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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肤与肌肤的接触,在乐乐心中激起异样的感觉。
这不是她的初吻,她实在没必要这么惊慌,只是,出乎她意料的热辣感官盛宴迎面而来,她无处可躲,只能勉强接纳。
热煞人心的挑情火花,随着他霸道的吻,汹涌地灌入她体内,烧得她全身滚烫不已。
怎怎么了?
不是没被人吻过,但却不曾有过如此特别的感觉,感受到他激烈的情潮,她差点连骨头都要酥软了。
察觉自己的失神,乐乐低呜几声,猛地转开头,好不容易分开了两人黏合许久的唇,却反而让他的唇落在她的颈项上。
“该死!”乐乐忍不住低咒,只能用咒骂掩饰心中的震撼。
项桀的浓眉拧得更紧,无法接受她的回应。
懊死?
这是他的吻给她的感觉?
“你再说一次!”他轻声命令道,声音平滑如丝,听来却格外危险吓人。
男性的呼吸迎面而来,刷过她细致的肌肤,引发一种说不出的酥痒,她心中隐约有着騒动,是她从未有过的经验。
低沉的嗓音,靠她好近好近,他的气息好热好热,热得就像是要烧起来了。
“亲都亲了,可以请你放开我吗?”乐乐问得小心翼翼,心里乱糟糟地,她需要一点空间来冷静一下。
他热烫的呼吸吹拂着她的颈项,却让她冷汗直流。
她的话,再次让他的眉头紧皱起来。
他撑起上身,离开她的唇、她的颈项,却还是将她压制在身下。
“这就是你想要的?要我放开你?”项桀皱起眉头,盯着她看了半晌之后沉声说道,瞪着她美丽而无辜的脸,红滟滟的唇昭告着两人刚才的热吻。
“对!”乐乐肯定地点头,火在脸上烧,她逼着自己开口。
全身被压制住,她完全无法动弹,只能蜷着身子,在他怀里缩成一个小球儿,她努力保护自己的“清白”可不想在他家的草地上失身。
项桀拧紧眉头,在心里低咒了几分钟,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口。
“你是不是被吻昏了,神智不清楚了?”竟然叫他放开她?
这个笨女人,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
“我没有!”乐乐大声反驳。
她可没有被吻昏,她顶多只是双腿有些发软,使不出力罢了。
“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啊?”从来没有人这么跟他说过话,他快气死了。
“项桀啊!”还会是谁?
项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掐死她。
“你不喜欢我的吻吗?”项桀眯起黑眸,紧盯着她娇红的小脸,黑眸里的热烫火焰,再次让空气变得灼热起来。
乐乐脑中警铃大响,想像力一飙十万八千里,每一个闪过脑海的画面,都让她羞到难以呼吸。
“哪、哪、哪有人这样问的?!”她咬住红唇,羞得不敢回答。
“为什么不能问?”项桀握住她的下颚,霸道地欺身上前,薄唇再次拉近,在离她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前停下。
“说吧,喜欢吗?如果你的答案是不喜欢,那我一定会检讨改进,务必让你喜欢上我的吻。”项桀温柔轻哄着,那温柔的态度,要是让旁人瞧见了,绝对不会相信,他正在威胁她。
乐乐小脸转为苍白,背脊一阵发寒,身体抖得更厉害,眼睛瞪得好大,连呼吸都停止了。
这、这人真的好可恶!
“快说,我等着呢!”项桀薄唇掀起一抹野蛮的笑,期待着她的答案。
事到如今,大野狼还在面前,她能说什么?
