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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梦 第一章 人生若是有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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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

    将翱将翔,佩玉琼琚。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

    将翱将翔,佩玉将将。

    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云歌被宦官拖放到一旁。

    拖动的人动作粗鲁,触动了伤口,她痛极反清醒了几分。

    隐约听到一个人吩咐准备马匹用具,设法不露痕迹地把她押送到地牢,拿什么口供。

    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大火,她眼前的整个世界都是红灿灿的。

    在纷乱模糊的人影中,她看到一抹影子,疏离地站在一片火红的世界中。

    四周滚烫纷扰,他却冷淡安静。

    风吹动着他的衣袍,他的腰间……那枚玉佩……若隐若现……随着火光跳跃……飞舞而动的龙……

    因为失血,云歌的脑子早就不清楚。

    她只是下意识地挣扎着向那抹影子爬去。

    努力地伸手,想去握住那块玉佩,血迹在地上蜿蜒开去……

    距离那么遥远,她的力量又那么渺小。

    努力再努力,挣扎再挣扎……

    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在老天眼中不过是几寸的距离。

    宦官们正在仔细检查尸身,希望可以搜查到证明刺客身份的物品,然后按照于安的命令把检查过的尸体扔到火中焚化。

    于安劝了刘弗陵几次上车先行,这里留几个宦官善后就行,可刘弗陵只是望着大火出神。

    在通天的火焰下,于安只觉刘弗陵看似平淡的神情下透着一股凄楚。

    他无法了解刘弗陵此时的心思,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刘弗陵之前要急匆匆地执意赶去长安,如今却又在这里驻足不前。以刘弗陵的心性,如果说是被几个刺客吓唬住了,根本不可能。

    再三琢磨不透,于安也不敢再吭声,只一声不发地站在刘弗陵身后。

    大风吹起了他的袍角,云歌嘴里喃喃低叫:“陵……陵……”

    她用了所有能用的力气,以为叫得很大声,可在呼呼的风声中,只是细碎的呜咽。

    听到窸窸窣窣声,于安一低头,看到一个满是鲜血和泥土的黑影正伸着手,向他们爬来,似乎想握住刘弗陵的袍角。

    他大吃一惊,立即赶了几步上前,脚上用了一点巧力,将云歌踢出去,“一群混账东西,办事如此拖拉,还不赶紧……”

    云歌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在身子翻滚间,她终于看清了那抹影子的面容。

    那双眼睛……那双眼睛……

    只觉心如被利箭所穿,竟比胸口的伤口更痛。

    还未及明白自己的心为何这么痛,人就昏死了过去。

    刘弗陵望着大火静站了好半晌,缓缓转身。

    于安看刘弗陵上了马车,刚想吩咐继续行路,却听到刘弗陵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掉头回温泉宫。”

    于安怔了一下,立即吩咐:“起驾回骊山。”

    可刚行了一段,刘弗陵又说:“掉头去长安。”

    于安立即吩咐掉头。

    结果才走了盏茶的工夫,刘弗陵敲了敲窗口,命停车。

    于安静静等了好久,刘弗陵仍然没有出声,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以决断。

    于安第一次见刘弗陵如此,猜不出原因,只能试探地问:“陛下,要掉转马车回骊山吗?”

    刘弗陵猛地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

    随手点了一个身形和自己有几分像的宦官:“你扮作朕的样子回骊山,于安,你陪朕进长安,其余人护着马车回骊山。”

    于安大惊,想开口劝诫,被刘弗陵的眼锋一扫,身子一个哆嗦,嘴巴赶忙闭上。犹豫了下,却仍然跪下,哀求刘弗陵即使要去长安,也多带几个人。

    刘弗陵一面翻身上马,一面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没有人会想到,朕会如此轻率。刚才的刺客应该不是冲着杀朕而来,现今的局势,你根本不必担心朕的安危,倒是朕该担心你的安危,走吧!”

