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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右手一

作者:灯下骷髅谁一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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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在我二十八岁之前,我没考虑过结婚。

    这并不是说我是个过分追求自由的人,只是我对现状很自足,无意打破。

    有固定的女朋友,有固定的收入,有固定的社交圈。总而言之呢,我的生活节奏非常固定。

    有时候照照镜子,连我自己也说不出满意或不满意来。唯一的变数就是上网。

    网络是另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离开家乡的北京,在我每天所谓的醉生梦死中,我还能对早晨的空气保持新鲜感,靠的就是这个网。

    上网的时间到了。每天在这个时间,我什么也不做,这是我的保留时刻。我上网的目的性不强,只是感觉需要,兴之所至而已。有时我就东张西望四处游击,不过大多数时间我就跑到某一个聊天室里胡侃一通。

    今天有个约会,在网上。她的名字叫water,是我第二十八个较为固定的聊天朋友。记得某个人说过:说朋友都是屁话,在网上谁认识谁谁把谁当回事啊?就像我有时去歌厅蹦迪,疯狂的时候,和同一歌厅里所有的女孩子都共过舞,那又怎样?还不是谁该嫁谁嫁谁,谁该被谁睡被谁睡,舞伴就是一个伴!换你也换我,结束时一个人拖着影子回家最真实。

    我不清楚她的真实性别,反正我是一厢情愿把她定性为美眉。和water聊天,我扮演的是一个嬉皮士。换中国话说也就是爱显白的一文化烂人。我是这样定位自己并诠释这一角色的。不要对我说什么不真实!人就那么一点往事和思想,话都说尽了就只有编。像大尾巴狼似的,说什么一个人深沉很容易而要想深刻就很难了的鬼话。为了维持谈话,就只有编,靠想像发挥吧,天马行空地马行地,想起什么说什么,爱怎样吹就怎样吹,反正没人去求证。否则,我觉得聊天真没什么劲。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就不由自主的演戏了。什么人都装过。

    water上来了。和往常一样,我开始贫。聊了一会,记不得她说了什么,忽然想起了一些人和事,一些面孔。看着不停刷屏的电脑,看着自己的狗窝,满地的烟头,随意乱扔的书页,还有镜子里略带血丝的眼球,一种情绪慢慢沉淀下来。

    不要。

    关机,然后重新连接。

    我忽然腻了。以前也是这样,我在一个地方呆一段时间,就会厌倦。这就叫喜新厌旧吧,我是这种男人,我知道。这也许也是我沉湎于网络的一个原因,我喜欢新鲜,喜欢变动,讨厌模式。

    我随便连接了一个网址。这好像是一个综合性的网站。新闻、图片、音乐、电影、论坛、聊天室好像什么都有。我不喜欢这样,一些较专类的网站我的感觉可能更好些。不过,出于新鲜,我还是进了这里的聊天室。

    和别的地方一样,没什么特别。我随便找了两个感兴趣的名字,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他们的速度太慢,或者我的速度太快,于是我开了新的窗口浏览这里的论坛。大部分都是些无病呻吟的东西,我一边看着,一边忍不住冷笑。我又切换回聊天室,这时候好像进来个叫什么一天的家伙,差不多每个人都和他打招呼,而这厮居然也就摆出一副君王临幸的架子来。不是网管,我看了一下列表,大概是这里的老鸟吧。他妈的!老子最看不惯这种在聊天室倚老卖老的东西。我在网上一向是臭名昭著的,很多人被我骂过狗血喷头,于是我马上张开了獠牙扑了上去。

    大概30秒过后。我的屏幕上清晰地出现如下字句:您因为语言不文明已被请出本聊天室,请几分钟后再来。

    妈的!这真是上得山多终遇虎,今儿敢情遇到黑客了不成。

    我立刻升起了复仇的火焰,翻出一大堆的黑客软件来准备决战。

    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这是毛伯伯说的。(是吗?不是吗?我不知道。管他!)

    我记了一下这网站的名字——侠客岛。一天,是吗?

    一切ok!我换了个“决战”的网名重新登录,决心今儿就和他耗了。

    “哔——”我的手机响了。

    是红。

    “leo,我要见你。”  

    红是我认识快两年的女朋友。我们据说是自由恋爱的,没经过党组织和居委会大妈们的介绍和批准。好像是在我一狗屁哥们的婚礼上认识的,她是我哥们新娘的伴娘,我是伴郎。后来就是哈雷慧星撞击地球,她对我一见衷情,四处围追堵截,而我呢也不是什么立场坚定坚贞不屈的主,禁不起糖衣炮弹的诱惑就没能坚守住阵地。

    事后我经常感叹多少年的革命贞操毁于一旦,而红就紧咬银牙、柳眉倒竖地强调世上没有一个巴掌拍得响的事我们的爱情是两颗心剧烈的碰撞的结果。而事实上我感觉我们平时牙齿的碰撞次数要高于心灵的碰撞次数。

    她在一家外企上班,办公室助理,好听点叫白领丽人,通俗点说也就是小秘。我们通常一星期见三次面,周一、周三以及周末。

    今天是周四,不是约会日。不过她打电话来说她要过来。我看看表,七点四十五分,她大概要在八点半过来。还有点时间我可以把屋子收拾一下。

    整理完毕,八点一刻。上网是没什么时间了,今儿看来那小子命好,我把决战计划暂时延后。点起“三五”一边在电脑上玩着扫雷的小游戏,一边等。

    当我点燃第三支烟的时候,她来了。

    “今儿晚上干嘛?”

    我们家阿红一打响指:“走,咱蹦迪去。”  

    红很能跳。她站在舞池的中央双脚纹丝不动,而腰肢、手臂、脖子每一个关节都在颤抖,像痉挛似的颤抖。她的长发随之疯狂,像风中起伏的大海,一涌一涌的波涛。像黑色的火焰,在黑夜里剧烈的燃烧。像巨大的蝙蝠,在月夜里寂寞的飞翔。音乐震撼心扉,撞击心灵和血液。

    一曲终了,灯光暗了下来,慢四步。我们拥在一起,跟着世界一起摇摆。我闭上了眼睛,感觉她紧紧贴在我胸前,嗅到她头发的清香。

    忽然音乐停止。人们还胶着在一起,只是一愕然的工夫。如雷的鼓声又惊天动地的响起。灯光一片火红,人们疯狂叫喊,挥舞着手臂,一起跳动歌唱。不知道哪个傻波依在大喊:我爱你!

    疯狂。

    结束后回家,没有开灯。

    她的眼眸在黑夜中亮得像星辰。

    感觉她的低语像是沉睡了千年的诱惑:“kissme!”

    “leo,你爱我对吗?”

    “哦。”

    “原来如此。”

    “有事吗?”

    “没事。”

    我不清楚这是自由还是什么。彼此始终保留空间。不是向我主动倾诉,我是决不会问的。红也一样。她是那种很独立的女孩,有时情绪化,不过非常善于自控。而我们的关系也不太不同于一般的情侣。像两条相交的曲线,彼此纠缠、结合,但决不重复。

    我喜欢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