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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年。
宴会办得好不热闹,林旭怀的“父亲”六十五寿宴,参加的宾客至少百人。以“何家”在商场的地位,这样的参加人数,算是经过一番过滤了,没太大交情的,收不到请帖。
林旭怀向来不太参加这类宴会,但碍于是自己甚少开口叫声“爸”的父亲的寿宴,他不来就不够意思了。虽然这宴会多他一个少他一个,是无所谓的,他还是礼貌性地出席了。
整个何家,就他一个不姓何,虽说他身体里有一半流的是何仲亮的血,但他总觉得自己跟何家是挂不上关系的,他不过是何仲亮不小心在外头遗落的种子。若不是看在所有何家人对他都好的份上,他才不勉强自己参加这宴会。
“林啊,什么时候带个女人回来让爸瞧瞧?”刚切完蛋糕的何仲亮,亲自端来一块大蛋糕给林旭怀。这是他另外两个儿女都没有的荣幸。
“我今天带来的难道不是女人?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到她,我们刚到的时候,一起去跟你请过安的。”林旭怀拿了蛋糕,用叉子切下一块,吃了。
“那个不是我想看的女人。”那个袒胸露背,正对其他男人笑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他才没兴趣看。
“可不可以请大人明示,你想看哪类女人?我会留意看看,看到的话,一定把她带回来让你瞧瞧。”他斜倚在墙上,皮皮地说着。
“你想气死我啊!”“并不想。”他三五口解决了蛋糕“不要因为旭尉、旭薇婚头了,就把脑筋动到我身上,你的两儿一女中,已经有一儿一女结婚,该知足了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婚头的打算。”
“好、好我不逼你。既然你想单身,那可不可以回来住?我好无聊喔!你搬出去五年了,不想搬回来吗?”
“无聊?一个孙子还不够虐待你啊?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去跟旭尉说,要他跟棻棻再接再厉,多生几个萝卜头陪你。”
“你我都不晓得怎么说你了。”何仲亮叹气。也许五年前,他就不该答应让他搬出去的。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在家里住得好好的林,五年前的某天回来,突然就说他买了房子,要搬出去住。
当时,他以为他可能是交了女朋友,不想待在家,谁知道,搬出去五年了,女朋友勒?哼!连个影儿也没。早知如此,就不给他搬出去了。
以前在家,都觉得这孩子跟这个家有隔阂了,现在他表现得更像是跟这个家无关似的。唉!何仲亮忧心地想着,他对这个儿子的亏欠,能弥补得了吗?
“那就别说了。”林旭怀毫不客气将空的蛋糕碟子,还给了何仲亮,说:“刚刚旭尉、旭薇告诉我,他们必须提早离开,我也想提早离开。”
“不行!你是唯一没家累的,你留下来陪我!”
“你忘了我今天带了女人?春宵一刻值千金,何况我花了不只千金,才让sandy答应陪我一个晚上,我可不想浪费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不行!我开支票给你好了,就算补偿你的损失,你留下来!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对着这一屋子人,不无聊到死才怪。”何仲亮拉住林旭怀的手,死也不放的样子。
何仲亮隐约觉得,这三年来儿子变了很多,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他实在不喜欢现在这个游戏人间的儿子,以前的他绝不会花钱买女人!
林旭怀犹豫地皱了皱眉头,看一眼远处的sandy,她是当红的广告明星,拍过的广告片不下二十部,以一个二十出头、出道不满两年的模特儿,她的成绩是极突出亮眼的。
“支票不用开了,我留下来。”
瞧她甜美的招牌笑容、彷佛吹弹可破的嫩白肌肤,她确实值得男人花上百万价码,只不过他突然失去了兴趣。
虽然他不说,但在他心里,父亲比起一刻春宵要来得重要,且值钱多了,而且在他父亲这么紧的拉扯下,他根本走不开。
“这才是我的好儿子!来来来,今天跟你介绍一位世伯,说不定他对你的事业有帮助喔。那位白伯伯老家在云林,做的是木材进出口生意,你们做家具最需要木材的,对吧?儿子啊,你留下陪老爸,老爸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林旭怀受不了地翻动眼皮,被动地任由老人家拉着,去见那位世伯。
他留下来陪他,又不是为了不让自己吃亏!
