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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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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的炭笔在画纸上飞快地来回,女性的纤柔轮廓渐渐地展现出来,然后是一双带着异国风味的杏形眼眸

    谭子擎拿下香烟,在烟灰缸沿挥了挥,又叼回嘴里,袅袅上升的烟云让他的双眼微微地眯了眯。

    他注视着素描本上那未完成的人像,几番思索后,拿起橡皮擦,尽数抹去。

    私下,他为许多村中人物画过素描,年近九十的叶婆婆、表情生动的光头财叔、生活痕迹深刻的各个农人,他认识他们,画起来轻而易举,但是这位从纽约市来的小姐,却让他难以下笔。

    他可以画出她的五宫,却画不出她的神韵,他以为她像个完美却冰冷的雕像,然而此时他却不敢肯定。

    他记得她的长相,但难以将她定型。

    自懂事以来,他就热爱绘画,即使当初回到村子时,便已决定安安分分地在小学里教美劳课,他还是无法放弃这份热情,因此,画室里堆满除了自己没人看过的作品,而且仍在增加中。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一个身穿制服、稚气未脱的短发女孩探头进来。

    “哥,我回来了。”谭子燕习惯性地站在门外,知道画室是哥哥的私人天地。

    谭子擎合上素描本,捻熄了烟。“今天没补数学?”

    “老师有事,把课调到下礼拜一。”

    “嗯小燕。”他想了想又叫住她,女孩眨着大眼睛等待。“学校的功课重不重7你应付得来吗?”

    “还好啦!暑假的辅导课也比较轻松。”

    “那就好零用钱够用吗?”唉,伤脑筋,两人足足差了十六岁,他又搞不懂高中小女生的心思,想要关心都不知道该怎么关心起,净问些千篇一律的蠢问题。

    “不够我会跟你拿。”小燕甜甜一笑。“我先去换衣服,路上遇到叶婆婆,她托了些西红柿要送给对面的新邻居,我顺便去打声招呼,很快回来。”

    不等他开口说话,小燕就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对面的新邻居?那不就是

    对街的平房里,丽莎正操着英文跟纽约的好友热线,也已经抱怨了半个钟头。

    “还有啊,说出来你一定不信,我在来这个村子的途中,有一次还得停车让一群鸭子过马路。活生生的鸭子嗳!真见鬼了!什么样的鸟地方会有鸭子阻碍交通,而且还嚣张得好像马路是它们开的?!”丽莎对着老旧的电话筒大喷口水。“不要再笑了!”

    “抱歉,丽莎,我只是在想象那个画面”凯尔憋着笑,听得出一点也不抱歉。“你听起来很有精神,看来乡下的空气对你有好处。”

    “好个屁”丽莎低声嘀咕,把咒骂含在嘴里。

    凯尔当作没听见,柔声嘱咐道:“记得要按时吃葯,我给你的综合维他命每天吃一粒,三餐要正常,睡眠要充足,不要去想工作的事”

    “知道了知道了,比我妈还啰唆!”最受不了这种温情攻势了。

    她听见凯尔跟旁人说了几句法文,然后他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改天我们再聊。”

    “小胡子是不是在你那儿?没良心的家伙,有了情人就不要朋友!多讲一下会怎样?我都快无聊死了!”丽莎口中的“小胡子”是凯尔正在交往的对象,来自法国,在曼哈顿的苏活区经营一家画廊。

    凯尔轻笑道:“既然你时间多,倒不如在这段期间找个台湾男人交往看看,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张性格的黝黑脸孔忽地浮现脑际,丽莎只觉得更为烦躁。

    “凯尔,我问你,我是不是变丑了?”

    凯尔愣了愣,谨慎回答道:“我想是没有,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还是我变老了?身材走样了?”

    “你才二十九岁,身材也很标准。”

    可是她又问:“你觉得我是个性感、迷人的女人吗?”

    “丽莎,你问错对象了。”凯尔很无奈,他是同性恋啊!

