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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指出,包允恬离开了巩维枢,待在纽约过著自我放逐的生涯,有人在中央公园看过一个华裔女子,她的样子就和包允恬一模一样。
这样的消息一点也没有报导的价值,多得是前往寻梦的人梦碎后不敢回台,穷困落拓的生活,不过当事人如果换成了年轻貌美、身价非凡的包允恬,一切就不一样了!
她的丈夫可是台湾女人最哈的企业家巩维枢,而包允恬本人也不是丑小鸭,就算她在台生活再怎么低调,还是有人拍得到她的照片,人家好歹也是美人胚子一个,可是这样的天之骄女居然宁愿待在纽约过她的流浪生活。
相关的消息炒了一个星期后,还是找不出什么所以然可以炒作,跟著又被另一位女星和导演之间的绯闻给盖过。
之后再也没人提起过包允恬,她就像是化成了一阵烟,消失在这世界上。
棒了四年多,有一位女子重新踏上了台湾的土地。
虽然她发现了自己体内还是留著流浪的因子,可是允恬还是悄悄的回到台湾,而且为自己找了个工作。
她动手把自己买回来的木条搬回住处,脱下大衣开始一天的工作。先是到暗房去看看拍好的照片洗出来的效果如何,满意之后再回到满是木屑的工作室里,把木条裁好,装订成特别的相框,再装进自己所拍的照片。
创意十足的摄影作品就这么完成。天一黑,她就背著大大小小的照片到夜市去摆摊,这当然赚不了什么钱,要是碰上下雨,或是警察临检,她什么生意都做不下去。但这纯粹只是好玩,加上有人喜欢她拍的作品,这比被登上杂志或是开个摄影展都要让人开心许多。
她也开摄影展啊!而且天天开,来来往往路过欣赏的人还远比展览馆里的人多!
“包子!警察来了!”
棒壁的大学生通风报信,她赶紧抓起了几幅照片拔腿狂奔,这生活不但有趣,而且多了些刺激。
看来今天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庙口那几个混混又来捣蛋,前面几摊卖首饰的阿姨已经被要去保护费了,看来等一下也会找上他们这几摊。加上天气怪怪的,好像有下雨的倾向,允恬干脆拿了家当就离开庙口,找到了自己停在附近的破机车,把东西往脚踏板上一放,戴上安全帽,启动了乌贼机车,留下一团烟雾,就这么离开了热闹的夜市
“她也够奇怪吧?”说话的人回头看了后座的人一眼。
“她回来多久了?”
“有一阵子了!要去看看她住哪里吗?”
“嗯。”车子一路跟著她。
半路下起了大雨,只见她将机车停在路边,从置物箱里拿出了大塑胶布,先是把放在脚踏板上的加框照片给覆住,确定不会淋到雨之后才为自己穿上廉价的雨衣。看得出来她其实已经全身湿答答了,雨水不停的从她身上滴落,看起来像个落汤鸡。
再度发动机车,但是才骑到一半,她又停下车,可能是手冻僵了,只见她从箱子里拿出破旧的手套,戴上手套后才又继续骑著那台冒黑烟的烂车,到加油站加油;好不容易完成了所有事,中途还熄了一次火,她才回到一座老旧公寓。
把车子停在楼下,看来应该也不会有人想偷那辆车,她将踏板上所有的加框照片搬起,人跟著消失在公寓里。
“就这里了!三楼。”
这种外观狭小肮污的小鲍寓,在夜里看来格外的恐怖阴森,白色的光芒在她上楼后不久从三楼的窗口映照出来,那灯看来似乎不怎么亮,因为没多久便开始闪了起来
“哪里有电器行?”
“你不会是想要去修电灯吧?”
“把车留给我,你可以走了。”
“喂,老兄”穿著正式西装的小杨一副受不了的模样。
苞著一叠钞票递到他面前,果然让他不再发出声音。
“谢了!”巩维枢拍拍他的肩。
“唉说什么谢!你等了她五年不是吗?她好不容易回来了,现在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呼怎么这么冷?