这老头子脑袋到底装什么?当真看不出来,他留下来的原因是为了聊表孝意吗?
这已经是第十一杯琴酒了,林旭怀仍是一口饮尽,将空的杯子排在吧台上,感觉好不热闹。
他打算这个晚上,至少在这间酒吧的吧台上排上十二个酒杯。
为什么一定要十二个呢?
“12”这个数字,对他来说有某种特别意义,某种他在清醒时不愿意承认的特殊意义。所以现在的林旭怀,不是非常清醒。
他记得遇见白瑞绮那天,是一月二号。
幸亏,他们不是在十二月三十一号认识的,要不他就得喝上一千两百三十一杯了他望着那整齐排成一列的空酒杯,讪笑!
那个世伯,跟白瑞绮有同样的姓。
是移情作用吗?他怎么觉得,那位世伯笑起来眼角弯曲的弧度,跟白瑞绮好像呢?
白瑞绮离开他,有三年了吧?
忘记一个人,三年的时间应该够了。可是他怎么老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她呢?
他忘不掉白瑞绮用开朗的声音在他耳边说--
“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他真的是个好人吗?
一个好人会答应女人用那种方式分手吗?
他根本不是个好人,他是个烂男人!
不晓得白瑞绮过得好不好?不晓得现在的她,在哪个国家旅行?不晓得她身上的钱够不够用?三年来,他不时会想这些问题
她走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某个部分,好像也跟着她离开了。
三年前那个晚上,他究竟发了什么疯呢?居然真狠得下心。
不过白瑞绮也挺洒脱的,说走就走,说不纠缠他,就真的再不联络。
三年了,没给过他一通电话!
他的电话号码,不管是工作室、住处、手机的号码全没更换过!他也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就连阳台上、大门前那些花草,全都好端端的活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偶尔,他会让迷迭香的气息吸引,在阳台一流连就是一整个晚上。
阳台的棚架,是他跟白瑞绮两个人一块儿diy的。
白瑞绮说,有了棚架,下雨的时候,雨水就能在棚架上跳舞“家”就会变得很热闹
罢了!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喝掉了第十二杯酒,他摇摇晃晃地起身买单,都怪今天晚上那位白伯伯,要不他很久没想起白瑞绮了,至少有四天没想起她了!
而且,他很久没像这样连喝十二杯酒了,起码也三个多月了。
等会儿坐车回去后,他想把阳台、大门前的那堆花草,全部拔光!
嗯!他决定了,今天晚上他一定要--拔、光、它、们!
懊死的!他干嘛放sandy回去呢虽然喝成这样,也难办得成什么“好事”但至少有个女人可以抱。
他想念好想念白瑞绮的柔软身子。
暮秋十一月的傍晚,风清清凉凉的,偌大的花园里,有个木制棚架,棚架上覆着浓密的攀藤类植物,栅架底下是一套大理石制桌椅,坐着一对母子。
女人坐在大理石椅上耐心地舀着水果泥,喂着不久前满两岁的儿子。小男孩坐在不规则状的大理石桌上,不吵不闹,一边拆解手里的模型玩具,一边乖乖吃着女人喂来的果泥。
小男孩每吃一口,女人就露出一朵美丽的笑花,孩子也露着天使般的笑容,一大一小,安安静静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草香,园子里的开花植物几乎谢尽,暮秋是植物最萧索的季节,整座千坪大花园里,只有四季观叶植物,还能热闹招摇着。
满园子的绿、一大一小的母子,恬静的氛围,几乎是人间最美的活动画,可惜突然闯进一道不识趣的男人嗓音,破坏了甜美的气氛。
“我去你何伯伯家,看到人了。”
这话,让女人瞬问僵硬了,石桌上玩要的孩子,看见说话的人,扔下玩具,伸手讨拥抱,小嘴咿咿呀呀地说:
“公,抱抱。”
“好好,外公抱。崴崴乖不乖?”
