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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于蓝都要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爸爸的接送,然后步行回学校。
漫步在水泥道边,脸微仰着,眼睛里,便藏了一片天、一方地、一个另外的自己。
学校门前那条道路的行道树是法国梧桐,这阵子,先是落了一地的黄叶子,然后满树都是翠绿的新芽。站定身子往路的尽头望去,行人像是游动在绿色的甬道里,似乎路的尽头会有什么奇幻的地方。
叶子阵阵晃动,不是无节奏的“沙沙”响动,而是发出一种夹杂着快意的声响。她眯起眼睛,觉得自己能听见叶子在唱歌。阳光穿过重重叠叠的树隙,洒在脸上——只要轻轻张开双手,便知道现在的自己,会变成一只带着金色斑点的鸟
但她没有,因为在白日里,似乎做些什么都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一个踩着脚踏车的大男孩在她身边“嗖”地掠过,突然又自前方约离她几丈的距离慌张刹停,然后闪闪缩缩地蹲下身作检查车子状。
于蓝眼帘一垂,继续行走。行至男孩身边时,眼尾一觑,见他的头部动作已跟着她的前行大幅度改变。她觉得不安,细致的脸容更为冷淡,浑身游离出一股清冷的气息。
有一种人,即使在成年以后也一直融不进成人的社会。他们无法明白究竟是自己的不正常伤害了旁人,还是旁人的正常伤害了自己,只是觉得一面对陌生人就会浑身不自在,仿佛像感染了伤寒一样不停地颤抖。
他们都觉得自己很了解自己,了解得明白通彻。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明白,但又装出很明白的样子。他们可以自如地表露最自私的神色和言辞——可怜、安慰、鄙视、讥讽、践踏。横竖大部分的人看法一致,便不会有人觉得不妥,即使觉得,也不会明说。
这种人很想改变现状,但结果便如扮演小丑一样。
于蓝知道,自己就是这一种人。
于蓝从小就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连在孤儿院里工作的阿姨叔叔都会特别喜欢她。他们都说,这么个精致得让人心痛的孩子是不应长在孤儿院的,等有一天碰到个有缘人,一见了她这张脸就会想领她回去呵着护着,那就真的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她不爱说话,却喜欢微笑。每天早上,便一身干净地端坐在小板凳上,笑眯眯地看着其他小孩嬉耍、哭闹、争宠、撒泼、发脾气。傍晚,叔叔阿姨们又哄又吓地忙着照顾顽皮蛋吃饭洗澡时,她同样静静地看着。每日用同一种姿势,由日出看至日落,由七岁看至九岁。
有一天,一对漂亮贵气的夫妻踏人院门,便看见漂亮得像洋娃娃般的她乖巧地坐在礼堂门边的小板凳上折纸鹤。不远处的草地,一大群扬着小脏手说去后山种芒果树的孩子正喧闹着,每张小脸又脏又黑,争先恐后地拿着小水桶往侧门奔去,队伍的头儿就是孤儿院里的厨师兼老师小旺叔。
夫妻两人望了小女孩好半天,嘴角几乎咧到耳朵上了。
贵气的夫人立即叫住小旺叔,说把他们早先决定领养的小茜划掉,换上礼堂门前那个安静美丽得叫人移不开眼睛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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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的她便成了于志成和苏玉群的女儿,名字叫于蓝。
于蓝用小包包着老师们送的大叠彩纸,坐上名贵的宾治来到于家。她静静立在院子里,眼睛盯着通往大厅的正门,不敢继续前行。苏玉群看见她就怜惜得紧,连忙一手拉着她去看新房间,一边扭头叫人准备茶点。
于蓝没说话,垂着眼帘缓缓跟在养母身后,乖顺得叫人心痛。
小房间挂着紫色碎花窗帘,小床铺着浅紫色碎花罩。床上有许多灰间白色的teddy ear。梳妆台的左边高起一个小平台,摆放着插了康乃馨的水晶花瓶。镜子下面有两个手拳大小的粉红色水晶苹果,还有一个用椰壳子雕成的笑面人,窗台上有两盘结着小花苞的仙人球。
所有的一切都很漂亮。但,于蓝却很不喜欢那个椰壳笑脸人。她站在床边,盯了它一会,垂下眼帘。半晌,好像又不受控制般抬头望了望它,又垂下小脸。然后,她觉得有些烦躁,抿了抿嘴,决定自己不准再抬头。
“蓝蓝,这张小床漂亮吗?我特意找人订造的。这些teddy aer全部都是我在日本和美国游玩时买的。”苏玉群殷勤地指着床上一大堆皮皮熊“还有哦,你爸爸已经替你申请了最好的女校啦,过几天就上学了。总之,只要蓝蓝乖乖的,妈妈就会买好多好多漂亮的衣服给你穿,带你吃好多好吃的东西,好不好?”