    “算了,当我没说。”可恶,她是哪根筋不对,居然开始怀疑起自己的魅力指数?她可是从幼稚园就被异性追到大的漂亮宝贝呢!

    片刻后丽莎挂上电话,环视了下简陋的屋内摆设,她的笔记型电脑和手机都被凯尔没收了,无法上网,也没有频频出状况的作家来电求救,唉,真不习惯

    她的生活一向被工作填得满满的,日日跟时间赛跑,现在一下子空闲了下来,竟不知道该如何消磨时光,无所适从。

    没想到要当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废物居然这么难。

    叩、叩、叩!

    有人轻敲着门边的那扇窗子,丽莎望去,见到一个探头探脑的陌生少女,红扑扑的脸蛋像苹果似的。

    她开了门,少女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亮晶晶的大眼直看着她。

    “你好,我是你的邻居,欢迎你来到好米村。”

    太好了丽莎讽刺地想。

    她在爸妈送给她的公寓里住了八年,连对门的住户长什么模样都没印象,结果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就有人来跟她玩“敦亲睦邻”的游戏,这些人非得这么热情不可?

    然而,她居然听见自己开口问:“你要进来坐吗?”

    天哪她真的已经闲得发慌,无聊到爆了!

    不多久,丽莎就后悔了,很后悔。

    少女一进门就说个没完,聒噪到她耳朵出油。

    她说她叫小燕,就读于邻镇的一所高中,今年升二年级,父母双亡,跟哥哥相依为命,希望能嫁给一个叫裴勇俊的男生,如果不行的话,另一个叫周杰伦的也不错,她觉得混血儿涸漆,能住在曼哈顿更酷,她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漫画,立志将来要当漫画家,不过她哥哥要她把绘画基础先学好等等等等

    噢,还有,她那个哥哥多才多艺、允文允武、顶天立地、坚忍不拔、所向无敌、飞逃谳地、无所不能

    “跟你说,丽莎姐,我哥哥真的很会画图喔,以前还拿奖学金到法国留学耶”丽莎掏了掏耳朵,很忍耐地继续听小燕赞扬她哥哥的伟大。“后来因为我爸妈出了车祸,他不得不马上赶回来照顾我,那时候我才小学四年级。有时候我在想,要不是因为我的关系,说不定他现在早就是世界有名的大画家”

    苹果脸变得有些黯然,丽莎很希望自己没注意到。交浅不该言深,这小妹妹显然无此概念,这种家务事,说给她这个外人听做什么?

    现在是怎样?她是不是该说点什么减轻小妹妹的自责?她看起来像个儿童心理学家吗?她假装认真地研究起叶婆婆种的特大西红柿:心中大喊麻烦。

    然后她清了清嗓子,问道:“小燕,你哥哥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很不甘愿的样子,还是他三不五时就用一种很怨恨的眼光瞪你?”

    “才没有!”小燕急急辩解。“他对我很好的,虽然他话比较少,可是他很疼我,我知道他是很关心我的!”

    “这表示你是他最重要的人,比画画还重要许多。既然你是他最重要的人,你过得幸福、快乐就是他最大的成就,这是成为出名画家也比下上的。”噢,好佩服自己她连小燕哥哥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怎么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真的这么觉得?”

    “相信我,我了解这种事。”才怪!不过也许是平时哄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作家哄出心得来了,她发现自己骗小孩时也能面不改色。

    为避免小燕再追问,丽莎想到一个既可转移注意力,又能让她少说点话的方法。“我看到你额头上有两颗痘痘,听说长痘痘的女生应该要经常敷脸,我有一瓶很赞的面膜,你要不要试试看?”

    “可以吗?我也可以用?”小燕的眼睛顿时光芒万丈,跟一个熟女兼美女的姐姐一起养颜,实在酷到不行!

    “当然。”给小女生如此崇拜着,丽莎不免也得意了起来,心情甚好地又说:“我还带了很多颜色的指甲油,等会儿我帮你敷完脸后,再帮你涂指甲。”哼哼哼想当年念高中时,她可是学校里的美容女王呢!

