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重生之少将别惹我 > 083放血

083放血

笔趣阁 www.bqgx.cc,最快更新重生之少将别惹我 !

    尉迟芬芳望着华丽丽晕倒在她脚下的邢军生,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

    她又想起了五岁多,第一次离开家去乞讨的情境。

    爸爸死了,妈妈死了,可恶的继父也死了。这些人,无论是她爱的,还是恨的,都离开她去了另一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空荡荡的屋子。

    她觉得很饿,还好是夏天,不然她很快就会冻死。

    她走出家门,走了好一段路之后,才想起,她忘了锁门。不过,她实在没力气回去锁门了。

    接着她又想到,即使她不锁门,恐怕也不会有人去她家偷东西吧?镇上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扫把星,克死了亲爸亲妈不算,就连后爸也克死了,谁会去她们家偷东西,小偷也害怕惹上晦气。

    她一个人茫然无助地走着,肚子不时咕咕叫两声,那声音令她觉得更饿了,她索性坐在马路边上。

    或许是她脏兮兮的脸,加上被血渍弄得黑红的衣服又沾满了土,所以路过的人自然就把她当成乞丐了。

    她没有开口,但路过的人一个个都避若蛇蝎,绕道走,生怕她开口乞讨。

    坐了好久好久,久到她以为她都已经饿死了,终于过来一个老女人,那女人满脸皱纹,穿着很朴素的蓝布衣裳,她走到她面前,轻轻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角钱,塞进了她的手里。

    “唉,可怜的娃,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再受罪了。”她慢悠悠地说了句,然后转身走了。

    那一天起,她成了一个真正的乞丐,她开始学习如何乞讨,如何博取善良的人的同情,她活得慢慢不那么苦了。

    但是没有人知道,她内心深处,根本不想做一个乞丐,她想做个堂堂正正的人,穿着体面的衣服,光明正大走过每一条大街小巷。

    现在,她的愿望就在咫尺之遥,之遥她通过了训练,她就能够活得军官头衔,从此成为一名受人尊敬女军官。

    可是,这一刻,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只要能够让脚下这个男人活过来,她宁愿再去做乞丐。

    他的身体好烫,毒素还在他体内肆虐,但是她却毫无办法。这里是热带丛林,温度总在26度和30度之间,这里没有冰块,有的只是蚊虫和各种毒物。

    尉迟芬芳忍不住掉下眼泪,很多年都没掉过眼泪了。打从她成为一个真正的乞丐起,除了欺骗别人的同情时,她会掉眼泪,其他任何时候,哪怕她生病了,或者挨饿,甚至于挨打,被狗咬,她都没有掉过眼泪。

    但是现在,她真的很伤心。她无法眼睁睁看着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同伴死去,她必须想办法!

    想起从前不知在哪里听说过的,高烧不退可以放血,她决定试一试,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万一治不好你,邢军生,你做了鬼也别怪我,我真的尽力了。她绝望地想。

    取出钢丝牙,找到带钢爪那一端,用力把钢爪刺进了他被咬到的伤口处,那里还是一片青黑,她弄破伤口,用力往外挤血。

    挤出来的血开始有些发黑,渐渐地,血变得鲜红了。

    周围有蚊虫疯狂地叫嚣,大概是嗅到了血的味道。

    你们这些吸血鬼,他的血液里都有毒了,你们还不肯放过他么?她愤愤地想着,随手拍死一只蚊子。

    忽然,她的脑袋里灵光一闪!

    蚂蝗,对,蚂蝗!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可以用蚂蝗来吸食他体内的毒血,这样他的毒或许有希望能解。

    她继续往外挤血,周围的湿地里,蚂蝗嗅到了血的味道,纷纷爬了过来,她把邢军生放在地上,用布包裹好他的头,怕蚂蝗钻到他的耳朵里,然后,她就坐在一旁,任由那些小型吸血鬼爬到了他的身体上。

    很快就有几只蚂蝗抽搐着,死在了他的身体上,但是其余的蚂蝗,还是前赴后继的吸血。

    她对于这种生物的愚蠢真是忍不住感叹,如果是人,看到同伴死去,逃命都来不及吧?

    当邢军生身上趟着十几只蚂蝗,剩下的蚂蝗继续欢快地吸着血的时候,她明白,他的毒差不多清了。

    她往他身上涂抹麝香草,那种怪异的味道,弄得蚂蝗们实在呆不住了,加上它们也吸饱了血,一个个便从他身上爬开了。

    尉迟芬芳想,老兄,将来你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可千万别怪我啊,我这是为了救你的小命!