“乖--”孩子撒娇的语音,拖得甜甜长长。
石椅上僵硬掉的人,动了动,无意识翻动了碗里残存一口的果泥。这一口,是要浪费了。
“确定是他吗?”
“难不成何家还有第二个林旭怀?”
“没”她起身,将碗搁在石桌上,目光清澄地望向抱着孩子的人,问
“爸,你是不是不甘愿养自己的孙子?”
“我哪有!我很甘愿啊。”
“你答应过,让我过我想过的生活。三年前我就说过,我不想找孩子的爸负责,我也说”
“我记得你说什么,你说我要是笨到找他负责,你就逃家!我记得,我哪里敢忘记呢?可是女儿啊,你除了威胁我这个心脏不够强壮的老爸,能不能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呢?”
“譬如什么?”
“譬如”他忽然沉默。老实讲,这两年他女儿比起她刚毕业那几年四处旅行,活得负责任多了,做的事也已经够有意义了。
一时之间,他可真想不出什么更有意义的事,要叫女儿做的。除了把孩子的爸找来这件事,他真的想不出来。可惜,他没办法直接叫女儿做这件事。
他是真的怕女儿逃了,她一个人逃走也就罢了,问题是她若要走,铁定是连他的宝贝外孙一块儿带走。他才不想冒险!
于是,他不甘愿地讲完话--
“等爸想到再说。我先说明,我是去参加你何伯伯的寿宴,不是特别去找他负什么责的。你们母子俩,有爸爸我负责就够了。我只是随便跟你聊聊,告诉你我在你何伯伯寿宴上碰巧看到他。他跟小时候的模样,差挺多的。”
“爸,你一定有其它的话要告诉我吧,不然你干嘛跟我提他,如果你只是碰巧看到他,你大可连提都不要提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哎呀!女儿啊,你变得好犀利,这样女人味会越来越少,不太好喔。”
“爸!请你讲重点。”
“重点啊哪有什么重点!只是你何伯伯特地把他拉到我面前,说什么他现在公司开得挺大的,他设计的家具外销全世界,不晓得是不是夸大啦!反正,意思就是,他需要木材,我们家做的又是木材进出口贸易,所以
“所以,你就很干脆把我卖了?”她瞇起眼,语气威胁。
“我哪有卖你?我只是--同意跟他谈生意而已。”
“爸!你明知道现在家里的生意全是我在谈!”
“哎呀!女儿你现在这种死样子,他认不出来的啦。”
“我哪里死样子了?!你说!”
哪里死样子?还要他说吗?
向来崇尚自然的她,现在不化妆不出门;从前一头短发俏丽,现在长发飘逸:以前身上只有花草香,现在不用香奈儿十九号不行;以前衣着讲究宽松舒适,现在衣服非一流名牌不穿,从衬衫、窄裙到套装全是名牌货。
不是他这个做爸爸的供不起,就算她要把整个名牌专柜买下来,做爸爸的也不会吭一声,反正女儿就一个,不宝贝她还能宝贝谁。
问题是他明白,崇尚名牌、爱装扮,压根不是她的真个性。
白应然一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改变了女儿,直到那天看见林旭怀带了个八面玲珑的女星,是女星吧?电视广告常看见那张漂亮脸蛋。
总之,那天他才隐约明白,女儿把自己变成“道地”的千金小姐、变成精致的“温室兰花”八成是下意识在“迎合”某人的喜好。
这样没有自我地爱一个人,她不苦吗?他这个爸爸,看了都觉得苦。
“没啦没啦,爸说错话了。我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八成记不得你的样子了。那天他带了一个很漂亮的明星出席寿宴。
谤据你何伯伯的说法,这几年他交的女朋友不计其数,一个比一个漂亮
哎呀!我在说什么啊?我意思是,之前你用那种不修边幅的自然模样跟他交往,经过三年,你现在这精致美丽的死样子,他认不出来啦。”
“你说精致美丽是死样子?”
