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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赶稿的夜晚,何素蓬头垢面地趴在桌子上面,指尖飞快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旁边则堆满了泡面、饼干和各种垃圾食品。也只有这个时候,有着洁癖的她才会暂时性对那些脏乱不堪的东西视而不见。
最近,她正在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穿越时空的题材,故事的灵感是来自于她已故老妈的日记。其实,说是日记,还不如说是一个近乎疯狂的痴心女子对于爱人的幻想,近乎崩溃的幻想。
一个从古代来的男人到了现代,然后和她老妈谈起恋爱,又莫名的消失不见。
日记里,字里行间充满了赚人热泪的感情,就是她这个以编故事谋生的小女子在读它的时候,也好几次沉迷于其中,难以控制泪水。
她没想到老妈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好文采,可是佩服之余,就更加痛恨起那个老妈笔下的男子——她的父亲,一个在她刚刚出生就抛弃了她们母女的可恶男子,那个该死的混账男人!
她始终没有明白过,为什么出身名门的母亲会不惜与家人决裂,背弃原来的婚约,也要和这样一个混账在一起?
她其实没有看过这个男人,不过从日记里面的描述来看,那是一个非常清秀却无比坚毅的人。不过她一直认为,这只是母亲情人眼里出西施,把癞虾蟆变成天鹅的缘故。
“老妈呀老妈,你真是傻瓜一个。”因为是个傻瓜,所以直到死的那刻也不说一句责怪的话,只说老天不公,命运不公。
萤幕上,正好写到母亲和父亲结婚的那一幕,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说一辈子都要这样。
一辈子有多长?
这个问题,她也不只一次问过母亲,每次母亲都说一辈子就是永远,不以时间空间为限的。就带着这样的期待,母亲年未老,身却已老,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白发斑斑。
在她十七岁那年,母亲还是没有撑住,终于走了。
心有点痛,连带着胃也无止境地痛了起来。
印出还没有存档的文章,把自己缩进软软的沙发中,闭起眼睛,暂时让自己从那个甜蜜的幻想与艰涩真实相互纠结的世界里解脱开来。
突然,手底好像摸到了什么,她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小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根样子古朴,看不出质地的簪子。
这些年,复古风正盛,难道是外公外婆送给她的礼物?想想,也确实有这个可能,下个月十六号不就是她的二十六岁生日了吗?
把泛着青绿光芒的簪子放在手中把玩着。渐渐地,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所以没有看见手里簪子的光芒越来越大,房间越来越亮,仿佛白昼。
最后,光圈把她团团围住。
空荡荡的房间阴冷得诡异,墙壁上挂着的时钟指向两点。
外面,风忽起,把没有关紧的窗户吹开,摊在桌上的日记随着风不停地翻动,许久才停了下来。月光下,正好可以看清那上面的一段话——
“那天是午夜两点,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失眠,怎么也睡不着。然后,我觉得隔壁客房有一阵怪声,以为是窗户没有关好,所以披了件外衣打算去关窗。
“客房的门没关上,里面有一丝丝光亮,我以为是父亲,也这样叫了,可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在光亮处,我第一次看见了他,一个穿着长长青色袍子的男人,面容俊秀,他的头发很长,以一根碧绿的簪子松松挽起。他对我笑,笑得极美,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可是我的爱情从那一刻,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我爱上了一个没有身分的古代男人,为此,我势必注定沉沦。”
风继续吹了起来,日记本再次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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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似乎有了光亮,是不是天亮了?
脑子还糊成一团的何素勉为其难睁开了一半的眼睛。
好刺眼的光呀,怎么三月的早晨就有如此猛烈的阳光了吗?
底下的床铺有点硬,感觉很不舒服,难不成昨天晚上她没有睡在床上,而是靠在沙发上睡着的?
终于,她的眼睛打开了。
金葱色的纱帐,上面还挂着另外一些石头模样的东西。真是俗气的用色,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的房间里有这样的摆设?
