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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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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头雨势渐消,不过仍断断续续下着。

    这场大雨几乎将饭店的客人都留住了,让平时鲜少人使用的休闲设备的使用次数迅速攀升,用餐时间餐厅里满是客人,饭店大厅自然也十分热闹。

    因为是暑假的关系,饭店的客人比平常多出好几倍,无论是中式、西式或日式餐厅都座无虚席,想吃个饭还得先预约排队。

    “这里我熟,我带你去外面吃好吗?”

    冷燕湖看了眼餐厅内高声喧哗的客人,以及外头还有人在排队久候不耐的烦躁,即使待会儿能顺利进去,吃饭的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走吧。”她对吃向来不挑剔,却对吃的环境很重视,干净清静绝对是首要条件。

    “你有带伞吗?”

    她摇头,程又齐先上楼拿了把伞,然后与她相偕走出饭店。

    雨势时猛时弱,伞不够大,怕她会淋湿感冒,程又齐把伞往她那边栘去,冷燕湖察觉,伸手把伞推回去,然后他又移过来,她再推回去,这一来一往间,他们互不相让,最后是他因为不舍而先投降。

    “你不是还要拍照,感冒就不好了。”

    “我身体没这么糟。”

    “我有个我们都不会淋湿的办法,你愿意吗?”

    “回饭店?”

    “不是。是这样”他边说,左手已环上她的肩膀,微一使劲,马上缩短两人之间约莫十公分的距离。“这样刚刚好。”

    冷燕湖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直,但清楚他不是想占她便宜,跟着防备卸下,也就随他了。依稀记得曾在某个下雨天,有个人也这么搂住她,那人还跟她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令她记忆犹新,舍不得忘。

    那个人就在她身旁

    程又齐的掌心厚实又温暖,贴在她冰凉的手臂上有些烫烫的,麻麻的,他纯男性的气息又飘入鼻间,想假装遗忘都很难。

    以她摄影师角度的观点来评断,他的确是个十分抢眼的存在。

    就好比刚才他戴着墨镜,拎了把雨伞走出电梯的动作跟其他人无异,偏偏气势就是非比寻常,往往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便能捉住其他人的目光。

    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摄影题材。

    她有些心动,很想拍他,拍他最生活的一面。不过她真的提出想要帮他拍照的事情,肯定又会和他牵扯没完,还是放弃比较好。

    曾经看过一个摄影展,她从此恋上摄影,喜欢拍美丽的景致、喜欢拍各地风上民情,喜欢靠相机去挖掘不同地方的小趣闻。相机就等于她的眼睛,透过小小的视窗可以把世上的美好保留在最绚烂的一瞬间,当作她人生回忆的一小部分。

    即使市面上已有单眼数位相机,她仍然喜欢传统的单眼相机,喜欢靠自己的经验来调整光圈、快门,喜欢自己冲洗照片,更深深迷恋上黑白照片的独特味道,所以她在台北的住处还有间小型暗房。在这个什么都讲求科技效率的数位年代,她唯一担心的是底片总有一天会被淘汰,万一底片得停产,只希望是在自己死后。

    程又齐像是识途老马,领着她穿过几条小巷子,左弯右拐的终于到达一间位在角落,一点也不显眼的小吃店。

    店虽小,布置却很干净雅致,虽然还没吃过这里的菜,冷燕湖已经有种应该会很不错的预感,她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

    “老板的厨艺一级棒,想吃什么?”他指着墙上的菜单问。

    “除了苦瓜,什么都好。”

    “还是不吃苦瓜?”有一回买便当给她吃,才晓得她对苦瓜的厌恶绝对比讨厌他还强烈,他非常庆幸自己还排在苦瓜后头,好险。

    冷燕湖直接做出恶心的动作。

    程又齐起身跟老板点菜,回座的时候顺便拿了几盘小菜和一罐酒。“有没有想过为何不敢吃苦瓜?”

    “大概是前辈子吃苦瓜噎死的吧。”小菜看起来颇可口,冷燕湖扳开筷子,毫不迟疑夹起凉拌小黄瓜放入嘴里,嗯,味道挺不错的。“你常来这里?”

    “是啊,第一次会来是因为迷路才找到这个地方。老板说他开店做生意,靠的就是随缘,他只做有缘的客人的生意。我喜欢爬山,之后每回爬完山就会顺便来这里吃个饭,跟老板闲聊,说起来我们重逢那天也是因为迷路的关系。”想起那回的经验,他依然觉得很值得。

    “你方向感是不是很不好?”这样的人还敢爬山,简直找死。

    “给我地图,我就有办法玩得很快乐。不过这种迷路不太一样,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要我去迷路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很玄。

    “你相信?”