    邢军生其实除了蝎子毒,还有湿热,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第一次来到热带丛林里,自然是水土不服,同时气候也难以适应,重重夹杂在一起,这才令身体结实的他倒下。

    尉迟芬芳这么一整,歪打正着,蘀他放了不少血,又清除了伤口处的腐肉,因此,到了下午,他的烧渐渐退了。

    邢军生再度睁开眼睛,就看到尉迟芬芳舀着一片芭蕉叶,上面盛满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水,正在往他嘴里滴。

    “这一觉睡得我骨头都痛了,辛苦你了。”他离开唇冲着她一笑。

    “谢天谢地,你终于又活过来了。”尉迟芬芳诚心诚意说。

    “嗯,我活过来了,这就去给咱们找吃的。”他说。

    这时,他看到一只野兔正在不远处的草丛里警惕地吃草,不时还停下来,还四处张望一下。

    他冲着尉迟芬芳招了下手,尉迟芬芳凑过来,他附在她耳边说:“你的钢丝牙,看看,能不能逮住那只兔子。”

    尉迟芬芳依照他说的,取出钢丝牙,对准了兔子的方向,猛地发射。

    只听一声哀鸣,兔子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尉迟芬芳跑过去,拎着血淋淋的兔子回来了,她的表情十分兴奋:“看,我成功了,我们晚餐有东西吃了!”

    这时她完全忘记了,她第一次吃蛇肉的时候,那种嫌弃的样子。

    看着邢军生利落地剥着兔子皮,她有些疑惑地问:“喂,邢军生,你们家以前是猎户么?”

    “哈哈哈哈!猎户?亏你想得出!”邢军生笑得前仰后合。

    “你要不是猎户,肯定就是屠夫,不然怎么剥皮这么利索?”尉迟芬芳不服气地问。

    “我家既不是猎户,也不是屠夫,只不过因为我老妈喜欢吃兔子肉,所以我家经常买兔子。偏偏我妈最讨厌剥兔子皮,所以一般都是我老爸干这事儿,但是我爸很忙,常常会出差,所以我爸为了讨好我妈,就训练我剥兔子皮了。”邢军生笑着解释。

    一只兔子进了肚子之后,邢军生和尉迟芬芳都觉得有了力气,看看天色还不算太晚,两个人舀出指南针,找准方向之后,继续前进。

    天快要黑的时候,他们找到一颗大树,正准备安营扎寨,忽然听到了人声。

    尉迟芬芳激动得想要冲过去,却被邢军生一把拽住,同时捂住了她的嘴。

    “小心,说不定是敌人。”邢军生在她耳边轻声说。

    尉迟芬芳只觉得他身体里散发出的那种男子气息瞬间包围了她,使得她差点儿忘记了刚才想要做的事。但是她只楞了几秒钟,就清醒过来。

    两个人躲在大树后面,竖起耳朵,听到了有人在说话。

    他们说的似乎是东南亚一带的话,两个人都听不懂,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是跟着,他们就听到了女人的哭泣声。

    “求求你们,放我们回家吧!”一个女孩说着不太标准的国语,似乎带着两广一带的方言的味道。

    ”放了我们吧,我们要回家。”跟着有别的女孩子也附和。

    哭泣声参杂着哀求声,听声音总有七八个女孩子。

    “闭嘴,不然杀了你们!”恶狠狠的声音,也换成了国语,只是更加不标准,不但生硬,还带着不知哪里的方言味道。

    女孩继续哭泣,然后想起了耳光的声音,女孩终于噤声,轻轻啜泣,最后,没有声音了。

    “他们应该是绑架女孩子,带到其他地方去卖吧?”邢军生小声说。

    “我在香港的时候听说过,他们拐骗了中国女孩,然后卖到泰国的妓院里去,有些人贩子就靠这个发了家呢。不过那些被卖掉的女孩就惨了,有些得了性病,有些死在泰国了,只有少数活下来,但是每天都要接不止一个客人。”尉迟芬芳说。

    “我们怎么办?如果有武器的话,一定能把她们救出来,可我们俩什么都没有。”邢军生郁闷地捏了捏拳头。

    “我们有钢丝牙,可以用它来抢夺武器。”尉迟芬芳得意地笑了下。

    “好,我们等半夜再动手,那时候他们肯定都困了,只有少数人才会醒着,就算是醒着的,恐怕警惕性也都降低了。只要杀了几个看守,就能把那些女孩子救出来。”邢军生说。

    “那好,现在我要先睡一会儿了,反正你白天也睡够了。等到可以动手的时候,就叫醒我,然后我们就一起行动。”尉迟芬芳说。

    “放心睡吧,到时候我叫你。我有种预感,今晚的行动,肯定能让咱们立个大功,到时候霍少将肯定会给咱俩加分的。”邢军生信心满满地说。</P></DIV>

    <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