昏沉沉地想撑起自己的身子,却只觉得一股从没有过的重量袭来,然后几乎又跌回去,撞到后面的木板。
幸好,在危及时刻,她拉住了床沿,然后得救。
大大喘口气,让自己先从诡异的氛围中清醒一下,再眯一下眼。
大约过了五分钟,她再次睁眼,以为会消失的床幔和纱帐顶上的诡异石头却一样都没有消失。
再往旁边看,红木凳子,红木太师椅,纸糊的窗子,桌面上还摆着上好瓷器。
“我被绑架了!”被绑到一个热中子中国古代文化的变态家中。
“嗯,一定是这样的。”她这样安慰自己,拍拍胸口,先是一阵发愣,之后,就是怒火冲天。
她随便穿上床边的鞋就往门外冲,一边跑一边骂“我何素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欺负到我头上,居然敢把我劫到这个地方来,等我出去之后不把你告到死就奇怪了!”
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她眼前一花,心顿时一沉“砰”的一声,她大力关上了门。然后等了一会,在定了一百次神之后再次打开。
只见方才看见在门边睡着的女孩已经醒来,礼貌地低头叫了声“白小姐。”
何素晃了下“你在叫我?”出口的不是她的声音,她的嗓音天生有些沙哑,而这个却是清清脆脆的少女声音。
“是呀,白小姐。”少女先是怔了下,可是马上又笑容可掏地回道。
“你叫我白小姐?”她指着自己。
“白小姐,您这是怎么了?难不成睡了一觉,此刻还没有清醒过来?”少女狐疑地打量着她。
何素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不好的预兆。
虽然好友方盛总是觉得她的个性简直可怕,属于女人中的异类,常常怀疑这样的她要是活在古代会怎么样,但那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想法罢了,她应该不会如此凄惨,回到一个落后野蛮,没有女子人权的时代吧?
“方盛,你这个乌鸦嘴!”她仰天大喊,试图让天上哪一个神仙能发现这个乌龙,然后把一切调整回来。
少女受了惊吓,一边拍着胸口,一边说;“白小姐,您是怎么了?看起来您真的是病了,我请个大夫来给您瞧瞧!”
还没有说完,她就小跑步地离开。
“不对,我是何素,我一定是何素,不是什么白小姐的。”何素跌跌撞撞地退回房间,在屋子里面兜圈子,许久之后,终于看见一样唯一熟悉的东西,那根碧绿的簪子。
簪子?一切的原因难道就出在这根簪子上面?
她快步冲了过去,握住它,大声呼喊“簪子,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不行?再换一个。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还是不行,再换。
“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试了不下百种奇奇怪怪的语言,直到她口干舌燥,再也不能说话为止。
她斜靠在床上,无力地闭上了眼睛,混沌中,似乎听到那个丫头叽叽喳喳的声音。
“大夫,您过来看看,白小姐好像病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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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梦里,似乎有只手压在她额上,有些冰冷,甚至还有微微的潮湿感。
“少爷,您不要欺负白小姐了,她正病着呢!”有人义正词严地制止那双手,还是那个少女的声音。
“小孔,我是大人,又是男人,怎么会欺负一个小姑娘呢?”声音有些微哑,不是清亮的那种,但是听起来很舒服,充满磁性。
“还说没有,那你干么不把手上的水擦干?”
“唉,小孔你真是婆妈。人家白绫姑娘可是非常喜欢我这个样子的。”男人不满意地说。
“少爷,就算人家姑娘倾慕于你,你也不应该这样子欺负她呀!”
“怎么会呢?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好人。”他笑着说“小孔,你猜她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告诉我们她的事情呢?就连名字也是问了半天才说的,还吞吞吐吐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看她的穿著打扮,定然出身不错,她不说来历自然是有难处的,也许是家中有事。三少爷,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已是不易,后来还遇到了坏人,多可怜啊,你还不体谅,整天拿话来嘲笑她,她到底是女孩子,哪禁得起这样的奚落,我看这回一定是给您气病的!您都不晓得,白小姐昨天真的很吓人,就像是被鬼附身一样又跳又叫。三少爷,都是您害的!”