    “为什么不信?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认识你。”

    “在学校你也会迷路?!”不太记得他们相遇的情景,但应该是在校园里。

    “开学第二天,我就因为在学校迷路,遇上几个不良学长,被他们架到偏僻的地方要跟我勒索,就在我因为拒绝而快要被打得满头包的时候幸好有人救了我。”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发愤图强非要长高长壮不可。

    “跟我有什么关系?”冷燕湖继续啃着很脆很甜的小黄瓜。

    “救我的人就是你。”含笑揭露他甜美的回忆。

    “我救了你?!”开学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时间点很明确,冷燕湖咬着筷子翻找着遥远年代的记忆,好像真有其事,因为她还有点印象“从此你就跟定我?”

    昨天他说的恋爱史,她从头开始听,也相信他的故事,只是没想到却另有原因。

    “原本是想跟你道谢,后来是因为受到你个性的吸引跟着你,慢慢才喜欢上你。”他也不晓得自己对她的感情竟会如此深植,每看她一眼,就会觉得很幸福,现在能再重逢,这十年的等待都值得了。

    “我个性哪里好?”怎么她自己都没发现。

    “全部都好。”他笑咪咪的说。

    丙真是白问了。

    “如果你现在要我娶你做为当年救命之恩的报答,我绝对非常乐意。”认真的眼神代表他有多欢快为恩情付出一切。

    “少无聊了。”冷燕湖回避他直率热情的眼神。

    “我很认真。”

    他什么都变了,唯独表达情意时,那双宛若可以发出强烈光芒的眼睛始终没有改变,深深的仿佛要直探入她的心坎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向来招架不了他的热情。

    “五年前回来的。之前也曾回来过,却找不到你。”程又齐忍不住抱怨一下。

    “别那么小气,我跟你道歉行了吧?”她也没想到真的有人找她那么久,自己似乎真有那么一点错。

    “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乖,下次别再这样。”程又齐摸摸她的脸,当她是小狈一样逗着。“对了,我有回过母校找毕业纪念册,上头没有你的联络方式,也没有你的毕业照,怎么回事?”

    冷燕湖愣了下,三言两语带过“高三的时候我休学一年,后来去念了别的学校。”

    感觉出她对这话题意兴阑珊,程又齐随即打住,试着利用别的事情想炒热气氛。“燕湖,我觉得你应该补偿我的,因为我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有‘那个’。”

    “没哪个?”上回为了一个“哪个”她再次被他骗去一个吻,这回得小心谨慎。

    “就是”最后的声音在贴近她的耳畔后消逝,他说得特别小声,不过肯定她能听得清楚。

    说的人面带微笑,听的人却脸色酡红,转过头来一脸不敢置信。

    “真的?!”一个大男人活到二十七岁竟然还没有那方面的经验,她很难相信。

    “当然是真的,所以到时候你就要多多包涵了,技巧上面或许稍嫌下足,但我会尽力以丰沛的热情来填补这方面的不足。”他食指又轻巧地滑过她的脸颊,暧昧的话语不禁令人想入非非。

    “我一定会嫁给你吗?”每次和其他人讨论婚姻这话题,她总是没什么耐性,跟程又齐谈论时,反倒显得轻松自在,没有丝毫压力。

    “嫁什么啊?”老板端着食物上桌,香味四溢,一下子就攫住冷燕湖的鼻子,让她的肚子更饥肠辘辘。

    “希望她嫁给我。”程又齐趁这当头顺便逼婚。

    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呵呵地强力推荐。

    “嫁吧!嫁吧!小姐,我们家的又齐人很不错的啦!老实又可靠,现在的男人已经没几个像他这样有爱心。我家住在山上,那里的学校只要缺什么,这小老弟总是帮我想办法,又是送书、送电脑,还抽空去教那些孩子,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千万别再考虑了啦!要不然错过了会很可惜的。”

    程又齐也不谦虚,连忙加入自吹自捧的行列中。“是啊,燕湖,我真的很好,会煮饭,又会整理家务,假日还可以带你上山下海到处去玩,晚上你累了也能帮你按摩,婚后薪水保证原封不动交给你,像我这样天上地下都绝无仅有的优质好男人,就算用显微镜也找不到了,千万别再考虑,赶紧带回家吧!”

    被两人双面夹攻,冷燕湖没有露出不耐,反倒玩性大起跟着闹。“要我嫁给你很简单,只要你让我愿意吃苦瓜,怎么样呢?”连她爸妈奋战二十年后都已经投降,普天之下大概也没人奈何得了她。

    “好,这句话是你说的,老板当见证,我总有天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吃下苦瓜,把你娶回家!”程又齐自信满满。

    “放马过来吧!”

    这小两口真有趣,老板笑笑地摇头。“两位,先吃饭吧。”

    经老板亲切地提醒,两人开始解决桌上满满的菜。

    “你能吃多少算多少,不必太勉强。”他记得她的食量不大。“老板手艺真的很好,你可以每道菜都尝个鲜就好。”

    就在程又齐为她夹菜时,冷燕湖注意到满桌的菜几乎都是她喜欢吃的,不禁咬着筷子瞅着他。

    现在的程又齐和当年的程又齐真的相差太多,如果不是他主动坦白,她永远也认不出来以前那个矮小、始终跟在她身边的男生会在十年后变成这么令人怦然心动的性感男人。

    怦然心动?