“好吧,我、我喜、我喜欢。”乐乐说得吞吞吐吐,粉脸羞成了红苹果,也不知是气红还是羞红,小脑袋垂到胸前,不敢看他。
项桀浓眉一挑,黑眸中渗入几分狡诈的笑意。
“真的喜欢?”项桀望着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更加明显。
“是,我喜欢,这样可以了吧?”乐乐尴尬地大声喊道,这男人是聋子啊,讲一次还听不懂。
“可以,当然可以!”项桀笑得更贼,黑眸盯着她的唇直笑。
乐乐被看得慌,被凝着的唇,又开始发痒,她忍不住轻舔一下。
她的动作,像是触碰了什么不该按的钮,项桀黑眸一沉,闪出点点火光。
乐乐心里一惊,不由得想起两人刚刚太过亲密的接触,她全身一颤,胆怯地只想往后退。
可惜,她只能躺在草地上,后退无路。
“不准再吻我!”乐乐惊慌失措,想到那过于煽情的热吻,轻轻颤抖起来。
又是不准?项桀的眉挑得更高,眼眯得更紧。
就冲着她这句话,他就不打算放过她!
项桀低头看了她一眼,眼中浮现的决心,让她全身战栗。
“陶乐乐。”项桀低下头来,状似亲昵地贴着她的发,在霸道之中还藏着些许温柔。
“嗯?”她略带惊慌的轻应。
“我,吻定你了!”不用多加强调,他相信她明白,他是说到做到的人。
乐乐心里一惊,既害羞又生气,可是她的红唇一开,项桀整个人又压了下来,霸道的以唇堵住她剩余的抗议,吞去她所有的娇嗔。
完了!这一次,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那个吻之后,乐乐几乎是用“逃难”的方式,逃离他的家。
回到属于她的房间,因为某个连她也说不清的原因,她粉脸上的可爱红晕,久久难以消褪。
他怎么可以这样?!她还没打算要谈恋爱
乐乐紧紧闭上双眼,轻叹一口气,一时之间,所有翻飞的心情、紊乱的思绪,就像丝线般,绵绵密密地缠绕上心头,就连回忆也像引线一样,牵她回到之前的那一段恋情。
那是她的初恋,她用心呵护的一段感情。
那个男人很体贴、很温柔,对她很好很好,让她一尝到恋爱的滋味,就再也无法自拔。
他们俩是真心相爱的,一丁点时间也不想分开,或许正因为如此,引起男方家长的不高兴,认为男人不该因为女人而荒废工作。
她很无辜,她只是想跟他在一起,却被冠上个莫须有的罪名。
他们说她爱上的是他的钱,所以想牢牢地绑住他。
钱?
乐乐紧闭双眼,似乎还能感受到那些人责备的目光。
为什么这么说她呢?
她根本不知道他的家庭状况,怎么说她爱的是他的钱呢?
接着,男人的家人找上了她的家人,情况于是变得更糟了。
身家清白、一生都是公务员的爸妈,怎能忍受别人指责他们生了个贪恋富贵的女儿。
他们开始阻止两人的交往,不停在耳边一再地叨念着,像是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为了爱情,她全都忍了下来,不反驳、不为自己辩解,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两人的爱情。
只可惜,她把事情想得太美。
男人在压力之下,开始有了新欢,一个礼拜、两个礼拜他从她的生活里完全失踪。
年轻的她,无法接受他的变节,冲到男人家门口,指责他背叛她的爱情,将她一个人丢下,面对这难堪的一切。
男人找不到台阶下,竟然冷冷地看着她落泪,说她真是个会演戏的戏子,看上的只是他的钱,对她翻脸不认人。
任何人的指责,都抵不过男人的一句话。
晴天霹雳般无情的话语,打在她的身上,她痛到无法说话。
这这就是她的爱情?
乐乐从床上跳起来,不想再继续沉溺在过去那段回忆里。
虽然明白那一段已经过去,可即使如此,却仍郁闷在胸口,教她难受得紧。
她曾经告诉自己,她不要再谈恋爱了,所以才会躲到这个荒郊野外来。
只是,那个唇边总是带着笑,偶尔流露出潜藏霸道特质的项桀,却突然闯进她的心里。
她能爱他吗?真的可以吗?
乐乐好怕再次受伤,她真的不想再痛一次了。
乐乐慢慢移步到窗边,看着项桀所处的豪宅里灯火通明,她叹了一口气。
他会接受她的拒绝吗?
胸口的巨石愈来愈沉重,乐乐心中没有主意,完全不晓得该怎么办。
躲着吧!就躲着吧!
能躲几天就躲几天,让她好好的把事情想清楚,看该怎么办才好?