“我有吗?”男人装糊涂。
小孔迭声地说;“有有有!”
“白绫姑娘的体质好得不得了,脸皮也厚得不得了,哪有这样容易——”后面的话大概不太好听,所以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了。
不过,就这么几句话,已经让何素对他充满敌意。看起来又碰见一个不懂尊重女性的男人了!
突然,那双冷冷的手又开始摸她的脸颊。“小孔,她的脸怎么还是烫烫的,难道你没有让她吃药?”
“怎么会?我刚刚才喂她吃的,大概药效还没有发挥吧。”
“这丫头,看起来这么壮,居然说病就病。”他正说着,突然就“哎唷”了一声。“小孔,你干么拿木条打我呀?!”
“三少爷,你怎么可以用那样粗俗的话来形容白小姐呢?”小孔义愤填膺。
那个三少爷突然夸张地笑了起来。“这个词已经很好了,我还没有用大哥二哥的形容词呢,小孔,你要不要听?”
小孔轻笑一声才说:“三少爷,您今天不去铺子吗?若是老爷看您这样游手好闲,可又要拿出家法了。”
“不要了,不要了,小孔你也知道的,我不是那块料,要是去了把生意搞砸,老头子才会怪我呢。”他继续说话“还有呀,我也想要陪陪我的仰慕者呢。”
仰慕者?这样的人渣居然还有人会仰慕他?真是天下红雨了!何素觉得那双湿手真的好讨厌,若不是她没有力气,一定会拿菜刀砍了它的!
“白小姐真是可怜!”小孔总结。
“怎么可怜了?”
“她为什么好死不死地叫三少爷给救了呢?而且还从此对少爷死心蹋地!要是小孔,怎么也不会喜欢三少爷的。”
这个叫做小孔的丫头还真是胆子大,作为下人居然敢这样批评主子,就从这一点,何素开始决定等她醒了以后要和她成为朋友。
“小孔,你这样说我,我会伤心的。”
“三少爷脸皮很厚,是不会伤心的。”小孔小心地用一块湿湿的手帕擦了擦何素的额头“不过,我还真是不懂,以往那样胆小怕事的三少爷居然会如此英勇地救了白小姐。三少爷,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大盗耶,您当时就不害怕吗?”
“唉。”那男人非常痛苦的叹了口气“我还能怎么办?那个丫头一直躲在我的后面,拉着我的衣服,还不断大侠大侠地叫着,那个时候我早就怕得要命,偏偏紧张得动不了。没想到,那群贼都是笨蛋,他们看我不动,就以为我真的有什么了不起的神功,后来就跑了。
“然后,那白丫头就认定我是她的救命恩人,还铁了心要嫁给我,你说我冤枉不冤枉?”
噗哧一声,小孔笑了出来。“三少爷,那您打算以后怎么办呢?”
“当个米虫呀,这是我的梦想。”他回答得毫无羞愧之心。
小孔倒抽了口气。“三少爷这个样子,不会有姑娘愿意嫁给您的。”
“不是还有白绫吗?”
“怪不得白小姐要来我们家时,三少爷居然会同意,而她说要嫁给您时,少爷也没有反对,原来三少爷打的是这个主意呀。不过,您真的喜欢白姑娘吗?”依照他平日所作所为,实在不像。
“喜欢,自然喜欢。家里人都一直说我的不是,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让我说不是的人,多不容易呀。”
何素在再次昏迷的那时,心底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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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素在练习睁眼闭眼足足一百次之后,除了让自己的眼皮酸涩之外,所有属于古代的一切都仍好端端地在眼前。
但原本握在手里的簪子却离奇地失去了踪迹,虽然她就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可惜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她一脸呆蠢地坐在红木椅上,哀凄地瞅着因为担心她而跟进来的小孔。
“白小姐。”她怯怯地开口。
只是这一声白小姐差点没让何素崩溃地哭出来,她头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名字是如此动听。“请叫我何素,请叫我何素吧,ok?”