“不然是活的吗?所有人工刻意凿着出来的美丽,都是死的。在爸爸眼里,只有自然、发自内心的美,才是活的。像你妈妈、像你三年前的那种美,才是活生生的美。
我抱崴崴进屋了,你考虑一下,如果不想跟他谈生意,这次爸爸来谈。”
“爸你不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
“我不喜欢,但不要紧。问题是你喜欢吗?”
“我也不喜欢,可是--”
“可是,你觉得他会喜欢?你不是不想挽回他?他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她沉默了好久,久到白应然想把孙子抱进屋子了,她才又开口:
“爸,他结婚了吗?”
“没有。他要是结婚了,跟那个漂亮的女明星公开亮相,他老婆饶得了他啊?就算他老婆饶得了他,你何伯伯恐怕也饶不了他。再说,我也没那么笨,要是他结婚了,我才不会答应跟他谈生意勒。”
“唉”她轻轻叹了气,继而喃喃低语:“我以为他结婚了。”
白瑞绮恍恍惚惚地,只听见父亲说的“没有”其它的下文,全进不了她的耳。
“绮绮--”白应然原想再说什么,但也不是没看见女儿的恍惚,他干脆什么都不多说了。
反正都做到这种程度了,林旭怀原本只想让佳艺家具的采购部主任出面谈生意的。那天可是他“好说歹说”才让林旭怀答应来云林“亲自洽谈”总之,能做的,他都做了。接下来,随他们年轻人了。
“你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白总,这笔生意就这样说定了。”
“好,今天下午我会让人把合约送过去。”她用肩膀抵着电话筒,手翻找着桌上叠成小山的文件,终于抽出她找了好一会儿的合约书。
她振笔在合约上快速修改,心想等会儿要秘书赶紧再重新打一份。
“跟你谈生意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哪里,你夸奖了。”
“这样吧,白总,中午用餐时间快到了。我们一起吃个中餐,你顺便把合约带来,如何?”
她迟疑,评估两秒,想起老板说过的话--“尽量满足顾客,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然后,她轻快说:“这样也好,人都是要吃饭的,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但是请方总一定要让我作东,否则我不好意思去的。”
“不让你作东,你就不来吗?”
“方总给了我这么大一笔生意,理当让我作东。方总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愿赏我吧?”她声音软软地,任谁听了都只能点头。
“白总都说成这样了,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他模仿她刚才的语气,浅笑一阵“下回记得赏我光,让我请你就是。中午我让司机去接你,餐厅我订好了。”
“好。请司机十二点十分过来,可以吗?合约还得修改,需要一些时间。”
“没问题,二十分钟而已。我等。等会儿见。”
“等会儿见。”
招来秘书交代合约修改细项。她晓得最慢十分钟,新合约就会送进来了。她的秘书,效率极佳,电子档案叫出来,冗长满满五页的合约,她的秘书只要十分钟修改时间。而她,可以在十分钟里,喘口气。
白瑞绮坐在旋转办公椅上旋转着,转了十多圈,感觉头昏昏地。但无妨,她喜欢这种短暂昏眩的感觉,就像像让林旭怀紧紧拥抱的感觉。
林旭怀的怀抱紧实,常让她有透不上完整一口气的感觉,缺氧的人总会产生昏眩。所以在林旭怀的拥抱里,她总是昏昏地,她喜欢那种昏昏的感觉,像是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每回想他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旋转椅子上,让自己旋转个十来圈,让自己晕眩、让自己产生彷佛又被他紧抱的错觉
下回记得赏我光餐厅我订好了
方皓郢约她,不是第一次了。方皓郢必然是料准她这回铁定不会拒绝,才先订了餐厅。
答应了今天这顿中餐,是不是该把话说清了?
