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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自从赴宴回来以后,顾思凝就再也不敢出门。
她身为长宁侯府的千金,身份尊贵,又刚回来不久,尽管出了这样的事情,但还是有人上门递帖子相邀。可顾思凝觉得没脸,生怕赴约之后会被人笑话,便全都推了。
那一日众人的讥笑嘲讽仿佛刻在了她的心魂上,让她一回想起来便战战兢兢。她想了许久,想过自己会如何大出风头,想过从今以后那些贵女都唯她马首是瞻,想过前世她所见过的属于叶明蓁的一切,日后都会属于她。
可不过是一首诗,就将她想象的一切都毁了。
非但是她,连顾夫人都对她有些埋怨。
“凝儿,你分明是有才学的人,那本诗集里的诗都是你亲自写出来的,为何……为何偏偏在诗会时,用了她的?”顾夫人想起来都有些不敢置信。
当真叶明蓁的面念出叶明蓁的诗,还宣称这是自己的,她做了这么多年的长宁侯夫人,就从未遇到过这样丢人的事情!
可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女儿,顾思凝一皱眉头,看着这张与自己相似的脸,她心中的火气就消了一半。
“娘,这……这都是巧合。”顾思凝狡辩说:“娘,就算是那日出了丑,可我这本诗集也不是骗人的。那些诗都是你看着我写出来的,我究竟能不能写得出,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
“我自然是相信你。”顾夫人叹了一口气,道:“可那日诗会在场这么多人亲眼所见,我们侯府再厉害,也堵不住这么多人的嘴巴。这些时日,这件事情已经在外面传了遍,原先你的诗集大出风头,这会儿也是满京城的人都知道了。”
“这……”顾思凝想到什么,连忙问:“那楚公子呢?楚公子也知道了吗?楚公子怎么说?”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楚家当然也知道了。凝儿,你放心,楚夫人已经与我通过气,她并不会将此事放在心上。”顾夫人安慰道。
至于楚怀瑾是什么反应,她却没有说。尽管楚夫人没提,顾夫人隐约也知道,楚怀瑾的反应应当是不太好。
叶明蓁自幼与楚怀瑾定下婚约,两家来往多,她也知道楚怀瑾是什么性子。顾思凝的事若是出在别人家,她定会幸灾乐祸,可出到自己家,顾夫人就十分头疼了。
自己的亲女儿才刚回来没多久,就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哪像是从前……顾夫人一晃神,想起从前的叶明蓁。叶明蓁还在顾家时,向来是只给侯府挣脸面,从未让她操心过,虽说是她的女儿,可除了日常请安之外,她连见得都少,常常是从下人口中得知叶明蓁在外又做了什么什么,也都是值得夸耀的事。
“楚公子嘴上不说,心里肯定介意。不说楚公子,还有其他人……”顾思凝捂住了脸,一想起这件事,便觉得羞于见人:“娘,我该怎么办啊!”
顾夫人也想问问,她为何偏偏拿叶明蓁的诗当自己的呢!
她安慰道:“凝儿莫慌,京中的流言,你爹已经派人去处理,至于其他人,他们也得给侯府一个面子,不会再多嚼舌根。没人提起,等过些时日,大家便将这件事情给忘了,到那时,你再出本诗集,便不会有人再记得这件事了。”
顾思凝有些不甘心,这会儿也只能应了。
“娘,还有叶明蓁!”
“叶明蓁?”
“是啊!”顾思凝连忙说:“别人是忘了,她肯定会记着。她原先就在侯府,现在成了一个农户女,怎么会甘心?要不然,也不会抓着机会来长公主府露脸了。别人就算将这件事情忘了,可她肯定不会忘,若是她屡次提起,那我的名声,还有侯府的名声,不就都没了吗?”
顾夫人听着,脸色也变得凝重。
“你说的不无道理。”
“娘,我有个更好的主意。”顾思凝忙打起精神,振奋道:“说起来,这件事情也和叶明蓁有关,只要叶明蓁表态,说自己不放在心上,日后旁人定也不会再说了。”
“这……叶明蓁恐怕是不会答应。”
“娘,这都是她欠我的。”顾思凝垂下眼,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当初若不是她娘见钱眼开,将我二人调换,我也不会离开侯府这么多年。若是我早出生在侯府,写出那首诗的人本该也是我。她在我们家养了那么多年,得了那么多的恩惠,这会儿开个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若不是有在侯府养了多年,她现在也只是一个农户女,哪里有机会进长公主府?哪里能过那么多的好日子?”
