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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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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家诸人来得很晚,直到快中午了,才姗姗来迟。

    王氏有点生气的样子,阴沉着脸,下了马车后对吴庸的笑脸相迎视而不见,冷哼一声就直接走向后院。

    王氏后面跟着留守在叶家的三位姨娘,分别姓董、郭、甘。

    董姨娘和郭姨娘是最早被叶父纳进家门的,而且都育有一个女儿,如今青春已逝,对再嫁也没了什么念头。她们二人性子都算乖巧本分,又见叶绫舞对她们不错,就安心在叶家养老。

    甘姨娘排行第九,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也是留守的三位姨娘中姿色最佳的,柳眉杏眼,瑶鼻红唇,左唇角上方还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美人痣,一笑的时候格外动人。甘姨娘也有一个女儿,今年还不到四岁,是叶父的遗腹子。

    在众人经过吴庸往内走去时,甘姨娘特意落后了两步,对吴庸笑了笑,又刻意压低声音说:“三小姐说了些怪话,再加上夫人也有些担心大小姐,这才有点失态,你也别介意。”

    吴庸心下一动,表情上却是一片感激,说:“没关系,感谢告知。”

    甘姨娘小声娇笑,用手帕掩了嘴角,顺带还送了他一个无比妩媚的眼波。吴庸不动声色,等甘姨娘迈步去追王氏,他才慢悠悠地踱步进去。叶家虽然小,看起来麻烦事倒还真不少。

    王氏先确认了大女儿没有大碍,就板起面孔说:“我当初就不是很同意这门亲事,你看看现在,住在他的房子,还要我们过来见他,架子比一般姑爷还要大,这哪里是招赘?还不如当初直接嫁了你表弟省心省事。”

    叶绫舞有点气恼,她本来还觉得麻烦娘和姨娘主动过来有点歉意,现在觉得多折腾她们一点也不会怎么样。王氏不多关心她的病情,一来就说这些有的没的,要是吴庸听到了,不是替他们新婚夫妻制造问题吗?

    于是叶绫舞的语气也就有些不愉快,回嘴说:“娘,你都乱说些什么呢?如今我已经成亲了,你这样不是成心给我找麻烦吗?还是你就见不得女儿有点好?”

    王氏气得瞪她一眼“怎么,成亲了就不认亲娘了是吧?”

    叶绫舞气闷,说:“有时候我还真不想认了,你是我的亲娘啊,你那些小算盘到底是怎么打的?分不分得清谁才是跟你最近的亲人啊?你那外甥给你灌迷魂汤了?就他那样的货色,他能替你养老?不是我说话歹毒,娘,咱们不如就打个赌,看看如果舅舅舅母不在了的话,我那表弟能用几年败光家底?”

    王氏气呼呼地回她:“有你这样诅咒自己亲戚的吗?”

    叶绫舞“哼”了一声。

    王氏其实不傻,她知道自己四个女儿里,最后能替自己养老的恐怕还是这个长女,只是她性子直、见识少,有时候说话格外呛人,当初也是这样才不讨叶父的喜欢,后来叶父多纳妾室,也和他不喜王氏有很大关系。

    王氏独自生了一会儿气,又对叶绫舞说:“行了,我也知道如今生米煮成熟饭,再说什么都不合适了,以后我不说就是了。不过小舞啊,你看你三妹妹带着两个孩子也不容易,如果你不愿意让陈安再去绮绣阁,那能不能和大姑爷说一声,要陈安去典当行做点事?”

    因为绮绣阁是被吴庸买下的,而吴庸又聘了叶绫舞继续主管绮绣阁,再加上吴庸入赘叶家,所以在王氏的心里,不仅自家的绮绣阁没丢,就连原本属于吴庸的典当行都被她看成是属于叶家的东西。

    叶绫舞差点气极反笑,这是打完了绮绣阁的主意,又开始打她家夫君的主意了?