于蓝抬起小脸望着苏玉群,轻轻点头。
“笑得真可爱。对了,这房间以后就是你的了,还有什么不满意吗?”苏玉群对她甜笑道。
“没有,谢谢”于蓝吐出今天的第一句说话,眼睛又睨了一眼那只椰壳笑面人,没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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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于氏夫妇发现,他们的女儿非常柔顺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却但极少开口说话,更不会有小同学打电话找她聊天或玩耍什么的。如果他们没有计算错误,这半年内,于蓝只叫过苏玉群三声妈妈,对于志成则更吝啬了,只有在他生日那天,才轻轻叫了他一声爸爸。
他们主动找过老师聊女儿的问题,老师总是说一些于蓝成绩优异,但性格孤独内向,如果能够改进一下就更完美的话。
于蓝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漂亮的女儿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
特意聘请回来的心理医生站在于家大厅,上下翻揭着手中厚厚的检查报告,再抬头看着他观察了好一段日子的于蓝。她端坐在玻璃花房门口的石凳上,乌黑的直发垂于面颊,只留一对纯净的眼睛,注视着手中不停折叠的动作。那份认真,仿佛以为手中的纸鹤,终有一天会突然拥有生命,腾飞而起。
“她还是不喜欢说话?”
“对啊对啊——”苏玉群连忙回答。
“不喜欢你们或者其他人的近距离的接触?”医生继续笃定地问道。
“是,蓝蓝很不喜欢别人太接近她——”苏玉群担忧地看了看于蓝,然后扭头问医生“她究竟什么问题呢,为什么这么内向,这么讨厌接触旁人?”
“她的身体非常健康,有问题的是她的心理,经我们的详细观察和诊断,她患有自闭症。”
在医生的指导下,于蓝开始长期服用抗抑郁的精神类药物。
安静,少言,听话,乖顺久而久之,无论父母,老师或者同学,都觉得这样的姿态的女孩就是于蓝,如果有什么改变了,就不会是她了。
年岁渐长,于蓝的意识更为敏锐,逐步显露出一种对人性对生命极度不信任的惶恐。然而,没有人明白。
她甚至明显觉得,即使有人想知道她的心究竟在想些什么,即使他们略微地努力过,那也只是一种敷衍。
游离在正常与异常之间,她痛苦,曾尝试咬牙拼命立于人群,故意用聚不成焦的目光阻止莫名的心惊肉跳。然而,一但身处人群,总看见旁人的嘴角微含笑意,笑得都很奇怪。仿佛一边觑着她一边和旁边的人交头接耳——他们究竟在议论些什么?于蓝恐惧莫名,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说话言不达意、杂乱无章,手脚逐渐酸软和冰冷,体温快速下降
她一连串的反应,对方会立即感应,再审度戒备,然后借故离去望着决绝而去的背影,自卑感即时铺天盖地的掩埋而至——在一连串条件反射的心理效应中,演变成恶性循环。
无法心如朗月与人交往,无法你一问我一答地谈天论地,该是一种何等痛苦的折磨?旁人几乎与生俱来拥有的能力,她却倾尽全身意志仍然不能如愿。同样是人,为什么她就偏偏欠缺了身为人类最简单平凡的能力?
如果可以,于蓝甘愿把自己出众的外貌,换上最平庸不过的皮囊,只求有三俩知己,能相互舒张言谈,倾诉心中的理想与未来、烦躁或不安。
那一年,她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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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有一天,她深夜哭醒过来,看着摆放在梳妆台上的笑面人,蓦然醒悟,怎么可以忍受讨厌的东西在自己的脸前存在六年之久?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为什么要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同而委屈自己?
她冲下床,把讨厌的笑面人扔进垃圾筒!坦然可以轻易获得,无法接受为何不舍弃?只要不在乎,它们就不存在,对,只要自己不在乎!