    于安对刘弗陵的话似懂非懂,骑马行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惊觉,陛下的反反复复竟然都是因为那个还没有见面的竹公子。

    陛下担心自己的反常行动会让竹公子陷入险境,所以想回去,可又不能割舍,所以才有了刚才的失常之举。

    外面风吹得凶,可七里香的老板常叔睡得十分香甜。

    梦到自己怀中抱着一块金砖,四周都是黄灿灿的金子,一品居的老板在给他当伙计,他正疯狂地仰天长笑,却突然被人摇醒。

    以为是自己的小妾,一边不高兴地嘟囔着,一边伸手去摸,摸到的手,骨节粗大,又冷如冰块,立即一个哆嗦惊醒。

    虽然榻前立着的人很可怕,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叔的注意力全放在了窗前站着的另一人身上。

    只是一抹清淡的影子,可即使在暗夜中,也如明珠般让人不能忽视。

    常叔本来惊怕得要叫,声音却一下就消在口中。

    天下间有一种人,不言不动,已经可以让人敬畏,更可以让人心安。

    来者深夜不请自到,情理上讲“非盗即匪”。可因为那个影子,常叔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

    榻前的人似乎十分不满常叔对自己的忽视,手轻轻一抖,剑刃搁在了常叔的脖子上。

    常叔只觉一股凉意冲头,终于将视线移到了榻前的人身上。

    来人斗篷遮着面目,冷冷地盯着他,“既非要钱,也非要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

    常叔眨巴了下眼睛。

    来人将剑移开几分,“竹公子是男是女?”

    “女子,虽然外面都以为是男子,其实是个小姑娘。”

    “真名叫什么?”

    “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她如此告诉我的,是不是真名,小的也不清楚。”

    常叔似看到那个窗前的颀长影子摇晃了一下。

    拿剑逼着他的人没有再问话,屋子内一片死寂。

    好久后。

    一把清冷的声音响起:“她……她……可好?”

    声音中压抑了太多东西,简单的两个字“可好”,沉重得一如人生,如度过了千百年岁月:漫长、艰辛、痛苦、渴盼、欣喜……

    早就习惯看人眼色行事的常叔这次却分辨不出这个人的感情,该往好里答还是往坏里答才能更取悦来人?

    正踌躇间,榻前的人阴恻恻地说:“实话实说。”

    “云歌她很好。两位大爷若要找云歌,出门后往左拐,一直走,有两家紧挨着的院子,大一点的是刘病已家,小的就是云歌家了。”

    刘弗陵默默转身出了门。

    于安拿剑敲了敲常叔的头,“好好睡觉,只是做了一场梦。”

    常叔拼命点头。

    于安撤剑的刹那,人已经飘到门外,身法迅疾如鬼魅。

    常叔不能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哆嗦着缩回被子,闭着眼睛喃喃说:“噩梦,噩梦,都是噩梦。”

    来时一路都是疾驰,此时人如愿寻到,刘弗陵反倒一步步慢走着。

    在他貌似淡然的神情中,透着似悲似喜。

    于安本来想提醒他,天快亮了,他们应该抓紧时间,可感觉到刘弗陵的异样,他选择了沉默地陪着刘弗陵,也一步步慢走着。

    “于安,老天究竟在想什么?我竟然已经吃过她做的菜,你当时还建议我召她进宫,可我……”可我就是因为心生了知音之感,因为敬重做菜的人,所以反倒只想让她自由自在。还有甘泉宫,居然是我下令将她赶出了甘泉宫,难怪于安后来怎么查探,都查不出是谁在唱歌。

    刘弗陵的语声断在口中。

    于安没有想到多年后,会冷不丁再次听到刘弗陵的“我”字,心中只觉得酸涩,对他的问题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当陛下还不是陛下时,私下里都是“我、我”的,一旦想搞什么鬼把戏,就一脸哀求地叫他“于哥哥”,耍着无赖地逼他一块儿去捣蛋。吓得他拼命磕头求“殿下,不要叫了,被人听到了,十个奴才也不够杀”。