大概是热水器不够熟吧!出来的水连冒烟都不肯。
她也许要考虑一下换个住处才行。刚回台时是夏天,所以就算水不热也无所谓,但是眼看着天气一天天转凉变冷,虽然不至于像纽约那样下起雪来,不过久了感冒的机率就跟著变大,允恬可不希望就这么受了风寒。
她受过感冒的苦,更确定自己并不喜欢那种虚弱的感觉,快速的擦干身子,穿上干净的衣服,想为自己倒杯热水,才发现出门前已经拔掉了热水壶的插头,而就算她没拔,里头也没水了。
叹了口气,天花板的灯管一点都不合作,一副快坏掉的样子,拼命的闪个不停,最后甚至停止闪动,屋内直接陷入黑暗。
允恬只得把浴室的门打开,让浴室的灯光映些出来,半摸黑地将水壶装满水,放到电磁炉上头加热她只想喝杯热呼呼的水,她真的不喜欢感冒的感觉。
“叩叩叩!”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她回头看了门一眼,穿上大外套,再套上毛袜保温,拿起围巾绕上颈部。
门一开,看到了眼前的人,允恬才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音来。
楼梯间的灯很暗,有亮等于没亮,但是她却能从那阴影认出站在眼前的人,那侧影、那气味、那有他在就会变化的气氛,她完全没忘。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的声音微微的发抖。
允恬压根没想过巩维枢会知道她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
碑维枢拿起手上各式长短不一的灯管,对她露出一笑。
“帮你修灯。”
手一伸,推开了半掩的门,趁著允恬还来不及反应就先进了她的公寓。
“我没有请你帮我修啊!”她看来有点手足无措,拿起围巾在颈子多缠了几圈,活像是想把自己勒死似的,感觉到有些透不过气,才又绕开了一圈。
“我已经来了。”
碑维枢穿著一件名牌夹克,不是她以前买的但是看来很暖,心想已经有人开始帮他打理仪容了,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她觉得有点悲伤?
他手里提了些工具,拉来一个小凳子,没有多说什么就直接踩了上去,打开手电筒,将拆开的灯管装了上去。
允恬抬头看他,看得脖子都酸了
“你不要修了!我要搬走了。那灯坏了就算了,我不会留在这里。”
或许她原本想搬走的情绪还不至于这么严重,既然巩维枢出现了,那就表示她真的该走了。
“我把灯装好就好。”他将灯管套上,屋里马上多了几分明亮,但是屋里的破败仍让一切看来多了点灰暗
“那现在灯装好了,你可以走了吧!”她只希望他快点消失在这屋子里,允恬一点都不想再见到他。
可是巩维枢却慢条斯理的抽了几张面纸擦了擦手,顺手拍了拍,没有要离开的迹象。
他看起来成熟了些,身上多了一种她所不熟悉的气质,但是巩维枢仍是她五年前所认识的那个人。
“你还不走吗?”她说过,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了,不是吗?
“我还没好好看看你。”他丢开手中的纸,对著她说道。
只见她不安的来回走动,看来她和当年还是一样。
允恬不耐烦的将手环抱在胸前,别开了眼“我没有什么好看的”
但是他不肯让她把脸别开,反而伸手握住了她的肩膀,要她好好的看着自己。
“允恬,已经五年了,你难道就不能”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她冷不防的开口。
这句话冻伤了两个人,也让巩维枢的表情跟著僵硬。
“你到底还想要什么?难道不够多你还要多少?”
“我只是想看看你。”
“你已经看到了!”
“你没忘记我还是你丈夫吧?”
“你不肯办离婚,难道是我的错吗?我早已经签了字也盖了章,不管你想怎样,都不关我的事了!要是你想去告我,欢迎你来,反正我也没什么好失去的啊!你以为我还怕什么?”她的身体在发抖,但允恬只认为那是气温太低所导致。
“你难道不能冷静点听我把话说完?”
“我不想听你看不出来我连看到你都很难受吗?”她的情绪跟著激动起来“你放开我!”
“如果我不放呢?你叫给谁听?你住在这种地方做什么?你躲谁?如果是我,大可以省省了!从今天开始,就从现在这一秒开始,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视线,除非我们办好了离婚,否则你别想再这么走掉。”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才办?我没有时间等你难道你搞不懂吗?我有我的生活,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包允恬了!我的生活已经不一样了!你知道我花了多久时间才学会自己生活?你难道不能让我安静的过日子吗?”
“你还要多久?已经五年了!你走了五年了!我给了你五年的时间,你给过我什么?你一声不响的就走了!”
“我给你钱啊”她以为她不会再哭了,但是每次一开口,眼眶还是忍不住的盈满泪水,那是多伤痛的回忆,她一直都很爱他的啊!