那一年,她十五岁。
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觉悟,也因为于氏夫妇长期的关怀和教导,于蓝的心性慢慢圆熟。随着年纪渐长,加上药物的帮助,一扇心门有所开启,自闭症逐渐痊愈。
一般日常交际基本能应付,却仍不擅言辞,时常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笑容却比幼时略少了些。
然而,在这个对美丑定义极为混淆的年代,十九岁的于蓝往往被同学喻为“冷艳”、“气质独特”、“与众不同”“石屎森林中的深谷幽兰”等等潮流酷女性格,以致苏玉群的脸,常常因为女儿的特别而挂上一抹得意之色。
上大学后,于蓝依然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态度,一样的优异成绩。一年下来,能和她勉强交上朋友的大概只有同系的女生杜绢和妮丝。
据杜绢所说,两人友谊源起于某个夏日一场突然而至却又延绵不尽的大雨,于蓝出乎意外地多管了闲事,在路上解救了被围于广告灯箱下一个多小时的杜绢。之后,杜绢本着恩人情份,缠着于蓝要下课后一同走路回家,才成了能聊上几句的朋友。
而妮丝,是因为上学时脚踏车辗过比车胎还大上一倍的石头,载了跟斗摔伤膝头,却正好碰着悠闲而过的于蓝,后者不言不语地把她扶起来,从背包拿出纸巾帮她拭净血污,又掏出手绢为她包扎妥当后飘然离去,弄得妮丝连“谢谢”也来不及说一声。
于是,外号有甜甜小公主之称的妮丝总在课前课后,与于蓝迎头碰面之时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几次下来,弄得于蓝很不好意思,不得不以生硬的表情对她牵起嘴角。
妮丝不禁看呆了——精致秀气的脸容,白净得近于透明的皮肤,镶上一对清泉般的眸子——简直就是一朵现代版的空谷幽兰!这么漂亮加善良的女孩,再配以冷冰冰的表情,分明就告诉别人,她一定藏有不同版本的神秘故事,比如说童年遭受家人虐待?曾被醉汉半路拦截强奸?错手杀过一个意欲对她不轨的男人?
妮丝越想越兴奋,对于蓝更加注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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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课时下雨了,于蓝没带雨伞,也不敢呆等在校门,只怕有不识相的男生又冒险作英雄救美状,便以手抱头小跑了一段路,气喘吁吁地躲进离学校较远的公车凉棚里。
一辆黑色宾治突然停在她面前“于蓝——”车窗露出妮丝甜得让人腻倒的笑容“快——快上车,我送你回家!”
“呃——不用了——”她连忙拒绝,坐上别人的车?宁可淋雨。
“上来吧,这雨大概要下到晚上呢。”妮丝小甜甜冒雨跳下车,抢过于蓝的书本,一手拉她至车门。
“于小姐不要客气,就让我们送你一程吧。”悦耳的男中音自耳边响起,车上走下一位英俊男士,微笑着为她打开车门。于蓝一呆,已被妮丝扯了上车。
上了车后,英俊男人便自我介绍说叫许应龙,是妮丝的契哥。妮丝诡异一笑,便嚷着说初次见面,要他意思意思请她们吃顿法国大餐。许应龙立即微笑征询于蓝的意见,这种征询对于蓝来说通常是最好的下脚台阶,她连忙摇头,推说家里有事,心中却奇怪妮丝刚才怪异的笑容。
她发现许应龙在后镜不停地瞧她,及至视线相碰时又挤出一种颇具深意的微笑。初次见面吧,怎么可以笑成这个样子?于蓝心里毛毛的,越发不自在。
“蓝蓝,龙哥在剑桥大学毕业耶——”
“哦”他在哪儿毕业关她鸟事。
“他以前的功课很厉害的,听说在系里长期稳居三名之内。蓝蓝,以后我们遇有什么不懂的,去烦他!”呃?她于蓝也长期占据全级二名之内,还没有弄不懂的功课。
“只要于小姐开口,我义不容辞。”话音刚落,许应龙立即含笑应允。
妮丝眼珠一转,立即压着声音对他说:“喂,想不想我加大力度扇扇子?可以——筹码嘛,一餐法国橙汁鹅肝外加罗曼尼康帝干红!”
“小心撑死你!”许应龙轻笑“快和蓝蓝聊聊天吧。”
妮丝摆正脸白了他一眼,才扭头向后座的于蓝说:“龙哥以前是校队的灌蓝高手呢,也是柔道黑带六段高手。”妮丝做出一副捧心状“如果我能找一个这种质地的男人当护花使者,会好有型喔!”
