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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有戏,南宫煜知道自己找对了方法。对方虽然不肯直接告诉他洛青鸾的下落,可若是他用做生意的方法,跟对方套取交情,骗得的信任,那么再想要知道这个写书的人是谁,那岂不就简单了?
当下南宫煜使出三寸不烂之舌,跟王振田谈起了买书的合作生意。非但要买下几千本书,而且还要在东宛开四个书局,大量进购盛世书屋行的各种书籍,而且还是以盛世书行的分店来做,利益均分。
听到这里,王振田果然心动了。
想之前那些客户,顶多是购买他的书,转手再卖,对于他来说,只能赚个差价。可眼前这位公子,虽然看着年轻,可是出手不凡,仅仅是说要再开四个书局,这就是一笔不小的银子,不可谓不大手笔。
若是再冠上他们盛世书行的分号,那岂不是将盛世书行的名头更加推广了?如此一来,别说是想压倒百味书斋,只怕要拿下这个国史的出售权,那绝对是稳当的。
王振田听得心热起来,终于满脸堆笑,朝南宫煜拱拱手:“鄙人实在是想不到公子如此年轻,竟然有这般长远的考虑,来、来,我们上楼好好谈谈。”
这样一笔大生意从天而降,王振田其肯放过?南宫煜也正合心意,两人不过片刻就相谈甚欢,称兄道弟,直接上到三楼好好的谈起来。王振田是有心想要发财,不放过南宫煜这个肥羊,而南宫煜呢,又想知道洛青鸾的下落,纵然付出一些银子,他也毫不在乎,当下一拍即合。
一笔十万两银子的生意,不过半个时辰就谈妥了,双方大笑不已。签了合同之后,二人已经好得犹如亲兄弟一般,不分彼此。
为了笼络南宫煜,王振田直接叫上一桌好酒好菜,要和今天才认识的这个姓南宫的年轻人把酒言欢。“来、来!南宫老弟,老哥敬你一杯,祝我们合作愉快,共同发财。”
南宫煜毫不推辞,直接三杯酒给王振田灌下,自己也豪气的喝了三杯。借着酒劲儿,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王老哥,咱们生意都做成了,我连银票也给你了,你总应该相信我了吧?”
“相信,相信!有什么话,南宫老弟你尽管说,老哥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咱们什么关系呀!”
南宫煜端起酒杯,给王振田碰了一下,说道:“小弟实在是好奇,如此精彩的故事究竟是谁写的?王老哥绝对是找到了一个高手啊。小小弟也就是好奇而已,不知这人究竟是谁?”
如果是一开始南宫煜问这个问题,王振田绝对怀疑。可现在南宫煜连银子都给了,合同也签了,还给了五万定金,他怎么会相信有人会花五万两银子来撬他一个写故事的人?
其实这个人,是一个从西楚来的中年文士,当时王振田看到这人写的一个故事时,就觉得很不错,后来得知对方擅长写一些闲书故事,特别是才子佳人方面的,他就觉得很有前景,于是就将此人收归囊下,以每月五十两银子的薪水让此人留在了盛世书行。
酒喝多了,已经有些醉眼朦胧了,王振田大着舌头,拍了拍南宫煜的肩头:“老弟想知道这个呀,没事儿没事儿,老哥告诉你,这个人可是我高价聘用的呢!”
南宫煜一听,眼睛一亮,问道:“这人可是东宛本地人?”
王振田摇头:“若是别人问起,我是怎么也不会说的,但老弟你想知道,老哥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人不是东宛的,而是从西楚来的。”
从西楚?南宫煜一听,又肯定了几分,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这人是男是女,多大年纪?”
对于自己手下一个写故事的中年文士,王振田的确没有打听的那么详细,他要的是对方给他挣钱写故事,至于对方多大年纪,有没有家眷,住在哪里?他才不关心这些呢。
但毕竟南宫煜问起来了,他也不得不说:“自然是男的,女人哪有这本事?但多大年纪我倒是不看不出来。”
南宫煜眉头一皱,感情洛青鸾当真是女扮男装,加入了盛世书行?
说得也有道理,她毕竟一个女子,在人生地不熟的东宛,若是还做女装打扮,只怕会出事。她长得很美貌,容易被人盯上,还是假扮成男子比较方便。
一想到这里,南宫煜几乎已经肯定这个人一定就是洛青鸾了。
“王老哥果然是运气好,不瞒你说,小弟家里世代都是做生意的,手下各种五花八门的生意样样都有,可就是没有王老哥你这么好的运气,能够碰到一个如此有本事的帮手。”
南宫煜对王振田一阵吹捧,说的他是心花怒放,满脸笑容,笑得合不拢嘴。加之王振田又喝了酒,酒劲儿上来了,整个人满脸通红,说话唾沫横飞,根本控制不住心里的得意。他拍着南宫煜的肩头,一副神秘兮兮的道:“南宫老弟,也就是你了,老哥才给你透露一点。当初我碰到那人的时候,你猜我是怎么知道他有本事的?”