从以前到现在,他是第一个带她去吃路边摊的人,他带著她去每个她不曾接触过的角落,教她认识这个世界,把她从父母的羽翼下带出来,告诉她她得学会去面对这个社会,因为她的父母已经不在了,这些她一定得学会才行!
但是她偷了懒,爱上这个无所不能的男人,以为只要待在维枢身边,那些事情她不学都无所谓
她错了!但是她有了改正不是吗?她还是学会所有求生的本能,她还是独自生活了五年。
“跟我回去。”他的话不是种请求。
允恬抬起眼看他,希望他可以从自己眼里看出来,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包允恬了。
热水烧开的汽笛声就像她心中的警铃一样,提醒著她不能再重蹈覆辙。
“我不会跟你走的。”
包允恬回台湾了!这消息悄悄的在台北蔓延开来。
原本以为不会有人知道她回台的消息,怎奈还是曝了光,在消息还没烧出满城风云之前,巩维枢只能悄悄的派人跟在她身边,免得她出意外。
毕竟“包允恬”三个字背后所代表的巨额身家就已经足够歹徒觊觎,尤其允恬身边没有任何人陪伴,又坚持要和自己保持距离,这更让她的人身安全面对强大的威胁,但是干着急又有什么用?连巩维枢都拿她没办法。
他不想逼允恬去做她不想做的事,可是又放不下她。
还好她真的搬了家,公寓的等级是换了,从四十年历史的破屋,变成二十年的老房子,不过还是一样的破机车,一样在晴天的夜里到闹区夜市摆摊。
就那么几张照片,有一搭没一搭的卖著,她蹲在路边和几个一样摆摊的大学生聊天,就算卖掉一张照片,她顶多也只能赚一顿温饱而已,可是她看起来却很快乐。
确定她脸上的确是绽著笑容,巩维枢仍然不愿离去。
“你为什么不过去跟她说说话?”
扁是这样一人一边,她蹲坐在小椅子上卖她的照片,巩维枢则站在另一端看她,这样到底有什么意义?
“她想一个人。”
“真搞不懂她在想什么,就算想一个人过也可以过好一点吧!卖那照片根本赚不了多少钱,一整个晚上也没看她卖掉半张,蹲在那里一整晚,天气又冷得要死”杨助理忍不住要碎碎念。“我想喝点东西,你要不要喝杯热的?”
指了一下旁边的热豆花店,杨助理已经快耐不住寒冷了!
“你去吧!”巩维枢点点头。
丢下了手边的烟,巩维枢也觉得有些烦躁,他想过去直接把她从人群中带走,至少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他不要允恬就待在那里,任人群淹没她;即使偶尔有几个人会站在她身边看看她的作品,却少有人会掏出钱买,她认为这叫快乐,但在爱她的人眼里看来这多让人难过!
而另一头的允恬怎有可能错过他的存在?这种地方根本不是巩维枢该来的场所,他不去高级俱乐部,反而待在这里看她卖照片,如果想用苦肉计倒可以省省,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并不缺钱,她要的只是不想闲著,做做工作也很快活啊!
再加上她已经换了住所,没有他所想像的那般困苦,这样他应该满意了。或许他来找自己也只是看不惯她过太惨的生活,既然她的生活品质已经稍稍有了提升,那他也不必再任怜悯的情绪做怪,应该可以走了吧?
问题是巩维枢偏不离开,三天两头就来盯她,难不成他以为他的眼光可以凌迟她?
算了吧!她又不是小孩,现在的包允恬懂的要比过去多!
别过头去,假装不在意他的存在,和其他几个摆摊的大学生说说笑笑,聊聊她在纽约的生活,那几个学生总是羡慕得不得了!他们在这儿摆摊子也是为了将来出国念书的学费,赚得虽是辛苦钱,但是卖的是热门的帽子和小饰品,生意倒还不错。
“包子,你一个人在国外要是遇到有人找你麻烦怎么办?”
一脸青春痘的男孩叫阿ben,另一个女孩叫小痹,他们是三人一组,一块摆摊子,只是今天另外一个去兼家教没来。
“就稍微处理一下。”她说得很含蓄,不知道他们两个听不听得懂?
果然,眼前两个学子愣了一下,看得出来有些一头雾水。
“那你在纽约的时候都靠什么过活啊?你总是要生活费的吧?”