    她的心降到冰点。

    如果说前面王氏唠叨表弟的事,只是让她不耐烦的话,现在她已经彻底对自家人失望透顶了。

    叶绫舞不是不知道叶家诸人的心态,大抵都是和王氏差不多的看法,以为不仅绮绣阁还是自家的,还多了一个典当行,当然理应供养叶家。

    叶绫舞垂下眼,语气变得极为淡漠,说:“娘,我才刚刚成亲,你能不能让我过几天舒心日子,别再处处给我出难题?而且典当行是吴庸在管,我是无法插手的。”

    “他不是把铺子当做聘礼都给你了吗?你现在才是当铺的大老板啊。”王氏不快地说。

    三妹夫陈安长得颇俊美,又向来会在王氏跟前讨巧,甜言蜜语一大串,让向来没得过多少男人好脸色的王氏很宝贝自家这个三女婿,恨不得当亲儿子一样养。

    陈安出身一个小商户家,是家中次子,父亲是祖传磨香油的,陈安的大哥老老实实地继承家业,继续磨香油,开香油作坊。但是陈安不爱这一行,到处油腻腻的不说,从香油作坊里走出去,身上的衣裳都一股子散不去的油腥味。

    陈安自幼比大哥长得俊,人人夸他将来会有大出息,他也讲究吃穿,自从和叶绫歌成亲后,就巴结着叶父进了绮绣阁,他本来还指望着叶父去世后能让他接管绮绣阁呢,结果那个死老头还是宁愿把家产托付给未出阁的大女儿,也不信任他这个女婿,这让陈安暗自恼火了很久。

    要知道,为了能接手绮绣阁,陈安曾几次暗示过叶父,他愿意入赘,哪怕让他本人改姓叶,他都乐意,只可惜那死老头子最后也没有点头。

    叶绫舞没想到陈安不死心,绮绣阁都卖了,他现在居然又打上了典当行的主意。

    她叹了口气,对王氏说:“娘,自古以来,聘礼和嫁妆都是留给出嫁女儿的嫡亲子女,不是留给娘家人,更不是给娘家妹夫的。”

    新婚第二天的会亲宴不欢而散。

    叶绫舞虽然知道自己家人有点问题,但是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大,也许是她以前惯坏了他们,让他们养大了胃口,变得越来越贪婪。

    吴庸对此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市井小民对钱财斤斤计较,不过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也算不上多么大的罪过。

    入赘也没有三朝回门的说法,对于吴元痕夫妻来说,能盼到吴庸成家立业,独立出去,他们抚养的责任也算完成了,送走了这个小祖宗,真是要念几声阿弥陀佛。

    吴庸也乐得清静,安心在家里照顾生病的新婚娇妻。

    叶绫舞的高烧在当晚就退了,第二天虽然人还有点懒洋洋的,但是已经不再那么难受,吃饭也有了点胃口。

    对于才新婚就生病,害得吴庸不能享受新婚的“幸福”叶绫舞有点心虚,委婉地向吴庸表达歉意。

    吴庸笑笑,安慰她两人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

    他喜欢拥抱叶绫舞,不过尚能克制自己蠢动的欲望。

    叶绫舞一方面感到欣慰,一方面又担心是不是自己对吴庸的吸引力不够,所以他才看似不在意?

    叶绫舞看着娇艳如花的双云,心里又想着是不是尽快替她找个婆家,把她嫁出去?

    双云是叶家奴仆的家生子,自幼生得美貌,叶父还活着的时候,曾几次想把她收房,但是双云不甘为妾,想上吊自杀以明志。叶绫舞怜悯她性格刚烈,就把她收到身边做大丫鬟,这样一来,叶父就算再风流,也不好意思动自己女儿身边的丫鬟吧?

    没想到当初一时的好心,现在反而让叶绫舞发愁。

    双云看吴庸的眼光明显有些不同了,透着娇羞,透着几分不自然。

    吴庸不知道自家娘子已经打翻了醋缸,他本来在家好好陪着叶绫舞度过新婚蜜月,没想到萧韶亲自登门要约他出去。

    大周朝延续了前朝的一些制度,比如公主与驸马不得摄政,因此作为大长公主的儿子,皇家的外甥,萧韶在仕途上已经没啥搞头了,他干脆就天天安心吃喝玩乐。

    萧韶知道吴庸的真实身分。

    在萧韶痛打吴庸一顿之后,徐太贵妃亲自召见了常乐大长公主,说出了吴庸的真实身分,并警告萧韶以后注意点,如果她的宝贝儿子真出了意外,她绝对跟萧家没完没了。

    徐太贵妃虽然知道了霍淳的态度,让吴庸重返皇家族谱无望,但是她还是在皇室成员面前公开了吴庸的真正身分,要大家心知肚明,以后不看僧面看佛面,不要再去欺负吴庸。

    常乐大长公主当时很是吃惊,吴庸的同胞兄长霍淳是掌权的摄政王,徐太贵妃身分尊贵,大长公主自然要买帐,她回去教训了萧韶一通,萧韶这才乖乖去向吴庸赔礼道歉,慢慢又与吴庸攀上了关系,成了朋友。