    为了让殿下不叫“哥哥”,就只能一切都答应他。

    后来就……就变成“朕”了。

    一个字就让母子死别,天地顿换。

    一切的温暖都消失,只余下了一把冰冷的龙椅。

    虽然华贵,却一点不舒服,而且摇摇欲坠,随时会摔死人。

    “她在长安已经一年多了。在公主府中,我们只是一墙之隔,甘泉宫中,我们也不过几步之遥。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长安城里,我们究竟错过了多少次?”刘弗陵喑哑的语声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深深的无奈。

    于安不能回答。

    此时已经明白云歌就是陛下从十二岁起就在等的人。

    已经知道云歌在陛下心中占据的位置。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陛下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陛下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陛下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

    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

    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可以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了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陛下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陛下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于安挤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老天这不是让陛下找到了吗?好事多磨,只要找到就好,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刘弗陵的唇边慢慢露出一丝笑,虽还透着苦涩,却是真正的欣喜,“你说得对,我找到她了。”

    说到后一句,刘弗陵的脚步顿然加快。

    于安也不禁觉得步子轻快起来。

    到了常叔指点的房子前,于安刚想上前拍门。

    刘弗陵拦住了他,“我自己去敲门。”却在门前站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动。

    于安轻声笑说:“陛下若情怯了,奴才来。”

    刘弗陵自嘲一笑,这才开始敲门。

    因为心中有事,许平君一个晚上只打了几个盹。

    身旁的刘病已似乎也有很多心事,一直不停地翻身。

    虽然很轻,可因为许平君只是装睡,他每一次的辗转,许平君都知道。

    直到后半夜,刘病已才入睡。

    许平君却再躺不下去,索性悄悄披衣起来,开始干活。

    正在给鸡剁吃的,忽听到隔壁的敲门声。

    她忙放下刀,走到院子门口细听。

    敲门声并不大,似怕惊吓了屋内的人,只是让人刚能听见的声音,却一直固执地响着,时间久到即使傻子也知道屋内不可能有人,可敲门声还一直响着,似乎没有人应门,这个声音会永远响下去。

    许平君瞅了眼屋内,只能拉开了门,轻轻地把院门掩好后,压着声音问:“你们找谁?”

    刘弗陵的拳顿在门板前,于安上前作了个揖,“夫人,我们找云歌姑娘。”

    云歌在长安城内认识的人,许平君也都认识,此时却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们认识云歌?”

    于安赔着笑说:“我家公子认识云歌,请问云歌姑娘去哪里了?”

    许平君只看到刘弗陵的一个侧影,可只一个侧影也是气宇不凡的,让许平君凛然生敬,遂决定实话实说:“云歌已经离开长安了。”

    刘弗陵猛然转身,盯向许平君:“你说什么?”

    许平君只觉对方目光如电,不怒自威,心中一惊,趄趄趔趔倒退几步,人靠在了门板上,“云歌昨日夜里离开的长安,她说想家了,所以就……”

    许平君张着嘴,说不出来话。

    刚才被此人的气势震慑,没敢细看。此时才发觉他的眼神虽和病已截然不同,可那双眼睛却……有六七分像。

    于安等着许平君的“所以”,可许平君只是瞪着刘弗陵看,他忙走了几步,挡住许平君的视线,“云姑娘说过什么时候回来吗?”

    许平君回过神来,摇摇头。

    于安不甘心地又问:“夫人可知道云姑娘的家在何处?”

    许平君又摇摇头,“她家的人似乎都爱游历,各处都有房产,我只知道这次她去的是西域。”

    刘弗陵一个转身就跳上马,如同飞箭一般射了出去。

    于安也立即上马,紧追而去。

    许平君愣愣看着刘弗陵消失的方向。

    回屋时,刘病已正准备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这么早就有人来?”