南宫煜一听,赶紧问道:“老哥说来听听?”
王振田嘿嘿笑了笑,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本小册子,塞到南宫煜手里:“就是这东西,当初那人给我看了这样一本书,说是他写的。我之前还不信,结果一看……老弟,你懂的~这东西可真是极品哪。”
看王振田一副古里古怪的眼神,说的南宫煜也好奇起来,他狐疑的看着王振田,然后又看了看手中的小册子,总觉得有一股熟悉之感。翻开一看,南宫煜眼皮一跳,这不正是西楚京城也正流行的那些话本子春宫图吗?
虽然他手上的这本不是原版,但也弄的似模似样,估计是仿品,因为一看质量不是特别好,纸张也有些发黄,多半都是其他书坊仿冒的。
王振田喝了酒,整个人已经高兴得找不着北了,他嘿嘿的大笑起来:“到底如何?这东西就是好吧,那人连这种东西都能写的出来,不瞒你说,我私底下靠这个很赚了一大笔呢。”
“哈哈哈,老哥果然是厉害!不错不错,这东西,是男人都喜欢,难怪老哥这么能发财了。”此时,南宫煜心里已经百分之百的确定了,他要找的这个人就是洛青鸾。
只是他想不出,为什么洛青鸾要去了王振田手下。
他自然猜不到洛青鸾的心思,她一向诡计多端,机灵古怪,不管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反正南宫煜是想不透的。多半是为了挣钱吧?
既然已经确定了,他要找的人就是洛青鸾,南宫煜自然想要千方百计见她一面。可没等到他开口,王振田已经酒劲上头,直接醉趴下了。
从酒楼出来,南宫煜倒还算清醒,被风一吹,他又冷静了几分。想一想,现在可能还不是去见洛青鸾的时候。若是去见了她,一说来意,洛青鸾若是不跟他回去了又怎么办?
毕竟当初是因为自己父皇的原因,她才背迫逃到东宛的。纵然和他再有交情,可以抵不住自己的生命安全。南宫煜一想到纳兰夜那么生气的样子,都直接差点儿挥军杀进皇宫了,南宫煜几乎都能猜到洛青鸾的心情,只怕是见了他不好,打一顿都已经不错了,还别说会跟他回去了。
冥思苦想整整一天,南宫煜终于作出决定,只有投其所好,或许才有一丝机会。万一他贸然去见洛青鸾,洛青鸾非但不见他,反而又跑了,他到哪里去找人?还不如趁着她想挣钱的机会,自己好好帮助她一下,让洛青鸾赚得一大笔,说不定她心里高兴,也就原谅了。
既然想帮洛青鸾,那投资这个王振田的书行,估计是一个办法。毕竟现在洛青鸾费心费力写出这个江湖恩仇录的故事,也是想挣钱,若是他帮了她一把,估计有可能了。
等到南宫煜再去见王振田,说明来意,还要加大投资,而且帮他大力宣传,王振田自然是喜不自胜。等看到南宫煜派人带来的一箱子白银,心里仅有的一点怀疑也荡然全无。
“好好,南宫老弟,你果然够意思,有气魄!”王振田大笑着,“你我两人通力合作,狠狠的大赚一笔。”
说着,王振田还朝南宫煜挤挤眼睛:“老哥先给你透露一个消息,只要这笔生意成,说不定老哥马上就能接下一个大生意了,可跟皇室有关的。如何呀?”
纵然是跟东宛皇室的生意,南宫煜此时也不感兴趣,赚的再多,估计这王振田也分不了他多少。他现在着急的是,只要找到洛青鸾就行,再把她带回去,解决西楚的危机,这才是最紧要的目的。
但南宫煜依旧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那好,那好,那就预祝我们一起发财了。”
不过三天,盛世书行的规模也扩大了,不但盘下了左右两间店铺,直接和三为一。还派出了无数伙计,拿着传单在大街上发。传单上的内容自然是和江湖恩仇录的内容有关的,总之各种广告打得是热血沸腾,看得人忍不住当场就想买几本来看看。
南宫煜根本不知道,他不但帮错了人,而且还做了洛青鸾的对头,只怕他是要知道自己这般自作聪明,悔的肠子都要青了。此是后话,暂且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