    萧韶现在是真有点喜欢吴庸,吴庸这人很识趣,好像无所不知,即便是酒场上说的荤笑话也是与众不同,但是这样的他又不显得卖弄,云淡风轻间就让人陷入了他的话题,事后还能回味良久,而且是越想越有意思。

    这天萧韶约了吴庸去登山。

    他穿了一身月白的袍子,头上束了白玉冠,脚上穿着月白软靴,手里拿着银色长鞭,整个人长身玉立,俊美逼人。

    吴庸有时候也好奇古时这些贵族青年是怎么长大的,萧韶那身肌肤不但水嫩光滑,而且白皙到能让那些爱美的女人都羡慕得要死。

    萧韶一双桃花眼就算不笑都显得风流多情,一笑就更动人心魂,他笑着对吴庸说:“秋高气爽,我们正好登高喝酒赏菊,今天还特地约了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

    吴庸见盛情难却,便回内院和叶绫舞告罪一番,才随了萧韶出门。

    萧韶故意笑他:“吴兄,你也太不中用了,出个门都要特意向嫂夫人别过,难道你还真成了入赘的小男人不成?”

    吴庸只笑不语。

    萧韶约吴庸一起去登的是京城西山,两人骑马赶到山脚下时,有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正等着他们。

    此人比吴庸年轻些,也是二十岁左右,一身黑色长衫,腰束巴掌宽的腰带,腰带上悬挂的玉佩竟然是罕见的墨玉,与之相反的是他的面白如玉,肌肤与萧韶一样吹弹可破,五官不如萧韶俊美,却别有风情,单眼皮,薄嘴唇,脸上的表情冷冷淡淡的。

    萧韶介绍道:“吴兄,这位是云初,本朝四大侯府之一永定侯府云家的长公子。云初,这是吴庸。”

    云初淡淡地向吴庸点头致意。

    萧韶似乎对云初这种淡漠的反应习以为常,他向吴庸眨眨眼,带点神秘地说:

    “你别看云初总是冷冷淡淡的,肚子里可是有真材实料,现在他都已经是大理寺少卿,五品官员呢。”

    吴庸有些意外,五品官在京官中不算太高,但是云初很年轻,而且大理寺少卿掌实权,这就很不容易了。

    大理寺与刑部同掌天下的刑事案件,而大理寺与刑部的区别,在于大理寺还特别掌管达官贵人们的刑事案件,所以,大理寺卿与大理寺少卿一定是皇帝手下最信任的人,而且其人本身也要不畏权贵才可以胜任。

    京城西山隶属于皇家园林,那里风景如画,在山上有大片大片的枫林,此时虽然还没有全林尽染上枫红,但是已经隐隐有了枫红似火的意味,看起来也别有一番景致。

    沿着开辟好的山路一阶阶向上攀登,路途之中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供歇脚的凉亭,凉亭里四周摆满了正盛开怒放的菊花,还有提前上来的秀美侍女在旁边递了温热的湿帕子为他们擦手净脸,又为他们斟酒布菜,这一路行来不觉得累,还挺享受的。

    只是云初虽然也会和萧韶、吴庸两人交谈两句,但显然是个话少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

    返程的时候,云初先走了,萧韶和吴庸一起回家。

    萧韶叹了口气,问:“吴兄,你看云初这人怎么样?”

    吴庸想了一会儿,摇头说:“初次见面,不好说。”

    “那总有个大概印象吧?”萧韶不死心地追问。

    “你怎么这么在意他?”吴庸疑惑地反问。

    萧韶又长长地叹口气,说:“还不是我娘看中了他,想为我妹妹提亲,他也认识我妹妹,我却感觉不到他对我妹子有什么意思,我怕我娘是一头热,如果硬要提亲,反而耽误了妹妹终身。”

    萧韶又认真看着吴庸说:“我真是后悔打你一顿,当初要是招你为妹夫,我倒什么都不担心了,你现在一看就是个可靠的男人。”过了一会儿,又问:“那你倒是说说看,云初这人如何?”

    “才见一次面说不准,不过我以前也见过和云公子相似的人,我认识的那人外表如云初一样清冷,内在却性烈如火,这种人不容易亲近,但是一旦被他接纳,就会真心真意。他如果真的看上了令妹,自然会是美满姻缘,可如果没有的话,恐怕”

    萧韶一边听一边点头附和:“我也是这样说,可我娘就是不听,偏要说妹妹国色芳华,没有男人会不爱她,唉。”

    吴庸失笑,父母都觉得自家孩子是最好的,可别人却未必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