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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一大早,莫可璃陪韩于如上菜市场买菜、买水果,准备晚一点要上庙里去拜拜。
菜市场里的欧巴桑都对韩于如新剪的发型夸赞不已,就见笑容一直没从她的脸上退去过。
听说是菲力出的钱,弄个头发花掉六千块,莫可璃有些不快的心想,这种钱也只有菲力这种阔少爷才敢花。
莫可璃汗流浃背的提大包小包进门,奇怪,菲力那个死人,平常不需要他的时候硬要冒出来,现在需要他时,他却不见人影。
她一打开门,马上瞪大刺刺的坐在客厅里的男人。
“早安!”菲力带精神奕奕的笑容,向她们打招呼。“你怎么进来的?”
菲力耸了耸肩。
“是我给的钥匙。”跟在莫可璃身后进门的韩于如也提了一堆东西,她不客气的推开挡在面前的女儿,自顾自的说。
“妈,你怎么可以把家里的钥匙给陌生人。”她不以为然的提醒自己的母亲,菲力是个陌生人。
“菲力不算是陌生人。”
菲力一见韩于如进门,马上体贴的接过她手中的大包小包。
当他对莫可璃伸出手时,她却反应激烈的闪过他的手。
“妈妈,你们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菲力一点都不把莫可璃的反应放在眼底,径自问道。
“我们待会要去拜拜。”韩于如慈祥的说。
“拜拜?”菲力不解的看她。
“你们外国人不懂的。”韩于如笑了笑“你们是拜耶稣,我们是拜佛祖、观音、妈祖还有众神明。你要不要跟我们去庙里啊?”
“妈,他们是信耶稣,不是拜耶稣,他们不拿香,不拜任何神明的,所以他不会跟我们去。”
“我要去。”背对韩于如,菲力警告似的瞪了莫可璃一眼,曾几何时,她竟然开始替他发言了。“反正我对中国文化一向深感兴趣。”
“才怪,你明明说我是个怪人”
“那是以前我不了解你。”
他状似亲呢的揽她的腰,温柔的说。“现在我已经臣服于你,爱上了你,我当然得要接受你的一切。或许我可以为了你,受洗成为佛教徒。”
“你少无知了,佛教徒不用受洗。”
“小璃,菲力不是无知,我们文化不同,他不懂是理所当然的。”
“说到底,还是妈妈英明。”
很明显的自己失宠了!莫可璃一肚子的怒气没处发。
“我们几点出发?”不给莫可璃河东狮吼的机会,菲力神色自若的问“我有车,可以载你们去。”
“那真是太好了。”韩于如愉快的表示“一个家庭里就是要有辆车,还要有个人开车才行,我一直叫小璃去学开车,可是她连机车都骑不好,学开车似乎也不是个太好的主意。”
“妈!”莫可璃有些不开心的听母亲数落她的不是。
“还是妈妈的决定正确。”
菲力显然不把她的存在当一回事,径自狗腿的说。
“反正以后你跟可璃要去哪里,只要一通电话,我随传随到。”
“菲力真是体贴。”
一翻白眼,看母亲与菲力两人如此热络,莫可璃抿紧了嘴,真不知道究竟他们是母子,还是她们是母女。
***
“你妈妈人很好。”
“原本她是很好,但现在她被你迷得神智不清。”收拾放在供桌上的供品,莫可璃口气不善的口道。
趁韩于如到庙外去烧金纸,因此她把握机会数落了菲力一顿。
“你干么对我有敌意?”他倒记得她在英国或泰国时都还算是挺温柔可人的。
“不然你指望我怎么对你?”她不以为然的瞪他“我连你来的目的都搞不清楚,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是来追你,然后把你带回英国罢了。”
她冷哼一声“你不要以为我会被你骗,追我?!充其量你不过是想把我带上床而已。”
“我觉得自始至终你对我的评价都不高。”
“不,我对你评价很高。”
她的话使他笑了出来“你说谎!”
她的嘴一撇“好吧!连老希尔先生都说你不成材了,你还指望我这个外人能给你多高的评价?”