小孔被她凶神恶煞的表情吓到。“可是,您以前不是说自己姓白吗?”
“这是因为——”就在她几乎要把实情告诉小孔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由于她的突然出现,使得原来这具身躯的主人,也就是那位白绫小姐,已被“谋杀”了,她若说了,恐怕会被当作妖女杀了吧!
在三分钟的犹豫之后,她替自己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在没有回到未来之前,她要善加利用这个身子。
“白小姐,因为什么?”
何素把平日看过的所有穿越时空故事在心里想了一遍,终于有了一个很好的说法。“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一觉醒来恍如隔世,所有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面容哀婉的模样果真成功吓住了小孔。
“小姐,您不要吓我呀!这是怎么了,是还病着吗?”
何素摇头,继续压低声音说话“我好像失忆了,所有的事情都不记得,刚才我用力去想过去的事情,头却一下子痛了起来。”
“失忆!”小丫头从没见过这样的事,也慌了手脚“我去把大夫请回来!”
她连忙一把拖住了她。“小孔,也许过去对我而言就只剩下痛苦,所以才会一想起来就这样伤心,既然是难过的事情,还不如就让它过去吧。我不再是白绫,而是何素,我喜欢这个名字,也相信它会给我一个新的希望,一个全新的未来。”
多亏她在昏迷中听来的一些片段让她明白,这个身子的主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想说出自己的来历,也不愿意回家,不回家自然是心里有难过的心结,所以,她的这个谎言看起来也似乎合理了。“小孔,答应我好不好,就让我忘记吧。”
果然,单纯的小孔信了,不但相信,而且显然还无比同情她的遭遇。
“白——哦,不对,何素小姐,您不用担心的。我家老爷一向乐善好施,他一定会收留您,不会为难小姐。还有我们三少爷,他也是一个好人,一定会一直对小姐很好的,他刚才还对小孔说,会要小姐的呢!”
“什么会要我,你在说谁?”何素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您也忘记了三少爷吗?”
“我想是吧。他是谁?”千万不要是有关系的人,千万不要,她在心里默祷一万遍,只可惜效果不大。
“三少爷是您喜欢的人呀,他救了小姐,小姐很喜欢他,一直说要嫁给他的,而且老爷也说过可以呢!”
“那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何素只觉得有一道绳索一下子圈住了她的喉咙。
小孔想了想,实在是有些为难。这位小姐来的时候,她可是谢遍了天上每一个神佛,派了这样一位“仙女”来和她家的三少爷凑成对的。
“怎么了?很难形容吗?”
“也不是。”小孔终于决定在三少爷的将来和自己的诚实中间折衷“他是一个好人。”
“是吗?”
“是的,小姐是喜欢他的。”她重重地点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呢!”
想了那么久才说出这样的一句话,绝对有问题!
算了算了,反正她说的是属于白绫的事情,她何素还是不要轻意破坏的好。
“我信就是了。”她一笑。
小孔释怀地拍拍胸口。“何素小姐还真是温柔善良呢!”