咖啡的香气在空气中飘荡着,香醇浓厚,诱人品尝,如果能喝上一杯,铁定是一天幸福的开始。
只可惜,项桀坐在餐桌上,瞪着那壶咖啡,动也不动,像是咖啡壶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这一壶咖啡,是他特地为乐乐煮的,她昨天说了,想尝尝曼特宁的滋味,于是他今天舍弃了他最爱的蓝山,为她煮了一壶曼特宁。
她要是真的敢不来,他就跑去掐死她!
想到昨天,她飞奔逃命的景况,他的眸色更沉。
想他项桀是什么人啊?虽不是古代的帝王,但至少是个黄金单身汉,多少千金小姐渴望跟他来段浪漫约会,但是这个陶乐乐,竟然在被他吻了之后,像是有人要追杀她一样的逃走?!
或许她需要冷静,所以他没有追上去,但是已经过了一天,如果她还不出现,他非去找她算帐不可。
只是,为什么自己会冲动地吻了她呢?
这个问题,过了一夜,他还是没有搞清楚。
喜欢她是必然的,但是有喜欢到需要强吻她吗?他有这么迫不及待吗?
项桀拧着眉,搁在桌上的手不自觉紧握成拳。
一遇到她,他的行为都变了,变得莫名其妙,他摇了摇头,试图甩掉自己那追根究底的扰人思绪。
烦闷挥之不去,项桀站起身,干脆直接去敲她的门算了。
屁股才离开椅子,他就听到门铃声,不自觉地,笑容进占他的唇边。
终于还是来了。
从来也没料想到,他会这么喜欢门铃的声音。
急切跑步到门边,拉开门,才想劈头念她个几句时,所有动作顿时停住。
“你好,还记得我吗?我们在山下的生鲜超市见过几次面。”一个化着淡妆、似曾相识的女人,一脸笑容地站在门口。
“喔,有什么事?”项桀的好心情,全因为眼前的女人而降到了冰点。
“上次听说你喜欢吃牛肉,我特别麻烦超市的店员,只要一有新鲜货就马上通知我,今天我特别替你送来。”女人拿起新鲜的食材,笑得很奉承。
项桀的脸色很难看,不懂这个女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之前他曾经到超市购买一些简单的食材,这个女人总是会“碰巧”地出现,然后又“碰巧”在路口遇到他,这如果不是她安排的,他就跳擎天岗自杀。
“我的手艺还不错,要不让我借用一下你的厨房,你觉得好不好?”女人再端上一脸笑容,主动得可以。
“不好。”项桀回答得很果决,女人的脸色一僵。
“我只是个管家,这是我主人的房子,他不会希望有外人进入他的家里。”项桀干脆撇清自己与豪宅的关系,省得她多费心思。
“啊?管、管家?”女人笑得僵凝。“你、你是开玩笑的吧,你怎么会是个管家?”那她来巴结个管家有什么用。
“我没开玩笑,我的确是个管家。”项桀懒得再解释,直接就想关上门。
“等等就算是管家也没关系啊,我都来了,我们就一起吃顿饭?”这女人无鱼虾也好,这么帅的男人,光看就很赏心悦目了。
项桀眸色一冷,看了看她挡在大门边的小手,眯起眼睛,看来不甚愿意买帐。
“出去!”他又再次开口。
女人看见他那严肃的表情,知道他肯定不是在开玩笑。就算她再白目,也不敢再多逗留,才悻悻然收回手,接着,大门就“砰”地一声关上了。
真是该死!别的女人都知道要找上门来,陶乐乐倒好,躲他躲得不见人影!
几乎不曾骂过粗话,项桀今天倒是差点为了陶乐乐破例,他算是佩服起她的能耐了。
再躲!就不相信她还能躲多久,他跟她是耗定了。
能埋头跟小花小草相处的人,耐力果然惊人。
已经过了三天,陶乐乐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连出门都不曾,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这三天,他不想承认都没办法,他的确在等待她的出现,从早上天一亮开始,就期待着门铃响起。
门铃的确响了,但该死的都是一些不认识的阿猫阿狗,超市里偶遇的女人、迷路的游客,甚至是送信的邮差,都莫名其妙带了女儿出现
他脸上是写了“黄金单身汉”这五个字吗?