    许平君低着头,忙着手中的活,“王家嫂子来借火绒。”

    从天色朦胧,一直追到天色透亮,只闻马蹄迅疾的声音。

    风渐渐停了,阳光分外的好,可于安却觉得比昨日夜里还冷。

    如果是昨日就走的,现在哪里追得上?

    陛下又如何不明白?

    两边的树影飞一般地掠过。

    一路疾驰,早已经跑出长安。

    日头开始西移,可刘弗陵依旧一个劲地打马。

    一个老头背着柴,晃晃悠悠地从山上下来。

    因为耳朵不灵光,没有听见马蹄声,自顾埋着头就走到了路中间。

    等刘弗陵一个转弯间,猛然发现他,已是凶险万分。

    老头吓得呆愣在当地。

    幸亏刘弗陵座下是汗血宝马,最后一刹那,硬是在刘弗陵的勒令下,生生提起前蹄,于安旋身将老头拽了开去。

    老头子毫发未损,只背上的柴散了一地。

    老头子腿软了一阵子,忙着去收拾地上的柴火。

    刘弗陵跳下马帮老头整理柴火,但从没有干过,根本不能明白如何用一根麻绳,就能让大小不一、弯曲不同的柴紧紧地收拢在一起。

    老头子气鼓鼓地瞪了眼刘弗陵:“看你这样子就是不会干活的人,别再给我添乱了。”

    刘弗陵尴尬地停下了手脚,看向于安,于安立即半躬着身子小声地说:“自小师傅没教过这个,我也不会。”

    两个人只能站在一旁,看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干活,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掉得远的柴火捡过来,递给老头。

    为了少点尴尬,于安没话找话地问老头:“老人家,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要一个人出来拣柴?儿女不孝顺吗?”

    老头哼了一声:“饱汉子不知饿汉饥!你养着我吗?朝廷的赋税不用交吗?儿子一天到晚也没闲着,做父母的当然能帮一把是一把。真到了做不动的那一天,就盼着阎王爷早收人,别拖累了他们。”

    于安在宫中一人之下,千人之上,就是霍光见了他,也十分客气,今日却被一个村夫老头一通抢白,讪讪得再不敢说话。

    老头子收拾好干柴要走,于安掏了些钱出来奉上,算作惊吓一场的赔罪。老头子却没有全要,只拣了几枚零钱,还十分不好意思,“给孙子买点零嘴。”佝偻着腰离去,“看你们不是坏人,下次骑马看着点路。”

    于安见惯了贪得无厌的人,而且多是腰缠万贯、依然变着法子敛财的人,或者身居高位,却还想要更多权势的人,今日一个贫穷的老头却只取点滴就缩手而回,于安不禁呆呆地看着老头的背影。

    一会儿后,于安才回过神来,“陛下,还要继续追吗?”

    刘弗陵望着老头消失的方向,沉默地摇了下头,翻身上马,向骊山方向行去。

    云歌,不管我有多想,我终是不能任性地随你而去。我有我的子民,我有我的责任。

    于安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不禁长吁了口气,“陛下放心,奴才会命人去追查。云歌姑娘再快,也快不过朝廷的关卡。”

    孟珏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虽然不知道云歌如何知道了他和霍成君的事情,可看她的样子,肯定是知道了,因为只有此事才能让她如此决绝。

    从清早等到中午,从中午等到下午。

    左等不见,右等不见,孟珏心中不禁十分不悦。

    可对方是大汉朝的皇帝,而他现在要借助对方,不能不等。

    直到晚膳时分,刘弗陵才出现。

    面容透着疲惫,眉间锁着落寞,整个人难言的憔悴。

    一进来,未等孟珏跪拜,就对孟珏说:“朕有些重要的事情耽搁了。”