    小燕欢呼一声,丽莎回房间换上一袭舒适的丝质罩袍,同时搬出她的宝贵化妆箱。几百年没像高中时跟姐妹淘一起玩化妆品,她不由得也跟着兴致勃勃了起来,虽然小燕妹小了她不只一轮年岁,但总也是个爱美的女生,两个女生兜在一起,能做的事可多了。

    于是,屋子里的熟女口沫横飞地开始指点着少女,授以美颜高招,并在少女脸上示范。

    “我回房间拿几本时尚杂志,尽量不要说话,会留下皱纹。”丽莎替她敷上面膜,自己则只卸了妆,打算把基本招数传授给小燕后再弄自己的脸。

    丽莎消失后,有人在门上敲了几下,小燕想了想,跳下椅子,自动自发地走去开门。

    来人身材高大,几乎占满了门框。

    “哥!”小燕马上忘了不该说话的嘱咐。

    突然见到一张惨绿的怪脸,谭子擎惊得倒退一大步,险些爆发心脏病。

    “小小燕?”他难以置信地瞪着眼睛。小燕耗了快两个钟头没回家,他考虑了许久才决定过来探个究竟,没想到没想到

    那女人把他清纯可爱的妹妹怎么了?

    “又是谁来了?”丽莎抱着几本杂志走出房间。

    “是我哥!”小燕让哥哥进门。

    丽莎定眼一看啪!杂志掉满地。

    是他!小燕口中那个伟大到没天理、才华洋溢到泛滥成灾的哥哥居然是这个粗鲁村夫?!

    “你在小燕脸上抹了什么?”谭子擎改瞪他认定的“罪魁祸首”

    满腔不爽取代了原先的错愕,丽莎冷着脸。那什么语气嘛,好像她把他的宝贝妹妹毁容似的。

    “我想想”她佯装思索,掐指数着:“好像有磨烂的海藻三种不知道哪座火山温泉底挖来的黏土嗯,还有深海鱼子植物精油等等。”

    可恶,用光一小瓶就要三百美金的美容圣品替他妹妹做脸,还嫌!

    “哥,这是护肤面膜,丽莎姐是好心要帮我敷脸啦!”小燕赶紧解释。

    谭子擎的态度缓和下来,对妹妹说:“你年纪还小,不需要用到这些东西。”

    “你哥的意思是,你青春无敌,自然就是美,只有我这种老女人才需要保养。”丽莎冷冰冰地补充。哼,她可没忘记他对她有多么不屑一顾,想到就火大。

    “我不是那个意思。”谭子擎皱眉,她怎么把白的说成黑的?“小燕,去把脸洗一洗,你已经打搅够久了。”

    小燕还想说些什么,但还是乖巧地走进浴室洗脸,把其余两人留在小客厅。

    丽莎捡起杂志,干脆坐下来阅读,不想跟谭子擎说话,刻意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强烈宣示她小姐已经把他当隐形人。

    可恶他怎么老是看起来那么性感、那么有男人味,真是罪过!

    谭子擎也没有主动攀谈,却忍不住细细打量她。

    她垂着眸,头发拨到耳后,素净着一张脸,鼻梁四周有着几粒淡淡的雀斑,少了几分逼人的美艳,却显得清丽、俏皮。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熏衣草色的精致刺绣丝袍,显然是居家的打扮,滚着黑边的衣襟在胸前交叠出一个宽口的v宇,露出颈项问雪白的肌肤以及一小部分细致优美的锁骨,似是在诱人一亲芳泽

    霎时,他心头一阵怦然,脑中竟不由自主地出现无限遐思。

    “看什么看!”丽莎突然回瞪了他一眼,完全没给好脸色。怎样?他是在数她脸上皱纹有几条吗?

    谭子擎忙不迭收回视线,轻咳了咳,心下感到些许狼狈。他是怎么回事?以前学画时见过多少赤裸的女体,怎么现在像个十来岁的思春少年,满脑子胡思乱想?