两人侧耳听着回应,好半天,于蓝说:“哦那你找他吧”
许应龙挑眉,眼角笑纹加深。妮丝噘着嘴不高兴了——这人真不凑和,全校没人不知她甜甜小公主早和三年级的米高恋得热火朝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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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过后,一连几天,许应龙总是适时出现在她回家的路上,又总是有着无法推脱的理由要她坐上他的车子。于蓝向来讨厌和陌生人相处,尤其是男人。最初几次还有妮丝打破沉默,之后,妮丝便玩起突然消失的游戏。
后来,许应龙干脆把车停在学校大门边的转弯位,那是个全方位角度,于蓝每晚放学都被他成功截住。她三推四推地不愿上车,那许公子干脆以蜗牛速度行驶,陪她漫步人生路。于蓝急步疾走,那家伙就加速直追,还一边从车窗处睨着被晚霞染得分外娇美的小脸,一脸惬意享受。
于蓝极度不自在,又不好发脾气,只得抿紧小嘴目不斜视地走自己的路。许应龙似乎并不在乎她的冷淡,依然笑面相迎陪伴左右。一月下来,于姑娘的心不但连轻微颤一下的感觉都没有,对他更是十分厌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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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即,于蓝要协助教授写一份关于外文系的学术报告,为求方便,她干脆住在学校宿舍。等到报告完成之时,放暑假的日子也到了。于蓝满心喜悦,为了防止跟屁虫许应龙的出现破坏了大好心情,她特意提早十分钟走出校门。
回到家里,放下书本,走进浴室。沐浴后套了背心中筒裤,径自下楼走向屋后的花房。站在花房的玻璃门前,正奇怪怎么会看不见妈妈的倩影时,才突然想起父母今早去日本散心了。
幸好他们又和好如初呢,于蓝微微地笑着。
那日于蓝拿着特意到书店买的花卉典到妈妈卧室,正要敲门之时,听见内里传来极罕见的吵闹声。
“韦家是我欠他们的,都这么多年了,要侦探社找找吧,我要把钱还给他们”是妈妈略带哭音的话。
“不!”于志成发出不同寻常的吼叫“那你为他牺牲的呢,他们有没有想过——”
“但我最终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当初我也问过你的,说好是借的啊”妈妈的语气更显委屈。
“都怪你,写什么借据,讲什么良心,讲良心的人就得一辈子被人吃得死死的!”
接着,里间传来玻璃落地的声音,妈妈似乎哭得更厉害了,唬得于蓝立即推门进去——
“呃,对不起我送书来”
于志成顿住,满面怒气地回头瞪了妻子一眼,随即大步跨出房门。
苏玉群坐在床边哭个不停,于蓝蹲下身子,轻轻捉住妈妈的手——
相隔才两天吧,一切又回复原状,真好。
她微微一笑,迈入花房,拉过胶皮水管,小心地为花草淋水。
花房有一百多平方米,分隔成左右两室。左边是兰圃,右边是花圃,采用加厚钢化玻璃和铝合金搭建,站在院子大门看过去,活像一座透明的小城堡。内中透出五彩斑斓,让人怀疑是否真的藏有一名公主。
拉过水喉,先淋洒圆形架子外面的一排娇艳的金花石蒜,再是往里一层的红白相间的香石竹,旁边是长长短短的含苞待放的金丝菊,放在第三层架子的全是百合花——香水、麝香、鹿子、连珠把六个圆型架子处理完毕。再到围在栏杆内的木本花卉,栀子花、山茶和桂花然后是种在玻璃墙边的星星般娇小的茑萝和美女樱
晚霞透过玻璃挤进花房,串串水珠染上漂亮的橙色再哗哗坠落。在晚霞和娇美的花影间,形成一幅黄昏雨露、花影人前的美景。
隔壁是兰圃,种的全是苏玉群的心爱宝贝。听说有些是极名贵品种,什么绿玉、黑珍珠、小束蝶的,也兼有少量较常见的品种,例如小雅和翠燕等等。今年年初,兰圃初建时,苏玉群整天托着腮帮子念什么养兰口决——春不出,宜避春之风雪。夏不日,避炎热之销烁。秋不干,宜常浇水。冬不湿,宜藏之地中,不当见水成冰。
听得于志成直摇头,娟姨和于蓝则使劲地笑。
早两个月,苏玉群又为兰圃添了十多盘名贵品种,价格十分昂贵。十来天后,这些兰花的叶尖居然有点萎黄,再到后来,连其他没事的兰花也惹病了。苏玉群睡不着,吃不香的,整天蹲在花房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四处求教他人。
于蓝一向就觉得兰花太娇气,这样的植物总是要人费上过多的心血,如果不是心甘情愿,最好别沾惹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