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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我已经戒了有三年。
赌,戒了近两年。
酒,这两年来都没怎么喝过。
烟,我从来就不抽。
说到不务正业,我也已经在某间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九个月。
至于吹水吹牛车大炮,自从我离开跑业务生涯之后就再也没犯过,现在,在别人眼中,我甚至是一个沉黙寡言到有点儿病态的无聊人。
游戏不想玩,动画懒得看,连足球都变得可有可无。
然后某一日,我竟然可笑地自以为,我已经戒无可戒。
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件恶习,无论如何都戒不掉。
那就是手淫。
看a片手淫。
看咸书手淫。
什么都不看有时也会忍不住手淫。
最少三日一次,最多一日三次。
后来我不断地提醒自己,一定要戒,但也没一次能够坚持过一个星期。
然则,真的是唯色难戒?
恐怕不是,套一句流行语,难戒的不是色,而是寂寞。
人生匆匆三十载,转眼已到而立之年。
但我自己知自己事。
而立,而不能立;宜死,而不肯死。
这才是我真实的写照。
无所谓,反正,在芸芸众生之中,我这种处境,也并不算是什么特例。
如此浑浑噩噩的一天一天,只是无聊的等死而已。
好像有人对我说过,这一切,都是手淫惹的祸。
很可能是真的。
因为,每次手淫过后,那种空虚寂寞,那种想要一死了之的奇怪念想,都会来得特别强烈。
然后。
2010年,冬。
我遇见了她。
“她叫婷婷,方婷婷。”
介绍人这一句平淡无奇的开场白,不知为何,竟然会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一个无法磨灭的印记。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都还未能清晰记认她的脸容,但这一句开场白,却固执地在我的脑海中不断浮沉。
方婷婷,一个平凡到上网一查,随时会查到几十万个同名同姓的普通名字,就这样步入了我的人生。
“你好,我叫阮文昊。”
阮文昊,网上搜索结果841个。不算绝无仅有,但起码不至于太过普通。
我不否认,我的确会偶而发神经去查这种毫无意义的数据,不为什么,只是太过无聊。
任何一个人,如果将自己的坏习惯戒得几乎一个不剩,大概也会像我一样无聊。
当然,事实上,我还有唯一的一个戒不了的坏习惯。
但手淫这种事,一日又可以做多少次呢?一次又可以做多长时间呢?
我毕竟不是种马。
“阮先生,你好。”
那声线带着一种明显的虚情假意,仿佛是某些职业性的应酬,声音撞在耳膜中,甚至令人生出少许硬刺刺的不快感。
至于她的脸相,那是非常的普通,毫无特征可言,绝对不是容易瞬间记住的类型。
据说,将大量的脸形标本重合平均化后得出来的,就是标准的美人脸,如果按照这种鉴定法则来判断的话,她甚至可以算是美女。
不过,要是落到亦舒大婶的笔下,那就只有这八字评语: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哎呀,婷婷,什么阮先生的,太见外了,叫文昊。喂,文昊,大方点,叫声婷婷。”
我的右眼皮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
要是认真说起来,其实介绍人还更加符合我的口味。
嘛,算了,人家也是一番好意。
“婷婷。”我尽量气定神闲地叫了一声,笔挺的西装下,浑身鸡皮。
“嘻。”
她忍不住笑了。
刹那之间,仿如春回大地,那一张原本毫无生气的脸忽然绽放出明艳动人的光彩,耀眼到,不能直视。
人家说,相由心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初次见面,无论谁都会不由自主地戴上许多伪装。
比如说我自己,就绝不会让人一眼发现,我其实是个个日日看a片打飞机的猥琐男。
那天我身穿一套深色的杂牌西装,打上便宜但色纹稳重的领带,甚至连衬衫都是沉色系的。
除此之外,我还戴着一副中等度数的黑框眼镜。
单纯看我这一身的造型,你可以说我这人比较无聊,但绝不能说我看上去很无耻。
基本上,我对这种相亲之类的见面都不抱希望,也不打算给予别人无谓的幻想,但是,又不能让介绍人太过丢脸,所以,营造一种看起来有教养但似乎又有点穷,不至于讨厌但却相当无趣的废柴男中年形象,令对方生不出火气的同时又望而却步,才是我唯一的选择。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因为,实际上这就是我在日常生活中一贯维持的表面形象。
然则,这位方婷婷又如何呢?
