生是违背天条的一件事。死神虽然免你炼狱之苦,即时投胎,也许你保有前世的记忆。但是这也不是全无代价的——你要为此付出十年寿命,只能活到三十二岁。”
她仍然只得点头。
她已经重生,但不会说话,有一天她会遇到她爱的人,用毕生的时间追求他,爱慕他。而这毕生,也不过只有三十二年,前期的日子,还是个哑巴。
她很快找到了她要找的人——大少爷卢克凡,他在今世的身份,是她的出了五服的表哥。宛如胎痣一般,他的名字,依然叫做卢克凡;而她的名字,则更像一个寓言,叫甄心爱。
他们青梅竹马,常常被一个母亲一左一右地拥在怀中喂奶,然后又被另一个母亲一左一右地摆在床上换尿布。她很害羞,为了这样的赤身裸体,肌肤相亲;而他无知无觉,智能同任何一个初生的婴儿毫无异处。
她常常热烈地注视他,一会儿不见就要啼哭寻找——她今世的任务和目的就是寻找他,陪伴他,爱恋他,并最终得到他的爱恋。
她长着婴儿的身体,却拥有成年的灵魂,这使得那身体不堪重负,痛苦远远大于所有仅能得到的快乐——包括吃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睡觉,想睡多久就睡多久;还有被大人用各种拙劣而可笑的鬼脸逗弄。
在三岁时,她终于被确定不是开口晚,而是一个先天的哑巴。这使她的父母一度愁眉不展,泪水涟涟,抱着她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她十分抱歉,并且深知他们这样做的徒劳,然而她无法通知他们停止这些奔波。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是让自己乖一点,再乖一点,不要增加他们更多的烦恼。
然而这过分的乖巧使他们益发惊惶,继而担心起她的智商来。太安静的孩子总是让人担心,她的与众不同被误会是患有某种残疾。他们用了很多种方法来测试她的反应,包括在饭里拌上纸巾看她会不会吃下去,又或是把她的衣服脱光来测试她会不会觉得冷。
她很为难,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安慰他们,于是自己找来一盒积木,迅速地将它摆成一座辉煌建筑,同时她表现出非凡的绘画才能来——其实她的画也称不上有多么好,但是一个成年人的笔触和想像力说什么都会比一个三岁的孩子高——父母这才放下心来,确定她不是一个痴呆儿,恰恰相反,她远比同龄儿童要早慧得多。
母亲叹息:“这么聪明,却偏偏是个哑巴,真可惜”说完痛哭起来,伤心只有比从前更重。
她无奈至极,知道是怎么做都不可能叫母亲快乐起来,也只得慢慢地等待长大。
成长,对于一个早熟却无为的灵魂来说,真是一件极难熬的事情。
幸亏有克凡的陪伴,这真是漫长生涯中惟一的补偿。她终于可以亲眼目睹他的成长,把他清楚确凿地纳入到自己的生命轨迹中。
而前世,她可是要等到十二岁才可以与大少爷相识,进到他的世界。
在此之前,她的记忆里全是饥饿与荒凉。阴阴的天,阴得一直压到树上去。树枝瘦伶伶的,每一根都削成了矛,努力地刺上去,想要刺破阴霾,透一点儿阳光出来。阴云是一团厚实的棉被,厚得超乎人的想像,厚得绝望。
整个冬天,村子都被这“厚棉被”覆盖着,闷得喘不过气来。要真是棉被也罢了,还可以温暖地睡一觉。但是不行,冷,那被子四面透风。阴风是无形之矛,却远比树枝尖有力量得多,可以一直刺到骨头里去。
她生在冬天,出生的时候没有引起任何惊喜与骚动。父亲从接生婆的手里看了一眼,背过身啐了口唾沫,说:“是个丫头,赔钱货。”
从此她被叫做“丫头”没有名字,就叫“丫头”
她已经很感激,叫“丫头”总比叫“赔钱货”仁慈得多。
在东北冬天占了四分之三的时间,于是她一年里总是瑟缩的时候多,连眉眼也局促着,舒展不开。
她便这样瑟缩着,无声无息地长大,没有带来任何欢喜,也没有带来多少麻烦。养她不会比养一只狗或猫更费事,也不会比养一只鸡或鸭更有用、更被重视。
长到四五岁的时候,她学会割草,会在冬天里在被人翻耙过许多次的田地里找番薯。六岁时,开始放羊,养兔子。七岁时她的母亲得伤寒死了,于是她要负责一家人的煮饭、浆洗衣裳,并且懂得独自去集上卖兔子,与人讨价还价。在那里她看到穿绫罗绸缎的城里人,他们的背都挺得很直,头都扬得很高,被迫低下头来审视货物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纡尊降贵的不屑与不耐。
她很紧张地看着他们,幻想可以走进他们的世界里去,幻想可以天天和这些头脸干净衣衫光鲜的人在一起。在一起做什么呢?她没想过。她只是觉得,只要接近了他们,世界便会晴朗开阔许多,并且或许会吃得饱一点。她很少有吃饱的时候,但是她有时也会打嗝,这真是奇怪的事情。