要不然这些人,怎么消息会如此灵通,利用各种藉口出现在他面前。
偏偏,就有个不识泰山的盲女,他才“意思意思”亲个几下,她就吓得不见人影,气得他血压直冲脑门,每天都以极大的怒气佐饭吃,再好的食材、再棒的料理都没了味道。
再这么下去,他一定会因为消化不良而送医急救。
不行!他不能跟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他得去找她问个明白。
历尽艰辛替自己找到藉口,项桀决定马上出发,找她“好好”算个帐。
正决定这么做,长腿快速往隔壁移动,没几分钟时间,他已经在她家的门口,扬起手,毫不客气地直接按门铃,想纡解这几天的怨气。
只是,几分钟过去了,门铃都快被他按坏,却仍旧没有人来应门。
“陶乐乐!”项桀对着门口大吼,怒气再次无边燃烧。
项桀气怒又焦躁地在门外走来走去,他额上的青筋暴起,隐隐抽动着。
他以为自己已经找到理由了,以为他可以见到她了,以为他们又可以重新开始了,但,该死的!她连门都不开了吗?
要真是这样,他就翻墙偷闯进去,直接把她给揪出来。
“陶乐乐,开门!”项桀再一次对着门口恼火地怒目咆哮。
不知为什么,不能见到她的这件事,让他十分生气,像是胸口被谁挖了个洞,空空的填不满。
屋内依然无声无息,像座空城,遍喊无人,沉默无边蔓延,气氛十分紧绷,只有他黑眸里的怒火愈来愈炙热。
“这个陶乐乐,她真的不想活了!”项桀嘶声说道,握紧双挚,克制着把她的门拆了的冲动。
从来没有任何人,能击碎他的冷静,但陶乐乐却仅仅隔着一扇门,就让他滴水不漏的自制全盘溃堤。
正当他拉住门把,开始考虑是否要把门给拆了的时候,门后传来车子驶近的引擎声。
有人回来了!
原来并不是她不开门,而是她真的不在家。
知道她并不是故意回避他,让他的心情好多了,只是他仍旧不打算给她太好的脸色看。
他猛地转身,不爽地瞪着来车一眼。
他脚步重重的踩在地上,以排山倒海之姿朝来车走去,正巧这个时候,乐乐也从车子的客座开了门出来。
乐乐的小脸是又惊又喜、又慌又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你”乐乐才开了口,就被他打断。
“你跑到哪里去了?”他凶神恶煞的冲到她面前,脸色铁青的开骂,像是很想亲手勒死她。
懊死!她的气色怎么这么好,像是半点都没被影响。而他却已经好几天都没睡好,从来不曾向他报到过的黑眼圈,都快占领他的俊脸了,完全没有以前意气风发的模样。
乐乐被他吓了一跳,看着眼前暴怒的他,气势足以媲美被激怒的酷斯拉,通红的黑眸凶狠地瞪着她,只差没张嘴喷出熊熊火焰,当场把她烤成焦炭。
“我”乐乐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快点说!”项桀狂吼着,已经完全失去冷静,没有理智去思考,为什么她会从客座下来。
“我、我去机场接人。”乐乐红嫩的唇儿微嘟,心里有点委屈。
“接什么人,你去接什么人?”有什么人比他更重要?让她不通知他一声,就跑去接那个人的机呢?!
一连串的独白怒吼从他的心里冒出来,他恼怒地向前踏出几步,一双大掌往前探,急着把她抓起来用力乱摇。
只是,当他的手才刚碰到她的肩膀,黑眸余光随即看到有个人从驾驶座探出头来。
“她去接我,你有意见吗?”
一个男声斯文的开口,高大的身躯陡然僵住不动,幽黯的黑眸眯起,暴躁的酷斯拉随即冷静下来。
项桀缓慢地转头,对她的箝制还是没有松开,黑眼直瞪着从驾驶座走下来的男人。
懊死!她竟然去接了个男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