根据介绍人给出来的模糊资料,此女芳龄至少二十九,身高介乎一米六至一米七,体重不超过一百斤,三围不明,长发,可能配戴隐形眼镜,无不良嗜好,也不算滥交咳,算了,人就在面前,再去想这些模棱两可的数据实在有够无聊。
不过这种见面原本就很无聊,如果你没有兴趣去撕开对方的伪装的话。
介绍人寒暄了几句就闪人了。望着那成熟雅致的背影,我多少有点儿失落。
“喂,你好没礼貌哦。”她说,同时露出一种过分造作的不满。
这女人有病,我心想。我开始怀疑,刚才从她脸上看见的一刹那光辉,是否幻觉。
“不好意思,我有做了什么失礼的事情吗?”我明知故问。
她用力眨了眨眼,长长的假睫毛似乎带起了一阵微风。
我推了推眼镜,举起杯,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水。
“你刚才,看薇姐的表情好淫荡。”她掩着脸说,眼中充满鄙夷。
“看不出,你的观察能力还相当的强麻。”我放下了水杯,身体懒懒地向后靠,微笑着说“只可惜,推理能力太弱了点。话说,你好像是卖情趣用品的?”
她放下掩脸的手,定定地看住我。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此话可以如此解释:想要自寻烦恼,多多都有。
我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所以,我最经常挂在口边的话就是:要死就死,不要那么多废话。
但是婚姻这种事不同,会牵涉到另一个人,假如有了小孩,就更加可怜,想死都不好意思去死。
由此可见,我其实还算是一个相当有责任心的人,至少,比我想象中要有责任心得多。
因为这种无聊的责任心,我恐惧婚姻。
单身的日子什么都好说,只是有些欲望,自己不好解决。
如前所述,我习惯于手淫。在开始的时候当然是主要靠五姑娘,但后来,慢慢地,我无法再满足于那种单调干燥的触感,所以就只好寻求专业的道具。
情趣用品店也会去,不过通常我都是从网上入货,一般不会直接在店内买。
但偶而实际去看一下现货,也算是一种不错的情报收集方式。
本来我是认不出她的,直到她鬼使神差地用手掩脸,露出那一双充满鄙夷的眼神时,我才忽然想起,好像在某间情趣用品店里见过她。
当时她在店内用一本书掩着半截小脸,鄙夷地看着某个十分猥琐的老头子背影,仿佛随时都会一脚将他踢出去。
我还记得她用来掩脸的那本书,书名叫国境以南,太阳以西。
那是村上春树写的一本不太出名的小说,当然,还是远远比我本人写的要出名得多。
你可以想象,当我发现一个卖情趣用品的女子居然会看这种书的时候,那种惊吓的心情。
由于这个原因,我记住了她那鄙夷的眼神。
我不理会她的目光,举手叫来侍应生,开始点菜。
侍应一走,她就忍不住发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乱猜的,想不到真的是你。”我笑说。
“我只是偶而在那里代人看店。店是我朋友开的。”她眨了眨眼。
“你刚才眨了眼。”我举起食指,指向自己的眼说。
她疑惑地问:“有什么问题?”
我笑了笑,说:“通常说谎的人才会不断眨眼。”
她鄙视地说:“你真幼稚,这你也信。”
我微笑摇头:“其实是不是你开的,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向来不歧视他人的职业,也不歧视别人的爱好。”
她没好气地说:“问题是,那间店的的确确不是我开的啊。喂,说什么爱好呢,你什么意思嘛。”
“顺带一提,对你的交友情况,我也没有任何偏见。”我无视她的抗议,自顾自地继续。
她叹了口气:“你这人,根本不听人家解释。”
我耸耸肩:“解释通常都是掩饰。在不需要借口的时候,不听比较理智。”
她定定地看着我说:“随便你怎么想,反正,你别告诉薇姐最好不要和任何人说起。”
我摊手:“你看,我都不歧视你,你为什么要歧视自己?”
她一跺脚,怒道:“你闭嘴!我我的事不关你事。”
我故作恍然:“哦,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既然如此,那吃完饭就各自散了吧,我正好对最近上映的电影没什么兴趣。”
“求之不得。”她松了一口气说。
于是,我和她默默地吃完饭,以aa制付了自己的饭钱,一起出门,各行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