    小燕洗完脸,适时地解除了他的窘状。

    “丽莎姐,我先回去了,以后可以再来找你玩吗?”

    “好啊。”说实在话,她并不讨厌小燕,虽然她的确有点聒噪,不过跟那种看起来就有沟通障碍的哥哥住在一起,能怪她吗?

    谭子擎没料到她答得如此随和,略带讶异地瞥了她一眼,但没说什么。

    兄妹两人走到门口,小燕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道:“丽莎姐,你喜欢画画吗?哥哥每星期天都有在我们家教人画画,你要不要一起来?”

    画画?别开玩笑了她连棵树都只能画成棒棒糖,叫她学画?

    “来啦丽莎姐,你是我朋友,不用学费的,对不对,哥?”

    “小燕,林小姐一定有很多自己的事要忙,没那个时间,你别勉强人家。”

    丽莎张口原想拒绝小燕的提议,结果谭子擎的几句话又惹恼了她。她绽颜对小燕笑道:“我一直想学画都没机会,星期天我一定到。”

    她林丽莎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别人自以为是地替她拿主意,他认为她不会想学画,她就偏偏要学给他看!

    ------

    翌日,星期六,丽莎决定开车到邻镇逛逛。她迫切需要呼吸一点文明的空气,即使是个小镇也比好米村这种狗不拉屎的地方强。

    出门前,正好遇上不必上课的小燕,她心血来潮地邀她同行,小燕告知哥哥之后,便兴高彩烈地跳上拉风的红色保时捷。

    出乎丽莎的意料之外,邻镇是个繁华的小城,虽然没有大型的百货公司和她所熟悉的名牌专柜,却有着不少小巧的精品店和一家大卖场。

    哇哈哈哈好爽!丽莎血拼得很过瘾。

    这几年都在工作,鲜少有时间采购,服装是造型顾问替她准备的,而生活日用品多半也是钟点女佣打点的,没想到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城镇里重拾逛街的乐趣。

    可惜,她的愉悦在回到村子里没多久便被破坏了。

    “这是做什么?”丽莎瞪着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燕不能接受你的礼物。”谭子擎把一个购物袋放在桌上。他并不特别乐于与这位娇贵蛮横的千金小姐打交道,但是小燕喜欢接近她,而他不愿把自己的喜好强套在妹妹身上,也就没有加以阻止,然而凡事总得有个限度。

    “奇怪了,东西是送给小燕的,为什么由你来决定她能不能接受?”丽莎不高兴了。

    袋子里是两件ck的背心和一条levi's的牛仔短裙,长手长腿的小燕穿起来特别俏丽,所以她毫不迟疑地就买下送她。小燕最初百般推拒,但终究敌不过对漂亮衣服的喜爱,最后还是欣然接受。

    想来没心眼的小燕一定是回到家就向哥哥说了,结果他老兄却对此有意见,登门退货来了。

    “小燕是我妹妹,你送的东西太贵了,她不能要。”

    “你没听过礼物不能用价钱来衡量吗?”她马上顶了一句,很后悔当时竟忘了把标价拿掉。可恶,难得心情大好地想送人东西,这男人没事搞什么破坏?

    “她才十六岁,我不希望她小小年纪就开始崇尚名牌,养成挥霍、奢侈的习惯。”谭子擎一脸严肃与不赞同,三件棉制服饰加起来快七千块,太夸张了。

    意思就是她很奢侈浪费、爱慕虚荣就对了!丽莎很火大,也很受伤。

    没错,她的确喜欢穿好的、用好的、吃好的,一个编辑的薪水根本不可能支付她的开销,但是拜母亲所赐,她也学了好几手投资理财的诀窍,几年下来,户头里的数目有增无减,除了父母送的公寓之外,踏入社会后她不曾跟家里伸过手,她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赚来的,这个男人凭什么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她?