“可是妈妈就对我评价很高,我涸葡定,她非常满意我。”
“我真的很讨厌你一直叫我妈‘妈妈’!”她听到他如此称呼自己的母亲,实在很刺耳。
方才来到这里,遇到几个熟识的师父和老邻居,她妈妈介绍菲力的模样,只差没说我女儿过阵子就要嫁给这个外国人了。
“可是这是妈妈允许的。”
“所以我才说我妈被你迷得神智不清、是非不分,你现在一直讨好我妈妈,干脆你自己跟她来个老少配吧,反正现在台湾正在流行。”
“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菲力一脸不悦。
看到他的脸色丕变,她吓了一跳,不禁往后退。
谁知道这个狂人发起疯来会是什么模样,反正他的脾气一向不好,这是她跟他相处过后所得到的结论。
菲力一把把她抓过来,用力的吻住她。
她被他的举动吓得差点瘫痪,他竟然在神明面前吻她,这个该死的男人!她挣扎要离开他的掌握,他却越拥越紧。
等到觉得够了,他才放开她,一脸的意犹未尽。
她一开口就劈哩啪啦把他骂个狗血淋头。
“小璃,你怎么可以在神明面前骂脏话?”
韩于如的声音让莫可璃回过神,才发现她与菲力的四周已在不知不觉中聚集了不少人。
“妈,他亲我。”
“那又怎么样?”韩于如皱眉头“年轻人嘛!菲力又是个外国人,你早该习惯的不是吗?”
女儿被占便宜,做妈的竟然是这种反应,莫可璃错愕的看韩于如一脸的谴责,还有菲力的得意表情,火大的一个跺脚,冲了出去。
“真是的,不过小俩口偶尔闹个小脾气是常有的事。”韩于如不忘跟身后的师父解释。
“是啊、是啊!”师父也点头赞同“年轻人嘛!”
***
“你不觉得台湾有很多女人都很漂亮吗?”飞快的走下庙宇的楼梯,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莫可璃不由得恨声问道。
“我注意到了。”菲力几个大步便赶到她的身旁。
“那你不觉得你应该多花点时间在那些女人身上吗?”
“若我认为我该花心思在别的女人身上的时候,自然会将自己的目光从你身上移开。”菲力不可一世的说“但是现在,你最好开始习惯随时有我的陪伴。”
“你到底是想怎么样?”转身插腰面对他,她一脸困惑“摆明了耍我吗?”
“我从没有耍过任何一个跟我有感情的女人。”
她冷哼了声,他的言行举止更让她决定要跟他划清界线。
“其实你人很好,条件也好”“我们从初识,你便一直跟我重述这点,但我发现,你根本就是口是心非。”
“其实你人真的不错,除了有点花心之外,我几乎可以给你满分。”
她叹了口气“别把时间浪费在我的身上,我不适合你,适合你的是美艳动人的大美女,我这种丑八怪不敢高攀。”
“你该对自己有点信心!”他亲呢的搂她,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两人是情侣。
“我知道自己的轻重。”她甩开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走开。
“可璃!”菲力看她下楼的背影,感到万分无奈,他不懂,她为什么不信任他,他承认以前自己日子是过得荒唐,但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改了,她却不信。
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对感情觉得无力。
***
今天的校园有些异样!
但,莫可璃说不出这异样的感觉是来自于何处。
这个星期一来学校时并未见到菲力,她本来害怕他会如他所言出现在她的面前,谁知道他只是如同往常像鬼魅似的出现在她家,但没有再提跟她一起上课的事,这令她大大的松了口气。
听说宋锦仁追上了小她两届的学妹,且两人发展神速,一些闲言闲语已经开始传进她的耳里。
在这个时候,她最不需要的就是菲力再来插上一脚。
一进教室,她惊讶的瞪大双眼,教室竟然挤满了人,连教室后头都有人站旁听。
以前这堂英文朗读课是他们班上公认最无聊,甚至有人说上这堂课简直是在浪费生命,教授也老得应该进棺材,朗读的声音就如同催眠曲,现在教室里竟然人满为患,真是奇怪。
她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来旁听?”把课本拿出来,莫可璃门坐在身旁的女同学张美芬。
“来了个代课的教授。”张美芬回答。
“代课教授?原本的袁教授呢?”
“听说在家里摔了一跤,暂时不能来上课。”
“真的啊!代课的教授很会教吗?”似乎也只有这个答案可以解释现在这间教室的盛况。
“听说很年轻、很帅,还是英国牛津毕业的,昨天在b班上过一堂课,造成轰动,你没发现后面都是b班的学生吗?”
莫可璃微转过头,没错,确实都是b班的学生,还打扮得花枝招展,好像要选美似的。
“真受不了她们,个个打扮得跟花痴一样。”张美芬的嘴一撇,不屑之情写在脸上。
她才说完,上课钟声响起。
“真有那么吸引人吗?”
