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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手放在他手中时,心中就认定是放一生了。那年,她十九岁,刚迈入大学校门,她是在一次和爸爸一起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他的,他和那位过生日的朋友都是爸爸的客户,他大了她整整六岁,有商场人的成熟稳重,很明朗很有型的一个人,而且是个美国人,如此而已,倒不是印象中很坏的美国佬形象,但她也没放他在心上。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她想象中“如此而已”那么简单,自认识他后,他好像就生活在她身边似的。她参加朋友的party,晚回时搭车,每次都在上车后发现司机是他;跟女友到商场买东西,总是会与他不期而遇;更不可思议的是,每到周六,都会有花店小姐送来一束淡白玫瑰花,花店小姐说是一个叫reyio的美国人送的,而reyio是他的名字。
她不冷傲无情,但也不容易动情,对他的所为,她只在心里有那么一份悸动,表现出来的,只是浅笑,对他浅笑,对花浅笑,浅笑了之。她是根本就不想与他深交的,他是一个美国人,子承父业来中国,没有传奇,她也不关注他有否传奇。她还在读书,她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学业与能力,因为她不想平庸,在她看来,过早涉足情感之事就绝对走不出平庸,她固执地坚持着这个怪理。其实,她是一个浪漫得很的女孩子,只是,她很会制约自己,要不,她早就没现在这份平静了。要知道,大学校园里的帅气才子风流男士可多呢,不安得很,而且,幽静雅致的校园里极够情调。
她实在是做得很好,也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但是,这一次,很意外地,她却是有些情不自禁了。一次又一次的巧遇,一周复一周的玫瑰,使得她平静的心湖上泛起丝丝涟漪。该来不该来的都在她毫无思想准备的时候来了,她深深地陷了进去,无以自拔。
她也就任之,毕竟,他是一个很好的男孩,说句实在话,值得她陷。
于是,他们很密切地交往,但是,无论在公众场合还是俩人独处,她一定要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且,从不许他碰她的手,这是她的原则,很固执很偏激的自尊自爱。其实,为了他,她放弃了象牙塔内的许多鲜花与奖金,而她无悔,这也是她的原则,因为她爱他,深爱。
他率直、细心,对她很好,而且,依女孩子的感觉,他是能靠得住的,不过,她从未想过靠得住与否,与她交往,现实与浪漫她都未考虑过,就是很简单又很自我坚持地爱。她认为,如果恋爱时女孩子都细究靠得住靠不住,那她干脆就不要爱。现实世界中早已没那么纯了,真正意义上没有谁可以靠一生,中途变节的是有条件,没变的是是无条件而已。
忽然有一日,他大病,很厉害,她天天看护他,他在病中意志很脆弱,甚至担心活不下去,可能越是成功的人越害怕失去什么吧。她安慰他,鼓励他,并且心甘情愿地让他成天握着自己的手。
终于,他出院了,康复得很快,他人也恢复得很快,因了在医院的进展,他们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不过,是意想不到的,她离开了他。
她是很坚决地离开的,谁的劝慰谁的哀求都没用,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离得多么痛苦。
他不解,不可思议。
而她给他的解释是:
今生,我的最初与最真是交付你了,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晴雨的日子,我的心头都会有阳光。我爱你,深深地,曾经是,现在是,将来永远都是,但是,我必须离开你,真爱与永恒只能在我心里,离你太近,我怕迷失,更怕消融,我想用另一种方式换永恒,换你的我不肯定,但是自己的,我深信能。这是我自己都搞不懂的逻辑,我遵循着,从未想过抵制,也不会抵制!
记得我永恒与最真的爱!
在我将手放在你手中时,我就认定,是放一生了,阳光照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