    “好吧,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她冷笑。“原来兄长的藉爱是借着剥夺妹妹的喜悦来表达的。”

    丽莎接着又说:“你一定不知道小燕穿起这些衣服多可爱,也不知道她当时有多高兴唉哟,我在说什么呀,我想你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做人的原则重要嘛,一个小女生的快乐算什么!爱漂亮实在罪该万死!”

    谭子擎被奚落得哑口怨言,俊脸上却不见愠色,反而多了深思和明显的懊恼。他只顾着马上来退礼物,却没考虑到小燕的感受,他是不是鲁莽了?

    她是不是说得过分了?丽莎忽然有点后悔,她知道她的话有失公平,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男人面前,她总是特别禁不起刺激,脾气特别坏。

    哪知,谭子擎这时掏出皮夹,将好几张千元大钞放在桌面上,丽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衣服我会让小燕留着,这是衣服的钱。”

    轰!狂怒直冲脑门,真的会给他气死!

    “你这人到底有什么毛病啊?你知不知道什么叫礼、物?!”她朝他吼道:“我林丽莎既然决定送礼就非送不可,谁稀罕你的钱!”

    谭子擎被凶得开始有些不快。“你的礼物太贵了,不过你放心,我还是会告诉小燕衣服是你送的。”

    “你脑子里灌的是水泥吗?!”丽莎暴跳如雷。“还是我的钱脏,买的东西会玷污了你的宝贝妹妹?!”

    “我没那个意思!”怒火攀升,谭子擎也恼了。她怎么老爱曲解他的话,硬要把白的拗成黑的?

    丽莎抓狂不理他,一个箭步抄起桌上的纸钞就往他胸前的口袋塞去。“钞票本小姐多得是!你的几个臭钱自己留着!”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谭子擎吓了一跳。这女人居然蛮到动起手来了!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他想也没想地揪住袭击胸膛的纤手,一个使力,却不意将丽莎拉到身前。她抓着钞票的手被钳住,挣脱不了,力气比不过他,只好很用力很用力地瞪着他。

    他居高临下地回视她,剑眉纠结在一起。她真是他所见过最会惹人生气的女人,蛮横、跋扈、脾气大得让人难以消受,然而,她也是他遇过最教人目眩的女子,像团火焰似的发光、发热,如此美丽不可方物,诱人也灼人。

    星眸不由自主地暗了暗,他发现自己居然对她起了反应,想探索那张不饶人的嘴尝起来是何种滋味,想知道那玲珑有致的身体中,是否也蕴藏着火一般的热情。

    他困惑了有可能对一个女人反感,却又同时因她而心乱吗?

    空气中的某种成分变了,丽莎顿觉心跳如擂、口干舌燥,甚至忘了继续挣扎,小肮中一股热流涌现,比她初次见到他时更加无法无天地乱窜,膝盖也不争气地发软。头一次距他这么近,她发现他比想象中的还高大,宽阔的胸膛所散发的体温,几乎要烫着她,然而浑身上下的细胞却呐喊着要更贴近他

    忽地,他松手,丽莎两腿无力,差点站都站不稳,但他不再看她,提起小燕的衣服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你你可恶”丽莎瞪着空空的门口,音量跟只蚊子一般大。

    她呆站了好一会儿:心跳终于平复下来后,看见绉巴巴的钞票散落一地,怒火再度上升,那男人简直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

    想到什么似的,她冲向一旁堆积成山的购物袋,从自己的血拼成果中翻找出一个小巧的方形扁盒,盒子上印着burberry的字样。那是她跑了好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记得她欠他一条手帕然后她把盒子丢在地上,抬起鞋跟用力踩。

    “shit!、xxx烂人、臭石头、猪头、反正你也不稀罕”她踩、她踩、她踩踩踩,直到两脚乏力,小腿快抽筋。

    过了许久,她又把盒子捡了起来。盒子已经被踩扁踩烂,但里头的柔软布料踩不烂。她取出完好无缺的方形手帕,颓然瘫坐在椅子上,忽然间好唾弃自己。

    受不了她几时变得这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