喝了口从学校外的麦当劳买的柳橙汁,莫可璃听见前头有騒动,不由自主的移动目光到门口,看到进门的菲力,她一口果汁老实不客气的喷了出来。
“莫可璃,你在做什么?!”坐在她前面的女同学气急败坏的站起身瞪她。
“对对不起!”她手忙脚乱的翻背包,想找面纸,好不容易找到被压在最底下的面纸,一个抬头,却意外的看见菲力高大的身影杵在她的眼前,拿一条白色方巾,体贴的帮坐在她前面的女同学擦拭。
女同学红了脸,整个人手足无措,一双眼近乎痴迷的看近在眼前的他。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不只一点意乱情迷。
看来她现在该感谢自己喷了她一身。莫可璃重重的坐了下来,拿看仇人的眼光看菲力。
“好了,坐下来吧。”菲力柔声道。
“是的。”女同学的声音像是小猫似的温柔。
菲力低头看向莫可璃“这位同学,以后得小心点,一个女孩子家可不能那么不卫生。”
她差点破口大骂,但一想起现在的情况不能冲动行事,她只好抿紧唇不发一语。
“今天的同学很多。”菲力走回讲台上,用优雅的英国腔说“那我们先来朗诵几首诗吧。”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叠纸“请前面的同学帮我发下去。这是我从少年时代就非常喜爱的几首诗,我先朗诵一次,再解释意思,不过我想贵校都是高材生,应该不需要我解释,就能明白意思才是。”
他的话引来些许笑声,莫可璃的一张脸更是难看。
这颗心既不再激动别个,
也不该为别个激动起来,
但是,尽管没有人爱我,
我还是要爱!
我的岁月似黄叶调残,
爱情的香花甜果已落尽;
只有蛀虫、病毒和忧患是我的命运!
烈焰在我的心胸烧灼,
如同火山,孤寂、荒废;
在这几点烧的并不是炬火
而是火葬堆!
希望、忧虑、嫉妒的烦恼,
爱情的威力和痛苦里面,
可贵的部份,我都得不到,
只得到锁链!
荣光照耀英雄灵柩,
花环缠绕在勇士额边
在此时此地,怎容许心魂被情思摇荡!
看吧,刀剑、旌旗和战场,
希腊和荣誉,就在我四周!
斯巴达男儿,卧在盾牌上,怎及我自由!
醒来吧,我的心!
希腊已醒来!
醒来吧,我的心!
去深思细查你生命之血的来龙去脉,
把敌人狠打!
跋快踏灭那重燃的情焰,
男子的习性不值分毫,
如今你再也不应眷念美人的笑。
你悔恨等闲把青春度过,
那么,何必还苟且存活?
快奔赴战场光荣的死所,
在那里献身!
去寻求不寻求也常会碰到
战士的坟墓,于你最相宜;
环顾四周,选一方土壤去静静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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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拜伦的绝笔,是他在一八二四年于希腊所作,同年四月逝世于希腊的隆吉翁。
不可否认,菲力教得很好,莫可璃虽然不愿承认,但她还是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声音所吸引。
老实讲,凭他长这副样子,又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可能也没几个人在乎他在上些什么,重要的是迷死人就好。
“喜欢这首诗吗?”
莫可璃微微一楞,抬起头看靠在她桌旁的菲力,她点了点头,视线一低,她认出了他手中拿的那本拜伦诗集
这个小偷!她猛然抬头瞪他,这是她放在房间里的书,他竟然进她的房间偷走。
菲力对她笑了笑,走回讲台,神色自若的回答了几个学生问的关于这首诗的问题。
“接下来的一首诗,我想献给一个女孩子,因为她,所以我来到台湾。这首诗原本是叫做‘给路易斯安那镇上的金发女孩’,但我似乎应该把它改为‘给来自台湾的黑发姑娘’。”
老实说,她不该被他影响,但她的嘴角却不试曝制的扬了起来。
菲力的话说完,似乎只有她一个人的心情是好的,其他人的脸上则是一副惋惜的模样,不过大帅哥名草有主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菲力念诗,莫可璃注意到周遭的人全都是一脸陶醉,他多情的目光似有若无的飘向她,使她血液开始沸腾,脸微微涨红。菲力讨女人欢心果然有一套,若能选择,她真想起身,逃离他的目光。
下课的钟响了,不过五十分钟的课,她却觉得像上了一辈子。
收好东西,她打算以逃难的速度冲出教室。
但是眼前的景象却令她停住了脚步。
一大群女同学围住他“认真”的询问方才上课的内容。
果然她叹了口气,如同斗败的公鸡。他走到哪里都是发光体,会有许多人缠他,她怎么会以为他会飞也似的向她冲过来呢!
她闷闷不乐的走出教室,自始至终都没发现菲力的目光总是停留在她的身上,注意她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