其实他事业有成、温文有礼,可惜她的心,不再属于自己,否则方皓郢是个很好的对象。
桌上的水晶球紫得透亮,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自从三年前离开林旭怀之后,水晶球再也没出现过他的脸,也许是他们真的没有缘分了。
白瑞绮叹气,出神地想着,如果她能像她父母那般幸运,那该有多好爱怎会如此难以捉摸?
她爱了他二十个年头,整整二十年啊!变成他想要的模样,却还是得不到他!要不要再试一次呢?
人长大了,梦想会改变。林旭怀不会一直是二十年前的林旭怀,林旭怀不会一直向往自由、渴望浪迹天涯也许一开始,她就选错了方式出场。
要再试一次吗?毕竟,他没跟三年前认识的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她还算有机会吧?
秘书将新合约送进来了,提醒她已经十二点。
白瑞绮收拾了一下,起身走进私人盥洗室补妆。
他真会认不出她?望着镜子里,连她都觉陌生的面孔心里忽然间有了再确定不过的答案--
那笔生意,她谈定了。
她霎时有些期待,再见面,林旭怀会是什么反应?
钟情
“哥哥,你长大后想跟什么女生结婚呢?”
“结婚?你几岁?问这种问题?”
少年低头看那个甚至不到自己胸膛的洋娃娃,她皮肤白哲,头发自然微卷,眼瞳大且亮,穿著粉红色蕾丝洋装,头上夹了对粉色蕾丝发饰。
若是把她摆进橱窗,要地不移动、不眨眼,看起来就是个洋娃娃,绝对没人会质疑。
今天两人第一次见面,无所谓喜欢或不喜欢她,她父亲到家里拜访,他则暂时权充“保母”她跟了他一下午,不哭不闹,偶尔会问些奇怪的问题。
“我七岁。哥哥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吗?”
她扯着蕾丝蓬蓬裙,讨厌被人穿成这样,却没法有其它选择。爸爸跟妈妈的喜恶差好多,她还是喜欢妈妈帮她做的装扮多一些。
“不是不想,是怕你听不懂。你还小。”
“哥哥说看看啊,我也许听得懂。”
“我不一定要结婚的,长大后我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像吉普赛人那样浪迹天涯。”
“哥哥,那我嫁给你好不好?我妈妈”
“嫁给我?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妈妈”
“你妈妈不会答应,你太小了。你才七岁,我已经十三岁了。而且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结婚这种事要谨慎考虑。”
“可是哥哥,我可以像吉普赛人那样,跟你一起去流浪。我妈妈她”
“你妈妈不会答应你跟着我吃苦的,流浪很辛苦的,不适合你这个洋娃娃。你太小了,我不会娶你。”
“妈妈说那不叫流浪,那是i种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会辛苦,如果喜欢,就不辛苦。而且我会长天啊,长大就可以嫁给你。”
她说话的模样,不太像七岁的孩子,少年开始觉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你就想要嫁给我?”
“你有好长好长的睫毛,像洋娃娃那样长,眨眼睛的时候,好可爱。”
少年先是一愣,继而大笑,笑得快喘不过气。
“哈哈哈哈哈”然后,他伸手揉了揉那小洋娃娃的头,好不容易顺过气,才说:
“你果然还是个孩子!”
“我将来会长大,我说过了!”洋娃娃这会儿有些生气了,嘟着嘴。
“我知道你会长大,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没有人会因为对方睫毛长就决定结婚的。结婚需要别的理由。”
“什么理由?”
“像是喜欢啊、爱啊之类的理由。”
“哥哥,我喜欢你。”
“哈哈哈我知道,因为我睫毛长。”少年蹲下身,一把抱起用洋娃娃般的大眼坚定地看着他的小女生。
他十三岁,但已经有一六八的身高了,抱起一个洋娃娃还不算吃力。
“小妹妹,哥哥明天就要去英国了,要好几年才会回来,到时候恐怕你已经找到更好看的洋娃娃了。”
“不会,哥哥是最好看的。”
少年笑笑,这回没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