    话虽然说得清淡,可语气间是毋庸置疑的真诚。

    孟珏心中的不悦散去几分。

    一面行礼,一面微笑着说:“草民刚到时,已经有人告知草民,早则上午,晚则晚上,陛下才能接见草民,所以不算多等。”

    刘弗陵淡淡点了点头,命孟珏坐,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珏微怔了下,笑道:“草民想要陛下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珏说:“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刘弗陵盯了会儿孟珏,淡淡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孟珏一笑,“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陛下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珏起身恭送刘弗陵:“谢陛下信任。”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陛下,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珏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袭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珏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的人会想要的,陛下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乃‘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珏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二、如今长安城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珏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很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儿,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珏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珏确是人才!昔越王勾践得了范蠡,就收复了越国,陛下如今……贺喜陛下!”

    刘弗陵知道于安极力想让他开心几分,可他却……

    打了几分精神,唇角微抿了抿,算做了个笑,看了眼于安,淡淡说:“书没有读好,就不要乱作比,‘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忘;功盖天下者不赏,声名震主者身败’,越王勾践可不是什么好君王。”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陛下当然……”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你不累,朕还累,传膳去吧!”

    于安笑着行了个半跪礼,转身吩咐小宦官备膳。

    虽然没有胃口,但因为一天没吃东西,晚上又有许多奏章要看,刘弗陵本想强迫自己吃一些。

    可是看到一道道端上来的菜肴,想起公主府中那个入诗为菜的人。回忆着自己解谜品肴时与做菜人心意相通而笑的感觉,便觉心沉如铅,勉强动了几筷子,再吃不下,匆匆起身去了书房。

    边境军费开支,北旱南涝,减赋税的贯彻执行,刑罚更改的探讨,官员之间的互相弹劾,藩王动静,各个州府的地方官政绩,贤良们议论朝事的文章……

    一份份奏章批阅完,已过了二更。

    于安打着灯笼服侍刘弗陵回寝宫。

    一出殿门,抬头间,才发觉是个繁星满天的夜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刘弗陵不禁停住了脚步,半仰头看着瑰丽的星空。

    于安暗叹了口气。

    一如往日,静静退后几步,隐入黑暗,给刘弗陵留下一片真正只属于他的时间和空间。

    很久后,于安再次回来,想要劝刘弗陵休息时,听到刘弗陵声音细碎,似在说话。

    听仔细了,才辨出是在吟诗,反反复复只是那几个句子,“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于安故意放重了脚步,声音立即消失。

    刘弗陵转身,提步向寝宫行去。

    小宦官在前面打着灯笼,于安跟在后面。

    “陛下,奴才已经命人仔细查访长安到西域的所有关卡。”

    刘弗陵轻轻“嗯”了一声,“务必小心。”

    “奴才明白。还有……奴才无能,那个抓获的刺客因为伤得很重,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所以还没有拿到口供,从她身上搜出的东西只有几个空荷包,没有线索去查身份,奴才担心刺客挨不过这几日,线索只怕就断了……”

    刘弗陵淡淡说:“实在拿不到就算了。昨夜的情形下,能掌握到朕的行踪,又有能力短时间调集人手行刺朕的,只有一个人,但他却不是真的想要朕的命。不到绝路,现在的形势,他不敢轻举妄动。昨日的行刺更有可能是一种试探。于安,你固然要保护朕,可现在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一个人若想控制一只飞鸟,他最需要做的是剪去飞鸟的每一根飞羽,让飞鸟失去飞翔的能力。而你对朕而言,比飞羽对飞鸟更重要。”

    于安脚步乱了一下,声音有些喑哑,“陛下放心,奴才会一直服侍陛下,将来还要服侍皇子皇孙,帮他们训练称意的奴才……”

    刘弗陵的目光暗淡下来。

    于安明白说错了话,立即闭上了嘴巴。

    经过偏殿一角,几个值夜的宦官缩在屋檐下小声聊天。

    刘弗陵隐隐听到几句“……好笑……眼睛疼……都当是毒药……只是一些古怪的调料……”

    话语声、低低的笑声阵阵传来。

    刘弗陵脑中如闪过一道电光,全身骤僵。

    幼时,云歌拿调料撒军官眼睛。

    昨日晚上那个辛辣刺激却一点毒都没有的烟雾。

    那个女子说云歌昨日夜里离开长安……昨日夜里?