何素假假的笑开。温柔不温柔,相信不久就能见分晓。
为了更好了解这个时代,接下来她就开始与小孔聊起天来,虽然在听的时候她差点睡着,却也获得了不少讯息。
这个朝代是宋朝,而她不幸遇上了土匪,正好被这里的三少爷韩少风所救,从此,她是铁了心意非君不嫁。而这里是韩园,也就是韩少风的家,他家共有四个孩子,老大及老二继承父业,都是出色的生意人,老四则弃商从武,少年时就师从名家,如今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
至于老三就不尽理想了,文不文,武不武,又好吃懒做,经常受到他父亲的责骂。可惜此人脸皮超厚,一点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身无事乐得轻松。当然这并非小孔真的想说,而是一不小心说溜了嘴,才让她明白这所谓的“好人”就是这样的。
“唉。”说完之后,小孔长长一声叹息。虽然三少爷是一个没有架子,对人和气的好主人,可是未免也太无用了,就算是她这个丫头也觉得嫁给他,未来没有保障。
“唉。”听完之后,何素也跟着一叹。连一个丫头都如此鄙视他的话,此人怕是真的是没有药救了。
“我记得以前三少爷虽然比不上其它几位少爷,可是还是比较上进的,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三少爷居然自我放弃到这个地步。”
何素这下子越来越担心将来和这个好人的相处了。以她平时虚荣的个性,怎么能够忍受自己身边的男朋友是一个无用的人呢,就算他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男朋友也不行!
“你家少爷长相如何?”能够被女孩子喜欢,又有个顺耳的名字,应该不是一个丑男吧?这个已经是她的最低要求了。
“这个”小孔继续犹豫。
难不成真的被她给蒙中了一次,碰见一只恐龙?
“少爷的长相?”小孔继续想着适合的形容词。
何素的眼皮跳得更加厉害了。
“小孔实在想不出一个好的词可以形容三少爷。”最后小孔妥协了“这样子吧,此刻几位少爷都在院子里吃饭,我陪小姐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说完便领着一脸担忧的何素出了房门。
韩家虽是临安的富豪之家,园子却造得天然雅趣,不显富贵之气。园子颇大,小径幽深,东侧植满了古松,远远望去,荫碧参天。西侧引入一脉活水,种了一池清荷,此刻正是花开的好时节,人未近,已闻其香,水中央以竹子搭建起一座楼,高临于水上,开窗可远望。
小楼里正坐着三个人,两人像是把酒畅谈,一人却是趴在桌上昏昏欲睡。
视力极佳的何素,一眼就看清了其中两人的外貌。即使是甚为挑剔的她也不得不承认,两人的长相不俗,皆是人中龙凤。身着白衣者清秀典雅,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而着青衣者虽然身上有些商人的市侩气息,不过,也是英气逼人,俊秀得很。
“那人是韩少风吗?”看到好看的男人,何素不免见猎心喜。
小孔顺着她的手瞧过去,赶紧摇头。“那是大少爷韩少钦。”
“那么是那人吗?”她指着青衣男子。
“那是二少爷。”
怎么都不是?脾气急躁的何素不由自主地提高音量“那哪个是韩少风?”
小孔仍是好脾气地回答她“那个趴着的,不就是三少爷吗?”
也许是她的声音真的太大了点,以至于湖上兴致正浓的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过了视线。
接着两人对视一笑后,韩少钦故意大声招呼道;“小胖姑娘,快过来吧,老三就在这里呢!”
小胖姑娘?这是叫谁?见过她的人哪个不说她是个第一美女,二十一世纪的美女绝对不会是肥妞的!
这人真是没有家教,简直是辱没了他的好长相。
“原来是小胖呀,我居然没有看到,刚才还在奇怪岸上什么时候多了一座假山呢。”青衣男子更加没有口德。
她气绝,正想挽起衣袖,好好给他们一个教训时,那个趴着的青年终于醒来,然后她也看清了那位传说中白绫的暗恋对象——韩少风。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孔怎么也不肯描述这位少爷的长相了。实在是因为,他的长相与他两位兄长比较起来,真是抱歉得可以,是个满脸青春痘的痘痘男。
她正为了将来必须要和这样的男人凑合在一起而悲哀时,园中突起一阵狂风,她一时没有站稳,整个人就往湖里倒去。
小孔虽然即时拉住了她的身子,却拉不回她的视线。
她——何素,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美女,回到古代,却莫名其妙成了一个丑女,一个好胖的丑女!
终于,她也明白为什么小孔会说韩少风和她是天生一对了。
“天啊,让我死了吧——”
她缓缓地向后倒,面对着天空大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