顾夫人眸光微动。
顾思凝抓着她的手,接着说:“娘,你可不知道我从前过得什么日子。我是娘的女儿,本该是在侯府有下人伺候,万事都不用我动手,还能陪在娘的身边,也不会分别那么多年。可在叶家,我还要给他们干活,吃不饱穿不暖,平日碗中连块肉没有,连吃个鸡蛋都要看眼色……”
顾夫人不禁动容。
她母族也是京中世家,自小锦衣玉食,一听自己的亲女儿流落在外时过得这样苦,心中剩下那些火气也没了。
即便顾思凝真的有哪里做得不对,那也不是她的错。若是顾思凝在她身边长大,经她教养,如何会差?定会比叶明蓁更好。就算有错,也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的错。
到底是血浓于水的亲女儿,她从前对叶明蓁不假辞色,更别说亲近。可见到了自己的亲女儿,那迟到了十六年的母爱便如潮水一般泛起,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给她,哪舍得她受一点委屈。
顾夫人一口答应下来:“你放心,这事交给娘。”
……
和书肆谈好了每隔一段时间要交几篇诗文过去,叶明蓁也不必再每日进城,她带了笔墨纸砚回家,便专心在家写起文章来。
叶家村虽然地处偏僻,可青山绿水,风景秀美,她有空便与叶母一道在四处走走,帮着叶母做事,家中她屋子窗外那块地种下的花种也冒出了芽,等明年开春时便会开满院子。叶明蓁每日去摘新鲜的花放在屋中,她捡了个家中破了口的旧陶罐,虽不及花瓶精致,却也朴实可爱。
过了几日,她结合这些时日的变故经历,整理出几篇诗文,坐着叶父的驴车进城交到书肆,回来后带来了第一笔酬劳。
叶母原先对她这活计有些不敢置信,每日见她写文章时也偷偷去看过几眼,她不认字,也只能看出叶明蓁的字写得好看,仅此而已,不敢相信她动动笔头就能挣来银子。直到叶明蓁把诗文交了,把银子放到她的面前,叶母一颗心才落到了地上。
她不禁感叹:“难怪大家都想要读书,我本以为读书是要考功名,做大官,可能考功名做官的也都是男人,不成想读了书还可以换银子。”
叶明蓁微微笑道:“娘原先还不信我,如今可信了?”
叶母哪里还能不信。
平日里她也见过不少寒窗苦读的书生,现在她看那些书生,看来看去,好像都没自己女儿厉害。至少那些书生日子过得窘迫,还不如她女儿会挣银钱。
叶母如今不用出门摆摊,却也闲不下来,歇了几日后,近日又接了绣花活,每日拿着针线忙。叶明蓁劝了几回,没劝住,只好自己也拿起绣花针想要给她帮忙。
可她还没绣几针,一时不察,锋利的针尖戳到了手指头,戳出一滴血珠来,把叶母心疼的不行,连忙把她赶走:“这些活哪里用得着你,从前凝儿在家里时也没帮过忙,你如今能挣银子,便已经是十分厉害了。你的手那是写文章用的,可不是用来干这些粗活的。”
叶明蓁讪讪,拿着绣花针还想再帮忙,却见叶母动作利索地拿剪刀将她方才绣的那几针拆了。她瞅了瞅,对比叶母,自己缝得实在是歪歪扭扭,无法见人,只得放弃。
好在叶母也听她的话,知道自己身体不好,接的活也不多,每日只在白天做一段时间就歇下,可同样的,也挣不了多少银子。等叶母交了活,结了钱,再对比女儿写文章挣的,也不禁为这悬殊的差别而恍惚。
她习惯地想要分出一点给女儿做零花,却窘迫地发现叶明蓁手中的余钱比她还多。她平日写文章得来的,大头交到家中,剩下一部分用来买笔墨,一部分供给日常,有余钱还能给叶父叶母买些东西。
拿到女儿买的东西时,叶母忽然便生出了与叶父一样的酸涩感。
她已经费心做到最好,能给的全都给了,更多的连她自己也从未想过。几十年的生活她已经知足,伸手碰不到的东西,便想也不曾想。可前一个女儿总觉得不够,后一个女儿则是身体力行地告诉她:还能更好,再好一些。
顾思凝百般索求,叶明蓁想要的东西一样也不少,她想搬到京城里,想买大宅子,这比顾思凝从前要的衣裳首饰还难太多。但叶明蓁却从不朝她伸手开口,她只是自己迈出了脚,一步一步走。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
叶母看在眼中,别人平常不敢做的事情,到了叶明蓁那,好像是再理所应当不过。
她耳濡目染,平日里绣花时,她手上动作飞快,多年干活这些动作已经刻在了她的本能里,还能频频出神。
叶明蓁并不知她的想法。
她如往常一样带着写好的文章进城,从书肆出来后没多久,就被人堵在了路上。
来人穿着侯府下人的衣裳,看着还有几分面熟,对她道:“叶姑娘,我们夫人想请你去府中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