    是了,程又齐真的是个容易令人心动的男人,但不包括她,他们最多只会是朋友关系。

    “干嘛盯着我?我的熊猫眼真那么明显?”吃饭时要摘下墨镜,他也不是好面子,只是如果每个人都以奇怪的眼神打量他,或是想问他为什么变成这样,那才麻烦,所以他外出才会戴墨镜省事。

    “不,只是在想”冷燕湖顿了一下,内心涌起怀念的感觉,轻声道:“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她也有点想念他。

    时光倒流,过去的回忆历历在目,有怀念、有雀跃,更有淡淡的欢快。

    “是啊。”的确好久不见,一晃眼已经十年了。“燕湖,我很想你。”

    不晓得该怎么接话,冷燕湖低头默默吃饭。

    太直接的眼神,她难以抵挡。

    这顿饭他们吃得优闲又惬意,虽然之后没有太多声音,但一切尽在不言中,眼神的交流往往胜过言语。

    单独和一个男人吃饭已经是很久很久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事后证明程又齐的确为她带来恶运。

    当她说出只剩下一个日出镜头还没完成时,他竟脱口希望雨一直下,结果雨真的连下三天,他乌鸦嘴的能力,让她很想痛扁他。

    后来在有惊无险中,日出终于拍摄完毕,大伙含泪拥抱互相恭贺对方终于可以回家大睡特睡。

    程又齐换上干净的衣服,背上登山背包,再戴上墨镜遮住睑上的淤青,模样说有多帅气就有多帅气,冷燕湖只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伹她要提起行李时,程又齐却一把抢过。

    “行李我帮你拿。”

    “我有手自己可以拿。”

    她从来都不习惯让别人帮自己做她私人的事情,自从重逢后的程又齐总霸道地对她指使一切,尤其现在他的力气比她大多了,在介入她的私事时更能理直气壮许多。

    “这点小行李我还不看在眼里。电梯来了。”他侧身做出让女士优先的动作。

    行李已经被他拿在手上,冷燕湖莫可奈何,随他了。

    “注意点,我的相机很贵,就算电梯要往下掉,你也得给我好好护着。”她郑重警告他。

    “有我在,放心。”

    众人在彻底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早上十一点带着行李聚集在大厅,即使面带倦容,也难掩脸上的兴奋之情。

    有个人也挺兴奋的,不过是兴奋另一件事。

    艾青苑看见冷燕湖走出电梯,连忙挽着她走到旁边去。

    “大姐,我觉得你对程老大变得很不一样了耶!”

    “你哪只眼睛看见的?”冷燕湖没好气的问。

    “两只。”她视力一点五,非常健康。

    “记得回台北后去挂号看眼科。”

    “人家不是开玩笑的啦!你不是让他碰你的宝贝相机吗?”任谁都清楚冷燕湖的相机只有她可以碰,其他人一概休想。

    那是因为他直接抢走她的行李,而她也懒得再争论才造成的结果。“青苑,我也对你很好啊,以后就换你帮我提行李。”

    谁敢随意碰大姐的宝贝相机,又不是不想要命。

    艾青苑露出一副受不了的表情。“大姐啊,你有没有发现就算程老大被你隔离,他的眼睛始终看着你,这真的证明他心底有你。”就算冷燕湖不动如山,她也非要她转过头去看看不可。

    “这证明他的眼睛也有问题。”冷燕湖被艾青苑扳住下颚硬是往左推过去,程又齐黑色墨镜下的目光也笔直往她这边看过来。

    “我们都看得出来程老大很爱你,你就别再一厶罗,小心ㄍ一ㄥ得太久会后悔莫及呢!”如此天下无双的男人可惜名单有主,要不然她还真想占为己有。

    “送给你。”冷燕澜毫不在乎的说。

    “舍得吗?”就算大姐真舍得送,她也不敢要。

    “非常舍得,施比受更有福,喜欢的话尽管拿去。”

    程又齐高大挺拔的身形很快就为他招来艳福,一名穿着清凉的辣妹上前攀谈,不时可看见他点头露出微笑,显然两人相谈甚欢。

    艾青苑勾勾唇“大姐,是辣妹耶,不嫉妒吗?”36c、24、34的好身材,羡慕。

    “不会啊,最好一拍即合,省得我麻烦。”冷燕湖懒懒地看着他们,无动于衷。

    “你真的不喜欢程老大?”她确信他们之间肯定有着什么。

    喜欢不喜欢

    他们最多只有两年的感情,接下来的十年不过是—种单纯的时间累积而已,但说也奇怪,忘记了过去毫无用处的记忆,独独程又齐的回忆被她保存着,就像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纵使有些斑驳也没有全部遗忘,有时细想,程又齐的身影还能鲜明地跃上心底。

    喜欢还是不喜欢?

    若不喜欢,她不会记得他;若是讨厌,她会彻底遗忘他;若是反感,她的记忆里更不会有他,那么可以说她多少是喜欢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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