机会来了。八岁的时候,有人来到她家里找父亲说话,问他们愿不愿送女儿去城里做工。父亲很无所谓地说:“待我问问看,她愿意去就去了。”这是家里人第一次征求她的意见,她反而谨慎起来,有点儿舍不得离开这个家。她从父亲眼中看到难得的温情,并且弟妹们肮脏的小脸上也写满留恋,于是她便退缩了。她想如果她走了,爹也许会想她的,而弟妹们就要挨饿。她被自己的想像感动得热泪滂沱,说不出话来。父亲诧异地说:“不去就不去,哭什么?”又向来人说“这么着,就算了。”来人便点点头,说:“这么着,便算了。”低头抽了一袋烟,走了。
她又哭起来,哭她丢掉了人生的第一个机会,进城的大机会。她怕命运从此再也不会光顾她,体恤她。尤其是,她发现父亲并没有因为她的牺牲而额外疼爱她,仍然当她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似乎他不小心生了她,于是只得养她。便是那样,再无别的理由。
她觉得失望,并且羞愧,因为她居然曾经放弃了一次难得的进城机会,这是多么愚蠢而怯弱的表现。她暗暗希望那个人会再转回头,会重新问她一次,给她多一次选择——但是没有。那个人没有回来,父亲也没有再提过这回事。她仍然要每天割兔草,喂兔子,然后在集日里拿到镇上去卖。
她守着兔子,在阴如棉被的天空下稚嫩且嘴碎地同人争执着价码,然后拿卖兔子的钱去买一点盐一点油回家。兔子一窝窝地卖掉,她一年年地长大,转眼便十二了,始终没能离开这村子,始终还是觉得冷,觉得吃不饱。
然后她等来第二个选择——即使是局促着眉眼,她仍然算得上个美人坯子。凛冽的寒风并没有使她的皮肤皲裂粗糙,旺盛的生命力是比任何滋补品都更有效的,春风一吹,她就重新娇艳丰盈起来,仿佛有花香气,引得十里八村的蜂狂蝶乱,纷纷请了媒婆来提亲。
十二岁的女孩子该有婆家了。下了聘,便须由婆家养起来,仍然养在娘家,但是逢年过节要往婆家去住几日,做些家务,三两年后才可以成亲,行礼圆房,从此算是别人家的人了。父亲曾经叫她“赔钱货”其实终究也没有在她身上花费几文。她很小便懂得自力更生,如今更可以为家里换取一笔可观的彩礼。
当然家里也要拿一些陪嫁出来。父亲便说:“这倒是很为难的,嫁个好些的,便须拿出相应的陪嫁来,几只兔子是不够的;或者便只得拣个普通些的,大家意思意思,都省些事。”
父亲要她自己做主。然而她已经习惯了没有意见,习惯了顺从与接受,习惯了在接受之后默默地咀嚼后悔,习惯在偷偷后悔之际展开臆想,去猜测另一种选择后面的种种可能性,无尽的可能性。
她照例说:“爹说怎么好便怎么好吧。”说完了,又很顺口地几乎是很不经意地说“不过嫁之前,我想去城里打几年工。再不去,以后便没机会了。”
说出口,她才为自己惊讶起来。她在说这句话之前是完全没有概念的,然而一旦说出来,便成了决定,成了了不起的大愿望、大志向。她且为自己的坚持激动起来,眼里又汪了泪,泪盈盈地看着父亲,很坚持地说:“我想先去城里打几年工。”
父亲要愣一愣才能想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他不觉得这想法有什么高明,同样也不觉得这想法有什么不妥,便随意地嘀咕了一句:“等我同亲家说说看。”
事情竟这样简单地解决了。那些提亲的人家,听说这女孩子有向外之心,便大都撤回八字打了退堂鼓,且说:“亏她会想。进了城开了眼,还会再好好回来做人家媳妇吗?女大十八变,谁晓得会变成什么样回来。”
剩下那一家赞成她进城并且愿意介绍她进城帮工的,自然便成了合适的人选。两家遂正正式式见了面,递了帖,请了酒席,亲事就算定下来了。
她看到他未来的丈夫,姓顾,也没正式名字,因为行三,便人称顾三。大着她几岁,下巴上已有淡淡胡须,很会干农活,闲时便往城里打工,所以有路数,愿意介绍她给东家做丫头——她本来就叫做“丫头”的么,真是顺理成章。
那是二月,刚过完年不久,他要进城了,带她一同走。
他扛着一株桃花树,树根盘得很大,带着土,相当重,枝上打满花苞,撒下一路香气。她跟在他后面,东张西望,不时有风景误了她的行程,但是循着花香追几步,必然可以赶上。
休息时,他们肩并肩地坐在大石上,掰一块馍喝几口水。他擦着一头一脸的汗,慢慢同她讲:“我带你去见卢老爷——卢府很大的,很有势力,讲究多。好比这桃花树,他们自己已经有桃花林子,可还是每年都叫人从各地扛开得最好的桃花树来,栽下去就开花了,时间赶得刚刚好。我早半个月就得满山转,选定好几棵又大又粗花苞壮的树,走前一晚再查一遍,认定一棵,连根带土挖出来。这份礼比什么都叫老爷高兴,又不用花钱,只是太费事,而且不妥当——要是送到城里,栽下去不开花,又或是树死了,老爷是要发火的。所以好多人都不敢赌,只有我不怕。我最熟悉花性了,会选,会挖,还会种,我选好的桃树种下去,不出两天,准开一树好桃花”
