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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要是走路的话,从村尾走到村头估摸着也要半个多小时。幸好王艳开着拖拉机,要不然刘旭走路回家都得过两个小时了。大洪村有水泥路,不过水泥路没有到刘旭王艳他们家的那片,所以开到水泥路尽头,停好拖拉机的王艳就和刘旭一块往里走去。
看到刘旭,村民就不停和他打招呼。偶尔呢,刘旭还要停下来跟很熟的村民聊上一会儿,甚至还有婶婶给刘旭泡茶,问这问那的,原本只要走十分钟的路,刘旭却走了快半个小时,陪着刘旭的王艳就一路埋怨着,却是带着笑意。
走到王艳家门口,刘旭就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打扮得极为可爱。得知这是王艳的女儿,刘旭就一把抱起,并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随后这个小女孩还在她妈妈示意下嘟起小嘴巴吻了下刘旭的脸。
看着王艳拉着她女儿的手回家后,刘旭就继续往前走。每走出一步,刘旭就会更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玉嫂了。
刘旭三岁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
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玉嫂就是刘旭的妈妈。想着玉嫂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这是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户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见家门虚掩着,想给玉嫂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往里走。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
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玉嫂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刘旭是以为玉嫂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玉嫂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划过玉嫂那饱挺的乳房后就溅向前方。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乳沟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大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玉嫂的侧面,那雪白的乳房高耸异常,很是骄傲地挺着,顶端还有颜色非常粉红的乳头,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刘旭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
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又瞥了眼双腿之间的黑森林,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到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
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
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阴部,又一手横着遮住乳房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
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真的下定决心了吗?”“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