    过去、现在的事情交杂在脑中,纷纷纭纭。

    于安以为刘弗陵对宦官笑闹不悦,立即跪下:“陛下,奴才调教手下不力,一定会……”

    刘弗陵一字一顿地问:“于安,昨日夜里的烟雾是调料?”

    于安愣了下,命小宦官将聊天的宦官七喜叫过来问话。

    来的宦官正是昨日夜里追孟珏和云歌的人,“回禀陛下,因为后来起了大火,没有灰烬可查,奴才们也不能确定那些刺激的烟雾是什么。后来香气扑鼻的烟雾倒的确是毒药,而且是用药高手配出的毒药。”

    刘弗陵问:“你们刚才说的调料是怎么回事?”

    “回陛下,一个刺客拿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调料撒我们,嚷嚷着是毒药,所以奴才们私下里开玩笑说只怕先头的烟雾也是调料所制。”

    刘弗陵身子踉跄,扶住了身侧的玉石栏杆,声音喑哑到透出绝望:“那个拿调料撒你们的刺客有……有没有……被……杀死?”

    从刘弗陵的异常反应,于安明白了几分,脸色煞白,一脚踢到七喜身上,“这些事情为什么没有禀告我?”

    七喜忍着疼,急急说:“奴才没当这是什么重要事情,那些刺客都用斗篷遮得严严实实,黑夜里,又有浓烟,当时还一直流泪,奴才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有看清是谁丢我们调料。”

    于安喝道:“滚下去!”

    他从怀里掏出几个荷包递给刘弗陵,声音抖着:“陛……陛下,听负责审口供的下属回报,那个关在地牢里的刺客是……是个女子。奴才真是蠢材,看到荷包上的刺绣都压根儿没有往那方面想,虽的确很难把云歌姑娘和刺客联系起来,可……奴才真是蠢材!”于安“啪啪”甩了自己两个耳光,“陛下,云歌姑娘只怕在地牢里。”

    刘弗陵拿过荷包,瞟到一个荷包上精工绣着朵朵逍遥的白云,心骤然一缩。

    把荷包凑到鼻端闻了下,各种调料的味道。

    有几个女子贴身携带的荷包不装香料,反倒装着调料?他紧紧攥着荷包,哑着声音说:“你还在等什么?”

    于安再不敢迟疑,立即在前面跑着领路。

    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通向地牢的楼梯修得十分狭窄蜿蜒。

    因在地下,终年不见阳光,通风又不好,潮湿阴冷的地牢内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

    刘弗陵每走一步都只觉心一缩。

    云歌,云歌,我竟然把你关在了这样的地方!

    竟然是我让你重伤?!

    从昨夜到现在,整整一天,任由你躺在这里等待死亡!

    刘弗陵……你究竟在做什么?!

    于安近乎无力地说:“因为想拿口供,命大夫来看过,处理过伤口,关在最好的牢房里,还专门拿了毡垫……”

    于安越解释,越没有力气。当看到“最好”的牢房里,受着“特殊”照顾的人时,立即闭上了嘴巴。

    一条粗甸毡里裹着一个毫无生气的女子。

    乌发散乱地拖在泥中,面容惨白,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

    刘弗陵跪在她身旁,冰冷的手拂上她的面颊。

    滚烫的面容……不是……不是冰冷……

    幸亏不是冰冷……

    可竟然是滚烫……

    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恸,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笑靥如花。

    雪白的纤足,半趿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力,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