他讲得兴高采烈,眉飞色舞。他的自信和骄傲影响了她,她仿佛看到偌大一片桃花林,开得如火如荼,云蒸霞蔚。她在这桃花的香气中见到了自己的辉煌未来,莫名地觉得兴奋,觉得大有可为。
他们在路上走了三天才来到城里,来到卢府的门前。他不急着上门,先把她安顿在相熟的客栈里,叫伙计给她饭吃,给她打水洗脸,又叫她好好照看着桃花树不要让人折了枝子毁了根。他自己又径直去澡堂子洗了澡剃了头,换身干净衣裳才转回来,变成了另一个爽利人。
她看着他,忽然有些自惭形秽起来,嗫嚅着:“我的衣裳”他笑笑地安慰她“你不用换,进了卢府,他们自然会给你新衣裳穿。”端详一下,又说“把辫子重新打一打就好。”
于是她便对着镜子把辫子打散,又仔仔细细地重新编起。镜子里的小脸紧绷着,有种与年龄不相匹配的严肃紧张,让她觉得陌生。乡下女孩子没有照镜子的习惯,总是在早晨洗过脸后对着铜盆里的水压一把头发就好;镜子也有,小小的一面,收在箱子底,是娘成亲时的陪嫁,除非逢年过节,等闲不肯拿出来用的。
辫子系得很紧,油黑粗亮,完全不像是营养不良。当她从事着这种仪式的时候,卢府的阵仗便在她心目中威武堂皇起来。这是她对卢府的第一印象——还在进卢府之前,她已经被顾三的谨慎、被打满花苞的桃树、被客栈里明亮完整的镜子、被自己即将被换掉的旧衣裳以及重新编结的辫子给镇住了,稚嫩的心里,充满着对未知势力的敬畏、崇仰以及莫名的向往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窗里的莘莘学子们稚嫩而毫无感情地朗诵着,如小和尚念经,不关痛痒。
然而心爱,不会说话的心爱却是在心里字字珠玑,句句重现。她不仅可以流利地默出那些诗句,更能够深刻地理解,清楚地知道盘中餐的来之不易——因为,丫头知道。
城里的孩子是不可能想像饥寒交迫的真实意义的。然而丫头,丫头的童年记忆里最清晰的感觉就是冷,就是饿。
有风吹过,枝桠摇动间,一朵桃花飘飘拂拂地飞落下来。心爱伸手接住了,不禁轻轻叹一口气,看着头顶的桃花树——她的一生都同桃花有关,仿佛中了桃花的蛊,恩怨纠缠。
只是不知道,那个扛着一树桃花带自己进城的顾三后来怎么样了。
听说太太让李管家用一笔钱劝他退婚。顾三本来不愿意的,可是架不住李管家的软硬兼施。管家说:“我知道你们下订了的,给了多少聘金,卢府三倍补给你,不叫你吃亏便是;有了钱,还怕没地儿娶媳妇去?说是下订了,毕竟没过门,就不算你的人;再说了,女大不中留,她自己已经千肯万肯了,你不肯也没用不是?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你把她领回去,她眼已经开了,心已经野了,会跟着你好好过?她生成这么个狐媚样子,留在家里,还不是留了个祸害,保不定将来会惹出些什么糟烦,到时候你一分钱也收不到,还不如早打发了,眼不见心为静。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一席话说得顾三耷拉了脑袋,心里一万个不愿意,嘴上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李管家说的句句都是醒世恒言,叫他辩无可辩,诉无可诉。苦力人的痛苦从来都不能深沉,他算一算自己在这件事上的得失——失了一个未过门的媳妇,得到三倍于聘礼的赔偿——足以另娶一个进门了,也还划算,便将原已低得很低的头又往深里低了一低,算是点头。
农忙的时候,他拿着那三倍于彩礼的赔偿和工钱回去了。回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顾三,不知道该不该算她的第一个男人。虽然没有肌肤之亲,却是惟一和她拥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儿八经订过亲的人,算是她的半个丈夫了。
她有时候也不禁会想:倘若当年不是跟着一树桃花进了城,倘若守在乡下等着顾三,嫁给他,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春天时依着时令播下当年的心愿,冬天则裹紧被子算计着瑞雪兆丰年,日子未必就比后来难过。说不定死后真是可以上天堂的。
但是那样便不会认识大少爷。不认识大少爷,一生怎么能叫活过?
心爱再叹一口气,听到放学铃响了。她站起来,把顾三和桃花都抛至脑后,脸上露出笑容,她知道,克凡就要放学了,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