生活费怎么说?她高兴就去住饭店,懒得去领钱就找老嬉皮借住他的窝一晚,根本不担心什么生活问题。
“我偶尔会到华人的餐馆打工,端端盘子,我在饭店里当过翻译,有些商务人士缺翻译,我就上场挡一挡罗!”
“真好!你门路一定不少。”
“也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有信心走出去,就要有毅力走下去。”要不然她怎么撑得过五年?这五年她就是这么走出来的啊!
“喂!喂!”不客气的声音,加上一个嗯心的吐痰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几个矮胖的男人走了过来,用力的拍了下小痹他们的摊子,操著台语说道:“这谁的摊子啊?我有说你可以摆在这里吗?”
原本聊得正开心的三人抬头一看,只见那几个常来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这回看上了他们,上门找碴了。
“大哥,我们在这里摆半年多了”
“你没听说我是谁吗?想在这里摆摊子就得听我的,我财哥没说行,谁也不能在这里给我乱摆!”
阿ben和小痹对看了一眼,小痹拍了拍允恬的手,决定今晚就先到此为止。别惹事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直接跟这混混硬碰硬,毁了他们的商品,以后可卖不出去。
允恬自然也晓得这道理,混久了有些自然法则已经固定了,这世界上本来就有坏人跟好人,而今天他们遇上坏人了,那就摸摸鼻子离开就是。
“对嘛!识相点,我们大哥也不是要跟你们过不去,你们可以继续摆,付点钱就是了!”一旁又黑又胖的男子伸出纹著看不出何种动物的手臂,脏脏的手掌一摊开,就是要钱。
“要多少?”身为唯一的男人,阿ben心知打不过他们。但是就算要钱那也得看看要多少?他们做的可是小本生意,又没有店面,一天的收入也不怎么多。
“拿个一万块来花花。”
“一万块!”三人同时喊道。
“嫌少啊!那拿五万来!”
“我们没有那么多钱”
开什么玩笑,一天买卖的金额除非生意好才有万把块,今天生意又不怎么样,天气冷,出门逛街的人也少,哪来一万块的现金啊!
“大哥我们真的没有那么多钱,你们前阵子不是才收五百块吗?我们真的没有那么多钱”如果是五百块的话还说得过去,一万块真的不行。
“没钱就滚啊!这位子让给别人做啊!想来这儿摆摊子的人多得是!”大哥一边说话一边用手一挥,直接挥落允恬挂在摊子旁的照片,两三个装框的照片掉了下来,框也跟著裂开
见到东西掉了,他更是嚣张的用短脚一踢,直接把允恬的照片给踢得远远的。“这什么烂东西,也敢拿来卖!”
另一个则拿了几顶阿ben他们摆的帽子就随处乱扔。“丑死了!不要摆了!没钱就滚开!”
“大哥,你让我们把东西收一收嘛!”阿ben手忙脚乱的收拾,小痹则追著散落的小东西捡个不停。
允恬则是闷不吭声的把相框叠好,弯下腰去捡那个被摔烂的相框,但手才一伸,那个已经烂了一半的框又被踢得更远,像是故意的,她愈要去捡,对方愈是踢得过瘾。
“请你不要再踢了。”她抬起头看了那个肥猪一眼,声音不冷不熟,既没有挑衅,也不求饶。
怎知她脸一抬,对方看到了她精致的秀颜,马上又换上一副想逗来玩玩的嘴脸。
“哟怎样?长得还不错嘛!我有认识几家酒店,你缺钱是吧?来酒店上班嘛!我一定每天带兄弟去给你捧场。”
允恬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低下身来捡起那个已经裂开的相框,但她手才刚碰到相框,对方马上作势要踢她的手,但是这次她不打算让步了
反手一扣,抓住了胖子的短腿一拉,胖子整个人直接屁股著地摔在地上。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另外两个帮手也慌了,直接拿起一旁的帽架做势要砸她。
允恬动作更快,直接拿起自己被摔烂的那个相框,往那人头上猛然敲去!另一只肥猪马上眼冒金星。
可是身后那个可没闲著,一见她动手开打了,那个大哥也赶紧伸手要抓她,哪知他的手怎么也伸不出去,后头有人直接握住了他的手腕,而且那男人还很高,一回头,只见一个男人眼里冒著火,活像要杀人的瞪著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